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機械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施工現場機械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施工現場機械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和職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項目部所有部室及人員、各施工隊、施工班組必須執(zhí)行本細則。
第三條:施工現場必須健全機械設備安全管理體制,完善機械設備安全責任制,各級設備動力部門負責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各級安全部門負責機械設備的監(jiān)督檢查。項目部對違反本細則的人員,應給予經濟或行政處罰。
第四條: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必須有主要施工機械的平面布置圖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執(zhí)行。施工計劃必須保證必要的設備維修保養(yǎng)時間,嚴禁盲目追求施工進度而濫用設備的現象。
機務人員
第五條: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包括移動機具(如拌合機、電焊機、對焊機、切割機、木工機械和電錘等)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本作業(yè)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須經過專門訓練,熟悉機械性能,經考核合格,取得的安全操作上崗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第六條:特種作業(yè)人員(起重機械駕駛、起重吊運指揮和掛鉤作業(yè)人員、場內機動車駕駛人員等)必須按國家《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定》和《濟南市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培訓和考核,取得市勞動局頒發(fā)的“濟南市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操作,并按國家規(guī)定的要求和期限進行審證。
第七條:實習期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實習證,在師傅現場指導下,才能操作機械設備。
第八條:在非生產時間內,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機械設備。
第九條:操作人員在操作時必須嚴格按照勞動保護部門的規(guī)定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條: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zhí)行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指令;強令違章作業(yè)的,不管是否造成后果,均應嚴肅追究強令人的責任;操作人員盲目服從違章作業(yè),應負直接操作責任。
第十一條:機管和操作人員隊伍應相對穩(wěn)定。
第三章 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條:新購和改裝的機械設備有設備動力部門鑒定驗收,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及保護措施后,方可投入運行。
第十三條:自行制造的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生產設備安全衛(wèi)生設計總則》的規(guī)定,并將設計方案、圖紙、計算書等文件報主管設備的總工程師審批同意后,方可同意制作。
第十四條:經過大修的重要施工機械應經設備主管部門驗收合格,發(fā)給使用證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條: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安裝應嚴格執(zhí)行驗收制度。塔式起重機等大型機械設備,由項目部設備主管會同施技、安全以及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初驗,合格后由公司設備物資部、安全科協同政府安檢部門進行驗收;炷翑嚢铏C等中小型設備,由設備主管人員組織施技、安全部門和機械操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掛牌才能使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機械設備一律不準使用。
第十六條:大型塔式起重機等技術性能復雜的的機械設備,應編制拆裝方案,經公司主管工程師審批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第十七條:各類施工機械的`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措施必須按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程配置,并保持齊全、有效。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各種安全防護及監(jiān)測、指示、儀表等裝置。
第十八條:機械設備必須嚴格執(zhí)行“定機、定人、定崗位”的制度;大型塔吊和拌合機等設備應實行人機固定,建立機長負責制的專業(yè)機組。
第十九條:所有施工現場的機管、機修和機操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規(guī)程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機械設備應按原機技術性能的規(guī)定正確使用必須嚴格執(zhí)行定期保養(yǎng)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設備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反腐工作,當機械機械設備運轉到保養(yǎng)周期定額工時時,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保養(yǎng)。嚴禁機械設備超負荷使用、帶病運轉和在作業(yè)中進行維修。
第二十條:按有關的安全技術標準制定各類設備的安全檢查表,定期進行檢查評比;查出的問題要納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限期整改。
第二十一條:吊具和索具應符合相應國家標準,并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使用。
第二十二條:起重機械必須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規(guī)定,遇六級和六級以上的大風、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作業(yè)。
第二十三條:做好冬、雨季和臺風期間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入冬及臺訊前應對機械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保養(yǎng);冬季使用機械設備應執(zhí)行建設部《建筑機械冬季使用的有關規(guī)定》。雨季應采取有效的設備防護措施,避免雨淋受損、影響施工。
第二十四條:施工現場應具備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所需的道路、場地、機棚及供水等條件;夜間作業(yè)必須有充足的照明。
第二十五條:兩臺起重機在同一位置作業(yè),兩機之間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物)的距離不得小于5米。
第二十六條:起重機應設專職指揮員采用國家標準信號進行指揮。當正常指揮發(fā)生困難時,應設兩人指揮或采取有效的聯系方法進行指揮。
第二十七條: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應嚴格執(zhí)行有關報廢的規(guī)定,嚴禁使用報廢的機械設備。
第二十八條:設備物資部門應健全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每臺設備的例行保養(yǎng),定期保養(yǎng)、其它保養(yǎng)及安全運行和檢測記錄必須準確、及時、齊全;兩班制以上的作業(yè)機械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并歸入技術檔案。
機械設備事故處理
第二十九條:機械設備事故分類:
一般事故:設備損壞,其直接損失價值在500-1000元或停產在5天以內者;
大事故 : 設備損壞,其直接損失價值在1000-20xx元或停產在10天以內者;
重大事故:設備損壞,其直接損失價值大于20xx元或停產10天以上者。
直接損失的價值按設備損壞后至恢復正常狀態(tài)所需的工料費用計算確定。塔式起重機發(fā)生傾翻、摔臂、脫軌、塔帽脫落、轎箱墜落,不論大小,均屬重大事故。
機動車輛在場外行駛中發(fā)生交通事故,除由交通監(jiān)理部門按規(guī)定處理,還應按車輛損壞程度作為機械事故處理。
第三十條:機械設備事故的處理權限:
一般事故由項目部查處后將結果報公司備案;
大事故報公司調查處理,并將結果報局備案;
重大事故報局安質處調查處理,寫出機械設備重大事故調查報告,并報建委備案;
發(fā)生重大事故應在事發(fā)后四小時內向公司、局主管部門作概要匯報。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施工現場機械管理制度2
一、工程概況
二、施工機具安裝使用、維修
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的要求,使用施工機械,按施工進度分期組織進場。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為懷來理想上城住宅小區(qū)5#樓,建筑面積6136.18m2。建筑高度為18.25米。建筑景觀效果優(yōu)美。本工程結構類型為磚混結構,地上六層。本工程建筑等級二級,建筑物抗震設防裂度為 8 度。
二、施工機具安裝使用、維修
1、施工機具設備安裝,必須由工地工程技術人員向專業(yè)班組長進行書面安全口頭技術交底,并做好交底記錄及被交底簽字手續(xù),作業(yè)前由班組長向工人做好班前技術交底,并做好交底記錄入檔。(機械用電系統(tǒng)安裝必須由專職電工來完成)。
2、施工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每周進行一次檢查、維修、保養(yǎng)(機械設備檢修時要拉閘斷電,及時發(fā)現和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3、各工種使用的機具設備要分別指定專人負責,并建立崗位責任制。
4、機械設備的基礎要高于自然地坪,搭設機械操作棚,做好操作棚防雨措施。
5、制定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章制度,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嚴禁酒后上崗,機械在作業(yè)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6、特種工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7、機械設備安裝完成后,工地負責人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驗收,參加人員:工長、技術員、專業(yè)組長、專職安全員、機械使用負責人。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并做好交驗記錄入檔。
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的要求,使用施工機械,按施工進度分期組織進場。
1. 機械設備進場后由技術、生產、機械及有關部門組織正確安裝調試及驗收,要經常性保養(yǎng),保持施工機械完好狀態(tài)。
2. 對機械設備使用貫徹管用結合、人機固定的原則,每臺機械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使用,嚴格執(zhí)行三定(定人、定機、定制度)制度。
3.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熟悉所操作機械情況,做到“四懂三會”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保養(yǎng)、會排除故障。
4. 對大型機械特別是塔吊、垂直提升機械,外用電梯等設備各種限位裝置必須靈敏、齊全可靠。
5. 每臺塔吊至少要有兩名持證上崗的信號指揮員,非信號員不得指揮塔吊。信號應清晰準確,各工種應配合一致,協調工作。嚴禁超負荷起吊、斜吊或斜拉掛鉤,五級以上大風或下大雨嚴禁作業(yè),超吊重物大臂下和超吊運行方向下方,盡量減少人員作業(yè)和活動。
6. 中小型機械應有切實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做到三防:防雨、防雜、防濕。
施工現場機械管理制度3
1) 機械設備應按技術要求,性能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部位失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2) 現場使用機械設專人管理,人機固定,持證上崗,責任分明。
3) 機械設備安裝以后,要由組長組織有關人員參加驗收,合格后有必須的驗收手續(xù)方可投入使用,實行合理地配置機械設備和組織機械工,要排好機械施工計劃,認真組織實施。
4) 嚴禁施工人員拆除機械設備的每一個零件,調試和排除故障應由專業(yè)人員負責。
5) 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并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并持有關部門的'證件后,方可操作,并定期參加審核,非操作人員不得操作各種機械設備。
6) 進行日作業(yè)兩班以上的機械操作,均需實行交接班制度,且填寫好交接班記錄。
7) 現場施工負責人應為機械作業(yè)提供道路,臨時防護棚欄等必要條件,夜間作業(yè)要有充足的照明。
8) 機械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其他人員。
施工現場機械管理制度4
為加強對施工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的監(jiān)督管理,防止存在安全隱患的機械設備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確保施工過程安全,制定本規(guī)定。
一、本規(guī)定所指的機械設備,是指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塔吊、施工電梯、龍門吊、汽吊、隨車吊等起重機械,挖掘機、裝載機、壓路機、平地機等場內機動車,強夯機、打樁機、鉆孔機、空氣壓縮機、混凝土攪拌機等施工機械設備;所指機具設備,是指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手持電動工具、木材加工、鋼筋加工、振動等施工機具。
二、工程項目部、單項工程負責人和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的單位或個人,在生產過程中必須遵守本規(guī)定。
三、工程項目部必須建立施工機具管理臺帳,完善采購、使用、驗收、檢查、維修保養(yǎng)的責任制。
四、公司對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的機械、機具設備實行安全檢驗準入制度。工程項部應對進入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和操作人員的資質進行審驗,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進場施工機具設備安裝后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驗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員履行簽字手續(xù)。
五、進入施工現場機械、機具設備的單位或個人,應按照法律法規(guī)或標準規(guī)范要求,對機械、機具設備進行年檢、維護和保養(yǎng),滿足安全作業(yè)條件。
六、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的機械、機具設備,應當滿足下列本質安全條件或提供相應資料備案留存:
1、起重類機械:機械設備安全合格證、使用許可證和年度檢驗合格證、驗收合格證明、建委頒發(fā)的.統(tǒng)一編號(塔吊)、安裝(拆除)單位的資質;安全裝置、附件;操作人員資格證、牌照、駕駛證、行車證、保險;鋼絲繩、鋼絲扣等;
2、廠內機動車:年審合格證明、操作人員資格證等;
3、其他機械、機具: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電器絕緣、附屬電器元件等。
七、經檢驗合格的機械、機具設備,自帶自用的單位或個人必須按規(guī)定使用、保養(yǎng),保證其機械、機具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狀態(tài),現場的機械、機具設備狀態(tài)應按“準用”、“停用”、“維修”等進行掛牌標識,長時間停用或報廢的設備應及時清理出場或入庫。
八、施工機械、機具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施工機械設備不得使用。嚴禁使用倒順開關控制設備。
九、機械設備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yè)環(huán)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guī)則。當使用施工機械設備與安全發(fā)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十、安全工程師必須對現場使用中機械機具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發(fā)現隱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立即采取措施解決。
十一、公司安全主管部門、基層公司專職安全工程師負責對施工現場的機械機具設備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檢,不能自行檢驗的,可以委托當地行政監(jiān)督管理機構進行檢驗,對不合格機械機具或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的,責令其停止使用,清理出施工現場。
十二、違反該規(guī)定的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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