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物資采購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3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小學物資采購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小學物資采購管理制度 篇1
為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內部監(jiān)督,建立和完善采購與付款的會計控制程序,規(guī)范階段性請購、審批、合同訂立、采購、付款等環(huán)節(jié)的會計控制程序,堵塞采購環(huán)節(jié)的漏洞,減少采購風險,厲行節(jié)約,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申購程序
各校園凡需要購進各類辦公設備、教學儀器及大宗物資(學生簿籍、配套教材、大宗印刷品、印刷用紙、辦公用品等),需向龍潯中心小學填制《修建、購置項目審批表》,同時報送龍潯中心小學領導審批,若所申購的物品屬于政府集中采購范圍的,應及時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并報送政府集中采購。若屬于學校自行采購范圍的,由各校園采購小組集中采購。
二、校園采購小組的范圍和職責
1、采購小組根據具體申購的物品名稱、規(guī)格及數量進行信息收集,采購組長根據所收集的項目進行匯總并向供貨方(三家以上)列出物品報價清單,供貨方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作出商品報價,在確保物品質量的前提下,采購小組根據供貨方報出單價最低者確定為供貨單位。
2、所采購物品經驗收合格者,需采用銀行轉賬,托收承付的由報帳單位辦理報支手續(xù),交龍潯中心小學總務處審核無誤后轉銀行承付。
3、學校若急需采購小量物品時,應有采購小組三人以上共同采購,不得由一人辦理采購全過程。
4、采購小組應在學校的領導下組織實施,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的名義隨意采購物品。
5、采購人員要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忠于職守,廉潔奉公,遵紀守法,要有主人翁的思想,不得徇私舞弊。
小學物資采購管理制度 篇2
一、經費的審批報銷
學校的一切經費支出,由校長把關,總務主任負責實施,全體師生員工應遵守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支持財會人員履行職責。校長負責處理學校經費開支中的重大問題。
1、學校實行“一支筆”審批財務開支的制度,凡學校的一切經費支出都由校長簽字予以報銷。購置貴重物品價1000元以上須經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2、凡上級有關部門通知校領導,教職工參加的會議,外出聽課,學術討論會,參觀考察,函授學習等開支,必須經校長同意,在通知單上批文,附在報銷單據上,經總務部門審核,校長簽字,按財務管理規(guī)定及時報銷。
3、學校同意購買的教學用品、辦公用品、衛(wèi)生用品、實驗儀器及藥品的報銷,原則上應持有國家統(tǒng)一政工發(fā)票,由購物人,財物保管員驗收人簽字,總務主任簽字,校長審批簽字,及時報銷。手續(xù)不齊全者出納和會計應予以拒報,否則,當事人和財會以作差錯事故處理。
4、財會人員發(fā)現在經費使用中,不符合有關財務制度,或違反財務紀律的,應履行職責,向主任和校長匯報,及時處理,否則,作失職論處。
二、財物(校廠)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校公物采購、審批、管理做到計劃購置,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責任明確,據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加強學校財產管理,是保證教育工作順利進行的物質條件。本著勤儉辦學的原則,全體師生員工必須人人愛惜學校財物,人人參與財物管理,上下一心,形成共識,切實加強財物的常規(guī)管理。
1、學校財產、物資的管理和使用,貫徹“統(tǒng)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實行管理人員責任制。
2、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按行政管理體制,實現行政負責人和使用管理人員雙重責任制。根據校產分布情況,按使用單位和存放地點,落實到處、室、班、組、人,誰用誰管,有獎有罰。
3、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批、采購、驗收、報銷手續(xù),經會計和財物管理員按發(fā)票登記后,方可使用。
4、建立和健全固定資產帳、冊制度,做到賬冊記錄齊全、帳物相符,物價一致。
5、總務處每學期對校產全面清查一次。(學期結束前)
6、各科室校長清冊一式三份,總務處和有關處室財務管理員各執(zhí)一張貼在本辦公室內,辦公室的辦公用 品、衛(wèi)生用品、電器等分別采用包干使用的方法,辦公物品的使用情況,作為評比先進辦公室的一項指標,辦公室內公物的遺失或損壞,各科室負責人應予及時查處。
7、固定資產的減少,包括調出及報廢、報損、丟失、變價等都必須經過部門負責人、校產管理員的鑒定,填報“審報單”報校長室審批,總務處備案。
8、班級課桌凳,衛(wèi)生用具,教學用品,電器,設備等公物由班主任落實到人保管使用。
小學物資采購管理制度 篇3
為加強對學校采購大宗物品的內部控制和管理,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1、采購小組成員應當廉潔自律,嚴守工作紀律,嚴禁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接受供應商禮金、禮品及宴請。
2、采購部門所有采購必須按預算計劃、組織進行采購,確定采購方式、詢價議價、擬定采購合同,按照采購流程、規(guī)范采購活動和驗收程序。
3、對大宗采購項目或維修工程要成立驗收小組,特殊性、臨時性急需購買的物資需申報調整預算,并完善相關手續(xù),再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批。
4、對大宗設備、物資進行采購必須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成立學校相關人員組成的采購工作小組,形成各部門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機制,加強對各個環(huán)節(jié)的控制。
5、對小額的零星采購,按照“比質比價、貨比三家”詢價原則確保公開透明,降低采購成本。
6、分管領導負責審核采購合同、采購價格,監(jiān)督驗收入庫和完善采購計劃。
7、財務室負責審核采購方式、發(fā)票真?zhèn)魏透犊罱Y算。
8、采購完畢必須做好采購資料的存檔、備份工作。
小學物資采購管理制度 篇4
一、物品采購程序
1、學校采購工作在學校黨委、行政的領導下,由總務處負責實施,努力完成學校下達的各類日常辦公用品及其它物品采購任務,保證學校教育教學需求。
2、大宗物品采購,由總務處提供相關資料,經校長同意后,報送區(qū)政府招標辦,按程序招標采購。
3、應急物品采購需提前填寫《物品購置申請表》,送交總務處匯總,具體流程為:處室填寫“物品購置申請單”→處室主任審批→總務主任審批→分管副校長審批→常務副校長審批→校長審批(不能在區(qū)教育局裝備中心記帳購買的,1000元以下由常務副校長審批,1000元以上由校長審批)。
4、總務處負責人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嚴格按計劃要求進行物品采購。
二、物品采購制度
1、各類物品原則上由總務處統(tǒng)一組織采購,需入庫登記后方可領發(fā)。
2、專業(yè)性較強的食品設備及材料,一般情況下由總務處協同相關處室專業(yè)人員進行采購;特殊情況下,還應請求上級有關部門派專業(yè)人員監(jiān)督指導采購。
3、財務室、固定資產管理室嚴格按照程序辦理采購報帳及資產登記手續(xù),做到帳、物、卡相符。
三、物品采購要求
1、采購前應對多家供應商的物品質量、價格進行綜合評定,采取校內招標方式,選擇供應商。
2、所有采購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進行。
3、負責采購人員必須廉潔自律,敬畏有關財經制度和紀律的規(guī)定要求,確保所購物品貨比三家,物美價廉,嚴禁收受賣家饋贈或宴請。
4、建立采購物品入庫、出庫登記制度。
四、物品采購票據要求,所有發(fā)票必須是正規(guī)票據
1、采購物品在1000元以下,可以現金支付。
2、采購物品在1000元以上,實行轉賬支付。
五、說明
不符合上述制度的采購行為,學校不予承認,不予報銷,后果由經辦者個人負責;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小學物資采購管理制度 篇5
為做好幼兒園后勤保障工作,使伙房食品采購各環(huán)節(jié)保持廉潔、公開、高效運行,抵制不良風氣的侵蝕,杜絕事故和漏洞,真正做到后勤服務促進保教工作,達到降低幼兒伙食費成本之目的,讓職工和家長放心和滿意,特規(guī)定如下:
1、園內食品采購、協調由園后勤部負責,所送食品必須是經園考察后并簽有協議的合格供應商提供,與園未簽協議的的票據一律不得報銷,責任自負。
2、廚房食品、食材采購采用公開、公平原則確定合格供應商向社會采購的方式進行,食品采購的價格應以批發(fā)價或低于市場零售價(不得高于9折)。供給的食品必須是新鮮、無變質、無污染的食品。
3、購買食品,做到有計劃、不浪費,不積壓,貫徹勤儉辦事方針;锓堪嚅L配好每天所需食品的品名、數量,并作好記錄通知與園簽有協議的供應商,協議供應商必須按品名、數量按時送貨到園。
4、保管員是食品的第一驗收責任人,伙房所有食品由保管員先行驗收,班長復查的方式進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經保管員驗收而擅自加工,凡是保管員未驗收而他人擅自加工產生的票據財務不得報銷由違章者付款。
5、園財務部是票據審核的第一責任人,要對園內每日發(fā)生的各類票據進行比對分析,并有權提出質疑,拒絕任何問題發(fā)票入賬。
6、廚房班長對每天伙房所需的食品進行質量、數量、價格等方面的驗收進行復查(復查在保管員驗收后進行),杜絕變質的和價格高于或等于市場零售價的食品進入伙房,早餐牛奶的票據保管員要現場核實數量經操作人員簽字認可。
7、炊事員必須在保管員驗收后進行揀菜、洗菜,并注意把好質量關,不得將劣質菜混入優(yōu)質菜中,對于采購的霉爛、變質、過期的食品,炊事員有責任提出異議并及時報告。
8、購入食品的'發(fā)票由保管員接收并送財務室,且必須寫明品種、數量、單價(大小寫齊全),有供貨人(全名)、驗收人(全名)、復查人(全名)三方簽章(缺一項為無效票,財務不得報銷),發(fā)票當日驗收有領導簽字有效(隔日無效),財務人員只對供應商付貨款,嚴禁他人代理或私開發(fā)票。對于虛開、虛報,單價有問題的票據一經發(fā)現嚴肅處理。
9、嚴格把好“三關”,即班長把好食品購買關,不買腐爛變質食品,不買“三無”食品(無商標、無廠家、無生產日期);保管員把好食品驗收關,對不符合標準、質量低劣的食品拒絕入庫;主廚師傅把好食品操作關,對變質食品、低劣食品拒絕操作。若因把關不嚴造成損失和食物中毒事件,除追究經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10、主管領導、園后勤部、分園長要不定期對食品驗收環(huán)節(jié)進行抽查。伙房班長、保管員必須履行其職責,對伙房的食品購買、入庫、操作進行監(jiān)督,對食堂工作人員操作程序、操作過程及安全生產進行檢查督促,若因失職和管理不力造成的后果,將追究責任。
11、對供應商的考核采用群眾監(jiān)督一票否決制(只要有職工和家長投訴舉報即取消供貨資格),對幼兒園讓利的合格供應商實行鼓勵可連續(xù)簽約。
12、食品采購、驗收過程中如有問題,各環(huán)節(jié)有責任向園領導、園后勤部真實、客觀反饋以便及時解決問題,杜絕商業(yè)賄賂行為發(fā)生。
小學物資采購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規(guī)范我區(qū)中小學(幼兒園)等教育教學機構(以下簡稱學校)政府采購行為,加強采購流程的監(jiān)督管理,促進學校依法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明確預算執(zhí)行主體,強化預算執(zhí)行主體責任,同時擴大校長的辦學自主權,按照“建機制、簡程序、抓監(jiān)督、促公開”的原則,依照《預算法》、《政府采購法》和《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和《XX區(qū)政府采購工作規(guī)程》,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以學校為主體所發(fā)生的采購(含貨物類、服務類、工程類,下同),且屬于政府采購目錄內的,均依照本辦法執(zhí)行。
第三條學校是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的編制和執(zhí)行主體,負責本單位的預算編制及執(zhí)行,并對其編制及執(zhí)行結果負責。
第二章預算編制
第四條學校應當依法按照財政部《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以及區(qū)政府頒布的《20xx年XX區(qū)政府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編制本單位年度政府采購預算。政府采購預算中,屬于政府購買服務目錄中的政府采購項目應單獨編列。
第五條學校依據財政部門統(tǒng)一下達的部門預算批復,以及同時下達的政府采購預算批復,修編預算。
第三章預算執(zhí)行
第六條政府采購嚴格按照批復的預算執(zhí)行,不得隨意調整,確因不可預見的特殊情況需追加或變更政府采購預算的,需按預算管理程序申請調整。學校應當根據集中采購目錄、采購限額標準和已批復的部門預算編制政府采購實施計劃,報區(qū)財政部門備案。
第七條學校應當根據項目特點,依法依規(guī)確定政府采購組織形式和采購方式。列入集中采購目錄的項目,適合實行批量集中采購的,應當實行批量集中采購。在一個財政年度內,學校不得將一個預算項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類別的貨物、服務項目拆分,規(guī)避集中采購和公開招標;不得擅自改變預算指標的支出用途。
第八條學校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應當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公正廉潔,誠實守信,執(zhí)行政府采購政策,厲行節(jié)約,科學合理確定采購需求。能通過調劑、租賃解決的,原則上不購置。
第四章申報審批
第九條學校政府采購工作嚴格依法依規(guī)執(zhí)行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學校采購區(qū)教育局規(guī)定限額以上的政府采購項目,采購計劃必須報區(qū)教育局審批。
在校生1000人以下規(guī)模的學校采購報批限額分別為貨物類(指學生作業(yè)本、課桌椅、學生用床、廚炊具、辦公桌椅、辦公設施、實驗儀器設備、體音美器材、電教設備和圖書等)和服務類單筆資金5000元及以上;工程類單筆資金10000元及以上;在校生1000人及以上規(guī)模的學校采購報批限額分別為貨物類(指學生作業(yè)本、課桌椅、學生用床、廚炊具、辦公桌椅、辦公設施、實驗儀器設備、體音美器材、電教設備和圖書等)和服務類單筆資金10000元及以上;工程類單筆資金50000元及以上。
第十條嚴禁欠資申報。區(qū)教育局負責審核采購資金計劃情況,采購項目一旦進入政府采購環(huán)節(jié),項目資金不得挪用。
第十一條學校依照區(qū)教育局下達的年度政府采購預算批復,采購報批限額以上的項目,應于月底向計財科提交下月采購編制計劃(政府采購報批表,見附件),經審核后,報區(qū)教育局班子成員會研究討論確定。審批后依法依規(guī)執(zhí)行政府采購程序。未經審批擅自采購,區(qū)核算中心不予支付采購資金。
第五章政府采購
第十二條學校根據《XX區(qū)政府采購工作規(guī)程》和《20xx年XX區(qū)政府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按照項目特點,依法依規(guī)確定政府采購組織形式和采購方式。
第十三條學校實行自行采購的,由學校采購領導小組負責實施。程序如下:
1、學校采購領導小組由校級領導任組長,成員由后勤人員和教師代表組成,人員不得少于5人,其中教師代表不得少于2人。學校采購領導小組須經教代會或全體教職員工大會產生,且一年一審查。
2、采購物品名稱、金額須經學校采購領導小組集體商議,并有會議記錄及領導小組成員簽名。
3、參加供應商至少有三家以上。學校采購領導小組根據采購需求、質量、服務相同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并將采購過程、結果公示在學校校務公示欄上,并拍照留存。
第十四條實行“庫”管理選擇采購招標代理。根據采購相關文件和規(guī)定,從XX區(qū)政府采購、招標代理的代理機構庫中遴選服務機構,建立XX區(qū)學校政府采購招標代理庫。根據服務機構的管理、服務水平,由局班子成員會研究確定XX區(qū)學校政府采購招標代理庫,并定期更新。
第六章合同簽訂及備案
第十五條學校應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政府采購合同應當由合同的雙方法人簽章。
政府采購合同的中標、成交供應商、合同金額、標的物數量、單價、品牌、規(guī)格型號、服務內容、服務期限、交貨(竣工)及資金支付時間等合同要素應與招標文件、投標文件、競爭性談判文件、詢價通知書、響應文件和中標、成交通知書等相關內容一致。
第十六條學校應當自政府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按照《政府采購法》的規(guī)定將政府采購合同副本、中標(成交)通知書及采購項目合同備案說明分別報區(qū)教育局計財科和區(qū)政府采購辦備案。
第十七條學校在政府采購合同履行中,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和單價的前提下,按照單一來源管理規(guī)定,可與原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
第七章驗收結算
第十八條學校應當按照政府采購合同的約定,依法組成驗收小組,負責對供應商履約的驗收。大型或者復雜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參加驗收工作。
驗收小組應當按照政府采購合同規(guī)定的技術、服務、安全標準組織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驗收,并出具驗收書。驗收書應當包括每一項技術、服務、安全標準的履約情況。驗收的標的物應與政府采購合同一致。驗收小組對驗收結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區(qū)教育局可組織人員參與驗收或抽查履約情況,一經發(fā)現弄虛作假,按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第十九條政府采購項目資金支付程序,按照財政資金支付管理的規(guī)定執(zhí)行。區(qū)教育局核算中心應對實行政府采購的學校進行采購資金審查把關,采購資金不到位的學校一律不得申報政府采購。
第二十條學校應確保資金使用的安全,嚴格按照政府采購合同要素登記備案的相關信息辦理采購資金支付。項目資金的收款人、支付金額必須與政府采購合同一致。
第二十一條采購單位完成支付后,根據相關規(guī)定做好固定資產入帳登記工作。
第八章信息及檔案管理
第二十二條學校應當依法依規(guī)將政府采購項目信息及時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公告。包括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的信息。信息公告的內容主要包括:采購公告、采購項目預算、招標文件、競爭性談判文件、詢價通知書、中標或者成交結果、政府采購合同等。
中標、成交供應商確定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應當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公告中標、成交結果,招標文件、競爭性談判文件、詢價通知書隨中標、成交結果同時公告。中標、成交結果公告內容應當包括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項目名稱和項目編號,中標、成交供應商名稱、地址和中標、成交金額,主要中標、成交標的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單價、服務要求以及評審專家名單。
政府采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公告,但政府采購合同中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的內容除外。
第二十三條政府采購信息公告指定媒體包括:中國政府采購網、中國湖北政府采購網、《中國政府采購》雜志、《中國政府采購報》、《政府采購信息報》。
第二十四條學校應當按照財政部門關于建立政府采購臺賬的有關規(guī)定,真實、完整、準確、及時記載政府采購臺賬。政府采購臺帳是政府采購監(jiān)督檢查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學校應當妥善保存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文件,不得偽造、變造、隱匿或者銷毀。采購文件包括采購活動記錄、采購預算、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標標準、評估報告、定標文件、合同文本、驗收報告、質疑答復、投訴處理決定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采購文件的保存期限為從采購結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可以用電子檔案方式保存。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區(qū)教育局依法依規(guī)履行學校政府采購工作的指導、監(jiān)督和管理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由區(qū)教育局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未盡事宜另行補充規(guī)定。
小學物資采購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統(tǒng)籌和規(guī)范學校的采購活動,提高經費的使用效益和采購工作的整體效率,保證采購項目質量,促進廉政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有關制度制定。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采購,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包括購買、租賃、委托、雇用等。
本辦法所稱貨物,是指各種形態(tài)和種類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設備、產品等。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視同貨物;本辦法所稱工程,包括建設工程項目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建設工程項目是指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是指構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且為實現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等;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是指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設計、監(jiān)理、項目管理、可行性研究、科學研究、咨詢服務等;本辦法所稱服務,是指除貨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購對象。
第四條、學校采購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廉潔和誠實守信的原則。
第五條、學校采購項目應當嚴格按規(guī)章制度審批和執(zhí)行。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為了組織好學校的采購工作,學校成立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學校采購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采購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采購辦”)。學校采購工作領導小組是采購工作的領導、決策機構,負責統(tǒng)籌領導學校的采購工作。學校采購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采購工作的校領導任組長,采購辦主任任副組長,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七條、學校采購辦負責執(zhí)行國家采購法規(guī),制訂學校采購管理制度,確定采購類型和采購方式,下達采購任務,審核采購經費支出,受理采購投訴,建立并管理評審專家?guī),確定每次采購的評審專家,參加評審會現場監(jiān)督,負責辦理采購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會務。
第八條、學校采購中心是學校采購工作的執(zhí)行機構。負責執(zhí)行國家和學校各項采購法規(guī)和制度,制訂采購工作實施細則和相關的采購工作流程,接受學校采購辦下達的采購任務,組織編制采購文件,按規(guī)定發(fā)布采購公告,組織實施招標、談判、詢價等采購活動,負責公告采購項目的中標或成交信息,受理采購質疑,收集建立供應商資料庫,建立供應商誠信記錄檔案,協助采購管理部門做好校內零星采購的監(jiān)管工作,負責組織協議供貨采購,負責做好全校采購統(tǒng)計和信息工作。
第九條、學校采購項目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采購項目的立項與審批工作,協助采購預算的編制,建立驗收專家資料庫并組織驗收,負責采購結束后項目質量保證金管理和提供供應商誠信記錄資料。
第十條、學校監(jiān)察處要加強對采購活動的監(jiān)督工作,負責受理對采購過程中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確保采購活動的公正、公開和公平。
第十一條、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共同推進和逐步建立學校采購工作“統(tǒng)一交易平臺、統(tǒng)一信息發(fā)布、統(tǒng)一開評標管理、統(tǒng)一設立專家?guī)、統(tǒng)一接受監(jiān)督”的運行機制。
第三章、貨物和服務的采購
第十二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貨物和服務采購,以及浙江省省級集中采購目錄以外但單項或年度批量預算金額在10萬元及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采購,按浙江省的政府采購規(guī)定執(zhí)行。
采購程序為:使用部門(單位)向項目歸口管理部門提出采購申請,項目歸口管理部門審批立項,采購辦編制采購預算,并向省財政廳采監(jiān)處報送采購項目建議書,以省財政廳采監(jiān)處預算執(zhí)行確認書方式向學校采購中心下達采購任務。
第十三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采購目錄以外,單項或年度批量預算金額在5萬元及以上、1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由學校采購中心組織采購,采購方式有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采購、邀請招標、競爭性磋商等。
采購程序為:使用部門(單位)向項目歸口管理部門提出采購申請,項目歸口管理部門審批立項,采購辦以嘉興學院自行采購執(zhí)行意見書方式向學校采購中心下達采購任務。
第十四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采購目錄以外,單項或年度批量預算金額在2萬元及以上、5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由學校采購中心授權使用部門(單位)組織采購。
采購程序為:使用部門(單位)向項目歸口管理部門提出采購報告,項目歸口管理部門審批立項,向學校采購中心提出采購申請,學校采購中心授權使用部門(單位)組織采購,使用部門(單位)成立以部門(單位)負責人為組長、不少于3人以上單數人員組成的采購小組,集體采購完成后向學校采購中心提交嘉興學院貨物和服務零星采購情況報告。
第十五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采購目錄以外,單項或年度批量預算金額在2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由各使用部門(單位)直接采購(其中5千元以上的采購活動須由2人以上共同完成采購)。
第十六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采購目錄以外的經常性采購項目,原則上每年確定一次供應商,按年度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良好,經學校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可以續(xù)簽一年,但續(xù)簽不超過兩次。
第十七條、由學校采購中心進行的采購活動,省財政廳采監(jiān)處已明確采購方式的項目從其規(guī)定,其他項目原則上以公開招標方式完成采購,但涉及地方及學校重大活動等的應急項目及政府采購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也允許采用其它采購方式采購。
第十八條、采購文件的制作。采購文件由采購中心根據政府采購政策、采購預算、采購需求組織編制。使用部門(單位)負責提供采購需求,并在編制完成的采購文件上簽字確認。采購需求應當完整、明確,并符合法律法規(guī)以及政府采購政策規(guī)定的技術、服務、安全等要求。對專業(yè)性強、技術復雜的項目,必要時采購中心可聘請相關專家或專業(yè)機構協助完善采購需求和編制采購文件。
民生項目、敏感項目、技術復雜的項目或使用部門認為有必要的項目,在采購文件公開發(fā)布前,原則上應先咨詢評審專家意見,或在指定媒體上公開征求社會公眾和潛在供應商意見。網上征求意見的,時間一般應不少于3天。重大項目(預算金額在1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的采購文件還須經過聯審,聯審工作由采購中心牽頭組織,參加聯審的成員為:使用部門(單位)、歸口管理部門、采購中心、采購辦、監(jiān)察處等部門(單位)負責人、法律顧問和有關專家等。
第十九條、采購文件的發(fā)布。采購文件由學校采購中心負責發(fā)布。學校采購中心要按規(guī)定在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指定媒體或采購中心網站公開發(fā)布(國家另有規(guī)定須保密的除外)采購文件。
第二十條、采購評審專家的抽取。在學校監(jiān)察處的監(jiān)督下,由采購辦按相關規(guī)定隨機抽取評審(包括評標、談判、詢價等)專家。采購項目所涉及部門(單位)的評審專家原則上不得超過兩名。采購項目負責人一般不擔任本項目評審專家,但可以列席評審會議。
第二十一條、召開評審會議。評審工作準備會由采購中心主持;項目評審會由評審專家組組長主持。評審專家組在組長領導下按采購文件規(guī)定的評審程序、評審方法和評分標準開展評審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和影響評審專家組及其成員獨立、公正評審。評審結束后,評審專家組向學校采購中心提交書面評審報告。評審會現場的監(jiān)督工作由學校監(jiān)察處協調,采購辦進行全程工作監(jiān)管。
第二十二條、采購結果的確定。學校采購中心要按上級文件規(guī)定,將評審結果在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指定媒體和采購中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學校采購中心發(fā)出中標通知書。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簽訂與履行。合同金額在2萬元及以上的采購項目,必須簽訂書面采購合同。采購合同的簽訂與履行按學校有關合同管理辦法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采購檔案的歸檔。整個采購項目實施完成后,項目使用部門(單位)、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應按學校有關規(guī)章制度,做好采購項目的資料整理、資產登記和歸檔等工作。
小學物資采購管理制度 篇8
為了提高學校經費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務于教育教學,按照有關財政、采購、審計、法規(guī)及政策,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資采購計劃制度
1、學校采購工作在學校黨總部、行政的領導下,由總務處具體實施。努力完成學校下達的物資采購任務,保證學校教育教學需求。
2、如需采購物資需提前兩周填寫《物資購置申請單》,送交總務處匯總、做出預算報校長審批,校長簽署后執(zhí)行。
3、由于特殊情況(如設施突然損壞,有急需修復等)必須及時采購的物資要提出應急采購計劃。
4、凡采購物資需科室負責人批準,主管領導審核,校長審批方能執(zhí)行。
5、總務處負責人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嚴格按計劃要求進行物資采購。
二、物資采購制度
1、各類物資原則上由總務處統(tǒng)一組織采購,需入庫登記后方可領發(fā)。
2、專業(yè)性較強的儀器設備和材料需請示上級有關部門派專業(yè)人員協同學校進行采購。
3、總務處必須嚴格按已審批計劃的各項要求采購物資。
4、財務室嚴格按照程序辦理采購報賬手續(xù)。
三、物資采購要求
1、采購前應對供應商的物品質量、價格進行綜合評定,根據采購清單要求選擇供應商。
2、所有采購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進行。
3、建立采購物品入庫、出庫登記制度。
四、物資采購票據要求,所有發(fā)票必須是正規(guī)票據。
1、非定點物資,可以現金支付。
2、定點物資,實行轉賬或統(tǒng)一支付。
小學物資采購管理制度 篇9
為規(guī)范采購行為,保證采購質量,控制采購價格,提高采購效率,根據學校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領導
1、設立物資采購領導小組由校長,書記,分管副校長,總務主任財務人員組成,物資采購領導小組是學校物資采購的領導機構,負責對物資采購的程序、采購物資的質量、價格進行監(jiān)督。
2、成立物資采購小組由校長,分管副校長、總務主任,總務副主任、流動小組成員組成,物資采購小組是全校物資采購的實施部門,辦公室設在總務處,由總務主任負責。
二、采購計劃和審批
1、學校物資(包括教育教學、勞動衛(wèi)生、師生生活及辦公物品等)的采購要按照計劃進行。采購計劃分為學期采購計劃和臨時采購計劃。每學期開學初,必須由學校各部門報學期預采購計劃,如實填寫采購物品的名稱、數量,由學校各部門書寫書面申請報告報總務處,由總務處匯總,報經學校物資采購領導小組會議討論決定通過后由校長審批,會計起草報告報場領導審批,最后由總務處安排采購小組采購。
2、臨時采購計劃作為學期采購計劃的補充,由各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填寫物品請購單,書寫申請報告報總務處,由總務處匯總,報經學校物資采購領導小組會議討論決定通過后由校長審批,會計起草報告報場領導審批后由總務處安排采購小組采購。日常招待用品的購置要經校長批準后由總務處安排采購小組成員購買。
3、采購學校設備時(包括電腦、打印機、窗簾、辦公桌椅大批學生課桌椅等)必須由申請部門書寫書面申請報告報總務處,總務主任報經學校物資采購領導小組會議決定通過后,會計按預算校準后起草報告報場領導審批后,校長報紅星四場分管學校領導批準后由總務處報經場發(fā)該科,由發(fā)該科安排場招標小組集中采購。
三、采購原則及方式
1、學校日常辦公用品由學校采購領導小組經過詢價對比確定為期一年的固定采購點,對指定采購點的商品價格按不定期與市場價格進行比對,并簽訂定點采購協議。
2、采購物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施行“陽光采購”,必須堅持秉公辦事,維護學校利益的原則,本著節(jié)約的原則,綜合考慮質量,價格售后服務等方面,擇優(yōu)選購。
3、采購小組在接到經過審批的采購計劃后迅速組織相關人員限期將所需物資采購到位,不得拖延,影響正常工作。
4、采購人員在采購過程中要勤跑多問,堅持集體談價,采購物美價廉經久耐用物品。
5、采購人員應認真檢查采購物資質量,力求價格合理,質量合格。
四、采購物資票據的核銷
1、物資采購發(fā)票必須有物資采購人員經手人、證明人簽字,由保管員驗收簽字,再由總務處負責人簽字,后報校長審批簽字,最后交學校財務報銷。
2、凡未經校長統(tǒng)一私自采購的物資,學校不予審批報銷。
五、采購物資的管理
1、辦公用品等實行兩人管理,一人(總務主任)管賬,建立實物入庫清單(包括物品名稱、數量、價格、采購日期等),一人(總務副主任)管物。建立辦公用品領用記錄。分管校長不定期檢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2、一般辦公用品發(fā)放經總務主任批準,生活用品發(fā)放經分管副校長批準,貴重物品發(fā)放或外借經校長批準。實行同意簽字或批條制。
小學物資采購管理制度 篇10
一、請購
1、各科教師凡要采購教學用品、教學設備等,均應填寫物品采購申請表。特殊情況應事先征得校長或總務主任同意后,并及時補填物品采購申請表。
2、各班主任一般應在開學初制定采購計劃,報總務主任統(tǒng)籌安排。
二、審批
凡請購學校辦公用品者,均應由學校校長審批。
三、采購
1、購買儀器、設備、材料等各種物品,由總務處按計劃統(tǒng)一購買,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購買。在特殊情況下,必須自已購買時,須經校長批準,由總務處驗收入庫。
2、采購員必須憑領導審批的物品采購申請表采購,特殊情況,如:教學儀器設備可選派內行的同志協助采購,并辦理交接驗收手續(xù)。
3、采購員必須認真負責,確保采購用品的質量,采購的用品必須交總務人員驗收、登記、保管。
4、采購員不得將未進庫的物品交請購者使用。
四、驗收
保管員必須嚴格審核物品采購申請表、發(fā)票與采購的物品是否相符,然后驗收簽名,并登記造冊。
五、報銷
采購員向出納報銷時,發(fā)票應有采購員的經辦簽名,保管員的驗收簽名及學校領導的簽批,同時要把物品采購申請表一齊上繳,出納員方可給予報銷。
六、領用
1、所購物品,必須實行登記入帳制度,屬固定資產類要填寫固定資產增加憑證,屬低值易耗品要由學校保管員登記入帳后再領用。所購物品要切實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2、凡屬易耗物品,以不浪費為原則,根據工作需要,由使用者經總務處批準向保管室辦理領用登記手續(xù)。
七、借用
凡屬耐用性物品,都應填借條或借用物品登記表,期限一到應及時歸還。
1、校內教職工或科室借用,由校長審批出借。
2、校外單位或個人借用,須經學校領導審批,保管室方可出借。
3、若出現人為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每學期結束時,教職工向保管室借用的東西應全部歸還,否則不得辦理離校手續(xù)。
八、維修
1、各科室、年段(班級)應在期初和期末按時把財產損壞情況書面報送總務處(或保管員),以便及早統(tǒng)一安排維修。
2、學校財產的大宗維修一般安排在假期進行,特殊情況另行安排。
3、未經學校許可私自安排維修的,維修費用自付(特殊情況除外)。
小學物資采購管理制度 篇11
為認真貫徹上級物資采購有關文件的精神,使學校物資采購規(guī)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經學校行政會議研究,結合我校具體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資采購工作堅持五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自覺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及群眾監(jiān)督的原則。
3、堅持節(jié)約實用的原則。
4、堅持量入為出、計劃預算、統(tǒng)籌安排的原則。
5、堅持申報、審批、入庫登記的規(guī)范化原則。
二、物資采購工作程序:
1、由需要購買人提出申請,填寫《物資采購申請清單》應寫清項目、數量、單價、大約金額、使用單位、用途和申購人簽名等。
2、申購清單由申購人送所屬各處室,由各處室主任根據需要認真審核后送總務處審批。
3、申購物資金額在100元以下由總務處主任審批,100元-200元送分管后勤的領導審批,200元以上送校長審批。1萬元以上的大宗物資采購上報教育局并采用招投標方式。
4、采購人員根據完整的審批手續(xù)簽字后的申購清單進行采購。
5、教學實驗用品、各處室辦公用品、生活用品由相關人員提前三天填好申請清單,并送有關領導批準,如因遲報導致來不及采購,影響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及造成生活不便由申購人負責。
6、專項大宗物品的采購或工程造價項目要列入財務預算并上報市教育局、市財政局,由政府采購部門采購辦理。
三、物資采購注意事項:
1、物資采購工作由學校分管后勤的領導把關,總務處負責落實。
2、采購人員及保管人員應嚴格把好質量關、驗收關。
3、200元以下的物資由采購人員在市場供應貨比三家的前提下,根據質優(yōu)價廉的原則直接購買;200元-1000元由需方派人與采購人員進行采購1000元以上須由總務主任或副主任、需方派人和采購人員三人以上進行采購;1000元以上須學校校級領導參與采購。
小學物資采購管理制度 篇12
一、辦公用品實行集中定購,有總務主任負責,經分管校長審核,報校長批準。
二、日常辦公用品、學校生活用品、各部門活動用品和獎品等購置,要經相關領導核算后,填寫購物申請單,經校長批準、簽字后,安排專人購置。大宗物品購置(500元以上)要經相關會議研究,報經教育辦批準,再安排專人購置。
四、日常招待用品購置要經校長批準并安排專人購買。
五、教師外出學習等差旅費要經相關領導審核簽字后,報校長簽字,交報帳員報銷。干部、教師公務外出租車要報經校長批準,并在第一時間填寫差旅費單子,由校長簽字后報報帳員報銷。誰租車誰墊付款,一律不記帳。
六、總務處是學校負責采購物資的職能部門,學校各種辦公用品和勞保用品一般由總務處統(tǒng)一購買。一般安排兩人,貴重物品安排3人以上。
七、總務處采購人員應按照學校批準的采購計劃進行采購,未經批準,不得采購。
八、采購人員應認真把好物品質量關,盡量做到所購物品物美價廉。重要物品要索要質量保證書等相關證件。
九、用品采購后,采購人員須在第一時間憑正規(guī)發(fā)票或教育超市發(fā)貨單,將物品交財產保管員(劉仲坤主任)驗收。并在購貨申請單上簽字,購貨申請單、發(fā)票、教育超市發(fā)貨單一并交校長簽字再及時交報帳員。
十、遇特殊情況,各部門確需要自行采購物品的,須事先向校長申請,經同意后方可購買;否則所購物品,一律不予驗收入賬,不予報銷。
十一、辦公用品等實行兩人管理,一人(總務主任)管賬,建立實物入庫清單(包括物品名稱、數量、價格、采購日期等),一人(總務副主任)管物。建立辦公用品領用記錄。分管校長不定期檢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十二、一般辦公用品發(fā)放經總務主任批準,生活用品發(fā)放經分管校長批準,貴重物品發(fā)放或外借經校長批準。實行同意簽字或批條制。
小學物資采購管理制度 篇13
一、設立招標采購小組
組長:校長
聯絡員:總務科長
成員:紀委書記 分管后勤校長 總務科專項負責人 采購員 使用單位負責人一名
二、工作職責
1.負責制定采購政策。執(zhí)行政策法規(guī),組織市場調研,按照經濟適用原則提交購買或招標方案。
2.負責招標組織工作。每次招標活動都要依法公開公正公平的進行,認真完成招標——投標——開標——評標——中標整個過程。
3.負責業(yè)務咨詢。要充分發(fā)揮招標采購智囊團作用,負責采購政策法規(guī)和業(yè)務技術等方面的宣傳、解釋、參謀和咨詢工作。
4.負責招標項目的落實。對每次招標活動要檢查監(jiān)督,確保落實,并負責聽取使用單位的意見和建議。
三、前期準備
1.要加強計劃性,盡量形成批量規(guī)模,吸引廠商,促進競爭,產生效益。
2.要加強市場調研,做好前期準備。要首先做好選型工作,滿足教學科研需要;充分了解市場行情,做到胸中有數;公開招商并審核資質和業(yè)績。每項招商不得少于3家。
3.要根據采購需求制定標書,標書內容應詳細具體,以免引發(fā)爭議。
4.要根據招標內容組織招標人員。招標開始時負責介紹招標投標概況。
四、議事規(guī)則
。ㄒ唬┗咀谥
招標小組成員代表學校和各使用單位的根本利益,必須公平公正,客觀全面,不傾向或排斥某一確定的指標,并對個人的評標意見負責。
(二)組織紀律
招標小組成員不得以招標名義私下接觸投標人,不得接受投標人的宴請,不得收受投標人的禮物,不得透露對中標文件的評審、比較以及評標有關情節(jié)。凡是國家規(guī)定集團購買與招標項目,不得變相交易方式,更不得變成個人行為,必須堅持集體決策。凡是擅自違規(guī)操作,以個人身份所簽協議和合同視為無效,并追究有關人員的紀律責任。材料出現問題,組長是第一責任者,工作組集體負責。招標采購領導小組成員的親屬不能參與招標。
(三)評標原則
堅持最大限度滿足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各項評價標準;堅持滿足招標文件所規(guī)定的實質性要求后,同質比價;堅持質量第一,以防止中標價格低于成本價格帶來后患;價格最低,不一定是最好的標;爭取最大回報率。
(四)評標方法
在各投標廠商開標后,招標小組成員要進行充分地討論評標,要求各抒己見,暢所欲言,充分發(fā)表自己的見解。在充分討論基礎上,以無記名投標方式或其它方式產生中標者,少數服從多數,如果兩家以上出現同等票數要進行重新投票。每次中標活動結束,要現場做出《招標記錄》,招標小組成員要當場簽字,每次招標要建立招標檔案一套,以備查考。
。ㄎ澹┐笮筒少忢椖,聯絡員不參與投票。
五、工作程序
1.集團購買與招標項目確定(組長負責);
2.項目公示(聯絡員負責);
3.應標單位材料送達(聯絡員負責);
4.相關市場調研(申請單位及聯絡員)
5.項目說明會(應標單位參加、聯絡員負責通知);
6.工作組和議,敲定購買對象與應標單位;
7.履行法律手續(xù),公示結果。
六、幾項原則
1.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原則上交市政府采購中心采購。
2.一次采購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總務科長、采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采購1000~3000元的,由分管校長、總務科長、采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采購3000~5000元的,由紀委書記、分管校長、總務科長、采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采購5000元以上物資或1萬元以上的基建維修項目的,由招標小組全體成員招標。
【小學物資采購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小學物資采購管理制度08-29
物資采購管理制度11-05
物資采購管理制度06-08
有關物資采購的管理制度05-27
公司物資采購管理制度11-13
物資采購管理制度范本10-25
食堂物資采購管理制度01-21
公司物資采購管理制度07-01
醫(yī)院后勤物資采購管理制度05-27
物資采購管理制度(精選5篇)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