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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zhí)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guī)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fā)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整理的日常工作考勤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日常工作考勤管理制度 1
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單位全體職工。
第二條、工作時間
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時間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第三條、請銷假
職工請假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xù),按批假權限,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的,應用電話事先請假,并在事后三天內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未經批準自行離崗或無故超假未歸(含不及時銷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1.事假。請假條上要寫明事由、起止時間、目的地及聯系方法等內容,按照批假權限審批。
2.病假。假條應寫明原因和擬請假天數,并附定點醫(yī)療機構證明,按照批假權限審批。
3.批假權限。一般工作人員,請假1天內本組負責人審批;1天以上報組負責人、由單位副職審批;請假5天以上(含5天)報組負責人、單位副職、單位正職審批。組負責人請假由單位正職審批。
4.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國家已明確規(guī)定的公休節(jié)假日除外),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符合休假條件的,也要履行請假手續(xù)。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第四條、假期待遇
1.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公休假,休假期間工資及各種福利待遇聘用員工參照《勞動法》,中心在編參照《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guī)定》。
2.病、事假中心在編參照《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guī)定》,聘用員工待遇參照《勞動法》相關法規(guī)核算。
第五條、獎罰辦法
1.中心在編按照《公務員法》《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勤管理辦法》《南昌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局績效管理考核辦法》考核。
2.聘用員工全勤者,獲得滿勤獎金1000元/半年,按月統(tǒng)計,半年發(fā)放;除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公休假、因公外出、事假者8次外,發(fā)生其它遲到/早退、假者取消半年全勤獎1000元。
3.上班時間(9:00)開始10分鐘后未到,按遲到論處。期間遲到、早退、缺勤累計達30次者,不享受全勤獎、不享受次年年休假待遇,并按曠工6天處理。
4.全年個人事假累計次數不超過8次,(不含公休假,沒有醫(yī)療機構證明的病假算事假),超過4天的事假(1次請假時間最短算半天)按實際天數扣除日薪100元/天(從績效中扣除)。
5.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報組負責人、由單位副職審批。未經批準,單位一律不予承認加班。經過批準的加班,行政組按月進行統(tǒng)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行政組發(fā)放調休單。
6.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報組負責人,由單位副職、單位正職審批,行政組備案。
7.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xù)不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不超過三十天的,按曠工1天扣3天工資,并給予撤職及以下的行政處分。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xù)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給予辭退處理。
8.外出公干(因公外出)導致缺勤需填寫請假條,報組負責人審批,行政組備案。
第六條、監(jiān)督
單位領導對考勤情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由行政組對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進行登記、整理,報行政辦公會研究后進行通報和處理。
第七條、本制度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注:1、公休假日又稱“公休日”。是指國家法律明文規(guī)定的帶薪休假制度。法律規(guī)定或者依法訂立的協(xié)議規(guī)定的每工作一定時間必須休息的時間。如每工作5天以后休息2天,這2天就是公休假日。
2、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的職工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日常工作考勤管理制度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規(guī)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yè)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財務部)。
第三條名詞解釋
遲到:凡超過規(guī)定上班時間而未到崗者。
早退:未經批準無故不按規(guī)定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
曠工:員工未經請假,或請假未得到批準,或超假未經同意而擅離工作崗位的行為。
加班界定:
a.員工經批準在超出正常規(guī)定工作時間以外繼續(xù)工作一小時以上的,及經批準在休息日繼續(xù)工作的,視為加班;
b.如遇緊急項目需要或緊急任務、突發(fā)事件等情況的'超時工作不視作加班;
c.經公司或部門安排的法定假日繼續(xù)上班的,可視作加班。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條工作制度
公司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
第五條正常工作時間
5.1財務、商務管理類人員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周末提前一小時下班)
5.2營銷類人員若采用靈活上班安排制,須經部門大客戶經理同意,報總經理審批,交考勤系統(tǒng)統(tǒng)計管理員備案。
第六條出勤刷卡制度
6.1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且必須親自至門禁處刷卡。
6.2刷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刷卡一次,下午下班刷卡一次。
6.3刷卡時間:刷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6.4員工因特殊原因(個人或工作原因)未刷卡者,應及時填寫《考勤異常說明單》說明原因,經部門經理審批后交考勤系統(tǒng)統(tǒng)計管理員備案。否則將作為曠工處理。
6.5員工因個人原因未刷卡每次給予通報批評,如當月累積未刷卡2次(不含)以上,處予超過次數每次20元的負激勵。
6.6出具的未刷卡說明單經核實如有不實之處,除當日以曠工論處外,并給予申請人和審核責任人各50元的負激勵。
6.7委托他人或受托他人代刷卡虛假考勤者,除給予通報批評外,雙方均按曠工論處,并處予雙方每人50元的負激勵。
第七條遲到、早退、曠工
7.1遲到:
a.員工在正常上班時間后10~60分鐘內刷卡上班者視為遲到,遲到者通報批評,且負激勵20元/次。如當月累計遲到超過6次(含)者,按曠工一日論處
b.一次遲到超過60分鐘,按事假半天計算,且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
7.2早退:
a.員工在工作時間終了前60分鐘內下班者視為早退。早退者負激勵20元/次,且通報批評。
b.員工當月累計早退4次者,按半天事假計算;累計早退超過5次(含)者,按一天事假計算;累計早退超過6次(含)者,按曠工一日論處。
7.3曠工:
a.未經批準或假期滿后未獲準續(xù)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上、下班未刷卡,且未提交《考勤異常說明單》說明理由者,以曠工論。
b.曠工1次給予書面警告處分,不計當日工資。且給予50元/次的負激勵;年累計曠工5天(不含)以上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公司予以辭退。
日常工作考勤管理制度 3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使全體員工養(yǎng)成良好的'出勤習慣,提高工作效率、特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3、內容
3.1.1上述作息時間如有調整,由人力資源部另行公布。
3.2考勤內容
3.2.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位者,即為遲到。
3.2.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2.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3.2.4遲到或早退、擅離職守每次不得超過3分鐘,全月累計不得超過10分鐘。否則按每分鐘3元扣款。
3.2.5遲到超過30分鐘,早退超過30分鐘,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及未經準假而不到崗位者,均為曠工,超過半小時不到4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4小時不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3.2.6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鄢驹驴冃ЧべY。
3.2.7曠工半天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3.3打卡管理
3.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各分部考勤由分部行政文員或負責人考勤,并于次月1號匯總統(tǒng)計傳遞給人力資源部。
3.3.2公司實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換。
3.4本公司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guī)定上班、下班、加班時間打卡。
3.4.1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以及經總經理核準免于打卡者。
3.4.2因公出差。
3.4.3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3.4.4緊急事故,事后說明事由,經核準者。
3.5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加班均應親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曠工一天論處,并按其情節(jié)輕重酌以懲處,直到除名。
3.5.1委托他人代打工卡(代理人同時給予記過一次處分)。
3.5.2有涂改情況者。
3.5.3故意毀壞工卡者
3.5.4偽造工卡者。
3.5.5偷竊、毀損他人工卡者。
3.5.6自簽工卡者(按次計算)。
3.5.7替他人簽卡者(雙方均論處)。
3.5.8遺失工卡者。
3.6有下列行為者,給予罰款處理。
3.6.1工卡遺失補發(fā)一次扣款5元。
3.7上下班、加班忘記打卡或其他原因未能打卡者,必須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人力資源部總監(jiān)簽卡;未打卡又不簽卡的,當月不結算薪津。
3.8上班均應于規(guī)定時間前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辦私事,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除按擅離職守論處外,并給警告一次處分。
3.9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按本規(guī)定3.7項簽卡,否則,按本規(guī)定3.2.4 /3.2.5項處理。
日常工作考勤管理制度 4
為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據《公司制度》再次嚴明考勤管理。
一、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礎,也是計發(fā)工資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據,全體人員都必須重視?记诠芾碛晒救肆Y源部負責,月末會做出考勤統(tǒng)計報告。
二、員工上班必須打指紋卡簽到,一日兩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時間外簽到,視為遲到,遲到一個月累計超過30分鐘,扣除半天工資處理。因公外出辦事無法簽到者,應填寫《因公外出通知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否則以曠工處理。
三、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要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呈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再交人力資源部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并于上班當日補辦手續(xù)。無請假單或未及時補辦手續(xù)的按曠工處理。
四、因公外出辦事的`人員,應向前臺登記并告知去向及預計返回時間。因公出差的人員,應填寫《出差登記表》,獲得批準后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五、如當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應告知前臺,由前臺統(tǒng)計后將人數報給食堂,為免浪費,報餐后又不能在公司進餐者,必須至少提前1小時通知前臺,如臨時取消用餐者公司將給予10元/人/餐作為經濟處罰。
六、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會依據指紋考勤記錄,請假單,因公外出通知單,出差審批表等統(tǒng)計考勤,如無考勤記錄又無任何憑證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請各位員工重視,并自覺遵守,執(zhí)行。
八、前臺工作人員必須對以上做如實登記,對每月遲到、早退或報餐未就餐者進行統(tǒng)計匯總,并于每月張貼公告欄通告全公司。
日常工作考勤管理制度 5
一、作息制度
1、機關干部職工統(tǒng)一按市政府規(guī)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缺崗。
2、實行考勤簽到制度,每天上、下午兩次簽到,時間按規(guī)定作息時間。簽到時間為10分鐘。
3、嚴格請銷假制度。班子成員請假由局長審批;科長請假由主管領導同意,局長審批(包括副科長);一般同志請假兩天以上由主管領導同意,局長審批,一天以內由科長、主管領導審批。機關人員請假期滿后按時返回工作崗位上班,并及時銷假。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下班或中途外出辦事的,必須提前向主管領導請假并向辦公室打招呼,事后辦理請銷假手續(xù)。
4、集體活動應按規(guī)定時間提前到達集合地點,無故不參加的以缺勤對待。
5、未請銷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隨意缺勤者,按實際天數視為曠工。一個月內累計遲到三次,按曠工一天計算。
二、假期有關規(guī)定
1、婚假、產假、探親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喪假。工作人員的直系親屬病故時可給喪假3—5天。
3、全年事假參照《公務員法》的有關規(guī)定,按工作年限執(zhí)行。
三、獎懲措施
1、上班期間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從事在電腦上打游戲,亂串科室,大聲喧嘩等影響正常工作的'不良行為,否則以脫崗論處。
2、除按國家規(guī)定假期外,工作人員請事假超過規(guī)定的休假天數每天扣發(fā)年終獎10元。
3、曠工一天扣發(fā)30元。年度累計曠工超過10天的,取消本人評先資格及所在科室先進集體榮譽。
4、若發(fā)現一次代簽,對代簽人和被簽人雙方各罰款10元。
5、辦公室設專人負責考勤工作,每周結束后匯總公布。
日常工作考勤管理制度 6
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理順工作流程,嚴格履行審核批準程序,保障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日?记诠芾
第一條各部門設立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每周對人員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匯總、核對,發(fā)現問題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及人事管理部門匯報,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人事管理部門對考勤的真實性及準確性負有監(jiān)督、核查的權利。
第二條公司的考勤周期為每月的1日至次月的31日,各部門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于次月3日前把經過負責人簽字確認后的考勤匯總表、假期審批等考前表單上報公司人事部門。人事考勤專員在2個工作日內對公司所有考勤記錄審核完畢。
第三條公司實行大小星期工作制度,每日工作8小時,公司不提倡加班,員工應在工作時間內高效率完成本職工作。各部門因生產工作實際情況需要調整作息時間,需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并報人事部門備案。
第四條因生產經營的需要加班需由部門負責人提前1天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請,事后應及時補批手續(xù)。
第五條公司實行休假儲備制度,即員工的加班可以作為日后同等時間的調休,公司節(jié)假日外休息可以沖抵員工的加班。各考勤管理人員應建立員工調休臺帳,及時記錄個人的休假儲備情況,員工加班調休及沖抵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準方可執(zhí)行。
第二章員工假期管理
第六條事假:是指因個人原因未到崗工作的時間。
1、事假的批準程序員工請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單,獲取核準后方可休假,一般情況下不得事后補假。特殊情況下,必須持有相關證明或事先向主管領導電話說明情況,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按照事假處理,否則一律按照曠工對待。請事假半小時以上的,按事假計發(fā)薪酬。
2、批準權限部門經理可以批準1天以下(含1天),副總經理可批準3天以下(含3天),超過3天以上的事假需要總經理批準?偨浝硎跈喟凑帐跈鄼嘞夼鷾始倨凇8骷壒芾砣藛T不得超越權限批準事假。
第七條病假:是指員工因患病、非因工負傷需要治療或休息的時間
1、休病假應提前一個工作日內由本人或委托人及時告知本部門負責人,本部門考勤管理人員記錄考勤并上報人事考勤部門,本人或委托人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上交休假證明。
2、休假證明必須由定點醫(yī)療機構開出,員工因急診在就進的非定點醫(yī)療機構就醫(yī)需要休假的,需要就診醫(yī)院出具急診和休假證明。
3、員工在工作時間需要看病時,應先向直接領導口頭請假,以當日掛號票或診斷書為依據,看病時間一次滿二小時或全月累計滿八小時以上,按病假處理。
4、患病員工按休假憑證或準允休假的時間休息,計算病假時間以員工實際休息時間為準。員工實際休病假時間需由部門負責人在假條上簽字認定。未經批準,實際休息時間大于休假憑證開具的休息時間的,按曠工處理。
5、員工在外地因病休息,需持縣級及以上醫(yī)院就診和休假證明。
6、在病假憑證上,有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直至解除合同。
7、病假工資按照本人基本工資的80%支付,低于北京市政府要求的從其規(guī)定。
第八條醫(yī)療期。是指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法定期限。
1、醫(yī)療期計算應從員工病休第一天開始,累計計算。在規(guī)定的計算周期累計病休時間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時限的,視為醫(yī)療期滿。病休期間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
2、根據有關規(guī)定,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根據本人實際工作年限和其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確定醫(yī)療期,醫(yī)療期計算標準見下表。
3、員工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癥、精神病、癱瘓等)經醫(yī)院確診后,醫(yī)療期可根據實際情況,經主管副總審核、批準后,可酌情適當延長醫(yī)療期。
4、員工非因工致殘和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鑒定部門參照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終止勞動關系,辦理退休、退職手續(xù)。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醫(y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醫(yī)療期滿,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按有關規(guī)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yī)療補助費。
第九條婚假:是指按照法律規(guī)定給予員工的用于結婚的假期。
1、員工休婚假應書面提出申請并填寫假條,按規(guī)定給婚假3天。愛人在外地工作且到外地結婚,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
2、符合晚婚規(guī)定的員工,另給予獎勵婚假7天。晚婚假自辦理登記手續(xù)之日起一年有效且一次使用,不允許拆分,一次使用不足部分視同放棄休假。
3、再婚的員工可以享受3天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第十條喪假:按規(guī)定給予職工處理其直系親屬喪事的假期。
1、員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及撫養(yǎng)職工長大的撫養(yǎng)人去世,需要本人料理喪事的可給假三天。如親人在外地去世,其往返路程時間,可按喪假處理,路途費用自理。
2、員工的祖父母去世,確需本人料理喪事的,經領導批準,可給喪假一天。故去親人在外地,路程時間按事假處理,路途費用自理。
第十一條探親假:是指員工同親屬長期遠居兩地,按規(guī)定給予的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本規(guī)定的.探親假假期按照公司經營狀況及公司需求,總經理有權決定是否批準。
1、本公司雙方股東已婚員工原則上每月休假1次,假期為4天(含路途時間),一般休假時間確定在周四至下周一。
2、本公司雙方股東未婚職工原則上每年休假2次,休假時間為1周。
3、享受探親假的職工不再享受年休假,本人探親假期小于年休假,剩余假期可以一次休完,探親假一般不可以積累使用,特殊情況須經副總經理批準。
4、公司其他已婚員工在工作滿1年,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員工探望配偶假期每年為10天。享受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親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5、未婚員工與父母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員工探望父母假期每年為10天,享受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親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6、員工休探親假須提前1個月審批。主管副總批準后方可休假,休假審批單交人事考勤專員備案。
7、員工經批準的探親假,在規(guī)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fā)給工資。在探親假期間因病而超期者,需持縣以上醫(yī)療部門急診證明,可按病假處理,其他超假按事假或曠工處理。
第十二條年休假
1、累計工作滿1年以上的員工,按照國家規(guī)定享受年休假假期,員工累計工作年限滿1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20xx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xx年的,年休假為15天。
2、年休假一般在1個工作年內安排,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集中或分段安排個人年休假,公司一般不跨年安排年休假。
3、公司年休假一般由公司統(tǒng)一安排,員工有特殊情況需要休年休假的,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4、累計工作年限按照本人社會保險繳費年限計算,無法提供繳費證明的,按照在本公司工作年限計算。
第十三條工傷醫(yī)療期:是指發(fā)生工傷或患職業(yè)病接受治療和領取工傷津貼的期限。
1、公司根據工傷醫(yī)療機構確診的診斷證明,對照《北京市工傷醫(yī)療期分類目錄》,確定醫(yī)療期,發(fā)給工傷津貼。
2、工傷醫(yī)療期一般為一至二十四個月,嚴重工傷不超過三十六月。
3、工傷的認定及工傷醫(yī)療期待遇以北京市工傷保險規(guī)定為準。
第十四條產假:是國家規(guī)定的女職工正常分娩所需休息恢復健康的時間。
1、女員工生育,按國家規(guī)定給予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剖腹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符合晚育條件的,獎勵產假30天。經批準,獎勵假可由男方享受。
3、女員工休產假應履行休假審批手續(xù),并報公司人事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哺乳假:嬰兒未滿周歲的女職工每班工作時間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如路途較遠兩次哺乳時間應合并使用。
第三章補充規(guī)定
第十六條特殊考勤處理
1、遲到:員工遲到,說明合理原因后,經得領導同意,遲到時間按事假處理;未說明任何理由無故遲到的,按曠工處理。遲到在10分鐘以內的罰款1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的罰款20元,遲到半小時以上按事假甚至曠工處理。
2、早退:員工早退期間按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未履行休假審批程序或特殊情況未補審批手續(xù),一律不能享受休假待遇。
第十八條本制度所列各項假期其薪酬待遇,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標準或公司薪酬制度執(zhí)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考勤規(guī)定歸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釋。
日常工作考勤管理制度 7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工程事業(yè)部(以下簡稱“事業(yè)部”)員工出勤管理,規(guī)范員工考勤行為,明確出勤、缺勤計算方法,根據《xxx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特制訂本細則。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本制度適用于事業(yè)部各職能部門及所轄項目部全體員工。
二、集團公司員工到事業(yè)部出差或臨時借調到事業(yè)部的,適用《xxx員工考勤管理制度》;集團公司有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三條管理職責
一、集團公司企業(yè)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負責整個集團考勤工作的整體規(guī)劃,并負責監(jiān)督、指導事業(yè)部員工考勤管理工作。
二、事業(yè)部綜合管理部經理負責制訂、修訂、培訓本細則,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審核本細則內容,審核通過后由事業(yè)部總經理審批。
三、事業(yè)部綜合管理部經理在集團公司企業(yè)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授權下,負責管理事業(yè)部“釘釘”辦公軟件后臺,并根據實際情況制訂、調整事業(yè)部員工考勤規(guī)則。
四、事業(yè)部綜合管理部人事崗負責監(jiān)督員工日常出勤情況,按時統(tǒng)計員工出勤,并制作考勤表。
五、事業(yè)部員工在執(zhí)行本細則過程中,如有疑問,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負責解釋。人事崗無法處理的,報至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員,并及時反饋處理信息和解決方案。
第四條工時制
一、事業(yè)部辦公室員工
(一)事業(yè)部辦公室員工實行每周五天和六天交替工作制,即星期一至星期五是固定工作日,星期六是交替工作日,星期日是固定休息日。交替規(guī)律以自然周計算,從一而終,不受法定節(jié)假日影響。
。ǘ┦聵I(yè)部辦公室員工實行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08:30-12:00分,下午13:30-17:30分,每日工作時長為7.5小時。
二、項目部員工
。ㄒ唬╉椖坎繂T工實行綜合工時制,即每月有2天休息日,全年共計24天休息日,休息日之外全部為工作日。若集團公司有統(tǒng)一安排休息的,以發(fā)文通知為準,不扣除24天休息日。
。ǘ┩ǔG闆r下,項目部員工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08:30-12:00分,下午13:30-17:30分。若施工工期緊張,需要延長每日工作時間的,由項目部根據工程實際統(tǒng)籌安排。
第五條基本規(guī)定
一、事業(yè)部員工必須自行配備智能手機,并在手機上安裝“釘釘”辦公軟件,用以落實考勤相關工作。因特殊情況不能配備智能手機的,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上報集團公司企業(yè)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備案后,可采用紙質簽到方式進行考勤。
二、新員工入職當日,由人事崗負責指導安裝“釘釘”辦公軟件,協(xié)助新員工注冊“釘釘”賬號,同時報請集團公司企業(yè)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將其納入考勤組。
三、員工離職的,由人事崗上報集團公司企業(yè)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由人力資源組在員工離職當日關閉其“釘釘”賬號,以免離職員工照常打卡考勤。
四、員工必須使用手機“釘釘”軟件親自打卡考勤,如有代打卡行為的,每次對委托人和代辦人各給予500-1000元罰款。
五、實行標準工時制的,上班和下班各打卡一次,中間時段不用打卡。實行多個班次的,每個班次的上班和下班均要打卡。采用紙質簽到方式記錄考勤的,每個工作日手工簽到兩次,上班和下班各簽到一次。
六、無論采用一個班次還是多個班次,在每日的起止時間段內,打卡次數必須為雙數,以保證“若有上班卡,則必有下班卡”。
七、通常情況下,員工考勤地點為員工常駐辦公地坐標區(qū)域內,具體區(qū)域范圍由集團公司企業(yè)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設定。
八、集團公司高層領導或特殊崗位員工,經總裁批準后可免予考勤。
九、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本月最后一日為一個自然月。
十、自然周以星期一為第一天、星期日為最后一天計算,星期六、星期日為周末。
十一、每日以00:00分為開始時間、以23:59分為結束時間。員工在使用“釘釘”進行打卡及申請、記錄等相關工作時,時間一律以釘釘后臺運行的時間為準,不以員工自行設置的手機時間為準。
第六條遲到
一、正常情況下,員工在當日上午08:36-09:30分打上班卡的,視為遲到。
二、員工在上班途中應關注時間,若預知遲到,應在08:30分前通過“釘釘”信息向直接上級領導報告,以便領導做出相應安排,以免影響工作。
三、遲到的員工應在到達工作地點或外勤地點后打卡,在上班途中、未進入工作地點范圍或未到達外勤地點不得打卡。
四、遲到的員工應當樂捐,樂捐金額見表1:《遲到時長與樂捐金額對照表》。樂捐款在遲到員工的當月工資中扣除。
五、員工上班當日若遲到1小時以上(即09:30分后打卡)、3.5小時以下的,應當向直接上級說明情況,遲到時長與表1合并計算,正常樂捐。未向直接上級說明情況的,按曠工半日處理,處罰1.5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單獨從工資中扣除,遲到時長不再與表1合并計算。
六、員工當月遲到累計在三至五次的,由直接上級對其進行口頭警告;在六至八次的,在事業(yè)部范圍內進行書面通報批評;超過八次的,視為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由工程事業(yè)部報請集團公司企業(yè)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建議辭退。
第七條早退
一、員工當日上午正常上班,因處理個人事務需要在下午提前下班的,可申請早退。
二、早退員工應提前10分鐘以上通過“釘釘”信息向直接上級領導請示,經批準后方可提前下班。未經批準不得提前下班;強行提前下班的,按第八條進行處罰。
三、員工早退時,應在離開工作崗位之時打下班卡,不得延遲打卡,不得離開工作地點打卡。
四、早退的員工應當樂捐,樂捐金額見表2:《早退時長與樂捐金額對照表》。樂捐款在早退員工的當月工資中扣除。
五、員工上班當日若早退1小時以上、4小時以下的,應按休假程序申請調休、補休、事假或病假,不再按早退計算。未請假的,按曠工半日處理,樂捐1.5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
六、上午不得早退;上午已經休息半天的,下午不得再早退,否則不予批準。
七、員工直接上級領導應關注員工早退原因,并給予人性化關懷。若員工一個月內早退超過15個工作日并影響正常工作的,其直接上級領導應逐級匯報至集團公司企業(yè)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視情況調整該員工崗位,以免影響正常工作。
第八條曠工
一、員工在工作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ㄒ唬┪凑埣倩蛘埣佟⒀蛹傥幢慌鷾识簧习嗟;
。ǘ┪瓷暾堅缤嘶蛏暾堅缤宋幢慌鷾识鴱娦邢掳嗟;
。ㄈ┮惶靸葻o上、下班打卡記錄、無補卡記錄、無休假說明也無其他形式情況說明的;
(四)未經批準的調休、外出、出差等情況;
(五)本細則其他條款中所稱的視為曠工的情形。
二、員工在工作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視為曠工:
(一)員工本人因突發(fā)疾病或事故致無法提出申請,綜合管理部人事崗已知曉或員工本人情況好轉后有情況說明的;
。ǘ﹩T工外出或出差過程中,因環(huán)境所限致無法及時打卡、聯絡,事后補卡、聯絡的。
三、員工當日曠工3小時以下的,按曠工半日計算,處罰1.5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當日曠工3小時以上7.5小時以下的,按曠工1日計算,處罰3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
四、員工當月曠工累計達到3個工作日的,扣發(fā)當月全部績效工資;員工當月曠工連續(xù)超過3個工作日或累計達到5個工作日的,視為嚴重違反集團公司規(guī)章制度,除扣發(fā)當月全部績效工資外,由工程事業(yè)部報請集團公司企業(yè)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建議辭退。
第九條加班、加點
一、加班是指員工按公司要求在公休日或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仍照常上班處理工作的情況。
二、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當日工作時間的情況。
三、需要加班或加點的,應有直接上級領導以書面形式或“釘釘”信息下達的指令或員工通過“釘釘”“加班”模塊向直接上級領導的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加班或加點。若上級領導有加班指令的,員工亦應通過“釘釘”“加班”模塊提出申請,完成正常審批手續(xù),以便核實。
四、加班人員應在加班開始和結束時各打卡一次,打卡地點根據加班需要而定,不受原設定位置限制。
五、加點人員加點時,應先在17:30分后打完下班卡,以示結束當日正常工作時間。之后,再打一次卡以示加點開始。加點結束后,打下班卡,結束當日加點時間。
若加點至次日凌晨,應在當日23:50分前打下班,以免產生當日缺卡情況而造成誤算。次日凌晨00:10分后,再打一次上班卡,待加點全部完成后,打下班卡。考勤員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人工合并加點時長。
六、員工加班當日超過8小時的,仍按加班1天計算,不視為“加班當日又加點”。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視為加班或加點:
。ㄒ唬o領導指令或員工未通過“釘釘”履行加班、加點申請的;
。ǘ﹩T工申請加班、加點未被批準的;
。ㄈ╉椖坎繂T工因工期緊張而延長工作時間或在法定節(jié)假日工作的;
。ㄋ模┬菹⑷掌陂g參加集團公司組織的工作會、培訓會或其他公共活動的;
。ㄎ澹﹩T工加班、加點期間無打卡記錄的;
。﹩T工因個人原因未按規(guī)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務而在休息日上班或在工作日延長時間的;
。ㄆ撸┮蚬ぷ餍再|特殊(如施工崗位、司機),需要晚間臨時工作的;
第十條外出、外勤
一、外出是指員工因工作需要,短時離開固定工作地點到非固定工作地點辦事的情況。一般情況下,是指時間短、不超過一個工作日,或距離近、在同一個城市內辦事的情況。具體情況由員工直接上級領導判定。
二、需要外出辦事的員工,應提前向直接上級領導口頭請示或釘釘請示,經批準后方可外出。需要連續(xù)多日外出辦事的,應一日一申請,不可一次申請多日。
三、員工在上班時間之前外出的,可以直接在外出途中或目的地打卡,但打卡時間不得晚于正常上班時間。
四、下班時間已到,員工仍然在外辦事的,可以返回固定工作地打卡,也可以在外打卡。
五、在外打卡時,“釘釘”系統(tǒng)中顯示為“外勤”,員工應當在備注中注明外勤原因。未備注原因的,每次樂捐10元,在工資中扣除。
第十一條出差
一、出差是指員工因工作需要,長時間離開固定工作地點到非固定工作地點辦事的情況。一般情況下,是指時間長、超過一個工作日,或距離遠、跨城跨省辦事的情況。具體情況由員工直接上級領導判定。
二、員工因公出差,應提前通過“釘釘”“出差”模塊向直接上級領導請示,經批準后方可出差。
三、員工出差期間,應按時打卡,打卡方式與工作日相同。
四、員工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延長出差時間的,應提前對超出部分另行申請。
五、出差員工提前返回工作崗位的,剩余時間無法撤銷,上班時按時打卡即可,考勤員會根據實際情況統(tǒng)計出勤結果。
六、員工出差時,在出發(fā)或返回途中遇休息日的,按加班計算。
第十二條休假
一、補休
(一)員工在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的,一律補休,不發(fā)放加班費。
(二)員工在上年度12月1日至本年度11月30日間加班的,須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補休完畢,剩余未休的將自動清零,不跨年補休。本年度12月1日至31日加班的,可以延后至次年補休。
。ㄈ┭a休方式為“先加后補,加一補一”,即先有加班后再補休、加班一天補休一天,不得先休息后加班、加班一天補休多天。
。ㄋ模﹩T工加班次數較多的,可以合并連休,也可以分散補休。合并連休的,一次連休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以免影響正常工作。
。ㄎ澹﹩T工加點至當日22:00分以后的',次日上班可自動延后一個小時,即09:30分前上班打卡,并備注情況說明,不再安排調休。晚于此時間打卡或無情況說明的,按遲到計算。若遇次日為休息日,隔日上班則不再享有“延后一小時”待遇。
二、全年24天休息日
。ㄒ唬┤24天休息日待遇僅限工程事業(yè)部項目部員工享有,事業(yè)部機關辦公室員工不享有。
(二)全年24天休息日應分散休息,不得一次性連續(xù)休完24天,每月最多可一次連休10天。
。ㄈ╉椖坎繂T工休息時,休息日從24天中扣減,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記錄并統(tǒng)計。24天休息日扣完后繼續(xù)申請休息的,根據實際按其他休假種類計算。
(四)新入職的項目部員工,全年休息日的總數按“入職后本年度剩余月數×2天”計算。其中,入職日期在當月15日之前(含)的,則當月享有2天休息日;入職日期在當月15日之后的,則當月僅享有1天休息日。
。ㄎ澹┬氯肼毜捻椖坎繂T工在試用期內的,每月僅可休息兩天,連休或分休均可。轉正后,可按本款第(二)項休息。
。╉椖坎繂T工轉為機關辦公室員工的,自轉崗之日起,適用“單雙休”,不再享有24天休息日待遇,剩余未休的自動清零。
。ㄆ撸C關辦公室員工轉為項目部員工的,取消“單雙休”,享有24天休息日待遇。實際休息日總數按本款第(四)項折算。
。ò耍╉椖坎繂T工轉崗后仍為項目部員工的,休息方式不變,剩余休息日接續(xù)執(zhí)行,不再重新計算。
三、事假
(一)員工因處理個人事務需要請假的,應請事假。
。ǘ┰瓌t上,員工一次請事假不得連續(xù)超過10天(含休息日),兩次事假間隔不得少于10天(含休息日)。
。ㄈ﹩T工請事假時間較長或頻繁請假的,直接上級應給予人性化關愛,詳細了解員工實際困難,必要時進行調崗,或辦理停薪留職手續(xù)。
四、病假
。ㄒ唬﹩T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請病假:
1.本人自然生病或身體自然產生不適需要就診或休息的;
2.非工作原因發(fā)生意外致病、致傷需要就診或休息的。
。ǘ┱埐〖俚膯T工,應在上班后三日內向綜合管理部人事崗提交真實、合法、有效的病歷或醫(yī)院診斷證明。無有效證明材料的,視為事假或調休。
。ㄈ﹩T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視為病假,按事假計算:
1.因個人原因聚眾鬧事、主動與他人打架、斗毆致自身傷害就醫(yī)治療的;
2.違法亂紀、違規(guī)違章引發(fā)事故致自身傷害就醫(yī)治療的;
3.非工作所需的活動中,員工知道或應當知道某些行為可使自身產生不良后果,未主動避免致后果發(fā)生、本人無法正常上班的;
4.員工本人身體健康、但為照顧本人之外的其他人而請假的;
5.員工休病假天數已超出醫(yī)囑,則超出部分按事假計算。
(四)若員工故意制造、提供虛假材料騙休病假,按曠工處理。其中,一年內騙休病假累計不超過三次的,所休病假一律按曠工計算,曠工1日處罰3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一年內騙休病假累計超過三次的,視為嚴重違反集團公司規(guī)章制度,除所休病假按曠工計算外,由工程事業(yè)部報請集團公司企業(yè)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建議辭退。
五、其他休假
婚假、產假、陪產假、年休假、探親假、工傷假、喪假等,集團公司另有制度規(guī)定,詳見相關制度。
六、休假規(guī)定
1.需要休假的員工,應提前半日以上,通過“釘釘”申請,按要求詳細填寫相關內容。審批人、抄送人已提前設定,系統(tǒng)將自動分配、處理信息,申請人無需選擇或更改。特殊情況,應口頭或書面申請和審批,事后再通過“釘釘”補辦申請和審批手續(xù)。
2.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員工可以將多種假期合并連休,由審批人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3.員工一次連休多種假期的,應分別申請和審批,以免造成誤算。
4.員工在休假期間不得打卡。
5.員工應按已批準的時長休假,到期必須返回工作崗位。原則上,員工休假時長不得超過已批時長,不得故意采取“少請多休后補”的方式休假。
6.休假員工提前返回工作崗位的,剩余時間無法通過釘釘撤銷。提前返崗員工應通過“釘釘”告知人事崗,上班時按時打卡,以便人事崗根據實際情況統(tǒng)計出勤結果。
7.每月28日至次月8日,員工不宜請假,以免影響考勤核實和績效考核等工作。
8.員工休假會引起工資變化,休假與工資的對應關系詳見集團公司相關制度。
七、請假審批原則及權限
1、員工請假時,相關領導應堅持“實事求是、公平對待、工作為重、人本關懷”的原則進行審核和審批。
2、員工請假應逐級審批,具體審批權限見表3:《員工請假審批權限表》。
第十三條考勤統(tǒng)計
一、綜合管理部人事崗于每月3日前下載事業(yè)部員工上月“釘釘”考勤數據電子表格,打印并簽字,并依此制作考勤表和項目部員工24天休假統(tǒng)計表。每月1日以前或3日以后下載的“釘釘”考勤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制作考勤表和項目部員工24天休假統(tǒng)計表的依據。
二、考勤表須使用集團規(guī)定的固定格式,不得更改。
三、考勤數據中,若無打卡記錄、也無補卡、請假、調休、出差信息的,當日缺卡一次按曠工半天計算,處罰1.5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當日缺卡兩次按曠工1天計算,處罰3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
四、綜合管理部人事崗于每月5日前將制作好的考勤表初稿、休假證明材料和24天休假統(tǒng)計表電子版報至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員審核,并根據審核反饋意見進行修正和再次上報。如遇法定節(jié)假日,上述材料可延后3個工作日上報。
五、經審核通過的考勤表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簽字、由事業(yè)部總經理審批,經掃描后再報至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員備案。
六、考勤表原件和休假證明材料復印件、掃描件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存檔備查,同時用于制作《工資表》。
七、經簽字的考勤表和項目部24天休假統(tǒng)計表應發(fā)布在工作群中進行公示,以便員工掌握本人的出勤情況和休假情況。
八、每年1月底前,綜合管理部人事崗應將上一年度的考勤表和休假證明材料匯總、裝訂成冊,存檔保管。
第十四條異常處理
一、如遇“釘釘”軟件故障、員工手機故障或其他環(huán)境影響致員工無法正常打卡的,須及時口頭告知綜合管理部人事崗說明原因,經核實屬實后,由人事崗補錄出勤情況。
二、員工正常上班若忘記打卡,每月前兩次漏打卡免予樂捐,自第三次開始,每次樂捐10元,從工資中扣除。
三、員工應經常關注、自檢本人打卡情況,如有漏打卡、漏申請情況,須在本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前補卡或補辦申請手續(xù)。逾期的,每次樂捐10元;未補辦申請手續(xù)的,每次樂捐100元,從工資中扣除。
四、員工發(fā)出申請后,應及時與審批人溝通、快速處理,以免耽誤時間造成不良后果。
五、審批人應在接到申請后當日內完成審核、審批。若審核、審批不予通過,應立即通過“釘釘”信息的形式說明理由和改正措施,而后重新辦理申請和審批手續(xù)。
六、因員工申請不及時或申請被退回后改正不及時造成考勤數據缺失,由員工本人承擔責任。因審批人疏忽、拖延造成審批不及時的,由審批人承擔責任和罰款,罰款從審批人工資中扣除,申請人不承擔責任和罰款。
七、在事業(yè)部考勤管理工作中,若員工對考勤記錄、相關證明資料、申請、審批程序有異議或發(fā)生爭議的,任何一方均可填寫《員工申訴表》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人事崗登記備案后報集團公司企業(yè)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由人力資源組組織相關領導進行裁決。人力資源組的裁決結果具有法律效力,相關人員必須服從。
八、員工在使用釘釘時,如遇其他非正常情況無法處理的,應及時告知綜合管理部人事崗,由人事崗協(xié)調處理。
第十五條考勤監(jiān)督
一、集團公司企業(yè)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有權對事業(yè)部的考勤管理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指導。
二、事業(yè)部總經理有權對經常遲到、早退、請假和曠工的員工調整崗位,有權建議集團公司企業(yè)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對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的員工進行辭退處理。
三、事業(yè)部綜合管理部有權對事業(yè)部全體員工的出勤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對違規(guī)行為進行處罰。
四、事業(yè)部各部門負責人和項目部負責人應掌握本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如發(fā)現曠工,應及時聯系詢問原因,并向事業(yè)部綜合管理部人事崗備案。
五、直接上級有權力和義務對直屬下級的出勤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
六、員工之間有權互相監(jiān)督,有權對違反本細則的人員進行舉報。
第十六條附則
本細則由工程事業(yè)部綜合管理部編制并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日常工作考勤管理制度 8
第一條為加強商場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員工在籌備期工作時間規(guī)定如下:
上午08:00―11:30為工作時間
中午11:30―13:30為午休時間
下午13:30―17:00為工作時間
第三條休息規(guī)定:每周休息一天,周六周日串休.每月底各樓層經理將輪休排班表上報到人事商管處,如因籌備期工作需要無法休息,人事商管處會另行通知。
第四條員工上下班每日需到接待處進行簽到,如不簽到按遲到、早退處理,如因特殊情況無法簽到,應提前通知主管領導,并上報人事商管處。
第五條員工遲于上班時間為遲到;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公務需要而擅自離崗的為早退;員工無故不到崗或請假未準假而不到崗的為曠工,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的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曠工,一次遲到達30分鐘(含)以內的`,每次扣款10元,遲到、早退達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員工曠工無工資,曠工達三天,按開除處理。
第六條員工外出辦理業(yè)務前須向主管領導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經批準后方可外出,并到接待處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七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fā)現,即扣除當日工資,并給予警告處分1次。
日常工作考勤管理制度 9
1、為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現結合公司企業(yè)治理需求及公司實際狀況,制定本考勤治理制度,期全體員工自覺、仔細地予以執(zhí)行;
2、公司的考勤治理由綜合部負責實施,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jiān)視義務;
3、公司考勤治理采納指紋+臉部識別簽到系統(tǒng),公司于走廊處安裝一臺考勤機供全體員工記錄出勤使用;按公司規(guī)定的.作息時間考勤實行每天一次簽到和一次簽退;考勤機是對員工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明,采納指紋+人臉識別考勤機必需本人親自考勤,員工要嚴格遵守工作時間,上下班按時考勤;
4、有關缺勤治理及違反考勤制度的懲罰嚴格依據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各部門員工應根據考勤治理的流程和規(guī)定準時報批報備,綜合部考勤員應準時、完備地做好考勤事項的核批、記錄及相關資料的存檔備查工作。綜合部門將于每月末依據考勤記錄和人員外出登記表以及請假條審核統(tǒng)計員工出勤狀況,并依據該審核統(tǒng)計結果對員工的每月應發(fā)工資數額予以調整;
5、員工年度累積出勤狀況將作為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因素之一予以考量。
日常工作考勤管理制度 10
一、考勤規(guī)定
1、工作人員必需出滿勤,滿勤是指每月除法定節(jié)假日、每星期雙休日外,出勤率為100%。
2、工作人員必需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考勤的第一責任人。
3、無故不請假不上班作曠工處理,凡曠工的根據有關規(guī)定賜予嚴厲處理。
二、請假規(guī)定
1、根據國家和省、市規(guī)定,享受以下休假:
(1)婚假:符合法定年齡,依法登記結婚,享受婚假三天。初婚符合晚婚年齡的,延長婚假十天。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可依據路程近遠適當賜予路程假。
(2)產假:正常狀況下,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15天);難產增加十五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增加十五天。懷孕三個月內流產,產假二十至三十天;懷孕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流產,產假四十二天;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產假九十天。晚育并領證,產假增加一個月,賜予男方護理假十天。
(3)喪假:凡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或岳父母、公婆去世時,或賜予一到三天的喪假,特別狀況依據申請可適當延長。
(4)探親假:
①探親假享受對象為: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天白天的。
、谔酵渑,每年準假一次,假期30天。
、畚椿槁毠ぬ酵改福磕隃始僖淮,假期20天,如兩年合并則假期為45天。
、芤鸦槁毠ぬ酵改,每四年準假一次,假期20天。
⑤上述假期之外,可依據狀況賜予路程假。
、尢接H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jié)日在內。
2、請假的申請程序和批準權限:
(1)一天以內的事假、病假,當事人填寫請假審批表,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的報人事教育科,人教科審核后報分管局長審批。
(2)請假二天的,由請假人填寫請假審批表,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局人事教育科。凡部門副職、科員、辦事員由人事教育科審核后報分管局長批準;部門正職由人事教育科審核后報局長批準。
(3)超過三天以上的`各種假期由本人填寫請假審批表,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人事教育科審核后,報局長審批。
(4)因特別緣由需續(xù)假的要按以上程序和權限提前提出申請,未經批準,不得私自延長假期。
(5)請假人假期完畢后到班的當日要向審批者報告,予以銷假。
(6)凡病假需另附醫(yī)院證明。
三、考核規(guī)定
1、局人教、監(jiān)察部門應當仔細履行工作職責,對全體人員的出勤狀況、機關人員的出勤狀況進展督查,并做好相關記錄,對違反規(guī)定的人員視情節(jié)賜予誡免談話、通報等。
2、堅持考勤與考績相結合的原則,考勤結果與年終考核獎發(fā)放掛鉤,年終依據全年累計缺勤、遲到、早退狀況酌情予以扣發(fā)。
3、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期間視為出勤,不影響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
4、對患重大疾病的住院人員和其它絕癥病人,患病治療一年內(含一年)不扣發(fā)考勤、考核獎,一年以上兩年以下(含兩年)按人均發(fā)放數的90%計發(fā);兩年以上三年以下(含三年)按人均發(fā)放數的80%計發(fā),依次類推。
5、本規(guī)定與過去有關規(guī)定有抵觸的,以本規(guī)定為準,本規(guī)定所涉及的內容如遇政策調整則相應調整,如有未涉及到的內容則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日常工作考勤管理制度 11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fā)和治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zhí)行,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yè)自定的考勤治理規(guī)定須由總公司標準化治理委員會審核簽發(fā))。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jié)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全部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guī)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賜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jiān)視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fā)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全部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yè)務。特別狀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xù)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頭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yè)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緣由及回到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fā)覺,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賜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fā)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fā)100%全勤獎,并賜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fā)當月全勤獎,并賜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賜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賜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治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準,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準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xù)并交至勞開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fā)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別狀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日常工作考勤管理制度 12
為規(guī)范員工的考勤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和紀律性,現制定以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出勤規(guī)定
1.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并保持工作時間內的高效工作。
2.員工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yè)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外出時,需向行政辦公室說明去向,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同意。
二、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制,具體工作時間為: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實際工作時間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但需提前公布,并報分管領導批準。
三、考勤管理
1.遲到與早退
員工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視為遲到或早退,罰款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視為曠工。
員工月累計三次及以上遲到或早退,將面臨降職或自動離職處理。
2.曠工
員工無故不辦理請假手續(xù),擅自不上班,將按曠工處理。
員工曠工一次,不超過半天,罰款300元;曠工一天,罰款600元。累計曠工兩天以上,將降職使用或勸導自動離職處理。
四、請假管理
1.事假
員工因事需請假,須提前向部門經理提交書面請假報告,并經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報綜合管理部。
事假批準權限:部門負責人有三天之內審批權,三天以上由行政辦公室分管領導簽字后,報總經理批示。
2.病假
員工因病需請假,須提供區(qū)級以上醫(yī)院醫(yī)療機構的休息證明,經批準后方可休病假。
3.婚假
員工結婚可憑書面報告請婚假三天。符合晚婚年齡的初婚者可增加婚假二十天。
若配偶在外地居住,可額外請往返路程假。
五、工傷假
1.員工在生產工作中因工負傷,須取得規(guī)定的工傷證明材料,憑醫(yī)院的'醫(yī)療休息證明方可批準休工傷假。
2.員工因工致殘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必須長期休息者,相關勞動保障部門和醫(yī)療鑒定部門將根據《勞動保障條例》進行處理。
六、喪假
1.員工配偶、直系親屬及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請假三天,若死者在外地,可另加往返路程假。
2.員工須以書面報告(或電話告知部門負責人)的形式請假,經部門經理和分管領導簽字后,報行政辦公室批示。
七、假期批準權限
1.員工請假三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批。
2.員工請假三天以上,需行政辦公室分管領導簽字后,報總經理批示。
3.部門副經理及以上人員請假或調休等,必須提前向行政辦公室請假并辦理手續(xù),一天以內由行政辦公室批準,一天以上報總經理批示。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八、行為規(guī)定
1.員工在上班時間禁止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如上網打牌、下棋、查閱無關資料等。
發(fā)現員工第一次違反,罰款200元,部門負責人罰款500元;發(fā)現員工第二次違反,罰款500元,部門負責人罰款1000元;員工二次以上違反,將按自動離職處理。
部門負責人第一次違反,罰款1000元,第二次違反,扣除年終獎10%或降職使用,情節(jié)嚴重者加重處罰。
九、會議、培訓和活動
1.員工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或其他活動,如需請假,必須提前向組織或帶隊人員請假。
2.若在規(guī)定時間內遲到、早退或不參加,將按照考勤管理制度第三條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十、考勤管理責任
員工遲到、早退而部門負責人弄虛作假、包庇或袒護的情況,一經查實,將給予部門負責人每次5%的年終獎處罰,累計兩次及以上者將累計扣除或加重處罰。
十一、薪資與假期待遇
1.婚假、產育假、喪假按照相關規(guī)定辦理,期間員工將發(fā)放基本工資。
2.病假和事假期間,員工將扣除相應假期內全額工資,每天的扣除金額為月度工資除以40天計算得出。
十二、違規(guī)處罰
凡是受到本考勤管理制度處罰的員工,將扣發(fā)其該年度一定數額的年終獎作為懲罰。
十三、紀律監(jiān)督與懲罰
1.公司將建立紀律監(jiān)督機制,對違反考勤管理制度的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2.部門負責人應對部門內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監(jiān)督,并及時報告行政辦公室。
3.若發(fā)現部門負責人對員工違規(guī)行為故意包庇或袒護的情況,將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包括降職、扣除年終獎等。
十四、獎勵機制
公司將建立獎勵機制,對考勤良好、無違規(guī)記錄的員工進行表彰和獎勵,包括榮譽證書、獎金、福利待遇等。
十五、制度執(zhí)行與修改
1.本考勤管理制度由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執(zhí)行,并定期對其進行評估和修改,以適應企業(yè)管理的需要。
2.對于本制度的修改,應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生效,并及時通知全體員工。
日常工作考勤管理制度 13
第一條為維護本公司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保證正常生產秩序,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凡人員,車輛,物品出入本公司均需遵守本規(guī)定,值班保安有責任與權力按本規(guī)定管理。
第三條員工出入公司應佩戴廠證,廠證應佩戴于左胸前,值班保安對有疑問之人員,有權對其廠證進行驗證,被驗證人員不得拒絕,否則保安可拒絕其出入。
第四條嚴禁私自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廠區(qū)。
第五條公司發(fā)給員工的工衣,證卡只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如發(fā)現非本公司人員佩戴本廠證卡,穿著本廠工衣出入者,保安員應收繳其證卡,工衣送交行政部處理,轉借證卡,工衣者將被嚴懲。如在本公司有違法活動,將送公安機關處理,轉借證卡,工衣者將負同等責任。
第六條員工上,下班(包括倒班制員工吃飯進出入廠區(qū))以及請假一律從考勤專用通道打卡通行,<請假條>必須交管理部,未打卡者不得進出廠區(qū),非上班時間或工作不需要,禁止進入廠區(qū)。
第七條沒有臺籍干部或公司指定人員的簽名之出入廠單,不得攜帶公司任何物品出廠,否則保安員有權扣留物品,上繳管理部。
第八條23:00以后禁止所有人員出入,凡超過規(guī)定時間出入的.人員,應主動出示廠證給保安員登記。
第九條一般情況下,只有公司主管級以上的管理人員才能接待探訪者,其它員工除因業(yè)務所需要外,上班時間均不得接待探訪者,當值保安在上班時間內也不得予以通傳,除已獲準探訪的員工親友外,任何人,任何時候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訪客帶入宿舍。
第十條若有重領或原證卡找到不及時繳回,用于協(xié)助他人蒙混入廠者,一經查覺,使用人或借用人均記大過一次并開除處理并送派出所處理。
日常工作考勤管理制度 14
1、公司在正常運行的.情況下按實際出勤天數計考勤。
2、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天8小時,各廠,各部門若因生產需要調整上下班時間,必須先報管理部備案后方可調整
3、公司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按管理部統(tǒng)一編排的上下班班次時間內排隊打卡,人事部核算工資時均以各員工的工卡作為考勤依據。
4、因非正常原因而不能打卡或忘記打卡,漏打而又未遲到,早退,曠工,24小時內填報<考勤異動申請單>(見附件),經逐級審批后報管理部考勤備案,否則若造成考勤缺失,后果自負。
5、員工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不得受潮,不得彎折,以免損壞考勤卡,影響考勤的正確統(tǒng)計,考勤卡損壞或遺失應及時到管理部掛失補換上(收取工本費30元)。
6、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違者記小過一次并取消當月全勤獎65元。
7、員工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guī)定處理:
7.1遲到,早退:
7.1.1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未按規(guī)定時間打卡者視為遲到或早退;
7.1.2遲到,早退一個月累計在15分鐘則取消當月全勤65元;
7.1.3遲到,早退15分鐘至60分鐘者,扣半天工資;
7.1.4遲到,早退1小時至4小時者,作曠工半天處理;
7.2曠工:
7.2.1未經請假滿或假滿未經續(xù)假擅自不到職或擅自脫離工作崗位1小時以上者作曠工論處;
7.2.2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7.2.3連續(xù)曠工三天或月累積曠工達五天以上者,作自動離職處理監(jiān)(不予結算工資);
8、員工如在加班時間內擅離守者,不發(fā)給當日加班費外。
9、員工請假應依規(guī)定填寫“請假條”。
9.1員工請假一天(含)以內者本單位臺籍主管核準。
9.2員工請假二天以上六天以下由部門最高主管簽,六天以上由總經理級簽。
9.3年度內請假不超過十四天,有簽呈者除外。
10、請假獲準后,將<請假條>交到人事處備案后,方可離開廠區(qū),否則計算器考勤將自動按曠工處理。
11、有勤工獎之部門,凡有遲到,早退,請假,曠工,則按規(guī)定取消當月勤工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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