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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責任制度(精選7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對社會經(jīng)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交通安全責任制度(精選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交通安全責任制度1
第一條為了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自治區(qū)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在本自治區(qū)行政區(qū)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以及其他組織(以下統(tǒng)稱責任單位),應當依照本規(guī)定實行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
第三條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的組織領導?h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主管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工作。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ㄒ唬┲笇Аf(xié)調、督促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的落實;
。ǘ┩▓蟮缆方煌ò踩闆r,督促責任單位落實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措施;
。ㄈ┙M織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活動。
第六條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交通、建設、教育等部門以及農(nóng)業(yè)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按照職責分工,配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做好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工作。
第七條責任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做好本單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的學習宣傳教育,特別是加強對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齡未滿3年的人員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ǘ┞鋵嵄締挝坏牡缆方煌ò踩芾碡熑螜C構或者指定專職、兼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員;
。ㄈ┙M織落實本單位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
。ㄋ模┴撠煴締挝粰C動車的使用、保養(yǎng)、維修、檢查工作,保持車輛安全技術狀況良好;
。ㄎ澹┙M織本單位機動車輛按期參加檢驗,達到強制報廢年限的,及時辦理報廢、注銷手續(xù);
。┘皶r了解掌握本單位機動車輛駕駛人狀況,有不適合駕駛情形的不得安排其駕駛。
第八條從事道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shù)纳a(chǎn)經(jīng)營單位除遵守本規(guī)定第七條的規(guī)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ㄒ唬┦褂玫鸟{駛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質,并與之簽訂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
。ǘ⿲︸{駛人發(fā)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的,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安排其駕駛旅客運輸車輛;
。ㄈ⿲︸{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滿12分的,一年內不得安排其駕駛經(jīng)營性道路運輸車輛;
。ㄋ模┒ㄆ趯囕v行駛記錄儀記載的行駛狀態(tài)信息進行檢查和分析,落實防范措施;
。ㄎ澹┒ㄆ诮M織駕駛人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學習。
第九條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定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中小學校、幼兒園購買或者租用機動車專門用于接送中小學生、幼兒的校車必須是5座以上且安全技術狀況附合國家標準的客車,并應當統(tǒng)一標識、標牌。
校車駕駛人應當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jīng)歷,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
第十條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h級以上人民政府與上級人民政府,責任單位與所在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分別簽訂年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
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生產(chǎn)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檢查、驗收、考核。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的宣傳教育,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應當做好道路交通安全責任的宣傳報道,免費發(fā)布道路交通安全信息。
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本行政區(qū)域的道路交通安全情況,組織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督促責任單位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
第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通報制度。對責任單位駕駛人駕駛本單位機動車輛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負有責任或者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滿12分的,應當及時通報其單位。對事故多發(fā)的責任單位還應當提出整改建議,指導幫助整改。
第十四條對交通事故多發(fā)、死亡事故超過控制指標的市、縣,由上一級人民政府給予通報。
第十五條責任單位不按本規(guī)定落實安全責任制,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導致發(fā)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負同等以上責任的,依法追究責任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交通安全責任制度2
第一條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效地控制交通違章和交通事故,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的機關、部隊、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單位)均須按本規(guī)定實行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
第三條本規(guī)定所稱的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以下簡稱安全責任制)是指在市和區(qū)、縣人民政府領導下,由各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具體實施的對單位實行交通違章和交通事故指標控制,逐級履行,獎優(yōu)罰劣,強化單位內部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的制度。單位因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傳、管理不力,致使本單位交通違章、交通事故突破控制指標的,應承擔本規(guī)定的責任。
本規(guī)定所要控制的交通違章,是指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確定的車輛駕駛員人員、行人、乘車人以及其他從事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嚴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本規(guī)定所要控制的交通事故,是指由公安部規(guī)定的負同等責任以上的一般、重大、特大交通事故。
第四條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是本市實施安全責任制工作的行政主管機關。區(qū)、縣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在上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和當?shù)厝嗣裾I導下,負責監(jiān)督檢查本行政區(qū)域內各單位安全責任制的執(zhí)行情況,具體實施安全責任制的處罰。駐津各軍事單位的安全責任制工作,由天津警備司令部參照本規(guī)定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市和區(qū)、縣人民政府各部門要按照隸屬關系指導、督促、檢查所屬單位執(zhí)行安全責任制。
第六條對私有機動車所有人和駕駛員的宣傳教育和交通違章、交通事故指標控制,有工作單位的由其所在單位承擔;無工作單位的由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承擔。
第七條經(jīng)市人民政府批準,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確定對各區(qū)、縣年度交通違章、交通事故控制指標;經(jīng)區(qū)、縣人民政府批準,區(qū)、縣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確定本行政區(qū)域內各單位的年度控制指標。
第八條單位的法人代表全面負責本單位安全責任制的組織實施,實行目標管理,逐級管理。
第九條各單位須確定一名負責人主管交通安全工作,并根據(jù)需要指定一個部門(人員較少的單位可確定一名交通安全員)具體負責。
第十條各單位必須認真貫徹道路交通管理法規(guī)、規(guī)章及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單位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控制交通違章和交通事故次數(shù),確保不突破指標,并接受當?shù)毓步煌ü芾頇C關的檢查監(jiān)督。
第十一條各單位須建立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制度,教育所屬人員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規(guī)、規(guī)章及有關規(guī)定,開展群眾性的安全活動,對檢查出的不安全隱患,應及時整改。
第十二條各單位應建立機動車使用、保養(yǎng)、維修、檢查制度,保持車輛符合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嚴禁不符合標準的機動車和安全設備不合格的非機動車上路行駛。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建立實施安全責任制的'考核、獎懲制度,對成績突出的給予獎勵,對違反制度的,給予懲罰。
第十四條對落實安全責任制成績突出的單位或個人,由區(qū)、縣人民政府給予表彰或獎勵;成績特別突出的,可由市人民政府予以表彰。
第十五條對不按規(guī)定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執(zhí)行的單位,由區(qū)、縣公安交通管理機關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
第十六條對單位違反安全責任制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區(qū)、縣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可以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一)被限期整改的單位,逾期不改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ǘ┍締挝唤煌ㄟ`章超過年度控制指標的,每超過一個指標處50元罰款;
。ㄈ┙煌ㄊ鹿食^年度控制指標的,每超一起,一般事故處300元罰款,重大事故處500元罰款,特大事故或發(fā)生交通事故逃逸的處1000元罰款。
第十七條單位違反交通安全責任制,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區(qū)、縣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可采用掛黃牌、組織單位駕駛員進行交通安全學習的行政措施。對交通違章、交通事故超標的區(qū)、縣給予通報批評。
第十八條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實施處罰時,須填寫處罰決定書。
第十九條受罰款處罰的單位或個人,應當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送交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指定的銀行。
第二十條對區(qū)、縣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可向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提出復議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應當幫助各單位搞好安全責任制,做好服務工作;交通民-警必須秉公、廉政執(zhí)法,不得徇私舞弊,枉法裁決。
第二十二條本規(guī)定所稱區(qū)、縣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是指各區(qū)、縣交通警-察支隊、大隊。
第二十三條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安全責任制度3
一、學校成立交通安全領導小組,由專人負責交通安全工作。
二、積極配合交警部門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及時溝通交通管理信息。
三、負責聘請校外交通安全輔導員,每學年新生入學要進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識講座。
四、每學年進行兩次有關交通安全教育活動,每學期要有班主任組織有關交通安全主題班隊會。
五、開辟有關交通安全知識櫥窗和永久性宣傳標語,利用廣播、黑板宣傳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使每一個學生都知道《交通安全須知》的內容。
六、加強對學生自行車行駛管理和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意識,掌握道路交通指示標的'作用和含義。
七、學生集體外出時實行隊列化,乘車遠行時必須上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
八、組織安排校園交通安全執(zhí)勤崗,維持校門口及附近丁字路口的交通秩序。
交通安全責任制度4
1、交通安全形勢分析會制度。學校每學期召開一次交通安全分析會,分析學生交通活動不安全隱患,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并進行記錄。
2、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學校每學期向學生教授交通安全法律知識不少于2課時,并按規(guī)定進行登記。
3、將交通安全教育內容作為每學期組織活動、少先隊活動的重要內容之一,并做好活動記錄。
4、充分利用校園廣播、網(wǎng)絡電視、學習園地、黑板報等形式,廣泛開展征文、漫畫、演講賽、文藝演出、安全小報等形式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并按規(guī)定進行活動登記。
5、建立同學生家長交通安全信息溝通制度,將交通安全宣傳納入家長會內容。
6、建立學生交通安全宣傳骨干及小警察培訓制度,每學期集中培訓不少于1次,并組織開展校園日常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檢查活動,參加社會公益宣傳活動,并進行登記。
7、建立交通安全信息溝通及交通安全信息反饋制度,及時把本學校交通安全情況反饋到教育局、交警大隊,以便于有針對性的開展教育活動。
8、建立學生交通安全知識掌握情況調查制度,保證交通安全知識在學生中的`普及率達到100%。
交通安全責任制度5
開展創(chuàng)建“交通安全學!,就是在中小學中開展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識,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培養(yǎng)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識,并充分發(fā)揮中小學生“小手拉大手”的教育作用,使交通安全教育輻射到千家萬戶。它是宣傳交通安全知識、保障全市中小學生的生命安全、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一種有效形式和載體。為了更好的完成創(chuàng)建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成立“交通安全學!眲(chuàng)建工作領導機構,成員包括學校、交警大隊、學生家長和社會人士等;
2、制定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規(guī)劃,學校開學、放假前,各中隊民警至少要上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課,今年重點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
3、設置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室。制度、宣傳掛圖等上墻,并備有交通安全學習材料向師生開放。
4、制定領導機構、職責和交通安全公約。
5、設置交通安全宣傳欄,經(jīng)常宣傳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安全常識、事故分析等;
6、與學生家長簽訂《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明確學校、家長、學生三方面職責和注意事項,并把學生遵守交通規(guī)則的'情況與老師、學生年度評優(yōu)掛鉤;
7、營造創(chuàng)建“交通安全學校”的良好氛圍,請交警大隊定時間、定地點、定人員切實加強學校周邊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完善交通安全警示標志。
交通安全責任制度6
為了加強學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預防交通事故,確保師生生命財產(chǎn)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1、學校要將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納入到學校日常工作中,長抓不懈,,抓緊抓實;要把交通安全工作開展情況作為年度各年級、班精神文明和綜合治理工作的一項內容,一并進行考核。
2、安全領導小組要將交通管理法律法規(guī)教育納入學校普法的重要內容,采取有效措施,有計劃的開展經(jīng)常性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使師生的交通法規(guī)和交通安全常識受教育率達到100%。
3、學校在校園內刷寫醒目的交通安全標語、口號、警句和印發(fā)資料及致家長信,并使用櫥窗、宣傳欄,營造濃厚的校園交通安全教育氛圍。
4、經(jīng)常使用活動室、校園網(wǎng)絡、黑板、廣播等開展形式多樣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動。
5、要將交通安全內容納入教學計劃,并編制交通安全教育教材,開展經(jīng)常性的交通法制教育,讓交通知識進入千家萬戶。
6、各班要充分利用法制課和"安全教育月"的時間,每學期上交通安全專題課5——10節(jié),并備有必要的學習、宣傳教育資料,宣傳教育內容通俗易懂、寓教于樂;還要積極主動聯(lián)系公安、交管等職能部門,每學期深入學校開展一次大型交通安全教育活動。
7、門衛(wèi)護校人員要負責清理掉校門口妨礙學生通行的違章占道行為;要將校內自行車擺放有序;要在學生上學、放學交通高峰期站在校門口督導學生遵守交通規(guī)則、組織好學生安全通過馬路。
8、學校接送師生通勤車或接送師生參加活動使用的車輛,必須具備相應資質,不得租、借使用相關手續(xù)不全、駕駛員或車況不合格的車輛。
9、學校禁止私人和其他單位的車輛加掛學校通勤車名牌。
10、學校禁止不經(jīng)學校主管領導批準的車輛進入校園;經(jīng)批準進入校園的外來車輛要按指定路線慢行;禁止在校園內學習駕駛技術。
交通安全責任制度7
為加強校內交通管理,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校外車輛未經(jīng)允許不得進入校園內,特殊情況需經(jīng)主管部門同意、登記后方可進入。
二、進入校園內的所有人員、車輛都必須遵守有關交通法規(guī)和本規(guī)定。
三、各種車輛進出校門必須服從門衛(wèi)執(zhí)勤人員指揮,自覺接受門衛(wèi)檢查;禁止學生在校內騎自行車。
四、各種車輛進入校園,須按規(guī)定路線、速度行駛;機動車進入校園后車速不超過每小時25公里,嚴禁鳴笛,嚴禁超速。
五、各種車輛不得在校內隨意停放。非本校機動車輛,未經(jīng)允許夜間不得在校內停放,經(jīng)允許過夜停放的車輛,應在指定地點停放。
六、校園內嚴禁學車、練車、無證駕駛、酒后駕駛。
七、機動車輛出門要自覺接受檢查,對載有貨物的車輛要履行手續(xù)后方可放行。
八、舉辦校內大型活動,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安排專人指揮車輛在活動場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九、如遇校內施工,施工單位須在施工現(xiàn)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十、不允許學生乘坐無牌、無證、無營運手續(xù)、農(nóng)用車輛及技術狀況不好的機動車輛。
十一、對違反以上規(guī)定者,視情節(jié)給予批評教育和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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