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生育津貼領取所需材料
女職工生育或流產(chǎn)后五個月內(nèi),分別由女職工,男配偶所在單位申領生育保險待遇。
提供以下資料:
(一)《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原件)。
(二)《職工生育保險待遇審核表》一式二份。
(三)根據(jù)下列不同的情況,提供相關憑證:
1 ,順產(chǎn),難產(chǎn):
( 1 )《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
( 2 )《出生證》(原件):
( 3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件):
( 4 )難產(chǎn)的附帶醫(yī)院診斷證明書(原件)
( 5 )領取二孩指標符合晚育規(guī)定的,附單位證明。
2 ,嬰兒死亡:
( 1 )《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
( 2 )《死亡報告書》(原件)。
3 ,流產(chǎn):
( 1 )《同意生育指標通知書》或《計劃生育服務證》或提供戶口所在街道計生部門出具
的證明;
( 2 )醫(yī)院診斷證明書(注明懷孕周數(shù))
( 3 )《廣州市企業(yè)職工生育保險醫(yī)療費報銷審核表》用人單位先到醫(yī)保中心領取此表并審核醫(yī)療費后,再由社保中心支付待遇。
4 ,男配偶假期工資:
( 1 )《出生證》
( 2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