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育懲戒規(guī)則心得體會范文
當在某些事情上我們有很深的體會時,可以將其記錄在心得體會中,這樣可以記錄我們的思想活動。一起來學習心得體會是如何寫的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中小學教育懲戒規(guī)則心得體會范文,歡迎大家分享。
中小學教育懲戒規(guī)則心得體會范文1
班級遲到現象可謂是一個最常見的班級問題,如何能夠遏制住這一現象,想必無數個班級想了無數個辦法。而某班的班主任針對這個問題提出了這樣的規(guī)定:無正當理由遲到需要罰站,且以遲到的時間長短來決定罰站的時間。
這一做法看似能夠有效防止學生遲到,但這沒有針對問題,且弊大于利。
學生的心里成長對學生的發(fā)展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而在以遲到一分鐘罰站十分鐘的規(guī)定里,一分鐘可能換來十分鐘的心里摧殘。作家三毛在上學時就受到老師嚴重的懲罰,導致心里受到摧殘從而患上心理疾病,從疾病走出來花了很長的時間和精力。所以關注學生的心理健康是在教育的過程中要特別注意的。那些在罰站的過程中受到的多少冷眼和嘲笑,都是非常不利的。
行動要以結果的成效為目的。在罰站的這個懲罰中,并不能帶來實際的作用。雖然是罰站了,但學生不會意識到遲到這是個不好的習慣,只會機械地認為遲到就應該罰站,這樣不僅不能從源頭上解決遲到問題,更不利于學生好習慣的養(yǎng)成以及正確觀念的形成。周而復始,學生是因為懼怕罰站而不遲到,但依舊是沒有形成正確的時間觀念,這就失去教育初衷了。
俗話說“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在古時有教書先生戒尺懲戒,揮鞭教育。當學生有什么做的超出規(guī)矩的行為時,適當的懲罰是可行的。在中央頒屬的相關文件中,明確提出了“教育懲戒”一詞,是為幫助學生改正錯誤、以懲罰為特征的一種教育方式。都是在實施的過程中,“懲戒”的輕重標注是什么?什么樣的懲戒才不損害學生的身心健康?這些都需要教育機構、學校、班級以及從事教育事業(yè)的每一個人多深入思考的。
教育就是把一個個小幼苗澆灌、培育成參天大樹的.過程。正所謂:“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一個好的教育方式對學生的影響是潛移默化、持久深遠的。以百年樹人之心培育學生,雖然路程曲折漫長,但從細微處入手,從小小的班級開始,適當施懲戒,獎罰并行,終會成就參天的樹林。
中小學教育懲戒規(guī)則心得體會范文2
班級遲到現象總是屢禁不止,老師不得已采取“無正當理由遲到,遲到一分鐘,在教室內罰站十分鐘”的措施。我認為,這種適當的懲罰是正確且應當的。
教育懲戒指教師依據一定規(guī)范,以不損害學生身心健康為前提,以懲罰為特征的一種教育方式。老師將遲到的學生以遲到一分鐘,罰站十分鐘的形式懲罰學生,這并沒有違反教育懲戒的標準:其一,罰站不會影響學生的身心健康,其旨在制止學生的遲到行為,幫助學生改正錯誤。其二,在教室中罰站是在不損害學生自尊心的前提之下,使學生的羞恥心受到一定沖擊,會使學生迫于羞恥而改正自己錯誤。正所謂“不知恥,無以正”,就是如此。
適當的懲罰能夠糾正學生的錯誤行為,但并不是所有的的懲罰都是正確的。當今,有的老師體罰學生,這種現象屢見不鮮,也許是因為他們曲解了“嚴師出高徒”這種理念,讓學生在超出其體能范圍內跑步,在走廊等學生眾多的地方讓違規(guī)學生提著水桶扎馬步。這種教罰已經違背了教育懲戒的理念,甚至會危害學生的身體健康,損害學生的自尊心,雖然達到了維護紀律的目的,但這只是用體罰來使學生畏懼,更準確地說是馴化學生,而不是教化學生,這是萬萬不可取的。
適當的懲罰應因人而異,孔夫子曾說過“因材施教”,而懲罰學生也應該“因人行罰”。有的學生,不小心犯了錯,不應進行過重的懲罰,否則會打壓到這種學生的積極性,使得他們“破罐子破摔”,這是不正確的。但有的“頑固分子”,屢教不改,適當地加大懲罰力度也未嘗不可。如果對于一個頑固的學生,不加大力度糾正他,就浪費了教育懲戒的存在。
懲罰,是為防止一個人走向不可糾正錯誤的最后的防線,但不應該將其死死地收縮,而要留足適度的空間,讓被懲罰之人進行自身的救贖,這就是適當的懲罰。
中小學教育懲戒規(guī)則心得體會范文3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學教育懲戒規(guī)則(試行)》,《中小學教育懲戒規(guī)則(試行)》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懲戒權成了熱議話題。
的確在過去相當長的一個時期里,由于片面強調賞識教育,學校和教師對學生的管理處于不能管、不敢管,動輒得咎的尷尬境地。由于缺乏保護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為學生管理問題發(fā)生了糾紛,學校和老師幾乎都是處于弱勢地位,屢屢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學生家長無理取鬧,學校和老師也不得不犧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讓步。很多教師感到非常無助,甚至“談管色變”!吨行W教育懲戒規(guī)則(試行)》的出臺,為廣大教育工作者撐了腰、壯了膽,使大家揚眉吐氣。
面對即將被賦予的教育懲戒權,教師應該如何正確運用,確實是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對教師教育懲戒權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還是非常認可的,而且呼聲很高,普遍有些教師給予了高度評價,認為這是真正為教師代言,以后懲戒學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氣壯,不再怕家長和公眾的說三道四。不過個人認為,教師對教育懲戒權,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懲戒權,并不是什么尚方寶劍,也不是靈丹妙藥,教師即使有了教育懲戒權,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1條明確規(guī)定: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教育懲戒權有其特定的含義,不含體罰、打罵、辱罵,對其理解要準確。可見,沒有具體實施細則的懲戒權,教師如何去用好是個難題,一旦操作不當,就會因為懲戒失當引發(fā)不必要的麻煩。
對于教師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懲戒權就可以讓學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許教師可以使用懲戒權,也必須在法律規(guī)定的框架內使用,而不是任性而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運用教育懲戒來達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這也是每個教育人應該面對和思考的問題。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愛”的,對學生的懲戒一定要出于“愛”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讓學生知道。如果為了懲戒而懲戒,讓學生感受不到你的關心、愛護,你的懲戒不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會引起學生反感,造成師生敵對,達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對學生的懲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緒激動的情況下進行。教師一定要學會克制自己的情緒,做到學生著急老師不急,等情緒冷靜下來再進行處理。這樣處理時就會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過激行為,不會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另外對學生的懲戒要盡量避免在公眾場合進行。我們的古人說過“揚善于公堂,規(guī)過于密室”。這也應該是我們懲戒學生的準則。對學生懲戒盡量單獨進行,懲戒目的是教育學生遵規(guī)守紀,使其知錯能改。如果在公開場合對學生實施懲戒,會使學生失去顏面,容易造成師生敵對、沖突,或者學生干脆“破罐子破摔”,越來越難管。
教育懲戒實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標桿樹立在哪里,使得教師能夠真真正正地站起來管理學生。在教師社會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對于那些品質惡劣的學生管不得,教師的人身安危甚至縷縷被學生侵犯,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師的社會地位,保證教師的人身安全。對于那些品質惡劣、道德敗壞的學生給予一定的懲罰,讓他們知道有一些底線是不能觸碰的。
教育是循序漸進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導”、“說服”的。教育懲戒權的意義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懲戒,因此,教育懲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進學生成長,而不是把學生治服。還有一句話,學生犯點錯誤是很正常的,這就需要教師的教育和引導。如果一個教師能走進學生心中,讓學生真正服你,那么,這個教師也無需用教育懲戒權來為自己壯膽。因此,對于教師而言,還是用平常心來看待教育懲戒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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