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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產車間管理制度(精選11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化產車間管理制度(精選11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化產車間管理制度1
1、總則
1.1根據國家頒布的《消防法》,為貫徹“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 保障公司的生產、財物和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
1.3本制度由安環(huán)科歸口管理。
2、職責
2.1總經理
2.1.1負責全面領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律、以及有關防火安全的規(guī)定。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防火安全工作。
2.1.2部署和組織公司的防火宣傳教育工作,教育全體員工嚴格遵守防火制度和一切與防火安全有關的規(guī)定。
2.1.3定期檢查和了解上級有關防火的規(guī)定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規(guī)程的貫徹執(zhí)情況,每季組織一次安全防火大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小檢查,并負責研究決定重大火險隱患等不安全問題。
2.1.4領導義務消防組織,加強管理、教育和學習訓練,不斷提高業(yè)務水平,適應消防工作的需要。
2.1.5負責籌建消防設施,審批消防器材的采購計劃,指導對消防器材的配置維修、保養(yǎng)和管理工作。
2.1.6主持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制定防范措施,保證以后不再發(fā)生類似事故。
2.1.7負責按有關規(guī)定對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者進行處理;同時,負責對在防火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揚和獎勵。
2.2各部門負責人職責
2.2.1負責部門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貫徹執(zhí)行上級和公司有關消防安全工
作的指示和規(guī)定,并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
2.2.2定期總結部署防火安全工作,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切實遵守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2.2.3經常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和生產操作的檢查。經常聽取安全員對防火安全意見,及時消除火險隱患,保證安全生產。發(fā)生火情時,在迅速組織救火的同時,立即報告公司,調查火災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2.2.4組織本部門進行消防學習和訓練,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2.2.5負責本部門所屬范圍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器具的維護、保養(yǎng),并保證正確使用。
2.3其他相關職責
2.3.1安全生產部負責人,根據國家頒布的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令和上級的指示決定,協助安環(huán)科在本單位內組織和推動實現,定期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對發(fā)現的問題,監(jiān)督且加以整改,并監(jiān)督各部門執(zhí)行各項防火安全制度。對重大火險隱患,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
2.3.2研發(fā)部參加新建和擴建工程的設計、審查、驗收。在施工中要加強監(jiān)督,竣工時參加驗收,新產品投產前設備試車前的安全驗收,對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見,并監(jiān)督其實現。
2.3.3安環(huán)科負責組織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消防訓練;不斷提高全員防火意識和撲滅初起火災水平水平;監(jiān)督各部門對消防器材的使用;追查處理火災事故。及時購置和供應各種防火器具。
2.3.4財務部編制年度財務計劃時,應充分考慮消防計劃所須經費,列入財務劃中,對消防安全臨時特殊措施需用的經費,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應及時編制追加預算。
3、公司防火制度總則
3.1 本公司院內內,全部列為禁煙區(qū),任何個人不得帶煙、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入內,外來人員應將其存放在門衛(wèi)室。車間、庫區(qū)等確需動火時,需要辦理《動火安全作業(yè)證》,并采取安全措施,杜絕事故發(fā)生。
3.2配電室、操作室、會議室內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配電室、電器設施開關。
3.3新產品投產時,技術人員應詳細向操作人員講清產品性能,學習操作過程,研發(fā)部門應提出安全措施,會同安環(huán)科作出安全評價并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認定符合安全規(guī)定后,方能投產。
3.4車間應通風良好,電器設備要防爆、潮、防止靜電。
3.5消防器材要專物專用,消防水龍頭、消防帶、滅火器周圍三米內不準積垃圾或放置其他物品。
3.6保持公司院內及車間主要道路整潔暢通,不得堆積存放物品。
4、電氣焊防火制度
4.1電氣焊是明火作業(yè),操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作業(yè),非電焊工人不得進行此項作業(yè)。
4.2動火地點應與氧氣瓶、乙炔氣瓶呈三角位置,保持十米以上距離。
4.3氧氣瓶嘴禁止接觸油污,防止氧化,引起氣瓶爆炸。
4.4焊、割前應徹底清除附著可燃物,焊、割裝過可燃液體的容器或廢舊管內的材料必須排凈,帶電設備切斷電源。
4.5氣體管線不得漏氣,如漏起立即關閉并修理。
4.6電焊時,禁止將地線搭在其他金屬容器管線上。
4.7焊割完畢,及時清除散落焊割火花和鐵屑,以防余火引起火災。
5、庫房防火制度
5.1易燃、易爆、腐蝕、易氧化的化學物品要分類隔離,專類存放。箱板等存放要整并有一定間隔,不得亂堆放。各類物品之間要保持道路暢通不得妨礙門窗的開放。
5.2庫內原料桶要擺放整齊,留有一定間隔,如有液體桶泄漏必須及時運離庫區(qū)處理。搬運危險品桶時不得敲擊碰撞,保持庫內道路暢通。
5.3庫區(qū)要保持清潔,對庫房內及附近的可燃廢物要及時清除。
5.4 嚴格控制、管理和使用電源,對庫內的用電設備必須經常檢查,保持安全使用,各種原材物料不得緊靠電氣設備,管理人員離開倉庫時要切斷電源。
5.5倉庫內消防器械要保持完好,放置在醒目處,不得隨意挪用。
6、電氣防火制度
6.1電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二人監(jiān)督,不得違章帶電作業(yè)。
6.2電器設備的安裝應按供電要求,不得超過負荷。
6.3禁止使用破皮電線,如有破皮現象,應用膠布包好或更換新線,應經常進行檢查,隨時發(fā)現,隨時處理。
6.4電器設備的各種繼電器,避雷針等安全附件,必須齊全完好,符合規(guī)定,避雷設施必須在雷雨季節(jié)前檢查檢修完好。每年檢查一次接地線。
6.5易燃易爆場所更換燈泡等電器用具時,應先切斷電源,再行更換。
6.6變電、配電室要保持干燥清潔,不準堆放易燃可燃等物品,應備好滅火器。
7、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7.1各部門要經常保持消防器材使用良好,任何部門、個人不準擅自將消防器材用在與消防工作無關的方面。
7.2消防器材由安環(huán)科統一配備、安置,各部門范圍內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明顯、干燥、取用方便處,任何人不得隨便挪動位置。
7.3滅火器如使用后,應及時報給安環(huán)科,由安環(huán)科負責換新,不得空置。
8、考核
8.1違反本制度,每項次考核責任人100元。
8.2無故不執(zhí)行本制度,考核責任人500元。
8.3考核優(yōu)異者每月按考核百分比予以獎勵,100-500元不等。
化產車間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員接待和車輛、物品出入登記的管理,保安人員在值勤和執(zhí)行任務時有所依據,當好企業(yè)衛(wèi)士,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公司保安崗位24小時執(zhí)勤不間斷;當值保安認真做好安防工作,自覺服從上級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主動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三條、保安人員代表本公司執(zhí)行相關規(guī)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門員工應配合保安人員工作。
第二章職責
第四條、主要職責
1.責任范圍:適用于本公司所轄全部區(qū)域。
2、貫徹執(zhí)行公司關于內部安全保衛(wèi)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guī)定,建立健全各項保安工作制度,對職責范圍內的保安工作全面負責。
3、依據制度實施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門衛(wèi)崗位職責
1、遵紀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值班時應著制服,服從管理、恪盡職守、文明執(zhí)勤、禮貌待客。
2、嚴格執(zhí)行《保安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堅守崗位,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
3、不得酒后上崗或擅離崗位。
4、對非本公司的人員、車輛進出要實行查詢登記。
5、所有物品出公司必須憑公司職能部門書面通知方可放行。
6、及時做好報紙、郵件的收發(fā)工作。
7、保持門衛(wèi)室環(huán)境衛(wèi)生,物品保管整齊有序。
8、上下班時間(上班時間為9:00、下班時間為17:00)的前后15分鐘須到大門口站崗,維持門口交通秩序,迎送職工上下班。
9、執(zhí)勤期間要做到大門隨開隨關,關閉時大門不留缺口;門衛(wèi)室時刻保持有人,杜絕閑散人員進入。
10、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員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動用私刑。
11、如門衛(wèi)室有設施損壞,需填寫報修單交至負責人處。
12、完成領導交付的其他任務。
第三章行為準則
第六條、治安安全管理
1、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備,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qū)域的正常工作秩序;維護公司內部治安秩序,消除隱患于萌芽狀態(tài),防患于未然。
2、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fā)現可疑人和事,并進行妥善處理。對于正在發(fā)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并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情節(jié)嚴重的可直接撥打110并上報公司領導。
3、對違反治安條例的行為,查清事實,收集證據向公司或公安機關報告。支持、協助相關安全人員履行工作職責。
第七條、人員出入管理
1、工作時間(9:00—17:00)外來人員因事需進公司必須填寫《會客單》,內容包括姓名、單位、事由、時間、車號、聯系部門及人員等,門衛(wèi)應電話向被訪人員或部門核實后方可放行,無正當理由、不填寫《會客單》者不得進入公司。
2、外來人員出公司時,將經被訪人簽字的《會客單》交門衛(wèi)核對注銷后,方能離開公司,如攜帶物資出公司必須出具經負責人審批同意后的'《物資出條》,方能放行。
3、廠區(qū)內臨時作業(yè),需安排外單位人員進公司施工,用工部門應事前將施工期限、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并須領取《臨時出入證》,施工期間,外來施工人員憑證進出公司,并且佩戴《臨時出入證》,否則保安將要求其離開公司。
4、凡已與我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勞務關系者,視同外來人員按以上1、2條執(zhí)行。
5、非工作時間外來人員無預約一律謝絕訪問。
6、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神色有異者不得進入公司。
7、如遇態(tài)度惡劣,強行闖入者,門衛(wèi)應立即上報辦公室或公司相關領導處理。
8、各類團隊來公司參觀,參觀者須憑單位介紹信和帶隊人身份證到公司辦公室辦理預約手續(xù),經分管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通知門衛(wèi)放行;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將外來人員帶入生產區(qū)域參觀、拍照錄像。
9、上級單位領導來公司調研、指導工作,由辦公室人員在門口迎接的,門衛(wèi)應予以放行。
第八條、車輛出入管理
1、外來車輛因事出入公司時,需填寫《車輛來訪登記表》,不填寫者不得入內
2、門衛(wèi)應對外來車輛進行引導,維持停放秩序。
3、加強對車輛的安全檢查巡視,注意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發(fā)現異常立即上報處理,隨時與辦公室保持聯絡,密切協作,保證車輛安全。
4、進出車輛如有損壞公司財物,門衛(wèi)應立即報告辦公室或公司相關領導處理。
第九條、物資出入管理
1、公司物資
物資出公司時,須由主管部門開具《物資出條》,由相關人員填寫,部門負責人簽字,分管領導審批后,門衛(wèi)核對物資無誤后方可放行。
2、外來物資
a、供貨商送貨入庫時,應辦理外來人員登記手續(xù),出公司時,門衛(wèi)根據物資入庫票據或主管部門開具的《XX放行單》,核對無誤方可放行。
b、外來運輸車輛進入公司時,門衛(wèi)需了解物品情況,如有危險品等須向相關負責人核實后方可放行。
第十條、日常安全巡邏管理
1、保安管理部門(辦公室)根據各部位具體情況和安全管理的需要,確定或調整保安巡檢線路,安排固定安全哨位,并排定保安班組以及對人員、物資進行分配。
2、保安人員應熟練掌握安全裝備的使用,了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fā)生時應鎮(zhèn)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置:
a、判斷情況若尚可解決消除時,速采取行動,并報告上級。
b、判斷事故無法解決,應急速通報有關部門。
c、日間災害急報有關負責人,夜間災害除急報有關負責人外,判斷情況報派出所110、消防單位119或救護單位120。
d、夜間或休假日近鄰發(fā)生災難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負責人。
e、保安在當值時間出現周界監(jiān)控報警或接到中控室警報通知,須迅速確定方位、立即出動處理,并且及時向中控室或公司領導回饋現場狀況,如狀況危急須即時聯系當地派出所;事后填寫《治安報警處理記錄表》。
3、日班每2小時巡邏一次,夜班每1小時巡邏一次。各當值保安交接班完成后即進行首次巡邏,并按規(guī)定將巡邏情況記錄在《保安值班記錄》。辦公室可根據需要調整巡邏間隔時間,保安個人不得擅自變更。
4、保安在巡邏時必須時刻保持警惕、多聽多看,發(fā)現可疑的人或事應及時處理,并報告公司相關負責人。
5、常規(guī)工作時間(9:00—17:00)結束后,對公司公共部位進行巡邏,檢查水電、門窗是否關閉。
6、如發(fā)現火警應立即采取合理措施,并及時通知相關部門領導。
第四章緊急或意外事故處理
第十一條、意外事故
1、員工急病,即刻通知辦公室,及時派人送往醫(yī)院治療或撥打120,及時報備公司領導。
2、發(fā)現火災應立即趕到失火現場查看,若發(fā)生火苗應即以滅火器將火源熄滅,若已使用滅火器仍然無法將火勢撲滅時立即向119火警臺報案,且通知相關領導至現場,保安仍然堅守崗位,指揮員工及來賓向安全地區(qū)疏散,保持高度警戒,嚴防小偷趁機竊取公司財務;饎菹绾髴宀槿藛T及物品所害情形,并保持完整現場,以供警方處理。
第十二條、糾紛事件處理
a、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wěn)定事態(tài)的發(fā)展,并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tài)的擴大。
b、發(fā)生打斗,應迅速予以制止,將當事人交由公司領導處理為原則,如當事人不聽制止時,可與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員合力制止。
c、打斗現場若有其他員工圍觀時,為防止圍觀者鼓噪起哄或使現場復雜化,應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再行處理。
d、事態(tài)有愈超嚴重態(tài)勢,應立即請派出所協助處理。
e、注意立場要保持公正,千萬不可偏袒打斗當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戰(zhàn)局,喪失理智。
f、若為下班時間,應即刻電話通知公司相關領導;有安全之慮時,即刻撥打110尋求協助。
第十三條、不良分子前來滋事處理
a、保安人員不得與不良分子對打。
b、關閉大門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進入尋釁滋事。
c、通知后勤人員和公司領導前來支援處理。
d、認清來著容貌、特征、人數、有無攜帶刀具、坐車種類以及車牌號碼、滋事原因等,作為警方偵查處理的依據。
e、將狀況報告公司領導并隨時保持聯絡,若下班以后應立即通知派出所并電話聯絡相關領導。
第十四條、被盜事件
1、發(fā)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并應立即呈請?zhí)幚恚潞笞龊糜涗洝?/p>
2、聯系公安部門,保持失竊現場原樣,便于取證。
第五章勤務制度
第十五條、交接班制度
1、公司保安為三班兩運轉,分設日班和夜班,日班為7:30—19:30,夜班為19:30—7:30;交接班時間分別為7:30和19:30,交接班時需做好記錄。
2、各班保安均需提前15分鐘到崗交接班,班內做好《保安值班記錄》,班組交接時互通消息并簽名確認。
3、班組交接時,對安全防護器械進行確認,如有損壞遺失須在《保安值班記錄》中作出說明,確認無誤后方可完成交接。
4、超過交接班時間,半小時內未接班視為“遲到”,1小時內作出解釋并補辦請假手續(xù)視為事假,超過1小時則視為“曠工”。
5、交接班時間已到,接班人未知至,當班人員應與崗位帶班長聯系,由帶班長負責安排人員替換;如擅自離崗視為“曠工”。
第十六條、請示報告制度
1、保安員遇有緊急情況和重大問題時,要及時、具體、準確地向上級領導請示、報告
2、對上級領導和主管部門有關處置緊急情況的指示,要立即、堅決執(zhí)行,執(zhí)行結果要及時回饋。
第十七條、工作考核
1、保安由各保安帶班長負責記錄考勤,公司按各人的考勤按天數記發(fā)工資。
2、保安因個人原因需請事假、病假(病假須有鎮(zhèn)級以上醫(yī)院開出的病假單)或調班者,必須事前報告保安帶班長,保安帶班長報告公司辦公室(二水廠保安報廠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或調班。病事假一律按休息天數計扣工資。
3、未嚴格執(zhí)行人員出入管理,放行外來人員,一經發(fā)現即作“過錯”處罰。
4、未嚴格執(zhí)行車輛出入管理,放行外來車輛,一經發(fā)現即作“過錯”處罰。
5、未嚴格執(zhí)行物資出入管理,造成公司損失,視情節(jié)輕重作“過錯”或開除處罰,并賠償公司損失。
6、未嚴格執(zhí)行日常安全巡邏,視情節(jié)輕重作“過錯”或辭退處罰。
7、未履行門衛(wèi)崗位職責,作出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視情節(jié)輕重作“過錯”或辭退處罰。
8、未按要求執(zhí)行門衛(wèi)交接班,造成權責不清,所經手班組相關人員共同承擔責任。
9、違反門衛(wèi)工作紀律,視情節(jié)輕重作“過錯”或辭退處罰。
10、每發(fā)生一次“過錯”則扣除崗位(基本)工資的25%;連續(xù)兩個月累積發(fā)生“過錯”3起、一年內累積發(fā)生“過錯”6起者,除按規(guī)定分別扣除崗位(基本)工資外,還將作辭退處理。
11、如在值班過程中挽回公司物資流失,發(fā)現不安全隱患,避免公司經濟損失的,公司將視情況給予表彰、獎勵。
第六章行為操守
第十八條、工作態(tài)度
1、對工作具有責任心、熱情、敬業(yè)精神和職業(yè)道德
2、對自身的責任心:鉆研業(yè)務、工作認真、上進心
3、同事之間的協作力、包容、配合、團結
4、對本職工作負責:不拖沓、不積壓、不抱怨、不挑揀
5、對待來訪人員的態(tài)度:謙和、禮貌、誠懇、友善、不卑不亢
第十九條、日常行為規(guī)范
1、愛護公司公共財產、不隨意破壞、挪為私用;
2、及時清理、整理個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環(huán)境的干凈整潔;
3、辦公桌上不放與工作無關的用品;
4、未經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資料或他人個人物品。
第二十條、保安工作紀律
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和對公司及員工人身財產安全負責的原則,保安員嚴格禁止下列行為: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體或者侮辱、毆打他人。
2、扣押、沒收他人證件、財物。
3、阻礙依法執(zhí)行公務。
4、參與追索債務、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
5、刪改或者擴散監(jiān)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
6、侵犯個人隱私或者泄露公司商業(yè)秘密。
7、儀容不整,言語行為輕浮、粗暴無禮。
8、值班時間聚眾賭博、下棋、喝酒、看小說報紙、看電視錄像,打瞌睡等。
9、對群眾、來賓故意刁難或挾怨報復。對員工、來賓或送貨人員索取好處及貪小便宜。
10、脫崗、漏崗、睡崗、遲到、早退、夜班值班人員睡覺。
11、未經許可擅自調班。
12、暴行犯上,不服從指揮。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并根據施行情況適時修訂。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化產車間管理制度3
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公司領導(廠長、經理)責任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及上級有關政策、法令、指標、對本公司員工的安全健康負責,全面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2.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安全工作,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3.建立安全組織機構,配置安全人員,實現安全生產,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的重大問題。
4.每季定期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對重大的不安全隱患組織落實整改。對避免重大事故的有關人員實行重獎。
5.主持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做出防范措施,執(zhí)行“三不放過”原則,對事故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
二、安全員責任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制訂和修訂、審批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安全規(guī)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貫徹實施。
2.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組織安全培訓和安全技術考核。
3.監(jiān)督檢查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情況,遇有緊急不安全情況時,有權停止生產及有關人員的工作。
4.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協助解決問題,組織落實整改。
5.負責編制或修訂公司防火制度,并監(jiān)督貫徹執(zhí)行。
6.負責工傷事故的處理和各類事故的綜合上報,參與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和鑒定工作。
7.負責安全裝置,防護器材,滅火器材的管理。
8.發(fā)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負責事故的統計上報,參加各種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9.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做到定整改人員、定措施、定期限。
10.負責動火手續(xù)的辦理工作。
三、班組長安全職責
1.組織學習,貫徹執(zhí)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和決定。
2.負責對新員工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3.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4.搞好安全設施,設備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和正常運行。
5.督促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防護用品。
6.發(fā)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
7.組織搞好生產現場的清掃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實現安全生產。
四、員工安全職責
1.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不違章作業(yè),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
2.精心操作,嚴格控制工藝條件,記錄整潔、準確、可靠,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
3.及時巡回檢查,發(fā)現異常及時處理。發(fā)生事故要正確分析、判斷、處理、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4.愛護并正確使用防護設施,加強設備維護。經常保持作業(yè)現場所整潔,搞好安全生產。
5.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器具。
6.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操作,險情特別嚴重時,有權停止作業(yè),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安全教育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及上級各部門有關安全教育的指示,不斷提高公司員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保證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特制定“安全教育規(guī)定”如下:
一、入公司前的教育
1.新入公司的'員工由公司組織一級安全教育,由公司領導負責,教育內容主要是: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本公司生產性質和安全生產的有關規(guī)定和安全知識。
2.由安全員進行二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主要是:生產特點和工藝流程,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重點操作部位及注意事項,預防事故發(fā)生的措施和應急的方法。
3.由班組長進行三級教育:教育內容是本班組的工作性質特點,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二、現場教育
1.從事重大危險工作,必須由安全員進行系統教育,內容是從事此工作的危險特點,注意事項和防范措施。
2.對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分析,介紹經驗教訓。
3.推廣和介紹避免事故的經驗和先進安全操作技術。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是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各個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fā)現不安全因素,消除不安全隱患,提出防患于未然的有效方法。為使安全生產檢查經;⒅贫然,制定檢查制度如下:
1.安全生產檢查,包括公司的普查、專業(yè)檢查和季節(jié)性檢查。
2.每次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由公司經理和安全員參加。
3.對查出的隱患,要逐項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立即整改,不得拖延。當時不能解決的問題,應采取臨時安全措施,并定出計劃,按期完成。
4.每年對鍋爐、電氣裝置、運輸車輛等分別進行專業(yè)檢查。
5.視氣候特點及季節(jié)變化,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電、防風、防凍保溫等工作,進行防預防性季節(jié)檢查。
交接班制度
1.交接雙方的班長(或主操作工)要當面對口交接,交接內容要有記錄并雙方簽字。
2.交接要全面、認真,不得隱瞞事故隱患,否則,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交班方負責。
3.接班者要及時處理上班遺留下的問題,不得拖延,當班不能處理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否則,由此造成的事故由接班者負責。
巡回檢查制度
1.操作人員接班后要按時巡回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因巡檢不及時造成的事故由當班負責。
2.巡回檢查要按規(guī)定的路線和內容進行,不得漏檢。
3.檢查要認真、仔細,不得馬馬乎乎敷衍應付。
4.檢查情況要隨時記錄,記錄要清晰,不得隨意涂改。
防火管理制度
為保障我公司的財產和人身安全,根據國家頒布的《消防條例》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主要負責人責任
1.負責領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令、以及有關防火安全的規(guī)定。
2.主持制定和修訂防火安全制度,以及企業(yè)一切規(guī)章制度并組織貫徹執(zhí)行。
3.部署和組織本單位的宣傳教育,教育全體員工嚴格遵守防火制度,和一切與防火安全有關的規(guī)定。
4.定期檢查和了解上級防火規(guī)定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規(guī)程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每季組織一次安全防火大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小檢查,并負責研究解決重大火險隱患等不安因素。
5.負責指導消防器材的配置、維修、保養(yǎng)和管理工作。
6.主持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制定防范改進措施,保證今后的安全生產。
7.決定對發(fā)生火災事故的責任者,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和處理;對防火工作做得好和杜絕重大火險的個人,進行表揚和獎勵。
二、生產負責人、安全員責任
1.領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貫徹執(zhí)行上級和公司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規(guī)定,并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問題。
2.定期總結部署防火、防爆安全工作,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切實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3.按期組織防火、防爆安全檢查和生產操作的檢查。經常聽取員工對防火、防爆工作的意見,及時消除火險隱患,保證安全生產。發(fā)生火情,立即上報告,并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4.組織本部門進行消防學習和訓練,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5.負責消防設施、設備、器具的保養(yǎng)檢修,確保正常使用。
動火管理制度
根據公司生產過程中原料、產品易燃易爆的特點,必須加強對使用明火的管理,從嚴控制火源。對生產中確需使用明火作業(yè),如焊割,必須分程度申請用火,實行三級用火管理。
1.一級動火:內有易燃、易爆物質的設備、管道、儲罐等需動火時為一級動火。凡能拆下的要拆下,妥善處理后,運到指定地點動火,原則上不能在本體上動火,如確需動火,由動火人員報公司領導和安全員批準。
2.二級動火:除一級和三級用火外的生產裝置及劃定范圍的用火為二級用火,由動火單位領導與安全員共同研究,搞好防火安全措施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指已固定的長期用火的地方或不存在引起燃燒的條件的設備動火時,可由班組長負責管理。
動火前,各種設備,容器及管線,都要認真檢查,對易燃、易爆、有毒的,都要根據不同物質進行清除處理,或增加擋板,防止火串入其他系統,然后按動火要求辦理手續(xù)(包括分析化驗和審批)。在動火時,必須有監(jiān)護人,必要時配備消防器材或配帶防護用具,作好滅火準備工作。
電氣焊防火制度
1.電氣焊屬于明火作業(yè),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守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作業(yè),非電氣焊工人員不得進行此項作業(yè)。
2.動火地點應與氧氣瓶、乙炔氣瓶呈三角位置,保持五米以上距離。
3.氧氣瓶嘴禁止接觸油污,防止氧化,引起氣瓶爆炸。
4.焊、割前應徹底清除附著可燃物,焊、割裝過可燃液體的容器或廢舊管子內的材料必須排凈,帶電設備切斷電源。
5.氣體管線不得漏氣,如漏氣,應立即關閉閥門并修理。
6.電焊時,禁止將地線搭在其他金屬容器管線上。
7.焊割完畢,應及時清除散落的焊割火花和鐵屑,以防余火引起火災。
化產車間管理制度4
一、施工與檢修的安全管理制度
1、在檢修前辦理任務書,明確檢修項目職責人,并服從審批手續(xù)。
2、檢修項目負責人必須按檢修任務書的要求,親自和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到現場向檢修人員交底,落實檢修安全措施。
3、檢修項目負責人實行統一指揮、調度,確保檢修工作的安全。
4、根據檢修任務書的要求,生產單位要為檢修單位創(chuàng)造安全檢修條件,沒有辦完交接手續(xù)的檢修單位,不得任意拆卸設備、管道。
5、對檢修使用的工具,設備應進行詳細檢查,保證安全可靠。
6、檢修傳動設備和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并經兩次啟動復查證明無誤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牌或上安全鎖卡。
7、檢修人員應檢查檢修中需要的安全防護器具,消防材料的準備情景。
8、檢修人員要檢查動火安全作業(yè)書的.審批資料和落實情景,以及設備內的安全作業(yè)是否可行。
二、設備內檢修的安全管理制度
1、設備(槽罐、釜、槽車、排風道等)內作業(yè),必須辦理設備內安全作業(yè)證(如下釜安全操作單),該設備必須與其他設備隔絕(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并清洗、置換。
2、進入設備內作業(yè)前30分鐘內,要取樣分析有毒、有害物質濃度及氧含量,經檢驗合格辦理設備內安全作業(yè)證后方可入內作業(yè),在作業(yè)過程中如發(fā)現異常,立即停止作業(yè),迅速撤出人員。
3、進入有腐蝕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設備內作業(yè)時,必須穿戴適應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防毒面具。
4、設備內作業(yè)必須設有經驗的作業(yè)監(jiān)護人,監(jiān)護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并與作業(yè)人員堅持有效的聯絡。
5、設備內作業(yè)應根據設備具體情景搭設安全梯及架臺,并配備救護繩索,確保應急撤離需要。設備內要有貼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的安全電壓照明。
6、嚴禁在設備內外投擲工具及器材,禁止用氧氣吹風。
7、作業(yè)完工后,經檢修人、監(jiān)護人與使用部門負責人在作業(yè)證上簽字,檢修人員方可封閉作業(yè)孔。
8、檢修完成后必須檢查設備內是否有異物,并清理,并進行試驗水壓、氣密,并做好記錄準備,清理現場。
9、檢修后的設備必須進行試運行,合格后生產和檢修雙方辦理交接手續(xù)。
三、一般的安全管理制度
1、檢修人員應熟悉工作中碰到的酸、堿和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物質的性質,避免發(fā)生灼傷、燃燒、爆炸和中毒事故。
2、檢修人員應明白沙箱、防毒面具、消火栓、滅火器的位置,并能正確使用。
3、檢修受壓容器,設備和管路之前必須將其壓力降到等于大氣壓。
4、安全裝置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后必須立即復原。
5、在檢修時不要觸及電動機有電部位,以及電纜和照明線。
6、使用手電鉆時,工人必須戴上橡膠手套,電鉆外殼應接地。
7、在起重和其他危險工作區(qū)域都應掛警告標志,不許外人進入工作區(qū)域。
8、檢修完畢后應拆除腳手架,臨時電器線路,警告牌和標志,搬走檢修用的機具,清理設備,屋頂上,地面上等的雜物垃圾,到達工完、料凈、場地清。
化產車間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與安全標準化工作接軌,同時,也使公司的各項安全活動有詳細記錄,以備日后查考,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全公司的所有管理部門及生產部門,所有與安全相關的活動、產品和服務。
3.職責者
安環(huán)部、人力資源部、各車間及管理部門。
4.管理細則要求
4.1企業(yè)應建立包括安全組織、安全會議、安全教育、安全檢查、隱患治理、事故管理、安全工作考核與獎懲等七類資料的安全工作臺帳。基層單位和班組應設安全活動記錄,提倡實行微機管理。
4.2安全組織臺帳
4.2.1記錄相應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組織網絡、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組成人員名單、消防工作組織網絡組成人員名單,納入臺帳備查。
4.2.2記錄從安全領導小組到班組的安全組織網絡組成人員名單。
4.3安全會議臺帳
4.3.1安全會議臺帳主要記錄本單位召開的各級安全會議資料,尤其是對安全生產工作文件的傳達、學習貫徹情景。
4.3.2安全會議臺帳應設由會議名稱、時間、地點、召集單位和主持人、與會單位和人數、會議資料以及處理結果等欄目。
4.4安全教育臺帳
4.4.1企業(yè)安全教育臺帳應記錄領導、管理人員、安環(huán)部各級領導、安全監(jiān)督管理人員、新入廠人員三級安全教育以及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考核情景。
4.4.2車間安全教育臺帳應記錄領導及員工安全教育、新入廠人員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取證、崗位安全操作、應急預案的演練以及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考核等。
4.4.3安全教育臺帳應至少設有受教育者姓名、授課資料、地點、時間、考試成績及授課人姓名等欄目。
4.5安全檢查臺帳應至少設有檢查日期、檢查資料、受檢部門、發(fā)現問題、要求整改日期、整改完成日期及檢查人簽字等欄目。
4.6隱患治理臺帳
4.6.1凡發(fā)生在單位的`事故隱患均應在隱患治理臺帳中記錄。
4.6.2事故隱患治理臺帳應設有隱患所在部門、存在部位、計劃費用、實際費用、計劃治理完成時間、實際完成時間及隱患治理后的評估情景。
4.7事故臺帳
4.7.1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應建立相應的事故臺帳,記錄本公司所發(fā)生的事故。
4.7.2事故臺帳應設有事故發(fā)生所在部門、發(fā)生時間、事故類別、事故概況、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情景和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登記表。
4.7.3基層單位的事故臺帳應包括發(fā)生在本單位或當事人屬于本單位的各類事故。
4.8安全工作考核與獎懲臺帳應設有考核項目(資料)、被考核部門和個人、主要事跡和存在問題、考核意見和結果、獎懲情景、考核部門簽字及審批部門等欄目。
4.9安全活動記錄按《安全培訓教育制度》要求,記錄單位和班組的安全活動開展情景。
4.10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歸口管理部門應認真填寫、保管安全臺帳;同級主管安全的領導應定期檢查并簽字。
化產車間管理制度6
⑴加強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區(qū)內,不準吸煙。
、粕a區(qū)內不準帶進小孩。
⑶禁火區(qū)內,不準無阻火器車輛行駛。
、壬习鄷r間不準睡覺、干私活、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事情。
⑸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⑹不準使用汽油等揮發(fā)性強的可燃性溶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
⑺不按工廠規(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不準進入工作崗位。
、贪踩b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
、筒皇亲晕曳止艿.設備、工具不準動用。
⑽檢修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⑾停機檢修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啟用。
、胁幌蛋踩珟В粶实歉咦鳂I(yè)。
⒀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作業(yè)。
⒁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準登石棉瓦作業(yè)。
化產車間管理制度7
一、目的和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雇傭來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務的個人或單位。
二、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安全標準化規(guī)范》制定本制度。
三、職責
3.1 企業(yè)主要負責人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加強對企業(yè)內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嚴格執(zhí)行國家對承包商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
3.2 安全環(huán)境管理委員會負責依據《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安全標準化規(guī)范(試行)》制定《承包商管理制度》。
3.3 各部門負責各自歸口部門的安全工作。
四、控制程序
1、承包商資格審查的內容:承包商過去的3年的安全業(yè)績表現資料;服務類型、經營范圍和資質證書;工程所在地建委出具的施工許可證;審查承包商安全計劃書;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承包商安全管理組織機構、管理人員的有關信息。
2、簽訂合同時的要求
(1) 明確承包商在承包項目施工中的安全責任條款;
4.2.2 明確承包商在承包項目施工中應執(zhí)行的安全管理規(guī)范、標準、制度;
(2) 承包商應選擇合格的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并經過培訓;
(3)承包商應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設施、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用具;
4.2.5 承包方必須接受現場安全檢查和監(jiān)督。
3 承包商人員的培訓
(1) 管理部組織對承包商進行入廠前安全培訓,做好培訓記錄,與承包商簽訂《外協安全合同》。
(2)施工項目所在單位應對承包商人員進行進入現場前的安全教育,其內容包括:作業(yè)現場的特點、主要危險和應急處理措施;執(zhí)行《事故管理制度》;進入現場的安全注意事項。
4 承包商的安全資源配置如下:按要求配備安全員;承包商員工資質符合要求,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承包商為檢修人員配備必需的個人防護用品;承包商配備符合安全要求的設施、設備,配置必需的.安全防護器具、安全標志等。
5 作業(yè)過程的協調與監(jiān)督
(1)作業(yè)過程的協調承包商負責人應參加本公司與作業(yè)相關的安全例會和有關安全事項的臨時會議,匯報安全管理情況及安全工作安排,落實會議要求;
(2) 作業(yè)過程的監(jiān)督的內容如下:對于較為危險的施工作業(yè),必須經管理部檢查認可,并安排專人現場監(jiān)護;承包商應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檢查發(fā)現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各個部門應采取定期和隨機檢查的形式對承包商的安全狀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予以記錄;d) 對于違反公司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合同的行為或違章作業(yè),管理部有權進行處罰、責令其停工。
五、相關制度
《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設施檢維修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六、記錄
1 合格承包商名錄。
2 安全生產表現評價報告。
3 承包商檔案。
4 安全檢查記錄。
5 《外協安全合同》。
化產車間管理制度8
1.目的:為加強對生產設施的安全管理,提高生產設施運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確保設施安全、穩(wěn)定、長期滿負荷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內的生產設施。
3.職責:生產部為本制度的具體落實部門,安全環(huán)境管理委員會為日常監(jiān)督部門。
4.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內容:
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堅持生產全過程的系統管理方式;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生產設施運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4.1生產設施選購
4.1.1必須堅持“安全高于一切”的生產設施選購原則,要求做到生產設施運行中,在能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和環(huán)境的安全。
4.1.2生產設施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yè)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搜集信息(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yè)的生產技術水平,生產設施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后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4.1.3安裝、調試、驗收、建立檔案等。
4.2生產設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4.2.1生產部門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開停車方案、設備停修吹掃方案。
4.2.2生產部門制定生產設施維護保養(yǎng)計劃,設備定期檢查和考核記錄。
4.2.3安全環(huán)境管理委員會負責監(jiān)督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4.2.4生產部工務負責員工培訓。內容包括生產設施原理、結構、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yǎng)知識等。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4.2.5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應持有有效的操作資格證書,否則不準上崗。
4.3生產設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4.3.1嚴格執(zhí)行本制度,由生產部工務人員負責檢查落實。
4.3.2生產設施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yǎng)工作。生產過程中生產設施發(fā)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4.3.3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yǎng),由生產設施管理人員確定生產設施“點檢”位置和技術要求,由生產設施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4.3.4預檢預修,是確保生產設施正常運轉,避免發(fā)生事故的有效措施。生產設施管理人員根據生產設施零件的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周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生產設施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確保生產設施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化產車間管理制度9
1、目的
規(guī)范本公司安全生產的變更管理,消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過程中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
2、編制依據《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安全標準化規(guī)范》。
3、職責
3.1變更申請人負責填寫《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
3.2各部門負責歸口部門的變更審核。
3.3總經理負責變更的審批。
3.4變更的`審核部門負責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
4、工作程序
4.1變更分類
4.1.1工藝技術變更包括以下內容:
1)原料介質變更;
2)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的重大變更;
3)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
4)操作規(guī)程的變更;
5)工藝參數的變更;
6)公用工程的水、電、氣、風的變更等。
4.1.2設備設施變更包括以內容:
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設施的變更;
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或配件;
4)設備材料代用變更;
5)臨時的電氣設備變更等;
6)監(jiān)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7)計算機及其軟件的變更。
4.1.3管理變更包括以下內容:
1) 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的變化;
2)人員的變更;
3)管理機構的較大變更;
4)管理職責的變更;
5)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等。
4.2變更申請人填寫《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說明變更及其技術依據,并對變更的風險情況進行分析,變更申請部門領導簽字認可。
4.3申請變更部門將《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報至管理部,管理部負責人對變更的情況進行審核。
4.4申請變更部門將《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報至總經理,進行變更審批。
4.5變更審批后,變更申請部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變更的實施。
4.6變更實施前,變更的實施部門對變更實施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實施變更。
4.7變更審核部門對變更的實施結果進行驗收。
5、相關制度《風險評價程序》。
6、相關記錄
6.1變更申請表。
6.2變更驗收表。
化產車間管理制度10
一、總則
1.1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
1.2安全負責人是特種設備管理的總負責人,應按本規(guī)定要求實行安全管理,并對其安全可靠性負責。設備管理機構和設備管理人員對本制度貫徹執(zhí)行,各級安全人員對本制度實施監(jiān)督檢查。
二、機構和職責
2.1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規(guī)定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積極消除各類隱患,完善生產工藝流程,提高特種設備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2.2安全負責人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2.3生產部是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的職責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2.3.1負責貫徹國家、地方、行業(yè)及企業(yè)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的法律、法規(guī)和管理規(guī)定并組織實施;
2.3.2負責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監(jiān)督實施;
2.3.3負責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及臺帳管理工作;
2.3.4負責特種設備安裝、維修、運行、檢驗各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檢查;
2.3.5負責制定特種設備檢驗及人員培訓計劃。
三、特種設備監(jiān)督管理
3.1特種設備使用要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及國家、地方、行業(yè)及企業(yè)內部相關的法規(guī)、標準及管理規(guī)定。
3.2特種設備在安裝完畢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依法進行注冊登記方能使用。
3.3建立完整的特種設備臺帳及技術檔案。
3.4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制定安全檢查制度,明確安全檢查人員、檢查內容和檢查頻次,安全檢查不低于每月一次。對查出的隱患建立隱患臺帳并及時處理,影響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的隱患,在隱患處理前嚴禁設備運行。
3.5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定期組織對人員的安全技能進行考核和培訓。
3.6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預案要制定到每臺設備,每個裝置。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案演練,提高事故應急能力。
3.7不得私自購進未取得生產許可的氣瓶。必須保證各安全附件齊全。
3.8特種設備必須經檢驗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設備及附件必須有明顯的檢驗合格標志。要保留設備檢驗報告或檢驗合格證復印件備查。
3.9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條件、檢驗要求及檢驗周期執(zhí)行國家相關標準。特種設備檢驗(含安全附件)必須由取得相應資質并通過局安全質量環(huán)保部審核的檢驗單位進行。
3.10特種設備(含安全附件)采購必須選擇有資質生產廠家的合格產品,設備到貨后由安全人員對設備進行安全驗收。
3.11特種設備的`改造必須由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部門出具改造設計方案,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鑒定,方可實施。
3.12特種設備安裝、修理的項目承包方必須到局安全質量環(huán)保部進行資質審查:
3.12.1國家有關部門頒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及資質證書;
3.12.2局外施工單位的“跨地區(qū)施工批件”;
3.12.3局資質認證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有關資質證書;
3.12.4質量保證材料;
3.12.5工程業(yè)績資料;
經審查合格后,由管理局安全質量環(huán)保部核發(fā)《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分承包方資質審查證書》,在持有此證情況下,方可在我公司開展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工作。
3.13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前,施工單位應填寫特種設備安裝、修理申報表,并依據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公司安全質量部門、局安全質量環(huán)保部審批后方可施工。
3.14施工單位對設備安裝、修理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必須達到相關安全技術性能的標準要求。在施工過程中,我廠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要依據安全措施和標準進行檢查,如達不到標準要求,有權責令整改和停工。
3.15設備安裝、修理完工后,施工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有關安全技術文件和資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3.16發(fā)生特種設備事故,必須尊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要求進行事故調查,追究責任。
四、附則
4.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公司相關規(guī)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4.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4.3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化產車間管理制度11
一、總則
1.1本制度適用于施工作業(yè)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了作業(yè)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1.2生產部是施工作業(yè)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作業(y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施工作業(yè)的風險控制和環(huán)境保護管理
2.1對于大、中、小修和維修以及新、改、擴建項目的每一項施工作業(yè),生產辦組織人員進行風險和環(huán)境因素的辨識,填寫《環(huán)境因素識別與評價清單》和《環(huán)境影響評價表》。認真進行風險和環(huán)境因素評價,制定消減措施,完成風險和環(huán)境評價報告。
2.2風險和環(huán)境評價報告經主要負責人審核后,上報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審核。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實施。
2.3施工單位對每一項施工作業(yè)必須組織人員進行風險和環(huán)境因素的辨識和評價,完成風險和環(huán)境評價報告,經公司安全質量環(huán)保部審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三、裝置檢維修安全管理內容
3.1裝置檢維修前,必須作好裝置停工檢維修的準備工作,成立檢維修臨時組織機構,對檢維修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組織機構中必須包含安全組,對檢修全過程的安全工作進行部署、檢查、總結,車間各檢維修現場都必須派專人負責現場作業(yè)的安全管理和監(jiān)督。
3.2停工檢維修項目應作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維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制度。
3.3負責檢維修的人員應對所用的機具材料、設備零件及各種安全用具和防護用具進行認真的檢查與配備,根據檢維修任務布置檢維修現場,保證各通道暢通,對于檢查不合格的各種設備、安全用具和防護用具等要進行修復或更換。
3.4裝置停工檢維修必須制定停工、檢維修、開工方案及相應的安全措施,并經過生產、技術和安全人員討論后,生產主管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3.5裝置停工前,要按照工藝要求繪制出盲板圖和盲板拆裝表,盲板加裝完畢后,由生產辦確認后,方可進行檢修。
3.6參加檢維修的人員(包括外委項目的檢修人員)在進入現場之前,檢維修組織機構要召開動員會,對參加檢維修的所有人員進行風險和環(huán)境保護以及預防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教育,并落實停工檢維修的安全措施。
3.7外委項目在簽訂檢維修合同時,必須簽訂安全合同,明確施工單位對所承包檢修項目的安全工作負全責,要求施工單位加強自身安全管理,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部門的安全規(guī)定和本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并接受生產部的統一監(jiān)督檢查。
3.8對于檢修的外委施工項目,指定專人負責向施工單位作好檢修項目的技術交底,并掌握其施工進度、質量、安全情況,及時作好協調工作。
3.9裝置停工由生產部按停工方案停工,確保安全停車。
3.10裝置停工后,按照停工方案和工藝要求切斷進出裝置的物料,并按規(guī)定退出裝置區(qū),易燃易爆、有毒、強腐蝕性的物料的回收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工業(yè)衛(wèi)生排放標準,不允許任意排放。無火炬設施的帶壓易燃易爆氣體的排空,要緩慢進行,逐漸減壓,放空管線末端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3.11對盛裝有毒、可燃、腐蝕性物料的設備、容器及管道的檢修,在停工后,應進行徹底的蒸汽吹掃、氮氣置換,使其內部不含有殘渣、余氣,取樣分析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后,加上符合其工藝壓力等級要求的盲板,使之與相連的設備、管道、系統隔絕,盲板的拆裝應按停工方案的盲板圖進行,并作好明顯標志,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12在停工吹掃過程中,應停止裝置周圍(150米以內)一切預制用火及其他用火作業(yè)。
3.13嚴禁用壓縮空氣直接吹掃帶油品的管線和容器,以防爆炸著火,而應該先用蒸汽(或氮氣)將油品和油氣吹掃干凈后,再用氮氣或壓縮空氣將存水吹掃干凈。
3.14在停工檢修時,罐、槽、塔、容器、管線等設備中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時,其出入口或與系統連接處所加的盲板,應掛上“有物料,注意防火或防毒”的警告牌,并指定專人看管。
3.15對于進入設備內部檢維修的'項目,在打開設備人孔前,其內部溫度、壓力應降到常溫、常壓,并從上而下依次打開,在打開底部人孔時,應先打開最底部的放料閥、排空閥,待確認內部沒有堵塞或殘留物料時,方可進行,在打開人孔蓋之前,切忌把螺絲全部松開,嚴防燙傷人員。
3.16對于含油污水系統的檢查,包括下水井、地漏要確實封死、蓋嚴,裝置區(qū)內的地坑、平臺及設備、管道外表面的油污、物料要吹掃干凈,避免動火時發(fā)生爆炸著火。
3.17裝置停工的注意事項:
3.17.1裝置停工時,必須有一名領導在場與當班班長統一指揮停工,停工過程不宜過快,并注意加強與有關單位的聯系;
3.17.2設備、管線吹掃必須制定流程和吹掃登記表,明確吹掃程序、吹掃時間和負責人,依次進行吹掃置換,防止遺漏或吹掃后又串進物料;
3.17.3禁止向地面、下水井和空中排放油品(或物料),防止發(fā)生爆炸、著火、中毒等事故,裝置排放物料應在裝置全部停車后,方可進行;
3.17.4凡是檢修項目,公司安全負責人必須同檢修施工單位負責人進行現場交接,交接內容包括:檢修部位的名稱及檢修作業(yè)的內容;檢修部位處理情況,包括處理時間、分析結果和分析時間,裝拆盲板的部位和采取的措施,檢修作業(yè)的環(huán)境及注意事項等,未經公司安全負責人交待和未經生產崗位班組長同意,檢修人員不得進行檢修工作。
3.18所有檢修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并嚴格執(zhí)行檢修規(guī)程和本工種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
3.19檢修中的用火管理,嚴格執(zhí)行輕化工廠《工業(yè)動火安全管理制度》。
3.20在檢維修期間要加強保衛(wèi)工作,保衛(wèi)科要24小時派專人值班巡邏,關鍵設備和要害部位的檢修,要控制無關人員進入。
3.21在檢維修期間要保證廠區(qū)內的消防通道暢通無阻,消防水壓充足,各種消防器材完好備用。
3.22裝置檢修后,檢修單位與本廠要有明確的交接程序,檢修現場必須作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3.23開車前,生產辦要組織有關人員對裝置的各項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并使之處于良好的狀態(tài)。
3.24檢修后的壓力容器、設備及管線等,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試壓、試漏,傳動設備要進行單機試運,安全裝置要進行調試復位,未經過試驗的設備、管道、儀表和連鎖等不準投入使用。
3.25接收易燃物料的密閉設備和管道,在接收物料前必須按工藝要求進行氣體置換合格,按方案拆除盲板,由生產辦組織人員進行驗收。
四、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
4.1各級安全人員要深入現場,加強安全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危及安全的作業(yè),有權制止并幫助擬定安全措施。
4.2要派專人在現場進行監(jiān)督。作業(yè)不停,監(jiān)督人員不能撤離。
4.3施工現場監(jiān)督人員一般要監(jiān)督檢查如下內容是否符合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
4.3.1施工人員勞動保護用具的穿戴情況;
4.3.2消防設施和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
4.3.3各種施工方案和作業(yè)票的實施情況;
4.3.4施工現場的交叉作業(yè)和外部環(huán)境的變化情況。
4.4現場監(jiān)督人員有權制止施工過程中的“三違”行為,及時向上級匯報。緊急情況下,可以先停止作業(yè),再進行匯報。
4.5對車間執(zhí)行本規(guī)定情況,生產部以定檢和抽檢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檢查,并根據檢查情況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獎懲。
4.6違反本規(guī)定或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視情節(jié)給予批評、扣獎或行政處罰。性質惡劣并造成重大事故的責任者,按照事故管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五、附則
5.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公司相關規(guī)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5.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5.3本制度可以和生產設施檢維修安全管理制度交互參照。
5.4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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