維修工具管理制度
在現(xiàn)在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維修工具管理制度 ,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維修工具管理制度 1
1.設置目的
手持電動工具是手直接接觸帶電設備進行操作生產的小型設備,極易發(fā)生漏電、短路等問題。為防止手持電動工具造成傷亡事故,保護操作者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凡屬下列小型設備均為手持電動工具:
電鉆(含沖擊電鉆);
電動螺絲刀和沖擊扳手;
電動砂輪機(含角向磨光機、直向砂輪機、模具電磨、濕式磨光機、電磨、拋光機和盤式砂光機);
砂光機(含平板砂光機、圓板砂光機、帶式砂光機);
圓鋸;
電錘(含電鎬);
不易燃液體電噴槍、
電剪刀(含雙刃電剪刀、電沖剪);
攻絲機、往復鋸(含曲線鋸、刀鋸);
插入式混凝土振動器;
電鏈鋸;
電刨;
電動修枝剪和電動草剪;
電木銑和修邊機;
電動石材切割機(含大理石切割機)。
3.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gb 3787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
4.職責
4.1本制度由設備動力或工具裝備部門負責管理
4.2本制度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督實施
5.內容與要求
5.1工具的'日常檢查內容:
5.1.1外殼、手柄有否裂縫和破損;
5.1.2保護接地連接是否正確、牢固可靠;
5.1.3電源線是否完好無損;
5.1.4電源插頭是否完整無損;
5.1.5電源開關動作是否正常、靈活、有無缺陷、破裂;
5.1.6機械防護裝置是否完好;
5.1.7工具轉動部分是否轉動靈活、輕快、無阻滯現(xiàn)象;
5.1.8電氣保護裝置是否良好。
5.2管理
5.2.1工具應有專業(yè)人員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查;
5.2.2每年至少檢查一次;
5.2.3在濕熱和溫度常有變化的區(qū)域應縮短檢查周期;
5.2.4在梅雨季節(jié)前應及時檢查;
5.2.5絕緣電阻應不小于ⅰ類2;ⅱ類7;ⅲ類1
5.3保管
5.3.1各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由單位工具室統(tǒng)一保管,個人不得長期保存各類電動工具。
5.3.2單位工具室必須嚴格執(zhí)行借用制度,嚴格借用手續(xù),借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天。
5.3.3電動工具借出和收回時,工具室應嚴格檢查插頭、導線等有無破損、變形、失靈和松動,不得帶病借出。
5.3.4各類手持電動工具除日常檢查外,每季5日前由工具室進行定期檢查,每年初5日前由本單位電工進行檢測絕緣電阻,按檢查表填好記錄,由工具室保存,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排除。
5.3.5.各單位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設立臺帳,以便安全人員隨時檢查或抽查。
5.3.6各單位經常使用的電烙鐵,可不保存工具室,但必須專人負責。小組統(tǒng)一按此制度進行定期檢查。
6.考核
6.1.按照《安全獎懲》制度規(guī)定處罰。
6.2.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將追究其責任。
本制度由安全生產委員會提出;
本制度由設備動力歸口管理;
本制度由設備動力部負責起草;
本制度由設備動力部負責解釋。
維修工具管理制度 2
1.目的
規(guī)范維修工具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保障工具的正常使用。
2.范圍
適用于xx家園管理處。
3、控制過程
3.1維修工具應該由指定責任人定期維護和管理。
3.2電動維修工具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檢查內容包括使用工具性能的.完好性,工具外觀的完好性,安全狀況等環(huán)節(jié)。
3.3責任人在使用完后應該將工具及時歸位,并保證工具的整潔,完好。
3.4電焊機、切割機、砂輪機的存放點為操作間,其他電動工具存放地點為工具房。
3.5工具的使用應該嚴格按照工具使用操作作業(yè)指導書執(zhí)行,避免因不規(guī)范操作而導致事故發(fā)生。
3.6如在使用中發(fā)現(xiàn)有工具損壞,應及時知會設備責任人維修。
3.7如工具保養(yǎng)責任人無法將工具修復,則及時通知采購員將此工具及時外送修理。
4、相關表格
4.1《設備設施保養(yǎng)維修記錄表》
維修工具管理制度 3
一、目的
規(guī)范機電維修部工具管理工作,確保機電維修部工具完整及各項性能完好。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yè)管理處機電維修部的工具管理。
三、職責
1、機電維修部主管負責檢查工具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并負責工具的申購及具體負責工具管理。
2、管理處倉管員負責工具的簿房盤點工作。
四、程序要點
1、《機電維修部工具年度采購計劃》的制定;
(1)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由機電維修部主管制定下一年度《機電維修部工具年度采購計劃》并上報經理審批。
(2)《機電維修部工具年度采購計劃》應包括如下內容:
a、所需工具的名稱、型號及規(guī)格、數量、產地;
b、預計費用;
c、購買時間;
d、用途。
2、機電維修部的工具分成兩類:一類是個人使用工具,另一類是公用工具。個人使用工具由個人領用并負責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負責保管。管理處倉管員對所領用工具記錄在《工具領用登記表》內。
3、個人使用工具和公用工具由機電維修部主管統(tǒng)一填寫《領料單》,經服務中心主管批準后,由機電維修部主管到倉庫領取并負責暫保管。
4、個人使用工具管理
(1)機電維修部員工正式上崗時,由員工填寫《領料單》經機電維修部主管批準后,在倉管員處領取一套個人使用工具。機電維修部員工個人使用工具每年只能補領一次。管理處倉管理員應對員工所領工具簿記在《工具領用登記表》內。
(2)個人使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
a、不準亂打亂撬;
b、用力應適度;
c、測量不同參數時注意正確換檔(萬用表);
d、注意工具的作用條件(如額定電壓、額定電流或承載能力等);
e、用后擦拭干凈工具。
(3)機電維修部員工個人使用工具屬公司財產,嚴禁用作私人用途。
(4)機電維修部員工個人使用工具丟失或人為損壞,則應由員工個人立即補上同規(guī)格同品質的工具;如屬正常使用損壞則可以經機電維修部主管批準后在倉管員處以舊換新,倉管理員應做好登記。
(5)員工辭工、被解雇或轉崗時應將個人使用工具全部退還給機電維修部,對于丟失或人為損壞的工具通知財務部扣發(fā)相應的錢款。機電維修部主管必須將員工退還的個人使用工具簿記在《組長保管工具登記表》內,并在“備注”一欄注明“退還”字樣。員工退還的個人使用工具要設專柜保管并作以舊換新用的工具。
(6)機電維修部主管每月18號檢查每個員工的個人使用工具,對于丟失的或人為損壞的工具將責令其立即補齊。
(7)對于換下來的個人使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處倉管員進行一次盤點并登記在《報廢工具登記表》內,經經理助理批準后上報經理審批。審批后由經理助理公用工具管理。
5、公用工具管理
(1)員工借用公用工具或各部門之間借用公用工具都應在機電維修部主管處借用;主管必須將借用工具登記在《工具借用登記表》上。
(2)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
a、便攜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按4-(2)條款;
b、大型公用工具使用除應遵循便攜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外還應每個月進行一次保養(yǎng):
對各轉動部位加注潤滑油;
調整皮帶,對于磨損嚴重的皮帶應更換;
檢查、調整碳刷,如碳刷磨損超過新裝時的1/2則應更換;
檢查啟動電容,如變形、膨脹或開裂則應更換;
檢查或整修接線頭;
調整機械間隙至合理位置;
清潔外表,必要時涂上防銹油;
擰緊所有緊固螺栓。
(3)公用工具屬公司財產,嚴禁用作私人用途。
(4)公用工具如丟失或人為損壞,則應由借用人負責照價賠償。公用工具如屬正常使用損壞,對于小型的(500元以下)經機電維修部主管確認,服務中心主管及物業(yè)經理批準后可以以舊換新。對于500元以上的公用工具須先由主管填寫《報廢工具登記表》經機電維修部主管上報經理助理審核,報經理審批。
(5)機電維修主管工作調遷、辭工或被解雇時,機電維修部主管會同管理處倉管員一起對公用工具進行盤點,發(fā)現(xiàn)缺少或人為損壞的'則應追究主管的責任。
(6)對于換下來的公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處倉管員進行一次盤點并登記在《報廢工具登記表》內,經機電維修部主管上報經理助理審核,報經理審批,審批后由經理助理負責報廢處理。
(7)對于公用工具中的計量器具或安全用具應定期送檢,檢驗后合格的方可使用,否則應重新申購。
6、管理處倉管員每月25號應將所保管的工具進行一次盤點并簿記在《倉管員保管工具登記表》上,對于需要補充的工具應盡快制定計劃申購。
五、記錄
1、《工具保管登記表》
2、《工具領用登記表》
3、《工具借用登記表》
4、《報廢工具登記表》
5、《機電維修部工具年度采購計劃表》
維修工具管理制度 4
1.工程部設備維修工具分為三類:個人保管類、班組使用類和部門使用類;個人保管類工具較小、價值低、使用頻繁,一般由個人直接保管;班組使用類工具較大,價值較高,適合班組專業(yè)化使用的要求,一般由班組保管;部門類工具價值高,不經常使用,一般由工程總監(jiān)/經理管理。
2.個人保管類工具管理
(1)領取:由班組領班提出申請,經工程總監(jiān)/經理簽批后,到工程倉庫領取;
(2)登記:工程倉庫發(fā)放后,以領用申請為憑證,以班組為單位,編制明細個人保管類工具登記單;
(3)使用:個人保管類工具為員工自用,不得借與他人;
(4)報損:損壞或丟失,立即上報領班,領班根據情況,區(qū)分責任,編制報損單送交工程總監(jiān)/經理,工程總監(jiān)/經理簽批后到工程倉庫重新領取,庫管員即時修正記錄;
(5)交回:員工離職或調離崗位不再需要該工具,需將工具交回,如不交回,相應進行扣款。
3.班組使用類工具管理
(1)領用:班組領班提出申請,工程總監(jiān)/經理同意簽批后,或由工程倉庫發(fā)放,或直接采購;
(2) 登記:工程倉庫發(fā)放后,以領用申請為憑證,以班組為單位,并以申請人為負責人進行登記;
(3) 使用:工具使用,由班組領班負責管理,工程部內部借用,需經領班批準,外部門借用,需經工程總監(jiān)/經理批準;
(4) 損壞:發(fā)生損壞,立即報告工程總監(jiān)/經理,并查明原因,追查責任,由工程總監(jiān)/經理做出報損單,或修理,或重新領用,或再次申購。
4.部門使用類工具管理
(1)存放:存放于工程倉庫或指定地點,由專人保管;
(2)使用:使用由工程總監(jiān)/經理批準;
(3)損壞:由工程總監(jiān)/經理寫出書面報告,追查責任人責任。
5.所有工具皆為酒店財物,一律不得帶出酒店或私用。
6.各班組建立自己的工具明細賬冊,定期盤點,做到賬物相符。
維修工具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規(guī)范工具管理。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xx園管理處維修值班人員的值班管理。
三、職責
1、工具保管人員嚴格執(zhí)行工具管理制度。
2、工程部主管負責監(jiān)督、檢查。
四、工作流程
1、工具分為公用工具、各專業(yè)自用工具及個人工具三部分。公用工具及專業(yè)自用工具由主管負責保管及使用,個人工具由個人自行保管及使用。
2、工具保管人必須保持工具的完好及使用功能;必須定期檢修并保養(yǎng)所屬工具。
3、工具保管人必須認真建立工具臺帳,做到工具與臺帳相符,借用(使用)公用工具、專業(yè)工具情況應列入交接班記錄。
4、全體員工必須愛護工具,正確使用工具。凡不正確使用工具、不愛護工具者,將提出批評;凡因此造成工具損壞者,將按工具原價賠償,并同時扣罰100元人民幣。
5、借用公用工具歸還時,須由班長和使用人共同進行檢驗。如有遺失或操作不當造成損壞,須由使用人負責照價賠償。
6、專業(yè)自用工具必須由主管進行每日清點,并保持完好,不得遺失或損壞,如有遺失或損壞,須由使用人照價賠償。
7、所有工具一律不得外借,不得用工具干私活。如因情況特殊外借,必須經主管批準后方可借出,員工擅自外借、帶出,經查實要嚴肅處理。
8、公用工具和個人領用工具按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到期,一律以舊換新。
維修工具管理制度 6
第一章總則
1、目的:規(guī)范各類工具的保管、領用、以舊換新、移交、報廢程序,以避免工具的超標領用及調任無交接等現(xiàn)象。
2、適用范圍:我公司員工所使用的辦公家俱、操作工具、辦公工具、資訊工具的標準制定、領用、退庫、交接、報廢等。
第二章工具發(fā)放標準的制定
1、辦公家俱、辦公工具登記范圍,辦公工具最低使用期限由行政部制定與調整;
2、資訊工具由總經辦負責制定與調整發(fā)放標準;
3、操作工具的領用標準與最低使用期限由技術部統(tǒng)一制定與調整;
4、以上標準見制度后附件。如果各標準需變動時,必須由使用部門向原制定部門提出,原制定部門修訂后向各部門重新下發(fā)。
第三章工具卡的使用及管理
1、工具卡(附表1)中設不同登記頁:辦公家俱、辦公工具、操作工具、資訊工具。領用各類工具時在相應登記頁上登記。
2、工具卡由各部門內勤保管,領用人領用工具時,到內勤處取卡,與領料單一起送行政倉庫或業(yè)務倉庫領用。倉庫發(fā)料人員應在相應登記頁填寫領用工具的'名稱、型號、數量并讓領用人簽字后返還內勤處。
3、工具的保管應該責任到人。部門應專設一卡,登記公用工具,并確定工具保管責任人。各責任人負責此工具的日常保管、正常損壞后換領等工作,并對工具的限期內損壞、遺失等負責。
4、行政及業(yè)務倉庫應專設工具帳目,對各部門各崗位各人員的工具領用情況進行統(tǒng)計,以便和部門之間核對。
5、勞保用品的登記納入“工具卡”,其它管理參照“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6、如有生活器具等的領用,登記在“辦公家俱”頁中。
第四章工具的領用、更換及退還
1、工具領用條件:
A、操作工具首次領用,必須是在領用標準范圍內;換領必須以舊換新。
B、辦公工具首次領用,必須報計劃申請;換領必須以舊換新。
C、資訊工具首次領用,必須有部門報告并經總經辦批準,資訊據之調整標準。
D、辦公家俱由行政統(tǒng)一配置,如需增加,必須具報告經部門經理與行政部批準。
2、工具領用程序:
A、工具為首次領用時,領用部門填寫“領料單”,注明用途和保管責任人,交部門負責人簽準后,由工具保管人到部門內勤處勸工具卡”,一并交倉庫人員領料。倉庫人員填寫工具卡并由領用人簽名后交內勤。
B、以舊換新領料時,使用部門應填寫“領料單”,勸工具卡”及原舊工具到倉庫換領。倉庫人員在其工具卡上注銷舊工具并簽名確認,同時登記新工具并由領用人簽字確認,方可發(fā)料。
C、原工具丟失或在最低使用限期內損壞,按第五章規(guī)定賠償后方可再重新領用。
3、工具交接或退還
A、有如下情況:
a、調任交接。部門內或部門間人員調動,都應報人力資源處。人力資源處除辦相應人事調動手續(xù)外,應發(fā)給調動人員“工具移交表”一份,到部門內勤處勸工具卡”,登記表格,各工具應由部門經理確定移交、退庫還是繼續(xù)使用并簽名。調動人員持表與工具卡到業(yè)務與行政倉庫,請保管員核對,做如下處理并簽名確認。
、袢缫平唬瑒t在原保管人工具卡上注明轉xx人,接交人應取其“工具卡”交倉庫填寫并由接交人簽字確認;
、蛉缤藥欤匆韵翨退庫手續(xù)辦理;
、笕缋^續(xù)使用,則“工具卡”上相應項目不做變動,但工具卡上改變部門或崗位名稱,業(yè)務與行政倉庫統(tǒng)計表中,“部門”與“崗位”上做相應變動。
b、離職退還。人員離職,在其填寫“離職單”的同時,由人力資源處負責發(fā)給其“工具移交表”一份,到內勤處勸工具卡”填寫,部門負責人確定其工具是移交給接任人員還是退還倉庫并簽名。離職人員持表與工具卡到業(yè)務與行政倉庫,請保管員核對,做如下處理并簽名確認。
Ⅰ如移交,則在原保管人工具卡上注明轉xx人,接交人應取其“工具卡”交倉庫填寫并由接交人簽字確認;
、蛉缤藥,按以下退庫手續(xù)辦理;
、笕绻ぞ呦奁趦葥p壞或遺失,應按第五章規(guī)定賠償后,倉庫人員方可簽名。
B、退庫手續(xù)
a、辦工家俱及資訊工具需要退庫時,由工具保管人辦理紅字“領料單”,與“工具卡”一并送倉庫退料。倉庫保管應檢驗工具的完好性(注意:家俱退庫一定要檢查鑰匙的完整,電器退庫一定要接通電源檢查),如完好則在工具卡上注銷相應項目,并簽字確認。如工具已經損壞,則拒絕其退庫。
b、辦公工具及操作工具需退庫時,由工具保管人勸工具卡”,與工具一并送倉庫退庫。倉庫保管在“工具卡”相應欄目中注明其退回日期,并簽名確認。
第五章工具的檢查與賠償
1、倉庫人員收回舊工具時必須認真檢查,如仍可用,請領用人繼續(xù)使用。如可修復,可聯(lián)系相關專業(yè)人員修復。如操作工具與辦公工具有舊品時,盡量請領用人領用可用的舊品。舊品領用只需以舊換舊,不需開領料單與填寫工具卡;辦公家俱與資訊工具的領用須開領料并填寫工具卡。
2、公司總安全員負責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操作工具的保管情況,行政倉庫保管人員負責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辦公家俱及辦工工具的保管與使用情況。
3、如發(fā)現(xiàn)工具有未過最低使用期的損壞、遺失等影響操作的情況,應責其在一定時間內補齊工具。方式有自已補購或賠償后重新領用。賠償標準:
A、工具或勞保丟失,由責任人賠償原價。
B、使用限期內損壞,以舊換新前必須賠償:
a、辦公家俱與資訊工具,責任人賠償所需維修費用。
b、辦公工具與操作工具,由責任人賠償半價。
c、勞保用品,超過規(guī)定使用期一半的,按半價賠償;在規(guī)定使用期一半以內的,按原價賠償。
4、賠償與領用手續(xù):
責任人向倉庫說明情況,由倉庫寫出損壞或遺失工具的價格證明后,到財務出納處繳款,然后憑收據到倉庫辦理損壞工具以舊換新手續(xù),或遺失工具重新領用手續(xù)。
第六章工具的借用
1、為方便不常用工具的借用,機修工段設部分常用操作工具備借,資訊工具與辦公家俱如不屬長期領用,也可辦理臨時借用。
2、工具借用期限如下:
A、資訊工具與辦公家俱最高借用期為一個月;
B、辦公工具與操作工具最高借用期為一周。
3、借用及歸還手續(xù):
A、工具借用必須填寫“工具借用申請單”,說明借用時間、歸還時間、用途、保管責任人等,經部門負責人與倉庫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名后,方可借用。
B、倉庫保管員負責借出工具的催還,如有丟失或損壞,按上述賠償規(guī)定賠償。
C、工具歸還時,保管員在“工具借用申請單”上簽名確認。
第七章舊品的報廢
業(yè)務及行政倉庫每半年整理一次報廢工具的清單,填寫“工具報廢申請單”,經倉庫負責人核實與部門經理批準后,聯(lián)系處理。將所得款交財務部門后,收據附于表后存檔。
維修工具管理制度 7
1.本部工具分為公用工具、各專業(yè)自用工具及個人工具三部分,公用工具及專業(yè)自用工具由領班負責保管及使用,個人工具由個人自行保管及使用。
2.所有工具保管人必須認真負責并保持工具的完好及使用功能。工具保管人必須定期檢修并保養(yǎng)所屬工具,每月一次,以保證各類機具的正常使用。
3.工具保管人必須認真建立工具臺帳,做到工具與臺帳相符。
4.全體員工必須愛護工具,必須正確使用工具,凡不正確使用工具、不愛護工具者,將被扣除當月獎金及工資人民幣100元至300元,凡因此造成工具損壞者,將按工具原價賠償,并同時扣罰當月工資300元人民幣。
5.公用工具的借用,必須執(zhí)行公用工具的.臨時借用辦法,工具借用最長時間為三天,如因工作原因,需再繼續(xù)使用時,必須重新辦理借用手續(xù),工具用完后立即主動歸還,不得拖延。
6.專業(yè)自用工具必須由領班進行每日清點,并保持完好,特別是常用小型工具,不得遺失或損壞,如有遺失或損壞,須由使用人照價賠償。
7.借用公用工具歸還時,須由領班和使用人共同進行檢驗,如有遺失或損壞,須由使用人負責照價賠償,如借用工具時未按規(guī)定填寫《工程部借還物品記錄》,或無法確定使用人時,造成公用工具的遺失或損壞,由當班人員負責照價賠償。
8.所有工具一律不得外借,如因情況特殊,必須經主管批準后方可借出,員工擅自外借、帶出,經查實要嚴肅處理,不得用工具干私活。
9.所有工具要愛惜使用,工具按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到期時,無論公用工具還是個人領用工具,一律以舊換新。
維修工具管理制度 8
1、公司將根據崗位不同,給維修人員和其它相關人員配備一定量的`工具。工具使用分為領用和借用。
2、領用工具應填寫個人工具領用單,對不經常使用或較貴重的工具應采取借用方式,借用應填寫借條,非物業(yè)部工作借用工具應有物業(yè)部主管人員簽批的借條,借條上要注明歸還日期,并按期歸還,歸還時保管人員應進行驗收。
3、所借領工具為公司財產,使用人員應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因保管使用不當,造成遺失或非正常性損壞,責任人應按公司要求給予一定比例的賠償。
4、所有工具原則上不外借使用,如因特殊情況外借,應由物業(yè)部高級經理簽字批準。
5、公司根據員工崗職變更,可收回或變更個人工具配備情況,回收或變更時,應在個人工具領用單上注明。
維修工具管理制度 9
1.0 目的
規(guī)范工程維護部工具管理工作,確保工具完整及各項性能完好。
2.0 范圍
適用于物業(yè)集團所屬各物業(yè)公司(管理處)工程維護部的工具管理。
3.0 職責
3.1 系統(tǒng)負責人負責本系統(tǒng)工具管理工作的實施和工具的申購、報損。
3.2 部門經理負責審批工具申購計劃,對工具管理進行監(jiān)督。
3.3 倉庫管理員負責工具的領用登記、盤查工作。
3.4 全面質量管理辦公室對工具管理進行檢查、監(jiān)督。
4.0 工作內容
4.1 工具年度采購計劃的制定。
4.1.1 每年的12月20日前,由各系統(tǒng)負責人制定下一年度本系統(tǒng)年度采購計劃,填寫《工程維護部工具年度采購計劃》,經部門審核后上報公司領導審批。
4.1.2 年度采購計劃應包括如下內容:
a.所需工具的名稱、型號及規(guī)格、數量、產地;
b.預計費用;
c.購買時間;
d.用途。
4.2 工程維護部的工具分成兩類:一類是個人使用工具;另一類是各系統(tǒng)公用工具。個人使用工具由個人領用并負責保管;系統(tǒng)公用工具由系統(tǒng)負責人(負責人)領用并負責保管。行政管理部倉管員對所領用工具記錄在《工具領用登記表》內。
4.3 個人使用工具和系統(tǒng)公用工具由倉管員填寫《出倉單》,經工程維護部經理批準后,由使用人或系統(tǒng)負責人到倉庫領取并負責保管。
4.4 個人使用工具管理。
4.4.1 工具的領用。
a.各系統(tǒng)技工正式上崗時,由系統(tǒng)負責人向行政管理部提出申請.
b.倉管員開具《出倉單》,經工程維護部經理批準后,倉管員按崗位配置標準發(fā)放一套個人使用工具,并建立《工程維護部個人工具卡》。
4.4.2 個人使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
a.不準亂打亂撬;
b.用力應適度;
c.正確使用工具(如不能將測電筆作螺絲刀用);
d.測量不同的參數時注意正確換檔(萬用表);
e.注意工具的作用條件(如額定電壓、額定電流或承載能力等);
f.工具用后擦拭干凈。
4.4.3 個人使用工具屬公司財產,嚴禁用作私人用途。
4.4.4 個人使用工具丟失或人為損壞,則應由員工個人立即補上同規(guī)格同品質的工具;如屬正常使用損壞則可經系統(tǒng)負責人簽字確認在倉管員處以舊換新,倉管員在《工程維護部個人工具卡》上登記并注明。
4.4.5 員工辭職、轉崗等離職時,應將個人使用工具全部退還公司倉庫,對于丟失或人為損壞的工具通知行政管理部按規(guī)定扣發(fā)相應款額。倉管員必須將員工退還的個人使用工具登記在《保管工具登記表》內,在'備注'欄內注明'退還'字樣。員工退還的個人工具要設專柜保管并作以舊換新用工具。
4.4.6 系統(tǒng)負責人在每月20號檢查每個員工的個人使用工具,對于丟失的或人為損壞的工具將責令其立即補齊。
4.4.7 對于換下來的`個人使用工具每半年由倉管員進行一次盤點,并登記在《報廢工具登記表》內,經行政管理部負責人審核后報公司領導審批。審批后由倉管員負責作報廢處理。
4.5 各系統(tǒng)公用工具管理。
4.5.1 各系統(tǒng)員工借用公用工具或其他系統(tǒng)借用都應在系統(tǒng)負責人處借用;非本部門人員借用公用工具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借用。系統(tǒng)負責人必須將借用工具登記在《工具、鑰匙借用登記表》上,并負責借用物品的催還。
4.5.2 系統(tǒng)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
a.便攜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按4.4.2條款。
b.大型公用工具使用除應遵循便攜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外還應每個月進行一次保養(yǎng):
--對各轉動部件加注潤滑油;
--調整皮帶,對于磨損嚴重的皮帶應更換;
--檢查、調整碳刷,如碳刷磨損超過
新裝時的1/2應更換;
--檢查啟動電容,如變形、膨脹或開裂則應更換;
--檢查或整修接線頭;
--調整機械間隙至合理位置;
--清潔外表,必要時涂上防銹油;
--擰緊所有緊固螺栓。
4.5.3 各系統(tǒng)公用工具屬公司財產,嚴禁用做私人用途。
4.5.4 系統(tǒng)公用工具如丟失或人為損壞,則應由借用人或責任人照價賠償。系統(tǒng)公用工具如屬正常使用損壞,::對于小型的(100元以下)經系統(tǒng)負責人確認,部門經理批準后報倉庫以舊換新。對于100元以上的公用工具由系統(tǒng)負責人提出報廢申請,經批準后做報廢處理。
4.5.5 公用工具因正常使用損壞的,由專業(yè)人員進行鑒定,根據鑒定結果確定需進行外委維修的,系統(tǒng)負責人填寫《設備對外委托維修申請單》,經批準后實施。
4.5.6 系統(tǒng)負責人因工作調遷、辭職或被解雇等離職時,由部門經理會同倉管員一起對其所管公用工具進行盤點,發(fā)現(xiàn)缺少或人為損壞的應追究系統(tǒng)負責人的責任。
4.5.7 系統(tǒng)負責人應建立本系統(tǒng)公用工具清單,在每月25日前進行盤點,報備公司倉庫。倉管員對盤點情況進行核查,對于缺少的或人為損壞的,應通知工程維護部經理,由其責令該系統(tǒng)盡快補齊。
4.5.8 對于換下來的公用工具,每半年由倉管員進行一次盤點并登記在《報廢工具登記表》內,經行政行政管理部經理審核后上報公司領導審批。審批后由倉管員負責報廢處理。
4.5.9 對于系統(tǒng)公用工具中的計量器具或安全用具(如高壓工具)應定期送檢,檢驗后合格的方可使用,否則應作讓步處理或重新申購。相關檢驗合格證明應統(tǒng)一交部門資料室存檔備查,保存期為長期。
4.6 工程維護部通訊用對講機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7 倉管員每月30號應將所有保管的工具進行一次盤點,并登記在《保管工具登記表》上,對于需要補充的工具應建議工程維護部盡快申購。
4.8 工程維護部系統(tǒng)負責人在每月5號之前根據倉管員的建議及《工程維護部工具年度采購計劃表》填寫申購單并上報公司領導審批。::對于計劃中未列出的工具,系統(tǒng)負責人應盡快補充至計劃中,并上報公司領導審批。工具的采購應按《采購程序》執(zhí)行。
5.0相關文件
5.1《采購程序》(qp-7.4-01)
6.0表格及記錄
6.1《工程維護部工具年度采購計劃》(qr-6.3-02-01)
6.2《工程維護部個人工具卡》(qr-6.3-02-02)
6.3《工具領用登記表》(qr-6.3-02-03)
6.4《保管工具登記表》(qr-6.3-02-04)
6.5《報廢工具登記表》(qr-6.3-02-05)
6.6《設備對外委托維修申請單》(qr-6.3-01-14)
6.7《工具、鑰匙借用登記表》(qr-7.5.1-13-14)
維修工具管理制度 10
1.目的
規(guī)范維修部工具管理,確保維修工具的完整及維修工作的開展。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維修部的工具管理。
3、職責
3.1工程維修主管負責工具的申購、發(fā)放控制、使用的監(jiān)督檢查。
3.2負責確定個人和公共工具的使用的監(jiān)督檢查。
3.3維修員負責個人工具的保管,合理使用。
4、管理規(guī)定
3.1各維修員根據工作需要,可以配備個人常用工具及小組公用工具,個人工具由本人負責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或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3.2所有工具都要進行建賬管理,做到帳物相符,每人必須在各自的《工具領用登記表》上簽字。
3.3所有的工具必須正確使用,特別是電動工具必須正確、合理地使用,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準違章使用。
3.4所有工具堅持交舊領新的原則,在領用新工具時必須交回舊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統(tǒng)一由庫房處理,不準外流。
3.5專業(yè)工具未經培訓不得隨意使用。
3.6較大型的專業(yè)工具應隨用隨借,當日歸還。
3.7新增加的工具必須經維修主管批準后,方可購買。新工具在領用時也必須進行登記、建帳簽字。
3.8所有工具實行丟失賠償的`原則。
3.9建立工具管理檔案,實行工具報損制度;
3.10對部分易損工具采取交舊領新的方式進行;
3.11對部分常用而又不容易損壞的工具應采取定期更換的制度;
3.12對部分大型工具應建立嚴格的報損制度,按照報損(損壞原因)、申購、采購(應有相關工程人員陪同并提出相關數據)、領取的程序進行;
3.13對工具實行個人負責制,誰掉誰負責賠償的制度;
3.14對于公共工具及大件工具應由班長負責進行統(tǒng)一管理,并進行缺陷記錄;
3.15對在工作中損壞的工具應填寫報損單后(同時將損壞的工具交回庫房)方可領取;
3.16對于損壞的工具應定期進行統(tǒng)一銷毀(應有相關負責人簽字);
3.17對于損壞的工具應由專人保管,并建立專用工具檔案,不得輕易損壞、更換,一旦損壞應填寫損壞原因,如屬人為損壞則需進行適當賠償,如屬自然損壞(需有相關部門負責人出具損壞憑據)則按照報損程序辦理。
4.記錄
4.1工具領用登記表
4.2公用工具領/借用登記表
4.3公用工具外借登記表
編制說明:編制部門:工程維修部
編制人員: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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