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人員安全保證責任書范文
為了保證試驗人員的人身安全及車輛安全,特制定本責任書,各試驗人員要嚴格遵守以下規(guī)定:
一、試驗人員的責任:
1.嚴格遵守汽車工程研究院的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定;
2.絕對不允許酒后駕駛試驗車輛,工作時間內不允許飲酒;
3.在廠區(qū)內限速行駛,最高車速為20公里/小時;
4.按指定的行車路線進行相關試驗;
5.出差途中對所駕駛車輛及攜帶物資的安全負責;
6.對自已駕駛的試驗車輛負責,不能私自轉交他人;
7.在普通道路上試驗時,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當地的交通法規(guī)行車;
8.試驗前對車輛安全項進行檢查,涉及安全的故障及時排除,無法處理的及時反饋,涉及安全的故障未排除前不能進行試驗;
9.交通規(guī)則中的'禁止打手機、禁止穿拖鞋、禁止開車抽煙、禁止脫檔滑行等規(guī)定在試驗場中同樣執(zhí)行、有效;
10.需要到車底進行維修檢查時,不能在只有千金頂的支撐狀態(tài)下進行,必須在有硬性支撐的情況下進行;
11.試驗過程中、試驗車輛到試驗地點的途中禁止與試驗工作無關的人員乘坐試驗車輛,駕駛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并有責任督促乘坐人員系好安全帶;
12.不允許私自動用試驗車輛;在試驗期間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3.在出車前、收車后要對試驗車輛進行仔細地檢查,及時發(fā)現并排除故障;
14.正常磨合試驗的車輛,每天下午4:30返廠,試驗員交回牌照及通行證(含出門證);
15.加班或從試驗場返回晚點的,返回后,交回行駛證(含出門證),第二天上班交回牌照(不繼續(xù)試驗的);
16.在需進行電氣焊等作業(yè)時,必須按《道路試驗安全管理辦法》中的的相關內容執(zhí)行;
二、違約處理:
1.違反以上規(guī)定者,按相關規(guī)定考核;
2.酒后駕駛試驗車輛者,解除勞動合同;如果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原因對公司造成損失的,由本人全額賠償;
3.由于違反交通法而造成的損失由本人全額承擔;
4.工作時間內飲酒者,首次進行警告,并停止一天工作,按曠工處理;第二次出現者,解除勞動合同;
5.廠區(qū)內超速行駛者,每次負激勵50元,由于超速造成的損失自已承擔;
6.出差途中所負責的車輛及物資,由于不負責任而造成的損失,視情節(jié)輕重,由本人承擔5%-100%;
7.私自將試驗車輛轉交他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本人承擔全部損失;
8.違反本協議規(guī)定而造成的本人人身傷害,公司不承擔責任。
本人(簽字) 對以上規(guī)
定無疑義,自愿按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章)
2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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