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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4-09-12 09:57:51 晶敏 制度 我要投稿

合同的管理制度(精選15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的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合同的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合同的管理制度 1

  一、 合同管理的協(xié)作責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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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由經營部負責,負責人肖建水,并設5名專職合同管理人員,在宣傳、貫徹合同法,簽訂和履行合同中要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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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合同訂立之前,要由招標部、經營部工作人員參加,共同研究,并出具能否訂立合同的意見,以保證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各職能部門之間要相互銜接和協(xié)調。由經營部負責制作《簽訂合同申請表》。此表包括兩部分,一是有關合同本身的內容,二是會簽的程序安排。

  (三)協(xié)作制度

  合同簽訂后,各有關業(yè)務科室和工作人員,根據自己的職責,共同協(xié)商,及時采取措施,解決履行合同中出現(xiàn)的問題,以保證合同的兌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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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情況給予獎懲,并與《公司崗位目標責任施實辦法》掛鉤。工作盡職盡責、成績顯著的,或是為公司免受重大損失,為企業(yè)多創(chuàng)效益的,給予表揚和獎勵,包括授予榮譽稱號、發(fā)給獎金、記功、升級、升職等。工作差的,給公司帶來損失,或有重大失誤的,給予批評教育、并按其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不同的紀律處分、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二、 公司合同管理的監(jiān)督檢查和制度

 。ㄒ唬﹨R報登記制度

  公司業(yè)務人員代表本公司簽訂合同后,應按規(guī)定向公司有關職能部門或公司有關負責人匯報,合同管理員則將合同的有關內容登記到相關的臺帳簿上,以便監(jiān)督檢查。

  (二)法人代表授權委托制度

  由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可能直接參予每一份合同的簽訂,而常常是由業(yè)務員、或其他人員代理總經理去簽訂合同。實行法人代表授權委托制度,使簽訂合同人員取得合法資格,既可以取得對方的信任,順利簽訂合同,又能促使和制約代理人認真簽訂合同。

  法人授權委托制度的內容主要包括:

 。1)公司有關業(yè)務人員要認真學習合同法,在參加工商部門組織的法規(guī)考試合格后,方可接受經理簽發(fā)的簽訂合同“授權委托證明書”。未經法定代表人授權或超越授權范圍簽訂的合同一律無效,由此產生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2)領用長期、臨時“授權委托證明書”應向經營部辦理登記手續(xù),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領取統(tǒng)一制定的簽訂合同授權委托證明書,如代理事項變更,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xù)。對發(fā)放蓋章空白授權委托書,要由總經理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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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營部負責對合同對方當事人的資格、資金、信譽等情況進行審查。

  公司簽訂合同要經總經理簽署意見后方可加蓋公章,合同才能正式成立。

  (四)合同專用章管理制度

  1、合同專用章公司統(tǒng)一刻制、編號、保管、使用,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2、合同專用章由經營部設專人負責保管、使用只限本企業(yè)對外簽訂合同使用,原則上不得攜帶外出;

  3、合同專用章應在正式合同文本上使用,并有法定代表人簽署,或者有法定代表人簽發(fā)的“授權委托證明書”,方可使用;

  4、合同專用章、或蓋有合同專用章的空白合同方遺失與被盜時,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同時登報聲明掛失作廢,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ㄎ澹z查履行制度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經營部負責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合同的簽訂履行情況進行檢查,以防止發(fā)生問題,釀成糾紛。規(guī)定的制定和落實,對及時解決履行中困難和矛盾很有作用。特別是對標的金額較大或履行期限較長的合同,一般都應作出中途檢查的規(guī)定。

 。┧髻r制度

  在對方違約時,由經營部負責,依法及時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追究對方違約責任,以挽回因對方違約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公司合同管理的統(tǒng)計考核制度

  (一)統(tǒng)計報表制度

  根據上級業(yè)務部門或合同管理機關的要求,對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解除及發(fā)生糾紛的處理等項數(shù)字和情況,進行統(tǒng)計匯總,按規(guī)定的日期和要求上報。

  (二)合同考核制度

  通過引進激勵機制,將合同管理納入公司經濟責任制考核范圍,以調動合同管理人員的積極性。考核內容一般包括合同簽約率、履約率指標,合同送審時間,簽訂合同內容的.合法性及條款的完備性,合同管理臺帳、報表、檔案的管理情況等;考核辦法一般是實行競賽評比活動,采用百分制,公開考核,并同獎金掛鉤。

  四、公司合同管理的合同檔案制度

  合同依法簽訂后,當事人各方將合同正本交由各自單位合同管理員保管,合同副本留合同承辦人員備用,必要時抄送、抄報有關單位。合同管理員對已經生效的合同要編號登記,逐個建立檔案。合同檔案的內容包括合同文本及附件、合同簽訂申請表、簽約洽談紀要、合同變更解除的往來文書、合同履行情況記載等。合同檔案管理實行平時立卷,年終一次歸檔,專人保管的制度。合同檔案是企業(yè)合同管理的重要資料,一旦履行中發(fā)生糾紛,完整的合同檔案資料有助于糾紛的順利解決。

  合同的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實現(xiàn)依法治理企業(yè),促進公司對外經濟活動的開展,規(guī)范對外經濟行為,提高經濟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凡以公司名義對外發(fā)生經濟活動的,應當簽訂經濟合同。

  第三條 訂立經濟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貫徹平等互利、協(xié)商一致、等價有償?shù)脑瓌t。

  第四條 本辦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設計、銷售、采購、借款、維修、保險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勞動合同。

  第五條 除即時清結者外,合同均應采用書面形式,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圖表、傳真件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國家規(guī)定采用標準合同文本的則必須采用標準文本。

  第七條 公司由法律顧問根據總經理的授權,全面負責合同管理工作,指導、監(jiān)督有關部門的合同訂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 合同的訂立

  第八條 與外界達成經濟往來意向,經協(xié)商一致,應訂立經濟合同。

  第九條 訂立合同前,必須了解、掌握對方的經營資格、資信等情況,無經營資格或資信的單位不得與之訂立經濟合同。

  第十條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須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書面授權委托方能對外訂立書面經濟合同。

  第十一條 對外訂立經濟合同的授權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業(yè)務委托兩種授權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別指定的重要人員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權方式,其他一般人員均采用業(yè)務委托的授權方式。

  第十二條 授權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顧問專門管理,需授權人員在辦理登記手續(xù),領取、填寫授權委托書,經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授權生效。

  第十三條 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經濟合同:

  1. 單筆業(yè)務金額達一萬元的.;

  2. 有保證、抵押或定金等擔保的;

  3. 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 有封樣要求的;

  5. 合同對方為外地單位的;

  第十四條 經濟合同必須具備標的(指貨物、勞務、工程項目等),數(shù)量和質量,價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等主要條款方可加蓋公章或合同章。經濟合同可訂立定金、抵押等擔保條款。

  第十五條 對于合同標的沒有國家通行標準又難以用書面確切描述的,應當封存樣品,有合同雙方共同封存,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分別保管。

  第十六條 合同標的額不滿一萬元,按本辦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應當訂立而不能訂立書面合同的,必須事先填寫非書面合同代用單,注明本辦法所規(guī)定的合同主要條款,注明不能訂立書面合同的理由,并經總經理批準同意,否則該業(yè)務不能成立。

  第十七條 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須注明合同對方的單位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電話、銀行賬號,如不能一一注明,須經公司總經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簽字同意。

  第十八條 合同文本擬定完畢,憑合同流轉單據按規(guī)定的流程經各業(yè)務部門、法律顧問、財務部門等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公司總經理審核通過后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九條 公司經理對合同的訂立具有最終決定權。

  第二十條 流程中各審核意見簽署于合同流轉單據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轉單據作為合同審核過程中的記錄和憑證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蓋章后留存并及時歸檔。

  第二十一條 對外訂立的經濟合同,嚴禁在空白文本上蓋章并且原則上先由對方簽字蓋章后我方才予以簽字蓋章,嚴禁我方簽字后以傳真、信函的形式交對方簽字蓋章;如有例外需要,須總經理特批。

  第二十二條 單份合同文本達二頁以上的須加蓋騎縫章。

  第二十三條 合同蓋章生效后,應交由合同管理員按公司確定的規(guī)范對合同進行編號并登記。

  第二十四條 合同文本原則上我方應持單份,至少應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復印件由財務部、辦公室、法律顧問、具體業(yè)務部門等各部門分存,其中元件由財務部門和辦公室留存。

  第二十五條 非書面合同代用單也視作書面合同,統(tǒng)一予以編號。

  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條 合同依法訂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應當實際、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七條 業(yè)務部門和財務部門應根據合同編號各立合同臺帳,每一合同設一臺帳,分別按業(yè)務進展情況和收付款情況一事一記。

  第二十八條 有關部門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約困難或違約等情況應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匯報并通知法律顧問。

  第二十九條 財務部門依據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對具有下列情形的業(yè)務,應當拒絕付款:

  1. 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而未訂立書面合同,且未采用非書面合同代用單的;

  2. 收款單位與合同對方當事人名稱不一致的。

  第三十條 付款單位與合同對方當事人名稱不一致的,財務部門應當督促付款單位出具代付款證明。

  第三十一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對方所開具的發(fā)票必須先由具體經辦人員審核簽字認可,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后,再轉財務審核付款。

  第三十二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有關人員應妥善管理合同資料,對工程合同的有關技術資料、圖表等重要原始資料應建立出借、領用制度,以保證合同的完整性。

  第四章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三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依照合同的訂立流程經業(yè)務部門、財務部門、法律顧問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公司總經理審核通過方可。

  第三十四條 我方變更或解除和同地通知或雙方的協(xié)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按規(guī)定經審核后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三十五條 有關部門收到對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須在三天內向公司總經理匯報并通知法律顧問。

  第三十六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復應符合公文收發(fā)的要求,掛號寄發(fā)或由對方簽收,掛號或簽收憑證作為合同組成部分交由辦公室保管。

  第三十七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為原合同的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與原合同有同樣法律效力,納入本辦法規(guī)定的管理范圍。

  第三十八條 合同變更后,合同編號不予改變。

  第五章 其他

  第三十九條 合同作為公司對外經濟活動的重要法律依據和憑證,有關人員應保守合同秘密。

  第四十條 業(yè)務部門、財務部門應當根據所立合同臺帳,按公司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匯總各自的工作范圍內的合同訂立或履行情況,由法律顧

  問據此統(tǒng)計合同訂立和履行的情況,并向總經理匯報。

  第四十一條 各有關人員應定期將履行完畢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關資料(包括與有關的文書、圖表、傳真件以及合同流轉單等)按合同編號整理,由法律顧問確認后交檔案管理人員存檔,不得隨意處置、銷毀、遺失。

  第四十二條 公司定期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考核,并逐步將合同簽約率、合同文本質量、合同履行情況、合同臺帳記錄等納入公司對員工和部門的工作成績考核范圍。

  第六章 責任

  第四十三條 凡因未按規(guī)定處理合同事宜、未及時匯報情況和遺失合同有關資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追究其經濟和行政責任。

  第四十四條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適用于偉凡公司本部和各部門。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公司總經理。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生效實施。

  合同的管理制度 3

  為加強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預防、減少和及時解決合同糾紛,維護合同雙方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設實際,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市水利局組建的項目法人或受項目法人委托與其他經濟組織、自然人或相互之間簽訂的水利工程合同、協(xié)議等。

  一、合同管理職責

  1、項目法人的主要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依法保護本局的合法權益。

  2)、制定、修訂本局合同管理制度、辦法,組織實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簽訂、變更、解除有關工程合同。

  4)、嚴格審查所簽訂的合同,重大合同應提交有關方面會審,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xiàn)。

  5)、協(xié)助合同承辦人員依法簽訂合同,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與簽訂。

  6)、做好合同統(tǒng)計、歸檔、保管工作。

  7)、監(jiān)督、檢查合同簽訂、履行情況。

  8)、宣傳合同法和有關法規(guī),培訓合同管理人員。

  9)、依法處理合同糾紛。

  10)、制止有關單位或個人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

  2、財務部門的主要職責

  1)、加強與項目法人及現(xiàn)場管理機構等的聯(lián)系,及時通報合同履行中的應收應付情況。

  2)、做好與合同有關的應收應付款項的統(tǒng)計、分析,提出處理建議、妥善保管收、付憑證。

  3)、配合項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合同審簽管理

  1、本局對外簽訂合同,應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進行。未經授權,任何人不得以本局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2、嚴禁將合同業(yè)務介紹信轉借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介紹信的存根應當保存五年,以備核查。

  3、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合同文本應當采用國家規(guī)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對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須送交局有關部門審核。

  4、所有合同都應按順序由項目法人統(tǒng)一編號。

  5、合同及其有關的書面材料,應當語言規(guī)范,字跡(符號)清晰,條款完整,內容具體,用語準確、無歧義。

  6、訂立合同,必須完備合同條款。合同條款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shù)量和質量,價款和報酬,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及解決爭議的方法等。

  7、對于合同標的沒有國家標準又難以用書面確切描述的,應當封存樣品,由合同雙方共同取樣封存,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分別交由指定責任人保管。

  8、訂立依法可以設定擔;蛘邔ο鄬Ψ降穆募s能力沒有把握的合同,應當要求相對方依法提供保證、抵押、留置、定金等相應形式的有效擔保。

  對方當事人提供的保證人,必須是法律許可的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對相對方的保證人的主體資格和清償債務能力要參照本制度的規(guī)定進行審查。

  9、對外簽訂合同,要明確選擇糾紛審判管轄地,并優(yōu)先選擇由本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辦人應當在合同文本上簽名或蓋章。

  11、簽訂合同,應當加蓋單位的合同專用章。嚴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單份合同文本達二頁以上的須加蓋騎縫章。

  三、合同審簽程序

  1、簽訂合同前必須嚴格審查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對法人必須審查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或者蓋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復印專用章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營業(yè)執(zhí)照的副本復印件(必須有最近年檢章)。

  對非法人經濟組織,應當審查其是否按法律規(guī)定登記并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對分支機構或是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設立的經營單位,除審查其經營范圍外,還應同時審查其所從屬的法人主體資格。

  對外方當事人的資格審查,應調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質、經濟組織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國籍及注冊地。

  2、簽訂合同前需要審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資格。 代理人職務資格證明及個人身份證; 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

  代理行為是否超越了代理權限或代理權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簽訂合同,必須認真審查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

  4、簽訂合同,應當仔細審查對方當事人提供的有關證明資料,必要時應到簽發(fā)部門進行驗證或進行實地考察,以防對方當事人偽造或變造證明材料。對方當事人提供的各種證明資料中所使用的當事人名稱、印章等內容必須完全一致。

  5、下列資料不能作為主體資格和履約能力的證明資料,但可歸入合同檔案保存,以備考查。

  名片; 廠家介紹、產品介紹等資料; 各類廣告、宣傳資料; 各類電話機等通訊工具號碼;

  對方當事人提供的未經我方合同承辦人見證而復制的或未與原件核對無異的復印資料。

  6、合同承辦人應將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時送交本單位財務部門備案,作為財務部門收付款物的依據。

  四、合同履行、變更和解除

  1、合同履約管理

  1)、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委托人全面負責合同的履行。合同承辦單位、部門和人員具體負責其訂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根據情況的變化,應當對相對方的履行能力進行跟蹤調查。如發(fā)現(xiàn)問題,合同承辦人要及時處理,必要時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可實地調查合同標的情況和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

  3)、接收標的必須經過嚴格的驗收或商檢程序。對不符合制度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的標的應在法定期限內及時提出書面異議。

  4)、合同結算必須通過本單位財務部門進行。對合法有效的合同,財務部門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結算。對未經合法授權或超權限簽訂的合同,財務部門有權拒絕結算。

  5)、凡與合同有關的來往文書、電傳、信函、電話記錄都應作為履約證據留存。

  對我方當事人的履約情況,除妥善保存有關收付憑證外,還要做好履約記錄。

  我方當事人收到對方當事人通過郵遞方式傳送的與合同有關的法律文書時,應當連同信封一并收存。通過郵遞方式傳送與合同有關的法律文書時,必須使用掛號信函,并保存郵局收據、回執(zhí)備案。

  2、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對方當事人作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變更接收人時,必須有書面變更協(xié)議。嚴禁未取得對方當事人的書面材料而憑口頭約定向已變更的接收人發(fā)貨或付款。

  2)、我方當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觀原因無法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收集有關證據,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同時積極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

  3)、發(fā)現(xiàn)對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合同承辦人應當催促對方當事人采取有效補救措施,收集、保存對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關證據,及時向法定代表人報告。

  4)、我方當事人因不便掌握,應明確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說明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請求對方書面答復的期限,盡快與對方當事人達成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

  五、合同糾紛處理

  1、合同糾紛管理

  1)、為解決合同糾紛所采取的各項措施,必須在法定的訴訟時效和期間內進行。

  2)、發(fā)現(xiàn)對方當事人利用合同進行詐騙等犯罪活動時,應當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并向公安機關報案。

  3)、合同承辦部門、人員應配合好參加仲裁或訴訟。

  4)、合同糾紛發(fā)生后,可以通過協(xié)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5)、合同發(fā)生糾紛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參加仲裁或訴訟活動的,應當及時委托有資格的代理人參與處理糾紛。

  6)、解決合同糾紛的申請書、起訴狀、證據、答辯狀、協(xié)議書、調解書、仲裁書、裁定書、判決書等,在結案后十日內,由承辦人送交備案。

  2、合同糾紛處理程序

  1)、發(fā)生合同糾紛,合同承辦部門、人員應立即報告分管領導和本局領導,合同承辦部門、財務部門應當及時提供解決糾紛所需的相關材料。

  2)、在處理合同糾紛過程中,對于可能因對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zhí)行或者難以執(zhí)行的案件,應當及時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3)、合同糾紛發(fā)生后,應當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積極收集、整理有關證據。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難以取得的情況下,應當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4)、向法院提供原始證據時,必須先行復制,并請求法院的承辦人員出具證據收執(zhí)。

  六、合同資料管理

  1、檔案資料內容

  下列資料可以作為合同檔案:

  談判記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報審及批準文件;

  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法人執(zhí)照的副本復印件;

  對方當事人履約能力證明資料復印件;

  對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辦人的職務資格證明、個人身份證明、介紹信、授權委托書的原件或復印件;

  我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對方當事人的擔保人的擔保能力和主體資格證明資料的復印件; 雙方簽訂或履行合同的往來電報、電傳、信函、電話記錄等書面材料和視聽材料;

  登記、見證、鑒證、公證等文書資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變更、解除合同的書面協(xié)議; 標的驗收記錄;

  交接、收付標的、款項的原始憑證復印件。

  2、合同資料歸檔、統(tǒng)計與管理

  1)、本局所有合同都必須統(tǒng)一編號,由辦公室妥善保管。

  2)、合同承辦人辦理完畢簽訂、變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項手續(xù)后十日內,應將合同檔案資料移交辦公室。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本制度解釋權歸本局辦公室所有。

  合同的管理制度 4

  一、合同范圍

  1、本規(guī)范所指合同是指公司行政性對外經濟合同。

  2、本規(guī)范所指合同范圍主要包括:行政性房屋租賃合同、物管合同、植物租賃合同、電子辦公設備購買合同、對外印制合同、裝修合同、酒店服務合同、批量性辦公用品/禮品/食品購買合同、對外活動服務合同、行政性勞務合同,以及須事先約定雙方責任的其它行政性合同。

  3、本規(guī)范所指管理是指合同訂立、合同履行及合同管理。

  二、合同訂立

  1、合同訂立的內容:主要包括標的物(指貨物、質量、勞務等)、標的額(數(shù)量、價款、保證金)、履約方式(合同期限、地點、方式)、違約責任等。

  2、合同訂立工作的內容:主要包括考察聯(lián)系、談判、起草、審核、簽署等。

  3、合同訂立的依據:除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外,還應以公司有關決議、決定、有關領導的指示、批示等為依據。只有在取得上述依據后,才能訂立經濟合同。

  4、合同訂立的流程:部門擬訂合同--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交由律師審核(附法律意見書)--財務總監(jiān)審核(簽字)--總經理審核(簽署)

  三、合同履行

  1、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相關業(yè)務部門具體負責合同的履行,總經辦主任負責合同履行的督導、協(xié)調、檢查、落實。

  2、總經辦應于合同履行完畢后及時報銷經費并報告上級。

  3、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謀取個人私利或玩忽職守而損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將從嚴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視情節(jié)輕重作出個人賠償全部損失金額直至除名的嚴肅處理,并保留訴諸法律的權力。

  四、合同管理

  1、所有合同我公司均持二份原件,一份交集團機要室存檔,一份交檔案總務存檔,并備份復印件交財務部,相關部門存合同復印件。已經簽署的合同均由經辦人辦理相關蓋章事宜。

  2、交由專人存檔保管的經濟合同,原則上不得外借,公司有關部門或人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的,須辦理借用手續(xù),并在使用后及時歸還。借閱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三天,若超過三天因工作需要還需續(xù)借的,應及時辦理續(xù)借手續(xù),續(xù)借時間最長不過超過三天。

  合同的管理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化本市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度,保障事業(yè)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策,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制是指事業(yè)單位與受聘人員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通過簽訂聘用合同,確定聘用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條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應貫徹公開、平等、競爭和擇優(yōu)的原則,保證職工的參與權、知情權和監(jiān)督權。

  第四條事業(yè)單位除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及轉制為企業(yè)的以外,都要逐步試行人員聘用制度。

  使用事業(yè)單位編制的社會團體錄用專職工作人員,除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的以外,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對事業(yè)單位領導人員的任用,根據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規(guī)定的程序,可以采用招聘或者任命等形式。

  第五條市人事局負責組織和管理本市事業(yè)單位試行聘用合同制工作。

  第二章聘用工作的組織和程序

  第六條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事業(yè)單位(以下簡稱聘用單位)要成立與人員聘用工作相適應的聘用工作組織,嚴格人員聘用程序。聘用工作組織由本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紀律檢查部門負責人和工會或者群眾代表組成,根據需要也可以聘請有關專家參加。聘用合同制的實施方案由聘用工作組織提出意見,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審議。聘用單位的人員聘用、考核、續(xù)聘和解聘等事項由聘用工作組織提出意見,報本單位負責人員集體討論決定。

  第七條事業(yè)單位要結合本單位的任務,按照科學合理、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置崗位,并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崗位工資待遇。機構編制部門核定人員編制的事業(yè)單位設置崗位、聘用人員,不得突破核定的編制數(shù)額。

  第八條人員聘用的基本程序是:

  (一)公布聘用崗位及其職責、應聘條件、工資待遇等事項;

  (二)應聘人員申請應聘;

  (三)聘用工作組織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

 。ㄋ模┢赣霉ぷ鹘M織對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進行考試或者考核,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員;

  (五)聘用單位負責人員集體討論確定受聘人員;

  (六)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第九條聘用單位聘用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受聘人員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用從事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和監(jiān)察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關系的崗位工作。

  第十條聘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除政策性安置和涉及國家秘密崗位確需使用其他方法選拔(安置)人員的以外,都應按照崗位職責和聘用條件通過公開招聘、考試或者考核的方法擇優(yōu)聘用人員。應聘實行執(zhí)業(yè)資格制度崗位的,必須持有相應的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聘用單位聘用人員應當優(yōu)先從本單位現(xiàn)有人員中選聘;面向社會招聘的,同等條件下本單位應聘人員優(yōu)先。

  第三章聘用合同的訂立

  第十一條聘用單位聘用人員應當與受聘人員訂立聘用合同。

  第十二條聘用單位應當如實向受聘人員說明崗位要求、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報酬、工作條件、社會保險等情況。受聘人員有權了解聘用單位的有關情況,并應當向聘用單位如實提供本人的身份證和學歷、就業(yè)狀況、工作經歷、專業(yè)技能等證明。

  第十三條聘用合同由聘用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與受聘人員以書面形式訂立,一式2份,當事人雙方各執(zhí)一份。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文本格式,由市人事局統(tǒng)一制定。

  第十四條聘用合同必須具備下列條款:

 。ㄒ唬┢赣煤贤谙;

 。ǘ⿳徫唬üぷ鳎┘捌渎氊熞;

 。ㄈ⿳徫唬üぷ鳎┘o律;

 。ㄋ模﹦趧颖Wo和崗位(工作)條件;

 。ㄎ澹┕べY、福利待遇;

 。┢赣煤贤兏徒K止的條件;

 。ㄆ撸┻`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聘用合同除上述必備條款外,經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知識產權保護、解聘提前通知時限等條款。

  第十五條聘用合同分為短期、中長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對流動性強、技術含量低的崗位一般簽訂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崗位或者職業(yè)需要、期限相對較長的合同為中長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根據工作任務確定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應聘人員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退休年齡的年限。

  第十六條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已滿25年或者連續(xù)工齡已滿10年且年齡距國家規(guī)定的退休年齡已不足10年的,如果本人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單位應當與其訂立。

  第十七條下列聘用合同無效:

 。ㄒ唬┻`反法律、法規(guī)的聘用合同;

 。ǘ┎扇∑墼p、脅迫等手段訂立的聘用合同;

 。ㄈ﹥热蒿@失公平的聘用合同;

  (四)違反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的無效,由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確認聘用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八條對聘用單位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如:間歇性精神病患者),經有關部門鑒定,可以緩簽聘用合同。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可以緩簽聘用合同。

  第十九條事業(yè)單位開始試行聘用合同制時,原固定制職工不愿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又不屬于緩簽情形的,聘用單位應為其提供不少于3個月的自行擇業(yè)期,職工在自行擇業(yè)期內的待遇不得低于本人的基本工資。在自行擇業(yè)期內重新就業(yè)的職工,原聘用單位應為其辦理有關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自行擇業(yè)期滿后仍未就業(yè)的職工,可以提出辭職或由聘用單位按照本市社會保險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二十條事業(yè)單位開始試行聘用合同制時,未經本單位同意,下列人員不得拒絕簽訂聘用合同:

 。ㄒ唬﹪液褪、區(qū)、縣重點科研項目的主要負責人、業(yè)務骨干或者擔任本單位重大(重點)工作(工程)項目尚未完成的;

 。ǘ⿵氖律婕皣颐孛芄ぷ骰蛟鴱氖律婕皣颐孛芄ぷ鳎谝(guī)定保密期內的;

 。ㄈ┰诒締挝恢匾獚徫蝗温毣蛘邚氖绿厥庑袠I(yè)、特殊工種,離職后對本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對未經聘用單位同意擅自離職的上述人員,經批評教育拒不返回的,按自動離職處理。以后被其他單位聘用,工齡從重新聘用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一條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訂立聘用合同時,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抵押金、抵押物或者其他財物。

  第四章聘用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二條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雙方必須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事業(yè)單位法定代表人變更后,原合同仍然有效,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繼續(xù)履行。

  第二十三條經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聘用合同。

  第二十四條訂立聘用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策發(fā)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變更聘用合同的相關內容。聘用單位變更名稱的,應當變更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名稱。

  第二十五條訂立聘用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聘用合同無法履行,聘用合同一方要求變更相關內容的,應當將變更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15日內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變更。

  第五章聘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六條經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七條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ㄒ唬┰谠囉闷趦炔环媳緧徫灰笥植煌庹{整其工作崗位的;

  (二)連續(xù)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三)未經聘用單位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四)違反工作規(guī)定或者操作規(guī)程,發(fā)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慌刑幱衅谕叫桃陨闲塘P收監(jiān)執(zhí)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yǎng)的;

 。ㄆ撸﹪曳珊头ㄒ(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擬被解聘的受聘人員:

 。ㄒ唬┦芷溉藛T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由聘用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受聘人員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到新的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ㄈ┢赣煤贤喠r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xié)議或受聘人員不服從另行安排工作的。

  因上述情況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要為擬被解聘人員提供不少于6個月的自行擇業(yè)期,在自行擇業(yè)期內的待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自行擇業(yè)期滿后仍未就業(yè)的,由聘用單位依照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調轉手續(xù)。

  第二十九條受聘人員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單位可以調整其崗位,或者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崗位變化后,應當改變該受聘人員的崗位工資待遇,并對其聘用合同進行相應變更。受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同意變更的,聘用單位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條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不得依據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ㄒ唬┦芷溉藛T患病或者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ǘ┡毠ぴ谠衅、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三)因工(公)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級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ㄋ模┗悸殬I(yè)病以及在現(xiàn)有醫(y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五)受聘人員年齡距國家規(guī)定的退休年齡10年以內的;

  (六)屬于國家規(guī)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員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ㄒ唬┰谠囉闷趦鹊模▏乙(guī)定雙方約定服務期限的除外);

 。ǘ┢赣脝挝晃绰男衅赣煤贤;

 。ㄈ┛既肫胀ǜ叩仍盒5;

  (四)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ㄎ澹┮婪ǚ鄣摹

  第三十二條除本辦法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受聘人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聘用單位。未能與聘用單位協(xié)商一致的,受聘人員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xù)履行聘用合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聘用單位協(xié)商一致的,即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三條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后違反規(guī)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原聘用單位的知識產權、技術秘密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涉及國家秘密崗位受聘人員的解聘或者工作調動,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涉及國家秘密人員管理規(guī)定。

  第六章聘用合同的終止與續(xù)訂

  第三十四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一)聘用合同期限屆滿的;

 。ǘ┢赣煤贤s定的終止條件出現(xiàn)的;

 。ㄈ┦芷溉藛T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ㄋ模┦芷溉藛T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ㄎ澹┢赣脝挝灰婪ㄗN的。

  第三十五條聘用單位應當在聘用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將終止或者續(xù)訂聘用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員,協(xié)商辦理終止或者續(xù)訂聘用合同手續(xù)。

  第三十六條聘用單位依據本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規(guī)定終止聘用合同,應當向終止聘用合同的人員出具終止聘用合同的書面證明,并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三十七條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解除、終止聘用合同后,應按照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guī)定為解除、終止聘用合同的人員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調轉手續(xù)。

  第三十八條聘用合同期限屆滿,崗位需要、本人愿意、考核合格的,可以續(xù)訂聘用合同。

  第三十九條受聘人員在續(xù)訂聘用合同時,達到本辦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條件的,如果本人提出續(xù)訂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單位應當與其續(xù)訂。

  第四十條受聘人員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勞動能力鑒定機構確認達到傷殘等級,要求續(xù)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當續(xù)訂。

  第四十一條受聘人員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或者女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聘用合同期限屆滿時,聘用單位應當將聘用合同的期限順延至醫(y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

  第四十二條聘用合同期限屆滿,聘用單位未按本辦法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辦理終止或者續(xù)訂聘用合同手續(xù),與受聘人員仍存在事實聘用關系的,應當與受聘人員續(xù)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雙方就聘用合同期限協(xié)商不一致的,續(xù)訂的聘用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

  第七章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四十三條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要承擔違約責任:

 。ㄒ唬┤魏我环竭`反聘用合同規(guī)定的;

 。ǘ┢赣煤贤吹狡,又不符合解除條件,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ㄈ┯捎谄赣脝挝辉蛴喠o效或部分無效聘用合同的。

  違約金數(shù)額由雙方當事人在聘用合同中自行約定,在聘用合同中未約定,但造成可計算經濟損失的,由責任人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第四十四條受聘人員經聘用單位出資培訓后解除聘用合同,對培訓費用的補償應當在聘用合同中約定。

  試用期間,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由單位出資培訓的受聘人員應承擔培訓違約金;聘用單位解除合同,受聘人員不承擔培訓違約金。

  第四十五條屬于下列情形之一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根據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發(fā)給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ㄒ唬┢赣脝挝惶岢鼋獬赣煤贤,受聘人員同意解除的;

 。ǘ┓媳巨k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情形,由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因聘用單位未履行聘用合同,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的。

  經濟補償以被解聘人員在該聘用單位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資為標準;月平均工資高于全市事業(yè)單位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3倍計算。聘用單位分立、合并、撤銷的,應當妥善安置人員;不能安置受聘人員到相應單位就業(yè)而解除聘用合同的,應當按照上述規(guī)定給予經濟補償。

  第八章聘后管理

  第四十六條聘用單位要按照聘用合同加強對受聘人員的聘后管理和考核工作?己吮仨殘猿挚陀^、公正的原則,實行領導考核與群眾評議相結合、考核工作實績與考核工作態(tài)度相統(tǒng)一的方法?己藘热輵斉c崗位的實際需要相符合?己私Y果分為優(yōu)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個等次。聘用工作組織在群眾評議意見和受聘人員領導意見的基礎上提出考核等次意見,報聘用單位負責人員集體決定。

  第四十七條聘用單位應將對受聘人員的考核結果作為續(xù)聘、解聘、調整崗位、職務升降、工資待遇和獎懲的依據。

  第四十八條受聘人員與聘用單位對公開招聘、聘用程序、聘用合同期限、定期或者聘期考核、解聘辭聘、未聘安置等問題發(fā)生爭議的,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無效的,當事人可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和處理或者向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結果對爭議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九章組織監(jiān)督

  第四十九條市和區(qū)、縣人事局是事業(yè)單位試行聘用合同制工作的管理部門,分別對全市和各區(qū)、縣事業(yè)單位試行聘用合同制工作負有指導、協(xié)調和監(jiān)督職責,有權對違反國家有關人事法規(guī)和政策的行為予以糾正,并對有關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按管理權限處理。各級人事部門要加強指導協(xié)調和監(jiān)督檢查,充分發(fā)揮有關職能部門的作用。

  第五十條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指導、監(jiān)督檢查本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實施本辦法,并結合本系統(tǒng)實際制定實施細則,報市人事局備案。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本辦法在執(zhí)行中的問題由市人事局協(xié)調解決。

  第五十二條本辦法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合同的管理制度 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合同的管理,明確工作職責和管理權限,維護合同的合法性和嚴肅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合同,是指公司與其他法人、自然人或組織之間采取書面形式訂立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協(xié)議、備忘錄及有關修改前述文件的文書、圖表、傳真等各類合同文件,以及具有合同性質的意向書、協(xié)議書等其他書面文件。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的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及公司職能部門依法訂立、變更、解除、轉讓、履行、終止以及審查、監(jiān)督、歸檔、控制等一系列管理行為的總稱。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以本公司名義所簽定的一切合同、協(xié)議、以及相關的要約、承諾等法律文書。

  第二章合同管理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公司合同管理采取歸口管理與分類負責相結合的形式:

  (一)公司行政人力資源部是公司合同管理的歸口部門,并負責所有外簽合同的歸檔和保管;同時,負責與行政及人力資源相關合同的管理和簽訂;

 。ǘ┕竞贤杀静扛鶕洜I部招投標情況,負責工程施工合同及內部承包合同的管理和簽訂,以及對外所有工程合同的歸檔、保管、傳遞、報批;

 。ㄈ┕酒渌毮懿块T依據本部門工作職責,負責相應合同的管理和簽訂,并報行政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六條合同管理職責

 。ㄒ唬┞毮懿块T職責:

  1、指定專人保管合同文本,未經公司(執(zhí)行)總經理或分管副總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借出;

  2、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等有關規(guī)定;

  3、參與管轄范圍內合同的論證、起草、談判和簽訂工作;

  4、對管轄范圍內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和指導。

 。ǘ┖贤芾砣藛T職責:

  1、協(xié)助合同承辦人員依法簽訂、變更、解除合同;

  2、檢查合同履行情況,制止不合法律規(guī)定的合同行為;

  3、負責登記合同臺帳,建立合同檔案;

  4、依法參與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訴訟活動等。

  第七條合同談判必須有公司領導(或授權)、相關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至少2人以上共同參與,個人不得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第三章合同簽訂與審核

  第八條合同正式簽訂前,必須依據《合同審批表》(附后)由公司領導、相關職能部門經理、法律顧問等,依其工作職責對合同文本進行評審,共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九條合同采用書面形式。根據種類和內容盡量選用工商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示范、推薦文本;如不適用可自行擬定合同,擬定合同原則上應具備以下條款:

 。ㄒ唬┊斒氯说拿Q或者姓名和住址;

 。ǘ说模

 。ㄈ⿺(shù)量;

 。ㄋ模┵|量;

 。ㄎ澹﹥r款或者報酬;

 。┞男衅谙、地點和方式;

 。ㄆ撸┻`約責任;

 。ò耍┙鉀Q爭議的方法;

 。ň牛┢渌s定事項等

  第十條除合同履行處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將協(xié)議、合同寫入由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合同的簽訂必須審查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情況、履約能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營業(yè)執(zhí)照》等有關文件,對方資信不明的,應要求對方提供相應的擔保,否則不能與之簽訂合同。

  第十二條合同必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訂,其他人員無權辦理:

 。ㄒ唬┪写砣撕炗喓贤,原則上須由法定代表人簽發(fā)《授權委托書》,加蓋公司公章。

 。ㄒ唬┪写砣舜砉竞炗喓贤仨氃谑跈喾秶捌谙迌刃惺勾頇,禁止越權代理,否則所簽訂的合同無效。

 。ㄈ┪写砣寺男腥缦侣氊煟

  1、在授權范圍內負責談判和簽訂合同;

  2、對簽訂的合同的可行性、真實性、有利性負責;

  3、對須報請上級審批的合同,辦理申報手續(xù),提出本人意見并對本人意見負責;

  4、對簽訂的合同的全面履行具體負責;履行中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上報,并負責妥善處理合同糾紛或協(xié)助有關部門處理;

  5、保管本人簽訂和負責履行的合同的一切資料,合同履行后應及時將資料送交行政人力資源部歸檔保管。

 。ㄋ模妒跈辔袝分幌薇救嗽诤炗喓贤瑫r使用,不得涂改、轉借和代作他用。

 。ㄎ澹┪写砣艘蚬ぷ髡{動或退休的,法定代表人應責成行政人力資源部及時收回《授權委托書》。

  (六)委托代理人實施損害本單位合法權益的行為或不再適宜擔任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權隨時終止委托代理關系。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糾紛的處理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后應當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guī)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guī)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xù)等為準。

  第十四條合同管理部門要適時了解合同履行情況。如合同不能履行,應依法及時采取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等影響合同履行時,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妥善保存有關資料和證據。

  第十五條發(fā)現(xiàn)對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合同管理和執(zhí)行部門除書面催促對方繼續(xù)履行外,應當立即將對方情況及時報告公司分管領導或執(zhí)行總經理,以便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六條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須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或提出中止合同履行:

 。ㄒ唬┙洜I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避免債務;

 。ㄈ﹩适虡I(yè)信譽;

 。ㄋ模┯袉适Щ蛘呖赡軉适男袀鶆漳芰Φ钠渌闆r;

 。ㄎ澹┢渌麌乐剡`約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等。

  對中止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同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當事人可以依法變更合同:

 。ㄒ唬┊斘曳叫枰兏贤瑫r,應書面通知對方,說明理由并取得對方同意,簽訂變更協(xié)議。

  (二)對方要求變更合同時,如果同意變更亦應簽訂變更協(xié)議;如果不同意變更,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因變更合同造成我方損失的,應當向對方提出索賠。

  第十八條當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ㄒ唬┊斝枰獬贤瑫r,應書面通知對方并說明理由。

 。ǘ┊斀拥綄Ψ揭蠼獬贤耐ㄖ獣r,應立即回復對方,表明我方意見。因解除合同造成我方損失的,應向對方提出索賠。

  第十九條發(fā)生合同糾份的,應按我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制度規(guī)定妥善處理。

  第五章合同檔案管理

  第二十條合同檔案的范圍包括合同文本、與合同有關的資信狀

  況調查、談判紀要、意向書、公證書、擔保書、授權委托書、往來文書、信函、電報、傳真、電話記錄、視聽資料、圖形、照片以及其它各種相關憑證等。

  第二十一條歸檔的書面合同及附件,由公司行政人力資源部和合同管理部門保存原件;其他相關部門原則上提供復印件,特殊情況需要原件的'須于合同簽訂前告知合同簽訂部門。

  第二十二條合同訂立后,須于10日內完成對合同文本和有關材料的整理和立卷工作,并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毀;在合同履行完畢10日內,負責將合同文本及有關材料的卷宗歸檔保管。

  第二十三條合同檔案管理其他規(guī)定:

 。ㄒ唬┖贤芾韱T負責統(tǒng)一編號、裝訂和存檔,合同承辦人員不得私自保管合同文本及有關資料。

 。ǘ┮话愫贤瑱n案保存為10年,重大合同檔案應當永久保存。

 。ㄈ┙栝喓蛷椭坪贤瑱n案必須按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嚴防丟失。

 。ㄋ模┪唇泴徍嘶蛭窗磳徍艘庖娦薷牡暮贤,不得送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簽字,印章管理部門不得蓋章,財務部不得撥款結算。

  第六章合同印章管理

  第二十四條合同印章主要指公司印章和合同專用章,部門和項目部印章未經授權一律不準對外簽訂合同,否則將按違規(guī)違法行為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二十五條合同專用章僅限于簽訂合同使用,并由公司授權行政人力資源部統(tǒng)一刻制、編號和管理,嚴禁員工私自刻章和使用。

  第二十六條公司行政人力資源部應當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批準的正式合同文本上用印。未按規(guī)定進行審核和未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批準的合同不得用印。

  第二十七條嚴格執(zhí)行先簽字后蓋章制度,禁止在空白合同用紙或其它空白紙上加蓋合同專用章,特殊需要的應當經法定代表人批準,并由合同管理員登記、編號、回收,嚴防丟失。

  第二十八條合同印章原則上不得攜帶外出使用。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帶合同專用章到異地使用的,應當由借用人員填寫《合同專用章借用登記審批表》,經法定代表人簽字批準方可辦理。合同印章借用完畢,應當按時交回行政人力資源部。

  第二十九條對于違反本制度使用印章的,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并承擔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第七章合同監(jiān)督檢查

  第三十條合同監(jiān)督檢查是促進企業(yè)管理工作規(guī)范化的重要手段,公司領導要組織有關人員定期、不定期檢查并考核合同成本部合同管理情況,確保合同依法訂立和順利履行,防范合同糾紛

  第三十一條合同監(jiān)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ㄒ唬┖贤芾碇贫葘嵤┣闆r;

 。ǘ┖贤芾砼_帳及檔案建立情況;

 。ㄈ┖贤炗喤c履行情況;

  (四)合同糾紛處理情況;

  (五)合同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情況等。

  第三十二條履行監(jiān)督檢查職責時,受檢查部門要如實提供與檢查事項有關的資料,并對有關檢查事項涉及的問題作出解釋和說明。

  第三十三條公司根據檢查情況,有權對受檢查部門作出如下處理:

  (一)對在訂立、履行合同和合同管理工作中,違反本辦法造成經濟損失部門和個人,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ǘ⿲υ诤贤芾砉ぷ髦写嬖趩栴}的部門和個人,給予通報批評或相應經濟處罰及行政處分;

 。ㄈ⿲υ诤贤芾砉ぷ髦谐煽冿@著或為企業(yè)避免、挽回經濟損失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表彰或獎勵。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試行,解釋權歸公司行政人力資源部。

  合同的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為明確銷售合同的審批權限,規(guī)范銷售合同的管理,規(guī)避合同協(xié)議風險,確保銷售合同的執(zhí)行,減少合同糾紛,降低風險,保障公司利益。按照本公司相關管理制度授權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產品銷售合同全過程的管理。本制度規(guī)定了銷售合同評審、簽定、履行、修改、糾紛處理、評級考核及合同檔案管理事項及要求。

  三、職責

  1、銷售部負責產品銷售合同的簽訂、修改及糾紛處理。

  2、市場部負責產品銷售合同評審、下訂單及合同管理。

  四、銷售合同審批及簽訂

  1、合同的簽訂書寫應規(guī)范化、具體化,字跡清晰、工整,不得涂改,經手人必須簽字,否則不予制作銷售合同;客戶簽名不清時,銷售人員應向客戶詢問確認后在合同上用鉛筆以正楷字進行標明。

  2、銷售人員與客戶就購買產品達成銷售意向后,應填寫《合同簽訂申請單》,報銷售經理審核,經銷售經理對配置、價格及付款方式按權限審批。

  3、符合公司訂金支付標準,正常的產品標配成交條件且訂單金額在200萬以下的《合同簽訂申請單》經市場部經理簽批后即可蓋章執(zhí)行;非正常訂金支付標準等與標準成交條件不符的《合同簽訂申請單》由主管部門領導批準后蓋章執(zhí)行;無訂金等與標準成交條件不符的《合同簽訂申請單》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蓋章執(zhí)行。

  4、《合同簽訂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簽批后,市場部銷售內勤可根據此單制作產品銷售合同,銷售人員可與客戶簽訂產品銷售合同。

  五、合同檔案管理

  1、銷售合同訂立后,銷售人員將合同正本交市場部內勤建立客戶檔案,復印件送交財務部等相關部門,客戶信息輸入客戶電子檔案。

  2、銷售合同檔案(銷售合同正本、合同簽訂申請單、產品訂單、排產單等相應單據)由市場部內勤統(tǒng)一管理。

  3、市場部內勤按照公司編號標準編號歸集,并建立檔案目錄。

  4、合同責任人或相關人員查閱合同檔案,須經市場部經理同意,并負有保守商業(yè)秘密的義務。

  六、銷售合同的修改

  1、銷售合同在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xiàn)簽定合同時所不能預料的情況而導致合同難以執(zhí)行下去時,可以由銷售人員與客戶商談解決方法,并就解決方案簽字進行合同的.修改。

  2、未經公司許可,銷售人員不可擅自與客戶修改合同或簽訂補充協(xié)議或進行口頭承諾。否則,由銷售人員自行承擔后果。

  3、銷售合同發(fā)生變更或者解除時,必須與客戶協(xié)商,達成一致后以書面形式確定,由雙方簽字確認,同時報公司財務部門備查。嚴禁在原合同上進行更改,嚴禁將原合同私自銷毀。

  七、合同糾紛處理

  1、發(fā)生合同糾紛首先必須采用協(xié)商的方式解決。

  2、確實協(xié)商不成涉及賠償、起訴等方式解決的,由銷售部將情況寫明上報主管領導批準后,轉由公司法律顧問負責指導及辦理相關事宜。

  八、附則

  1、本制度若與公司章程、合同管理規(guī)定等上級管理制度有沖突的,依照公司級規(guī)章制度要求執(zhí)行。

  2、本制度由市場部負責編制和修改,經主管領導及總經理審批后發(fā)生效力,由市場部負責解釋。

  合同的管理制度 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合同管理,避免經營失誤,降低經營風險,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公司統(tǒng)一采購辦公用品、維修車輛等與供貨方或者維修廠商簽訂的協(xié)議,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合同管理是企業(y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部門及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zhí)行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的簽訂

  第四條合同談判須由主管部門(或項目部)和公司分管領導或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第五條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guī)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公司負責。

  第六條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包括對方當事人個人或公司經營活動信譽狀況、工作或經營業(yè)績、經濟實力、有無違法行為等。

  第七條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xié)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yōu)簽約”的原則。

  第八條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必須由公司職能部門審核后,采用統(tǒng)一合同文本。對于重大合同以及對方草擬的合同,還需公司法律顧問進行審核確認。

  第九條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guī)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涉及人民幣金額的數(shù)據必須有大寫。

  第十條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有:

 。ㄒ唬┎渴撞糠郑阂⒁鈱懨麟p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ǘ┱牟糠郑航ㄔO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的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保時間、雙方相互協(xié)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注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shù)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

  (三)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除特殊情況需要使用公章外),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yè)務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十一條簽訂合同地點,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應力爭在我方所在地簽署。第十二條在合同協(xié)商或談判過程中,凡合同對方承諾的各種對公司有利的事項必須全部寫入合同條款。

  第十三條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第三章合同審查批準

  第十四條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guī)定上報法人代表審查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合同簽字蓋章前,原則上要求對方應先完成簽字蓋章,我方才簽字蓋章。

  第十五條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必須經分管相關工作的副總或總會計師總經濟師總工程師(以下簡稱“三總師”)初審,再由公司總經理審閱后,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確認。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ㄒ唬┖贤暮戏ㄐ。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guī)定。

 。ǘ┖贤膰烂苄。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ㄈ┖贤目尚行。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條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合同所規(guī)定的權利、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七條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guī)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guī)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xù)為準。

  第十八條總經理、副總經理或“三總師”、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九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guī)定或合理期限內做好維權取證工作,取得對方單位同意變更、解除合同的書面確認文件,并按公司規(guī)定的權限上報合同。

  第二十條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fā),從嚴控制;任何部門均不得以個人或部門名義與對方簽訂協(xié)議變更、解除、終止合同,如需簽訂此類協(xié)議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xù)。

  第二十二條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xù),應按本制度所規(guī)定的簽訂合同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變更、解除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一律無效。給予合同對方補償、賠償、獎勵或調整合同價格的,必須以合同書形式,嚴禁采用會議紀要、往來函件、傳真等各種非合同書形式。嚴禁以非合同書形式變相修改合同內容。嚴禁以變更合作單位名稱、名為降價實為增加我方造價成本等形式變相調整合同價格及其包含的內容。嚴禁以甩項、分包等形式變更原合同,增加我方實際造價成本。

  第二十四條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

  第二十五條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書中明確規(guī)定。

  第二十六條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行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fā)現(xiàn),從嚴懲處。

  第六章合同糾紛處理

  第二十七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fā)生糾紛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guī)和本《制度》規(guī)定妥善處理。

  第二十八條合同糾紛由與合同內容相關的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第二十九條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

 。ㄒ唬﹫猿忠允聦崬橐罁、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guī)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二)以雙方協(xié)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fā)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xié)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xié)議,解決糾紛。

  (三)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第三十條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lián)系,及時互通信息,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

  第三十一條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xié)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guī)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的時間。

  第三十二條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

  (一)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ǘ┧拓洝⑻嶝、托運、驗收、發(fā)票等有關憑證。

 。ㄈ┴浛畹某懈、托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ㄋ模┊a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五)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渌c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三十三條對于合同糾紛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xié)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三十四條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xié)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zhí),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zhí)行的了解或履行。

  第三十五條對于當事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zhí)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guī)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第三十六條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第三十七條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zhí)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zhí)行情況,防止差錯。執(zhí)行中若達成和解協(xié)議的,應制作協(xié)議書并按協(xié)議書規(guī)定辦理。

  第三十八條合同糾紛處理或執(zhí)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或部門,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考。

  第七章合同管理

  第三十九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體是:

  公司由法定代表人指定授權人總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辦公室;各部門具體負責各自授權范圍內的合同談判、擬稿及履行工作。

  第四十條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辦公室統(tǒng)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后,入檔案室統(tǒng)一管理。

  第四十一條辦公室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ㄒ唬┙⒑贤瑱n案。

 。ǘ┙⒑贤芾砼_帳。

 。ㄈ┨顚憽昂贤炗喦闆r月度統(tǒng)計表”。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效力范圍包括公司本部、下屬企業(yè)和控股公司。

  第四十三條本制度解釋權歸總經理辦公會。

  第四十四條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實施。

  合同的管理制度 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廣州市xx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yè)公司)經營合同管理,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經營合同是指由物業(yè)公司與其它單位或個人簽訂,并收取租金、合作酬金的各類經營性合同(包括《房屋租賃合同》、《商鋪租賃合同》、《車位租賃合同》、《千卉街市租賃協(xié)議》、《xx合作協(xié)議》、《xx承包合同》、《xx施工合同》等)。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物業(yè)公司簽訂的所有經營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分類

  第四條第一類:標的物所有權屬為廣州市xx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委托物業(yè)公司經營管理的產業(yè),并由物業(yè)公司負責對外出租,收取租金而簽訂的合同。如《房屋租賃合同》、《商鋪租賃合同》、《車位租賃合同》、《千卉街市租賃協(xié)議》等。

  第五條第二類:由物業(yè)公司利用公共場地出租,并收取一定租金,而簽訂的合同。如《租場協(xié)議》。

  第六條第三類:物業(yè)公司與其它單位或個人簽訂的合作經營性合同。如《xx合作協(xié)議》、《xx承包合同》、《xx施工合同》。

  第七條第四類:標的物所有權屬為xx花園業(yè)主,委托xx地產出租、出售,由xx地產收取中介費,協(xié)助簽訂的合同。如《房屋買賣協(xié)議》、《房屋租賃合同》、《商鋪租賃合同》、《車位租賃合同》等。

  第三章考核辦法

  第八條公司所有經營合同均由立項部門經理按照公司制定下發(fā)的《合同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負責起草,辦公室主任負責核稿,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簽訂。否則,扣罰立項部門經理、辦公室主任各100元。

  第九條在洽談、簽訂合同過程中,侵占公司利益,假公濟私,收取回扣、提成等好處費;未進行公開招投標或招投標過程中弄虛作假,造成標的物招標價格明顯不實,給予直接責任人除名或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條在洽談、簽訂合同時,因把關不嚴,造成合同內容不全,條款不清、責任不明的,每處扣罰責任人200元,部門經理100元,主管領導50元。

  第十一條在洽談、簽訂合同時,書寫錯誤、字跡不清的,每處扣罰責任人10元;公司領導發(fā)現(xiàn)的,每處扣罰部門經理30元。

  第十二條房屋與商鋪的出租價格一般以面積的大小、租金的高低,并參照周邊相鄰單位的平均價格,結合市場的實際情況評定后,報公司總經理批準。未對房屋與商鋪的出租價格嚴格把關而造成損失的,扣罰合同洽談、簽訂責任人500元,部門經理500元,主管領導300元。

  第十三條在簽訂《千卉街市租賃協(xié)議》時,須統(tǒng)一將千卉街市所有檔口公開招投標,按最高投標價格簽訂協(xié)議,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否則,扣罰合同洽談、簽訂責任人100-300元,部門經理100-300元,主管領導100元。

  第十四條公共場地的出租價格為50-60元/ m2/天,否則,扣罰合同洽談、簽訂責任人50元,部門經理30元。

  第十五條各類租售業(yè)務的中介服務費用須按《廣州市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標準》收取。否則,扣罰當值中介人員100元,部門主管50元,部門經理30元;騻人相關證件等資料的真實合法有效性。否則,扣罰合同洽談、簽訂責任人30元,部門經理20元。

  第十六條在簽訂合同時,洽談、簽訂責任人須核實對方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或個人相關證件等資料的真實合法有效性。否則,扣罰合同洽談、簽訂責任人30元,部門經理20元。

  第十七條在洽談裝修、經營免租期限條款時,須按照xx花園住戶手冊中《裝修管理規(guī)定》規(guī)定的裝修期限給予場地裝修施工或進場經營免租期限。否則,在公司領導未批準的情況下超期給予施工裝修或經營免租期限10天以內(含第10天)的',扣罰合同洽談、簽訂責任人100元,10天以上30天以內的,給予降工資一級,超期30天以上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十八條xx地產當值中介人員未明確知會交易雙方責任與義務,造成投訴或直接損失的,除賠償損失外,扣罰直接責任人50-300元;降工資一級至開除的處分,扣罰部門主管100-300元,部門經理100-300元。

  第十九條各類合同簽訂蓋章生效后1個工作日內由部門經理送交集團財務一分部備查。否則,扣罰部門經理30元。

  第二十條合同洽談、簽訂責任人在合同簽約生效后1個工作日內,報部門經理簽發(fā)《內部通啟》,送達保安部、工程部、服務中心,否則,扣罰責任人50元,部門經理30元。

  第二十一條各類合同在履行過程中,保安部、工程部、服務中心等相關部門負協(xié)助、配合、監(jiān)督責任。否則,每項扣罰工程部經理、保安部經理、服務中心主任各100元。

  第二十二條各類合同在到期或履行過程中,出現(xiàn)的任何一方有違約或變更條款,由部門經理負責續(xù)租、合同終止及解除、變更部分條款等事宜的洽談處理并報公司領導批準。否則,扣罰部門經理100-300元,后果嚴重的,給予降職降級。

  第二十三條各類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由公司職能部門督導室、集團財務一分部負責監(jiān)督與審查。因督導室督導不嚴,公司領導發(fā)現(xiàn)的,每次扣罰督導室相關督導員200元,督導室主任100元,主管領導50元。

  第二十四條各類合同簽訂部門經理每月25日將各類合同簽訂考核情況報督導室復查。督導室每月不定期兩次對各類合同進行抽查,將抽查考核結果與各類合同簽訂部門考核結果匯總后于當月26日報集團財務一分部實施。各類合同簽訂部門經理不報或晚報的,每次扣罰50元,錯報、漏報的,每次扣罰100元,督導室主任不報或晚報的,每次扣罰50元,錯報、漏報的,每次扣罰100元。

  第二十五條以上的違規(guī)行為,連續(xù)發(fā)生兩次,當事人加倍處罰;連續(xù)發(fā)生三次,作勸其離職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以上所扣款項均從當月獎勵工資中扣除,直至當月獎勵工資扣完為止。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合同的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依法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規(guī)范合同管理、加強風險防范,保證依法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合同,最終保障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合同是指本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與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經濟組織之間發(fā)生的所有書面合同。

  第三條合同管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依法簽訂合同,保證合同的合法性。

  切實履行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約率。

  及時處理合同糾紛,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第四條公司加強合同管理,指定部門、落實人員專(兼)職負責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臺帳,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門及職責

  第五條公司對合同實行綜合歸口、分類專項管理。

  辦公室是公司合同管理的綜合歸口部門。

  辦公室可以提名專職或兼職合同管理人員(以下稱合同管理員)并經公司領導批準任命。

  根據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公司可以成立合同管理小組。

  第七條辦公室作為公司合同管理的綜合歸口部門主要職責是:

 。ㄒ唬┬麄、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

  (二)承擔直接管理的有關業(yè)務工作;

 。ㄈ⿲彶楹贤,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xiàn);

 。ㄋ模┙y(tǒng)一管理本公司合同專用章;

  (五)制定本公司合同管理實施辦法,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O(jiān)督、檢查有關部門簽訂、履行合同的情況,并定期向公司領導匯報;

 。ㄆ撸┙⒑贤芾砼_帳,將正式合同文本準確歸檔;并及時按要求向上級合同管理部門報送有關臺帳和報表等資料;

  (八)參與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或訴訟活動。第八條合同管理員職責

 。ㄒ唬﹨f(xié)助合同承辦人員依法簽訂合同,參加重大合同的談判、起草與簽訂;

 。ǘ⿲彶楹贤,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xiàn);

  (三)檢查合同履行情況,協(xié)助合同承辦人員處理合同履行中出現(xiàn)的問題和糾紛;

 。ㄋ模⿻贤修k人員辦理有關合同文書,并負責建立合同檔案;

 。ㄎ澹┲浦共环戏、法規(guī)規(guī)定的合同行為,并及時向合同管理部門和公司領導報告;

 。┮婪▍⒓訉贤m紛的協(xié)商、調解、仲裁、訴訟;

 。ㄆ撸┙⒑贤_帳及統(tǒng)計報表,包括:

  1、合同簽訂履行情況臺帳;

  2、合同變更解除臺帳;

  3、違約合同登記臺帳;

  4、合同履行情況進度表;

  5、合同簽訂情況進度表;

  第九條合同承辦人員職責

 。ㄒ唬⿲π枰炗喓贤捻椖炕蚪洕顒舆M行可行性調查研究,重點調查考證對方當事人的簽約資格和履約能力等;

 。ǘ┨嵴埞竞贤芾聿块T審查其經辦的合同,檢查所簽訂合同的履行情況,及時向合同管理人員通報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問題,并同時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必要時也可以直接向公司領導匯報;對所承辦的合同負有監(jiān)督履行責任;

 。ㄈ⿲σ押炗喌暮贤霈F(xiàn)不履行、不能履行和不完全履行情況時,應及時向本公司合同管理部門報告,并會同有關業(yè)務部門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建議,同時向領導匯報;

 。ㄋ模┮婪▍⒓訉贤m紛的協(xié)商、調解、仲裁或訴訟;

 。ㄎ澹┍9芎煤贤芭c簽訂、履行、變更、解除合同等有關的文件和資料,及時交合同管理機構歸檔。

  第十條公司合同管理部門負責人、專職或兼職的合同管理員、合同承辦人員經公司領導審查批準后,人員組成名單應向上級合同管理部門備案。

  第三章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第十一條簽訂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符合產業(yè)政策,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協(xié)商一致、互利有償?shù)脑瓌t。

  第十二條公司簽訂合同應當使用合同專用章。

  合同專用章實行專人管理、用印審批制度。

  公司對外簽訂合同應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權的代理人進行。

  禁止無權代理,委托代理人簽訂合同的,必須由法定代表人簽發(fā)“法人授權委托書”,委托書中應明確委托代理的權限和期限等重要內容,同時加蓋本公司合同專用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生效。

  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簽訂合同,必須在授權范圍及有效期限內行使代理權,禁止濫用代理權、超越代理權。

  第十三條合同簽訂前,合同承辦人員要切實了解對方當事人是否符合簽訂合同主體資格,資信狀況是否良好,并驗證對方相關有效證件。

  簽訂重大經濟合同前,合同承辦人員應組織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對合同草案進行評審。各部門對涉及各自業(yè)務范圍內相關合同條款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履約能力做出明確判斷,各有關部門應對合同的主體、內容、形式是否合法、條款的完備性等提出書面意見并對此負責。

  第十四條簽訂合同,除小額且能夠及時清結的外,應當采用國家標準合同文本或公司統(tǒng)一制訂的合同文本形式。

  第十五條簽訂合同需要擔保時,應當簽訂書面擔保協(xié)議。擔保人必須是能夠承擔經濟責任、具備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對方以財產進行抵押的',抵押物必須是抵押人的合法財產,并提供其產權證明,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未經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公司不對外提供合同擔保。

  第十六條依法應當公證、簽證的合同,應及時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法律手續(xù)。

  第十七條依法簽訂的合同,合同正本我方不少于兩份,一份由合同公司合同管理部門歸檔,一份交上級合同管理部門存檔。

  第十八條合同管理人員對已生效的合同,要及時建立本公司的合同管理臺帳及各類報表,實行分類管理,并于每年年底將合同管理臺帳及各類報表報送上級合同管理部門備案。

  與合同有關的文書(含圖紙、往來信函、電報、電傳、報告、批示等)應當附在合同卷內存檔,合同履行終止后,統(tǒng)一存檔保管。

  第十九條合同生效后,應當全面履行,如合同不能履行,應當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等影響合同履行時,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注意保存有關證據。

  發(fā)現(xiàn)對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合同承辦人員除催促對方繼續(xù)履行外,應立即將對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況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合同管理部門。

  第四章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二十條當事人可依法變更合同。

  公司發(fā)生需要變更合同的情況時,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并說明理由。

  公司在接到對方要求變更合同的通知時,應當立即審查對方的理由是否正當,如果符合變更條件,同意變更的,應當簽訂變更協(xié)議。因變更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及時向對方提出索賠。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發(fā)生需要解除合同的情況時,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并說明理由。

  在接到對方解除合同的通知時,應當立即審查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否正當,如果因解除合同而損害了自身利益,應當及時向對方提出書面索賠請求。

  第五章合同糾紛的處理

  第二十二條對外簽訂的合同在發(fā)生經濟糾紛時,首先要協(xié)商解決,形成書面協(xié)議,并加蓋雙方單位公章后執(zhí)行,如協(xié)商不成,應完整保存協(xié)商時的各種資料,報告公司領導研究決策,采取必要措施。

  第二十四條需要向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遞交仲裁申請書、起訴書或答辯書的,公司合同管理部門應將法律文書報送上級合同管理部門審閱,并經法定代表人審定同意。

  第六章合同的監(jiān)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合同監(jiān)督檢查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

  合同管理人員應會同合同承辦人員組織有關部門定期(每半年)檢查合同的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同時提出處理意見,并注意保存書面記錄和證據,盡量減少或避免損失。

  公司根據工作發(fā)展需要,可以成立合同監(jiān)督檢查小組。

  第二十六條合同監(jiān)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ǘ┖贤芾砼_帳及報表建立情況;

 。ㄈ┖贤暮炗喓吐男星闆r;

 。ㄋ模┖贤m紛的處理情況;

 。ㄎ澹┖贤芾砣藛T的教育培訓情況;

 。⿲τ谠诤炗、履行和管理經濟合同工作中,因違反合同管理制度,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人員的責任追究情況。

  第二十七條合同管理部門履行監(jiān)督檢查職責時,相關人應當如實提供與檢查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對有關檢查事項涉及的問題做出解釋和說明。

  第二十八條檢查小組或者檢查人員應在檢查結束后十五天內向受檢部門送達檢查意見書。

  檢查意見書要標明檢查人員姓名和職務,提出被檢部門合同管理的基本做法、存在問題及對加強合同管理的意見等。

  第二十九條合同管理部門根據檢查情況,可以向被檢部門提出如下意見:

 。ㄒ唬⿲τ谖窗匆(guī)定執(zhí)行合同管理制度,或者落實制度有重大漏洞的,責令限期改正;

 。ǘ⿲τ谠诤炗、履行合同中,因違反合同管理制度,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部門或者個人,建議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ㄈ⿲τ谠诤贤芾砉ぷ髦谐煽冿@著,為企業(yè)避免或者挽回經濟損失的部門和個人,建議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表彰或獎勵。

  第三十條被檢部門應當自收到檢查意見書之日起日內將落實情況書面報告合同管理部門。

  第七章獎勵和懲罰

  第三十一條合同管理部門及承辦人員有下列表現(xiàn)的,應視不同情況授予榮譽證書、記功、發(fā)給獎金等獎勵:

  (一)盡職盡責,使公司所簽訂的合同得以全面履行,為公司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工作成績顯著的;

 。ǘ┰谔幚砗贤m紛中,起到重大作用,為本公司獲得較大經濟效益或免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ㄈ┌瓷霞壓贤芾聿块T的要求定期上報本公司合同管理資料,在合同檔案管理工作中表現(xiàn)突出的;

  第三十二條合同管理部門及承辦人員有以下情況之一,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不同的行政處分、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ㄒ唬┰谝苑ㄈ嗣x進行的經濟活動中,應簽訂書面經濟合同而沒有簽訂,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

 。ǘ┖贤修k人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未盡職盡責,造成經濟損失或違反法律規(guī)定導致合同糾紛的;

 。ㄈ﹣G失、擅自銷毀、涂改合同文件造成經濟損失的;(四)失職、瀆職、玩忽職守,造成經濟損失的;(五)追究違約責任,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六)接受賄賂,內外勾結,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管理制度中所指的“合同承辦人員”是指除法定代表人外,在公司的授權范圍內直接承辦并參與合同簽訂、變更、解除的業(yè)務人員;

  第三十四條公司“介紹信”與“法人授權委托書”中說明構成本管理制度的一部分。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自公司領導簽發(fā)之日起實施。第三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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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上海理工大學(以下簡稱“學!保┖贤芾,維護國家及學校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合同,是指以學;驅W校授權的職能部門為主體,與其他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所訂立的書面合同(或協(xié)議,下同)。

  第三條 學校按照“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建立合同管理體制。

  第四條 合同內容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二章 合同管理部門及職責

  第五條 學校合同由合同綜合歸口管理部門、合同專項歸口管理部門依各自權責進行管理和辦理。合同綜合歸口管理部門與合同專項歸口管理部門統(tǒng)稱為合同歸口管理部門。

  第六條 校長辦公室作為合同綜合歸口管理部門,行使合同管理職能,統(tǒng)一指導學校合同事務。主要職責包括:

 。ㄒ唬┙M織學校合同管理規(guī)章制度的建立健全;

  (二)為校內各單位辦理合同事務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詢服務;

 。ㄈ┦軐W校委托參與有關重大合同的洽談等工作;

 。ㄋ模┴撠煂m棜w口管理以外的其他合同的管理、備案;

  (五)協(xié)助及督促合同履行和合同糾紛處理。

  第七條 合同專項歸口管理部門指負責指導及開展履行合同,合同業(yè)務聯(lián)系、合同起草及簽訂、合同送審報批、合同實施、合同歸檔等工作的部門:

 。ㄒ)人事處(人才交流中心):負責學校涉及人力資源、人事管理、勞務等合同的管理;

 。ǘ)科技處(技術轉移中心):負責學校承擔的技術合作項目、科研項目合同的管理;

 。ㄈ﹪H交流處:負責涉及境外合作辦學合同的管理。涉及境外合作辦學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學校同境外教育機構就在中國境內外合作舉辦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所簽的中外合作辦學協(xié)議,學校與境外教育機構就學術交流、學生交換、教師訪學等所簽訂的校際學術交流協(xié)議等涉外合作合同;

  (四)資產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負責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的采購、使用與處置、對外出租出借、重大設備維修等合同的管理;

  (五)后勤管理處:負責學校食堂原材料及后勤服務的采購、與后勤有關的房屋租賃、綠化、樓宇設施設備維修、合同標的額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下(不含20萬元)的房屋修繕等合同的管理;

  (六)基建處:負責基本建設工程設計、工程咨詢、工程勘察、工程施工、工程監(jiān)理、建筑材料、工程配套設備采購、合同標的額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的房屋修繕等合同的管理;

 。ㄆ撸﹫D書館:負責圖書及數(shù)據庫采購、圖書服務等合同的管理;

  第八條 合同專項歸口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包括:

 。ㄒ唬└鶕鄳墓芾磙k法或條例,負責合同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合同對方的資信調查,對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可行性、效益性負責;

 。ǘ┚唧w組織合同的談判工作,組織學校相關領導小組或工作小組對職責范圍內的合同事項按程序進行研究、審議、決策;

  (三)認真履行合同,及時組織實施并處理有關問題。包括:具體負責本部門承辦合同的全面履行,確保雙方權利、義務的實現(xiàn)和合同的順利實施,履行中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報送并積極解決,參加相關的合同糾紛的協(xié)商、調解、仲裁、訴訟活動;

  (四)在授權范圍內負責有關合同的簽署。定期編制部門合同匯總報表,對重大合同履行情況進行重點說明。年末總結報送部門全年度合同簽訂、履行情況。建立合同檔案,保管合同及相關資料,并按規(guī)定將合同歸檔至學校檔案館。

  第九條 資產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根據學校其他部門的實際采購需求對外簽訂租賃或采購合同時,經資產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對合同的合同性質、標的大小及法律風險審核后,由實際履行合同的校內單位或個人(以下簡稱“履行單位”)承擔第八條合同專項歸口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第(一)項至第(三)項,資產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承擔第八條合同專項歸口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第(四)項。

  第十條 合同內容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管理部門的工作內容或部門職能的,根據合同性質或主要條款確定管理部門;不能確定的,原則上由合同經費管理部門負責。

  第十一條 學校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對職能范圍內所涉合同事務進行歸口管理,各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合同管理責任人,并確定專人作為合同管理人員。

  第三章 合同的簽訂及履行

  第十二條 簽訂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遵守學校合同管理制度,貫徹平等互利、等價有償、誠實信用原則。

  第十三條 學校及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可以作為一方當事人與對方訂立合同。其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對外簽訂合同。如需簽訂,應由合同綜合歸口管理部門進行審查。

  第十四條 除學校法定代表人直接簽署合同外,學校法定代表人可以按照一般、重大等合同類型的不同審批權限,對合同簽署作授權委托。

  經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署合同時不得超越和濫用代理權。未經授權的。校內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外以學校或部門名義簽訂合同。

  第十五條 學校根據合同性質、標的大小及法律風險分為一般合同和重大合同兩類,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按照學校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合同管理體制,分別適用相應的合同審批程序:

  一般合同指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在職能范圍內為從事正常業(yè)務所簽訂的標的額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包括人民幣20萬元)、對學校發(fā)展影響較小的合同,經必要的審查審批程序后,原則上由履行單位負責人、履行單位所屬的部門負責人、合同歸口部門負責人審批簽署;

  重大合同指標的額超過人民幣20萬元或對學校發(fā)展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合同,經必要的審查審批程序及學校法定代表人或分管校領導審批后,原則上由履行單位負責人、履行單位所屬的部門負責人、合同歸口部門負責人審批簽署。

  學校工程類合同須由審計處、招投標辦公室會簽。

  學校承擔的技術合作項目、科研項目合同的審批程序按科技處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六條 簽訂合同的審批程序是:

 。ㄒ唬┖贤瑲w口管理部門對合同的`可行性、必要性、合理性等內容進行審查,由履行單位負責人、履行單位所屬的部門負責人、合同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簽署合同文本;

 。ǘ┵Y產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根據學校其他部門的實際采購需求對外簽訂采購合同時,由履行單位對合同的可行性、必要性、合理性等內容進行審查,資產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在對合同審核后,由履行單位負責人、履行單位所屬的部門負責人、合同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簽署合同文本;

  (三)需經校領導審批的合同,應將合同文本連同相關材料報送校領導審批。

  第十七條 合同印章的使用要求是:

  合同專用章、人事聘用合同專用章、技術合同專用章根據學校印章管理和使用規(guī)定執(zhí)行,由學校被授權的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管理和使用,校內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使用合同專用章、人事聘用合同專用章、技術合同專用章以外的印章簽署合同。

  一般合同需經合同歸口部門負責人審批,重大合同需經合同歸口部門負責人及分管校領導審批后,再向相應的合同專用章、人事聘用合同專用章、技術合同專用章被授權部門申請用印。

  第十八條 法律、行政法規(guī)有明確規(guī)定的,應依其規(guī)定辦理合同批準、登記等手續(xù)。

  第十九條 合同一經簽訂,合同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跟進合同的履行情況,監(jiān)督履行單位與對方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相關部門應給予配合,確保履行。

  第二十條 如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經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并報請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審批。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的,依照其規(guī)定。

  第二十一條 合同綜合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處理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xiàn)的法律問題。合同履行過程中,履行單位發(fā)現(xiàn)法律問題應及時向合同綜合歸口管理部門報告。

  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xiàn)爭議等問題的,履行單位應積極與對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或發(fā)現(xiàn)可能嚴重影響合同履行的情況,應及時報合同綜合歸口管理部門并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第四章 合同的管理

  第二十二條 合同簽訂后,合同歸口管理部門需將合同文本進行編號,記錄合同簽訂時間、合同名稱、合同金額、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相對方單位、經辦人、審批簽署人、合同履行情況等有關信息,及時登記備案。

  第二十三條 合同原件由合同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保管并歸檔。合同保管部門應做好合同及其相關資料的保密工作。

  第五章 罰 則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學校將視其情節(jié)輕重追究合同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及有關責任人校內行政責任;給學校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送交國家司法機關處理:

 。ㄒ唬 未經授權,擅自對外簽訂合同的;

 。ǘ 超越代理權限或濫用代理權的;

 。ㄈ 與合同相對方當事人串通,損害學校利益的;

 。ㄋ模 在合同簽訂和履行中未盡注意義務,或者未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處理,致使學校利益受到損失的;

 。ㄎ澹 利用學校合同謀取私利或從事其他違法行為的;

 。 未及時處理合同糾紛,或者擅自放棄權利的;

 。ㄆ撸 其他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紀律的行為,給學校造成損失的。

  第二十五條 在合同簽訂、履行及善后處理問題上,由于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不遵守合同規(guī)定、弄虛作假或者工作失誤,導致學校義務增加、權利減少和喪失的,學校將對有關責任者予以處理,并責令有關部門與單位或個人予以補償。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如有與國家有關規(guī)定不相符的,以國家規(guī)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校長辦公室負責解釋。

  合同的管理制度 12

  一、基本原則

  1、為了加強合同管理,切實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維護企業(yè)的合法權益,根據《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企業(yè)實際情況,制訂本辦法。

  2、嚴格執(zhí)行公司合同簽訂程序和工作要求。

  3、嚴格履行合同條款,維護企業(yè)形象。如發(fā)生爭議,要積極尋求解決辦法,做到不卑不亢、堅持原則、有理有節(jié)。確實得不到解決,要及時向公司匯報。

  二、工程施工合同

  1、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中標后工程施工合同由公司總經理、工程部正負經理、項目負責人負責與建設方洽談,并簽署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2、合同的主要條款商定后,由公司項目負責人負責起草文本,交由公司總理、工程部經理審核,保證合同的公平公證性。

  3、施工合同在雙方簽字并蓋章后,交公司工程部一份進行備案。

  三、內部合同的簽訂

  1、在總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后,公司工程部經理、經營部經理與項目負責人進行洽談:公司管理費總額、如何交納;公司管理人員的配合、公司的配合;工程施工質量要求、施工安全要求、進度要求。

  2、所有事項都洽談完成后,項目負責人與公司簽訂施工承包合同內部協(xié)議,本協(xié)議一式叁份,公司兩份存檔。

  3、工程部副經理監(jiān)管項目負責人與各勞務公司(或分包隊)簽訂的.勞務合同,對于勞務合同中不合理條款可建議修改,確保維護雙方的正當權益。

  4、由公司與項目簽訂的材料擔保及供應合同,應根據工程進度嚴格履行,及時提供材料供應情況(由公司派駐工程管理人員負責匯報),協(xié)同財務部門及時結賬。

  四、所有工程合同、協(xié)議必須及時存檔備案統(tǒng)一編號專人保管;并做好保密工作。

  對于工程中查閱合同及協(xié)議內容時必須經工程部副經理同意,查詢完畢后及時歸檔;原則上不得帶出公司。

  合同的管理制度 13

  1、第一條為規(guī)范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風險,維護學校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2、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合同是指錦平小學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在參與社會經濟和民事活動中與其它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之間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所訂立的書面協(xié)議。

  3、第三條合同管理遵循防范風險和責權利相統(tǒng)一的原則。

  4、第四條合同管理實行統(tǒng)一指導監(jiān)督、分類管理、各負其責的制度。

  5、合同的分類與歸口

  6、第五條合同主要有辦學、教科研、基建、招投標、勞動、后勤保障等類別,依據合同性質和內容分別由相應職能部門負責管理。涉及經濟利益的合同須經總務部門會簽。

  7、第六條為規(guī)范合同格式,各職能部門應分類制定合同示范本本,并報學?倓詹块T審核和備案。

  8、第七條學?倓詹块T統(tǒng)一指導學校合同事務,辦公室監(jiān)督學校合同事務。各職能部門對職能范圍內所涉合同事務進行歸口管理,其主要負責人為合同管理責任人,并確定專人作為合同管理人員。

  9、第八條學校各職能部門,未經授權不得對外簽訂合同。確需簽訂的,由職能部門進行審查,并報請分管校領導審批,經辦人簽名,總務部門審核后,由學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人簽訂。分管校領導認為合同內容涉及學校重大利益的,應提交學校相關會議審定后由學校法定代表人簽訂。

  10、第九條審計部門依據學校有關規(guī)定對合同進行審計。

  11、第十條合同擬訂前,職能部門應從維護學校權益出發(fā)對合同當事人的資質和履約能力進行,在對合作事項的'可行性和合法性進行必要論證后,開展合同文本起草工作,必要時邀請學校法律顧問參與起草工作。

  12、第十一條合同簽訂前,職能部門應就以下方面對合同文本進行審查:

 。ㄒ唬┖贤瑑热菔欠穹蠂曳伞⒎ㄒ(guī);

 。ǘ┖献魇马検欠裼欣趯W校;

 。ㄈ┖贤瑑热菔欠裾鎸崱⒖尚;

  (四)合同必要條款是否完備。

  17、第十二條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對審查后的合同文本簽署意見。合同內容涉及到幾個職能部門的,須由相關職能部門會簽。涉及學校重大利益的合同應送學校法律顧問進行復查。

  18、第十三條對需學校法律顧問進行復查的合同,送審時應填寫送審單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合同當事人資質的說明或證明;

  (二)合同文本一式三份;

 。ㄈ┞毮懿块T主要負責人關于合同文本的意見;

 。ㄋ模┖贤尚行约帮L險的論證或說明;

 。ㄎ澹┢渌牧。

  24、第十四條學校法律顧問應在收到送審材料后六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查。遇重大事項或其它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復查期限。

  25、第十五條學校法律顧問對合同材料進行復查后,應作出通過審查、建議修改或不予通過的明確結論,并出具復查意見書。

  26、第十六條合同文本通過審查但在簽訂前有異動的,應重新審查。

  27、四、合同的履行與建檔

  28、第十七條職能部門應安排專人對合同的履行進行跟蹤管理,督促具體實施者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全面履行合同,同時督促合作方履約。 第十八條 學校職能部門負責簽訂的合同,須統(tǒng)一在完成簽署后的五個工作日內,送學校檔案室歸檔備案,同時檔案室應開具回執(zhí)并留存?zhèn)洳。合同具體實施者應保存合同履行過程中所產生的相關材料,因保管不善造成不利后果或者故意銷毀、隱匿合同材料的,學校依據有關規(guī)定追究其責任。

  29、第十九條合同履行完畢后,職能部門應妥善保管所有合同材料并送學校檔案室建檔備查。

  30、第二十條對合同引發(fā)的糾紛,職能部門負責及時、妥善處理。

  31、第二十一條受委托人不得超出授權范圍對外簽訂合同。因越權簽訂合同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金額承擔賠償責任;學校依據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32、第二十二條未經校長授權,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對外簽訂合同;違反程序和規(guī)定擅自對外簽訂合同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簽訂者承擔。

  33、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金額承擔賠償責任;學校依據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34、第二十三條在簽訂、履行合同中失職、瀆職或以權謀私,損害學校利益的,學校依據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合同的管理制度 14

  為加強經濟合同管理,減少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1、經濟合同的簽訂

  簽訂經濟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guī)定,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

  對外簽訂經濟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

  簽約人在簽訂經濟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包括:對方單位是否具有法人資格、有否經營權、有否履約能力及其資信情況,對方簽約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權限。做到既要考慮本方的經濟效益,又要考慮對方的條件和實際能力,防止上當受騙,防止簽訂無效經濟合同,確保所簽訂合同有效、有利。

  簽訂經濟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xié)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yōu)簽約"的原則。

  經濟合同除即時結清者,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統(tǒng)一的經濟合同文本。

  合同對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guī)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2、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

  (1)部首部分,注意寫明供需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注意:產品名稱應具體寫明牌號、商標、生產廠家、型號、規(guī)格、等級、花色、是否成套產品等;技術質量要求要明確、具體;數(shù)量要明確計量單位、計量方法、正負尾差、合理稱差及自然損耗率等;運輸方式及運費負責應具體明確;交(提)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應明確;價金必須執(zhí)行現(xiàn)行的國家定價或國家指導價、市場調節(jié)價;違約責任有法定違約金的按規(guī)定寫明,法律沒規(guī)定或規(guī)定不具體的,應具體寫明約定的違約金數(shù)額、比例及計算方法。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不得使用財務章或業(yè)務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簽訂經濟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住所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xié)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區(qū)人民法院管轄。

  簽訂購貨合同應以現(xiàn)貨為主,并堅持以銷定進原則;付款盡可能采用托收承付,如需預付貨款或定金的按規(guī)定辦理。簽訂購貨合同應以現(xiàn)款為主,不準賒銷。

  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經濟合同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3、經濟合同的審查批準

  經濟合同的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guī)定上報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查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

  4、經濟合同審查的要點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guī)定;當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實、一致,權利、義務是否平等;訂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的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根據法律規(guī)定或實際需要,經濟合同還應當呈報區(qū)糧食局主管業(yè)務科室審核、組宣室備案,或請公證處公證。

  5、經濟合同的履行

  經濟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合同所規(guī)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經合同條款或法律規(guī)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guī)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xù)為準。

  簽約人應隨時了解、掌握經濟合同的履行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匯報。否則,造成經濟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6、經濟合同的變更、解除

  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要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guī)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xié)商。

  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人維護本企業(yè)合法權益出發(fā),從嚴控制。

  變更、解除經濟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guī)定,并應在法定程序內辦理有關手續(xù)。

  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行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fā)現(xiàn),從嚴懲處。

  7、經濟合同糾紛的處理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fā)生糾紛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guī)和本《制度》規(guī)定妥善處理。

  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guī)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以雙方協(xié)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fā)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xié)商,在既維護本企業(yè)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xié)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合同專用章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除立即登報聲明作廢外,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責任和行政責任。

  8、認真做好經濟合同管理和基礎工作

  (1)建立合同檔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須有一個編號,不得重復或遺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包括文書、電傳等),均應妥善保管。

  (2)建立合同管理臺賬。各企業(yè)單位應根據合同的不同種類,建立經濟合同的分類臺賬和總臺賬。其主要內容包括:序號、合同號、經手人、簽約日期、合同標的、價金、對方單位、履行情況及備注等。臺賬應逐日填寫,做到準確、及時、完整。

  (3)填寫"經濟合同情況月報表"。各企業(yè)單位應在每月5日之前將上月月報表填好后報送單位主要負責人。

  合同的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經濟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外簽訂、履行的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各類合同、協(xié)議等,包括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加工承攬合同、運輸合同、資產轉讓合同、倉儲合同、服務合同等。

  公司各部門及下屬企業(yè)對外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銷售、采購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的審批。

  第四條 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 負責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其他各類合同的談判工作并根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權簽訂合同;

  (二) 負責制定銷售、采購合同統(tǒng)一文本;

  (三) 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統(tǒng)一文本、法人授權委托書的發(fā)放和管理;

  (四) 負責各部門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審查;

  (五) 負責經濟合同糾紛的處理;

  (六) 負責經濟合同的檔案管理;

  (七) 負責本制度的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二章 合同的簽訂

  第五條 合同的主體

  (一) 訂立合同的主體必須是公司,其他部門不得以部門名義擅自簽訂合同。

  (二) 訂立合同前,應當針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三) 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經濟合同,確有必要簽訂經濟合同,應經公司總經理同意。

  第六條 合同的形式

  訂立合同,除即時交割(銀貨兩訖)的簡單小額經濟業(yè)務外,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補充協(xié)議、公文信件、數(shù)據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除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

  第三章 合同的內容規(guī)定

  第七條 當事人的名稱、住所:

  合同抬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

  第八條 合同標的:

  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guī)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

  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第九條 數(shù)量條款:

  合同應采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shù)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shù)量的應約定數(shù)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子郵件、傳真、送貨單、發(fā)票等)。

  第十條 質量條款:

  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yè)標準或企業(yè)標準的,應約定所采用標準的代號;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第十一條 價款或報酬條款:

  (一) 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采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

  (二) 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用證、現(xiàn)金等應予以明確;

  (三) 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后多少日內支付。

  第十二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一) 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

  (二) 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qū)或縣一級;

  (三) 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xù),即合同履行的標志,如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第十三條 合同的擔保條款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保或本方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擔保的,應經總經理批準、法律顧問室審核后結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釋條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它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歧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

  第十五條 保密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聯(lián)系制度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lián)系制度。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作適當約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十八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協(xié)商、調解、仲裁或起訴,選擇仲裁的應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的名稱,雙方對仲裁機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選擇第三地仲裁機構。

  簽訂經濟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合同糾紛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四章 簽訂合同的工作程序

  第十九條 簽訂合同前,業(yè)務人員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談判人員應按照本制度第五條對對方當事人的有關情況進行審查,并復印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及其他行政許可證明留存。

  第二十條 銷售、采購合同,由主辦業(yè)務人員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后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法律顧問室編寫合同編號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必要時,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對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

  第二十一條 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的合同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會同相關部門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商談,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法律顧問室加蓋合同專用章。

  第二十二條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xù)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法律顧問室依法及時辦理。

  第二十三條 合同正式簽訂后,合同文本除經辦人自行保管外,應當隨合同會審表交存公司法律顧問室一份備案。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二十四條 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客觀原因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xié)商,重新達成書面協(xié)議,新協(xié)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解除或變更的通知書后,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答復。

  第二十五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二) 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 對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 對方遲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五) 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變更或解除經濟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書信、電報);

  第二十七條 變更或解除經濟合同的協(xié)議應按照合同簽訂程序報原審批人員批準。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的,應依法及時辦理;

  第六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八條 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并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

  第二十九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本公司的履行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并經對方確認。履行銷售合同交付貨物時應由對方當事人簽署一式二份的收貨單,一份留存對方,一份交銷售部門備查。向對方當事人交付增值稅發(fā)票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履行采購合同付款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款收據或收條,公司原則上只開具限制性抬頭的轉賬支票,不允許以現(xiàn)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條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辦人員若發(fā)現(xiàn)并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時書面上報公司法律顧問室處理,并報總經理。

  (一) 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 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 喪失商業(yè)信譽;

  (四) 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債權債務的定期確認和發(fā)生重大變動時的確認。

  (一) 在常年合同特別是常年銷售、采購合同履行過程中,經辦人員應定期對帳,確認雙方債權債務;

  (二) 在對方當事人發(fā)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項以及本公司或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經辦人員發(fā)生變動時,應及時對帳,確認合同效力及雙方債權債務。

  第七章 經濟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

  第三十二條 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時,應首先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平等協(xié)商解決。

  第三十三條 合同雙方在一定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內無法就糾紛的處理達成一致意思或對方當事人無意協(xié)商解決的,經辦人員應及時書面報告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并擬定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決定。對方當事人涉嫌合同詐騙的,應立即報告公司法律顧問室和總經理。

  第三十四條 公司決定采用訴訟或仲裁處理的合同糾紛,以及對方當事人起訴的,相關部門應及時將合同的簽訂、履行、糾紛的產生及協(xié)商情況整理成書面材料連同有關證據報公司法律顧問室。

  第八章 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條 本公司實行二級合同管理,公司法律顧問室全面負責公司的合同管理;銷售、采購部門的業(yè)務人員負責所在部門的合同管理。

  第三十六條 公司的合同專用章專人管理,公司財務部負責保管。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也由專人管理,業(yè)務人員不得隨帶合同專用章或已蓋章的空白授權委托書、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已簽訂的合同等遺失的,應及時向當?shù)毓矙C關報案,并登報聲明。

  第三十七條 已簽訂的合同及送貨回單,增值稅發(fā)票收據以及業(yè)務往來傳真、信函、對帳單等資料,銷售、采購部門的業(yè)務人員應自行保管好;重要資料應將原件交公司法律顧問室隨合同保管。

  第三十八條 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前應把有關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書移交完畢,經公司法律顧問室和有關部門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xù)。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或因其他原因發(fā)生變更的,公司法律顧問室應在情況發(fā)生后一周內書面告知各有關單位。

  第九章 合同審批管理

  第三十九條 下屬公司、企業(yè)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除按規(guī)定須上報公司審查批準者外,由公司、企業(yè)領導審批。

  第四十條 下列合同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

  (一) 標的超過100萬元的;

  (二) 預付定金或預付貨款超過10萬元的;

  (三) 聯(lián)營、合資、合作合同;

  (四) 重大涉外合同。

  第四十一條 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一) 標的超過500萬元的;

  (二) 投資100萬元以上的聯(lián)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第四十二條 合同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第四十三條 法律顧問室負責對下列合同進行審查:

  (一) 董事會、總經理委托審查的合同;

  (二) 內容復雜、較難掌握,各企業(yè)要求提供法律幫助的合同。

  第四十四條 法律顧問室主要負責審查合同條款、內容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見供決策部門參考。經濟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一) 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guī)定;當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實、一致,權利、義務是否平等;訂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

  (二) 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三)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四) 根據法律規(guī)定或實際需要,經濟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見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四十五條 經濟合同的審批程序如下:

  (一) 申報。各企業(yè)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權范圍內對外簽訂合同,應事先填寫“經濟合同簽約申報表”(一式二份),報本企業(yè)的領導審查批準。(凡先經領導口頭同意簽約的,簽約后需補辦手續(xù))。需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應由該企業(yè)領導簽署意見,隨同合同初稿及有關資料、附件等,一并上報。

  (二) 審核。對送審的經濟合同,應按本《制度》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由主管人或有關人認真審閱,必要時可進行調查研究,最后作出:批準、不批準;通知申報單位補報材料或進一步談判。(應提出談判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

  (三) 主管人在“申報表”上批寫意見后,“申報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報表”連同其他材料發(fā)還申報單位,由承辦人按批準的意見辦理。

  上述審批程序,一般為1~2天。特殊情況,經批準或授權的可不受審批程序的約束。

  第十章 經濟合同糾份的處理

  第四十六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fā)生糾份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guī)和本《制度》規(guī)定妥善處理。

  第四十七條 合同糾紛由簽約企業(yè)負責處理。涉及內部幾個企業(yè)的,可以協(xié)商或由公司確定一個企業(yè)為主負責修理。簽約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到底。

  第四十八條 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一) 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guī)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二) 以雙方協(xié)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fā)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xié)商,在既維護本企業(yè)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xié)議,解決糾紛。

  (三) 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四) 各企業(yè)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lián)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tǒng)一意見,統(tǒng)一行動,一致對外。

  第四十九條 法律顧問室處理合同糾紛的范圍是:

  (一) 董事會、總經理交辦的;

  (二) 經各企業(yè)協(xié)商處理解決不了的;

  (三) 其他應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

  第五十條 提請?zhí)幚砗贤m紛的程序是:

  (一) 承辦人填寫“對外經濟合同糾紛申報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的規(guī)定報批。

  (二) 審批單位可依據情況,在1天內作出;由上報單位負責處理;由法律顧問室負責處理。

  (三) 法律顧問室對經協(xié)商仍無法解決或認為有必要的合同糾紛,經主管領導同意,可提交上級主管機關、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五十一條 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對方當事人協(xié)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guī)定的時效內(一般為2年)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訴訟的足夠時間。

  第五十二條 凡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經濟合同糾紛,有關企業(yè)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 經濟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電報、圖表等;

  (二) 關貨、提貨、托運、驗收、發(fā)票等有關憑證;

  (三) 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財目;

  (四) 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五) 有關違約的證據材料;

  (六) 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五十三條 對于經濟合同糾紛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xié)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法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五十四條 各企業(yè)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xié)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zhí),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zhí)行的了解或履行。

  對于對方當事人在規(guī)定期限屆滿時沒有執(zhí)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guī)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和法律顧問匯報。

  第五十五條 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由法律顧問室配合各單位向人民法律申請執(zhí)行。

  第五十六條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zhí)行書之前,有關單位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zhí)行情況,防止差錯。

  執(zhí)行中若達成和解協(xié)議的,應制作協(xié)議書并按協(xié)議書規(guī)定辦理。

  第五十七條 合同糾紛處理或執(zhí)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查考。

  第十一章 考核與獎懲

  第五十八條 公司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考核。

  第五十九條 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fā)現(xiàn)重大問題,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

  第六十條 合同經辦人員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向責任人員追償損失:

  (一) 未經授權批準或超越職權簽訂合同;

  (二) 為他人提供合同專用章或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

  (三) 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書面合同。

  第六十一條 合同經辦人員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酌情向有關人員追償損失:

  (一) 因工作過失致使公司被詐騙;

  (二) 公司履行合同未經對方當事人確認;

  (三) 遺失重要證據;

  (四) 發(fā)生糾紛后隱瞞不報或私自了結或報告避重就輕,從而貽誤時機的;

  (五) 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遺失未及時報案和報告;

  (六) 其他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

  第六十二條 公司職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二章 附則

  第六十三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均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公司補充細則規(guī)定辦理;本制度的解釋、修訂和發(fā)放由本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

  第六十四條 本制度從 年 月 日開始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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