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期間的安全責任書
學生:高小航,男,仡佬族,身份證號碼:522126200310177514。于2014年春季學期就讀紅絲中心完小四年級時患急性腎臟炎,2014年秋季學期處于休學在家療養(yǎng)。但根據(jù)家長和學生的強烈要求,考慮到學生成績較差,要求2014年秋季學期到我校四年級寄讀。為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避免在校期間意外事故發(fā)生,特簽訂此責任書:
1、學生在校期間,學生家長是學生第一責任人,如果出現(xiàn)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要叮囑學生不準身帶火柴、火機、管制刀具等進校園。
2、學生在校外期間,學生家長要求學生嚴禁向高登攀。如:越墻、爬電桿、上房上樹掏鳥玩耍。嚴禁到危險的地方(如:危墻、危房、池塘、大河、變壓器等地方)做任何事情;嚴禁亂動電器,以防觸電。乘坐三無車輛等。如出現(xiàn)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家長負責。
3、責任期限為2014年10月14日至2015年1月15日
4、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和班主任各執(zhí)一份。
學生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2018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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