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股定理是一個基本的初等幾何定理,直角三角形兩直角邊的平方和等于斜邊的平方。如果直角三角形兩直角邊為a和b,斜邊為c,那么a²+b²=c²,(a,b,c)叫做勾股數(shù)組。
勾股定理現(xiàn)約有400種證明方法,是數(shù)學定理中證明方法最多的定理之一。勾股定理是人類早期發(fā)現(xiàn)并證明的重要數(shù)學定理之一,用代數(shù)思想解決幾何問題的最重要的工具之一,也是數(shù)形結(jié)合的紐帶之一。“勾三,股四,弦五”是勾股定理的一個最著名的例子。
遠在公元前約三千年的古巴比倫人就知道和應用勾股定理,還知道許多勾股數(shù)組。古埃及人也應用過勾股定理。在中國,商朝的商高提出了“勾三股四弦五”的勾股定理的特例。在西方,最早提出并證明此定理的為公元前6世紀古希臘的畢達哥拉斯,他用演繹法證明了直角三角形斜邊平方等于兩直角邊平方之和。
歐幾里得證法
在歐幾里得的《幾何原本》一書中給出勾股定理的以下證明。設(shè)△ABC為一直角三角形,其中A為直角。從A點劃一直線至對邊,使其垂直于對邊。延長此線把對邊上的正方形一分為二,其面積分別與其余兩個正方形相等。
在這個定理的證明中,我們需要如下四個輔助定理:
如果兩個三角形有兩組對應邊和這兩組邊所夾的角相等,則兩三角形全等。(SAS)
三角形面積是任一同底同高之平行四邊形面積的一半。
任意一個正方形的面積等于其二邊長的乘積。
任意一個矩形的面積等于其二邊長的乘積(據(jù)輔助定理3)。
證明的思路為:從A點劃一直線至對邊,使其垂直于對邊。延長此線把對邊上的正方形一分為二,把上方的兩個正方形,通過等高同底的三角形,以其面積關(guān)系,轉(zhuǎn)換成下方兩個同等面積的長方形。
設(shè)△ABC為一直角三角形,其直角為∠CAB。
其邊為BC、AB和CA,依序繪成四方形CBDE、BAGF和ACIH。
畫出過點A之BD、CE的平行線,分別垂直BC和DE于K、L。
分別連接CF、AD,形成△BCF、△BDA。
∠CAB和∠BAG都是直角,因此C、A和G共線,同理可證B、A和H共線。
∠CBD和∠FBA都是直角,所以∠ABD=∠FBC。
因為AB=FB,BD=BC,所以△ABD≌△FBC。
因為A與K和L在同一直線上,所以四邊形BDLK=2△ABD。
因為C、A和G在同一直線上,所以正方形BAGF=2△FBC。
因此四邊形BDLK=BAGF=AB²。
同理可證,四邊形CKLE=ACIH=AC²。
把這兩個結(jié)果相加,AB²+AC²=BD×BK+KL×KC
由于BD=KL,BD×BK+KL×KC=BD(BK+KC)=BD×BC
由于CBDE是個正方形,因此AB²+AC²=BC²,即a²+b²=c²。
此證明是于歐幾里得《幾何原本》一書第1.47節(jié)所提出的。
由于這個定理的證明依賴于平行公理,而且從這個定理可以推出平行公理,很多人質(zhì)疑平行公理是這個定理的必要條件,一直到十九世紀嘗試否定第五公理的非歐幾何出現(xiàn)。[2]
發(fā)展簡史
中國
公元前十一世紀,周朝數(shù)學家商高就提出“勾三、股四、弦五”!吨髀算經(jīng)》中記錄著商高同周公的一段對話。商高說:“…故折矩,勾廣三,股修四,經(jīng)隅五。”意為:當直角三角形的兩條直角邊分別為3(勾)和4(股)時,徑隅(弦)則為5。以后人們就簡單地把這個事實說成“勾三股四弦五”,根據(jù)該典故稱勾股定理為商高定理。
公元三世紀,三國時代的趙爽對《周髀算經(jīng)》內(nèi)的勾股定理作出了詳細注釋,記錄于《九章算術(shù)》中“勾股各自乘,并而開方除之,即弦”,趙爽創(chuàng)制了一幅“勾股圓方圖”,用形數(shù)結(jié)合得到方法,給出了勾股定理的詳細證明。后劉徽在劉徽注中亦證明了勾股定理。
在中國清朝末年,數(shù)學家華蘅芳提出了二十多種對于勾股定理證法。
外國
在公元前約三千年的古巴比倫人就知道和應用勾股定理,他們還知道許多勾股數(shù)組。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圖書館內(nèi)收藏著一塊編號為“普林頓322”的古巴比倫泥板,上面就記載了很多勾股數(shù)。古埃及人在建筑宏偉的金字塔和測量尼羅河泛濫后的土地時,也應用過勾股定理。
公元前六世紀,希臘數(shù)學家畢達哥拉斯證明了勾股定理,因而西方人都習慣地稱這個定理為畢達哥拉斯定理。
公元前4世紀,希臘數(shù)學家歐幾里得在《幾何原本》(第Ⅰ卷,命題47)中給出一個證明。
1876年4月1日,加菲爾德在《新英格蘭教育日志》上發(fā)表了他對勾股定理的一個證法。
1940年《畢達哥拉斯命題》出版,收集了367種不同的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