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學法用法心得體會范文
【篇一】
通過學法用法,我對法律條文由表面理解到深層次內涵的深刻領悟,有了質的變化。對照所學的知識,結合本職工作,聯(lián)系到執(zhí)政為民、依法辦事上,真正覺得法律對一個基層審計干部來說,既是護心鏡,又是當家寶。
一、領悟學法的重要性
普法教育已經開展了十幾個年頭,隨著法律知識的不斷普及,公民法律意識的明顯增強。我深深感到:法律意識淡薄和執(zhí)法的蒼白,是那樣毫不留情地阻礙著發(fā)展。因此法律知識學習,對我是個很大的鞭策,更是一個很大的收獲。我不僅一掃缺少法律知識帶來的困惑和迷惘,更收獲了增長法律知識帶來的巨大財富。所以說,學法重要,用法必然,執(zhí)法關鍵。
二、堅持學法的自覺性
作為一名基層審計干部,在日常生活中加強法律法規(guī)學習,不斷增強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質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黨委政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形象的大事。我深深體會到,搞行政事務要學好《公務員法》、《行政許可法》;搞審計業(yè)務要學好《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如此等等,每一項工作都涉及到法律法規(guī)。要學深學透,靠上級安排不行,必須形成自覺的、有序的、重點的學習風氣和習慣,只有不斷學習,不斷充實,不斷領悟,依法履行職責的觀念才能得到增強,自身法律素質才能明顯提高。
三、提升用法的技巧性
學法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用法。通過從書本學到實踐學,我深深感到,只有把學習法律知識與依法辦事緊密結合,與實際工作緊密結合,與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緊密結合,在涉及經濟建設、社會發(fā)展重大問題決策時,才能做到充分論證,依法決策,才能運用法律手段解決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中出現(xiàn)的新情況、新問題。。我體會到,要想辦成一件事,還必須把握好“三道關”。一是法律關。法律是準繩,法律至上、法律至尊、法律至貴;學法律充實自己心中有數(shù),用法律保護群眾深得民心,依法律辦事得心應手。二是公開關。公開是依法行政的窗口。三是行政關。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最有效的行為。干部在工作中的每個具體的行為都能反映政府的形象。在具體工作中必須做學法榜樣,當用法先鋒,行法定職權。行政權的運用,最經常、最廣泛、最密切地關系著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個人利益。學習法律知識,樹立法制觀念,崇尚法制權威,是實現(xiàn)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克服以言代法、以權執(zhí)法的有效途徑。
【篇二】
一年以來,我鎮(zhèn)結合“六五”普法的規(guī)劃,緊緊圍繞全鎮(zhèn)工作大局,進一步加強了干部學法用法工作,學用結合,互相促進,通過近一階段的工作,進一步提高了全鎮(zhèn)干部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快了推進依法治鄉(xiāng)的進程,F(xiàn)將近一階段的主要工作向各位領導匯報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學習制度。
鎮(zhèn)黨委、政府對加強干部學法用法工作非常重視,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列入年初工作計劃和年終考核內容,與兩個文明建設同部署、同檢查、同考評,并在各種會議上進行強調部署,提出明確要求。為了切實加強干部學法用法工作,建立健全了“巴彥鎮(zhèn)干部學法用法工作聯(lián)席會議制度”,明確職責,鎮(zhèn)組織辦負責全鎮(zhèn)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組織、指導、協(xié)調和監(jiān)督工作,確保時間到位、任務到位、成績到位,并把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列入培訓計劃,納入年度考核范圍,與干部選拔、任用結合起來。鎮(zhèn)宣傳辦負責做好全鎮(zhèn)干部學法用法工作宣傳、發(fā)動和安排工作,并負責做好干部的法制講座。司法辦負責協(xié)助做好學習教材的征訂和發(fā)放及干部學法用法的培訓、考試、發(fā)證工作,做到學習計劃、學習內容、學習時間、學習人員、學習記錄“五落實”,確保有人抓、有人管,落到實處。
二、明確對象內容,實踐目標任務
工作中,全鎮(zhèn)各級各部門領導,特別是副科級以上的領導干部。能夠始終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法制理論讀本》和《干部法律知識讀本》為基本教材,兼顧其它的學習內容,緊緊圍繞全鎮(zhèn)工作大局,堅持學法用法相結合,掌握與本職工作相關的法律知識并具有一定的法制理論水平,推進干部學法用法的計劃性、系統(tǒng)性和針對性,不斷提高全鎮(zhèn)各級干部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培養(yǎng)和造就一支具有較高法律素質的干部隊伍,提高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為我鎮(zhèn)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事業(yè)營造良好的法治環(huán)境。
三、突出重點,形式多樣地開展干部學法用法工作
一年多來,我鎮(zhèn)能夠結合實際,采取輪訓、講座、研討、自學等形式,形式多樣地開展干部學法用法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黨委中心組學法、領導、干部法制講座等學法制度。建立“巴彥鎮(zhèn)干部學法用法工作聯(lián)席會議制度”,每年安排領導干部法律知識學習或法制講座不少于2次。年初以來巳開展2場領導干部法制講座,聽課人數(shù)達100余人,主要學習內容為《行政法學》、《法制理論讀本》、《干部法律知識讀本》、《合同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有關規(guī)定》及《廉政準則》等。
二是開展干部法制輪訓。把法制課列入干部的必修課,不斷拓寬培訓渠道,提高教學質量。今年3月份,為了使全鎮(zhèn)干部能更好地適應新形式下的計劃生育工作,鎮(zhèn)里依托黨校專門舉辦了一期《中華人民共和國計劃生育法》培訓班,學員有20余人,共安排四節(jié)課,比較系統(tǒng)地學習了相關的計生政策知識,提高了貫徹新《計劃生育法》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堅持自學與輔導相結合制度。要求全鎮(zhèn)干部,聯(lián)系崗位工作實際,確定學習內容,每人每年自學時間不少于40小時,做到學習有記錄、有檢查,持之以恒,注重實效,并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輔導課,提高學習效果。年終由鄉(xiāng)組織辦統(tǒng)一組織對自學情況進行檢查。
四是堅持學法用法相結合。要求全鎮(zhèn)各級各部門干部,要在實踐中帶頭執(zhí)好法,增強依法決策、依法辦事的自覺性。建立健全了重大事項決策法律咨詢制度,進一步完善各級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充分發(fā)揮律師、專業(yè)人士在決策中的參謀作用。
五是建立健全干部學法用法考試考核制度。自行組織或配合上級部門開展對干部法律知識水平和依法辦事能力的考試考核工作,把干部學法內容、時間、形式和成績進行登記,建立檔案,加強管理,力戒形式主義。將領導干部學法用法、遵紀守法、依法治理情況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領導干部任免、晉升、獎懲的依據(jù)之一,對于考試考核不合格的干部,不能提拔重用。今年4月26日,組織辦在先期安排自學和輔導的基礎上舉辦一次法律考試,參考人員達50人,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今后還應當進一步拓寬學法用法渠道,深入探討加強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新路子,提高學法用法質量,不斷提高干部學法用法的計劃性、系統(tǒng)性和針對性,培養(yǎng)和造就一支具有較高法律素質的干部隊伍,促進干部學法用法工作深入健康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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