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龍個人典范事跡材料
于成龍明辨是非,將正常出海掙生計的百姓與資助反清勢力的罪犯區(qū)分開,挽回了遷海令造成的惡果,也贏得了福建百姓的支持,接下來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于成龍個人事跡典范,供大家參考,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省委書記王儒林在考察于成龍廉政文化園時,看到了清代康熙皇帝在于成龍逝世后,為其親撰的碑文:‘朕讀《周官》,六計弊吏,曰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辯,吏道厥唯廉重哉。’王儒林書記表示,于成龍不僅清廉,而且是全部符合六廉標準的官吏,所以才被譽為‘天下廉吏第一’,這是其最令人敬仰的精神!10月20日,于成龍文化研究會專家、于成龍故里旅游有限公司董事長高林清回憶起陪同王儒林書記參觀文化園的情景時,這樣對記者說。
通過一個簡單的年表,高林清給記者講述了一個完整的于成龍。
于成龍(1617年—1684年),字北溟,號于山,明末清初山西永寧州(今呂梁市的離石區(qū)和方山縣)人。
明萬歷四十五年(1617年),于成龍出生。
14歲,明崇禎四年(1631年),于成龍在永寧州安國寺讀書。
22歲,明崇禎十二年(1639年),赴太原鄉(xiāng)試,中副榜,做貢生。
39歲,清順治十三年(1656年),赴吏部謁選,獲候補知縣身份。
44歲,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赴吏部掣簽,上任廣西羅城知縣。
50歲,清康熙六年(1667年),被舉為“卓異”,升任四川重慶府合州知州。
52歲,清康熙八年(1669年),升任湖廣黃州府同知,開始大力治盜。
57歲,清康熙十三年(1674年),第二次被舉為“卓異”,署理武昌知府,升任福建建寧知府,后調(diào)任黃州知府。
60歲,清康熙十六年(1677年),復(fù)設(shè)江防道,于成龍充任道臺,駐黃州。
61歲,清康熙十七年(1678年),升任福建按察使。
62歲,清康熙十八年(1679年),第三次被舉為“卓異”,升任福建布政使。
63歲,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升為直隸巡撫。
64歲,清康熙二十年(1681年),被任命為兩江總督,授通議大夫、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66歲,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被馬世濟參劾,康熙特旨降五級留任。
67歲,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命于成龍兼理江蘇、安徽巡撫事,并巡視海境。事畢歸江寧,身染沉疴,于四月十八日病逝,七月靈柩離開江寧運回故鄉(xiāng),次年隆重下葬。
于成龍去世后,康熙皇帝追封謚號“清端”,授予“太子太保”,又給其隆重賜葬,并兩次親撰碑文?滴踉谄淠涎不鼐┖蟮囊环菰t書中稱于成龍“居官清正,實天下廉吏第一”。從知縣到兩江總督,于成龍政績卓著,始終清廉自守,多行善政,深得士民愛戴。
廉善
平易近人善待百姓
廉善,即清廉而有仁愛。1661年,44歲的于成龍以“候補知縣”的身份,到北京參加吏部掣簽。掣簽,就是通過抽簽的方式,決定去哪個省任職,到了省里再由巡撫、布政使等長官決定去哪個縣。于成龍的運氣不佳,抽中了“下下簽”,被分配到剛剛納入清朝版圖的廣西省。當年的廣西,相對中原是一個偏遠煙瘴之地,多民族雜居,文化落后。然而,于成龍憑著一腔熱血和勇氣,毅然決定赴廣西上任,留下了“此行絕不以溫飽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的名言。
從永寧州到廣西羅城,路途遙遠,數(shù)千里地,需要不少盤纏。于成龍家里現(xiàn)銀不足,就典當出售一部分田地和房屋,湊足一百兩銀子。這便是于成龍“典田賣屋”赴任的故事。家人給他雇傭了五個年輕小伙做仆人,準備齊全日常生活所需的用物。臨行時,于成龍告別家鄉(xiāng)父老妻兒,他給長子于廷翼留下一句話:我做官在外不管你,你治家在里莫想我。
在上任羅城知縣的最初幾個月里,于成龍生了一場大病,還有仆人因病身亡,仆人鬧情緒要回家。于成龍給留下的仆人發(fā)放了盤纏,讓他們回了老家,只剩下他一個人呆在羅城。身陷絕境的于成龍在城隍廟里向神靈祈禱,他發(fā)愿要“立意修善,以回天意”。他認為,“立意修善”就要從羅城的治理開始,從“愛民如子”開始。
他沒有官架子,沒有盛氣凌人的官風(fēng)。他呆在破衙門里,不喜歡穿官服戴官帽,成天不是燒火做飯,就是讀書喝酒,儼然一個普通的平民老頭兒。羅城縣的老百姓有時也到縣衙里看看這位新來的縣官,于成龍一副和顏悅色的`態(tài)度,和老百姓比劃著聊天、交友。于成龍說的是山西呂梁山的方言,羅城百姓說的是當?shù)孛褡逭Z,要體會對方的意思,實在困難。于成龍就用手勢、眼神、笑容,與百姓們慢慢拉近了距離。時間久了,于成龍解決了和百姓溝通的問題,羅城縣的公務(wù)也能逐步展開辦理。
于成龍與羅城百姓同甘共苦,由原來的日食兩餐減成一餐。在繳納錢糧時,百姓常常會多帶幾個銅錢,順手放到他的桌案上。于成龍發(fā)現(xiàn)后,堅決不收,無奈百姓堅持,只收了一壺酒錢。百姓可憐于成龍清苦,湊集少許銀錢,為他購買鹽米。于成龍說:“我一人在此,何須如許物,可持歸奉汝父母,一如我受!币馑际牵何乙粋人在這里,不需要這么多東西,把這些東西拿回去奉養(yǎng)你們的父母,就跟給我用一樣。
廉能
三舉卓異官拜總督
廉能,即清廉而能干。于成龍用了40多年積累經(jīng)驗,其才能終于在其生命的后20年得到了淋漓盡致的發(fā)揮。
蠻荒之地的羅城,盜匪多,治安差,治理起來何其艱難。于成龍采用保甲法,把境內(nèi)的老百姓,按照居住區(qū)域,十家為一保,十保為一甲的方式進行劃分管理。對外防御盜匪,一有匪情,便有人敲鑼打鼓,人們拿起棍棒武器,齊心御匪。對內(nèi)懲治違法犯罪行為。慢慢地,羅城的社會秩序有了明顯好轉(zhuǎn),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得以恢復(fù)。
春季,于成龍下鄉(xiāng)察看百姓生產(chǎn)。在田間勞作的人們見縣太爺來了,都跑過來圍成一圈,拜伏于地,噓寒問暖,非常熱情。于成龍雖然沒有種過稻子,但也是懂農(nóng)業(yè)的,見哪家的田地耕種得好,就給其題一個匾、寫一副對聯(lián),誰家偷懶不種地,就動員左鄰右舍好言勸告。于成龍用這些樸素的手段,獎勤罰懶,使羅城百姓得以溫飽,經(jīng)濟繁榮。于成龍還在縣城建學(xué)校,供學(xué)生讀書,建養(yǎng)濟院,收養(yǎng)孤寡老人。
于成龍上任后的成績,受到了上級官員的表揚。廣西巡撫金光祖與兩廣總督盧興祖向朝廷保舉于成龍,其評語為:“羅城在深山之間,猺狑頑悍。成龍潔己愛民,建學(xué)宮,創(chuàng)養(yǎng)濟院,任事練達,堪列卓異。”隨后,于成龍被朝廷批準為“卓異”,任命為四川合州知州。此時,于成龍已經(jīng)年過半百了。
康熙八年,于成龍調(diào)任黃州府同知。剛到黃州,面對復(fù)雜的盜案,他一時無從下手。于成龍招募了一批有盜匪背景的人做差役,欲以盜治盜。很多有名的大盜都被他收羅在自己麾下,幫助辦理盜案。盜匪頭子湯卷雖已歸順,但仍作惡。于成龍便與他一起常常飲酒。從其口中探知一本盜匪冊子,這里面有盜匪姓名,還有其居住地址。于成龍便用這本冊子,明察暗訪,辦理盜案。黃州府的盜案破獲率提高,冤假錯案得以肅清。于成龍雖為文吏,更有武略,再被舉卓異,升為建寧知府。
年近六旬的于成龍此后官運亨通。從黃州出發(fā),于成龍買了幾擔蘿卜,裝了半船,一路咬著蘿卜充饑,跋涉數(shù)千里到福建省上任。他助朝廷平定三藩之亂、平反冤獄、整頓官場,澄清吏治。福建巡撫吳興祚認為于成龍執(zhí)法公正,消除積弊,不收下屬饋送,性甘淡泊,吏畏民懷,為閔省廉能第一。此后于成龍第三次被舉為“卓異”,成為福建布政使,“天下第一清官”的美名廣為傳頌。于成龍到任不足半年,便被調(diào)往直隸當了巡撫,一年后再被升為兩江總督,乃至兵部尚書,直至病死在兩江任上。
廉敬
半鴨佳話遙祭慈母
廉敬,即清廉而能敬己、敬人、敬業(yè)。人不敬己,則不會敬人,又何談敬業(yè)?于成龍在外當官多年,一直奉行當年離別家鄉(xiāng)時“絕不以溫飽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的自警。他首先能夠自尊自愛,隨遇而安,修養(yǎng)個人道德。
在黃州時,遇到饑荒年月,于成龍為了省錢搞賑濟,寧可吃糠粥,也不會權(quán)為私用,貪腐官府錢糧,榨取民脂民膏。甚至有客人來訪,于成龍也用糠粥招待。有的人,皺皺眉頭,勉強端起碗來也湊合著能吃一些;有的客人家境富裕,吃慣了山珍海味,面對糠粥難以下咽。于成龍跟他們開玩笑:“這糠粥呀,在貧寒人家是家常便飯,在富貴人家卻是稀罕物。你現(xiàn)在吃不下去不要緊,過幾天我到你家,你要是不給我招待糠粥,我一定要罰你出錢賑濟災(zāi)民!
除了吃豆腐、糠粥,于成龍偶爾也改善伙食,吃些肉食,他還因此留下一段“半鴨佳話”?滴醢四昱D月二十五日,就要過春節(jié)了,于成龍的長子于廷翼帶著三子于廷元,從山西老家趕到黃州,探望父親,陪父過年。父子九年沒見,相聚了20來天。正月十五剛過,廷翼、廷元兄弟倆要回鄉(xiāng)了。于成龍決定把廷元留在自己身邊讀書,只把廷翼安排回永寧侍奉祖母和母親。于成龍很想給廷翼帶點好東西,讓他路上吃?墒牵覍ぐ胩,家里只有一只咸鴨子比較貴重,要給孩子帶上。廷翼不愿自己獨吃,于是給父親和弟弟留下半只。這個故事傳到歧亭百姓耳朵里,便給于成龍取了個外號叫“于半鴨”。民間還給于成龍編了一首歌謠:“于公豆腐量太狹,長公臨行割半鴨。半鴨于公過夜錢,五厘酒價何處拈?”
孝敬父母長輩,是于成龍廉敬的另一體現(xiàn)?滴跏迥晔,于成龍收到家書,稱他年邁的繼母李氏病故了。值得一提的是,于成龍年幼時喪母,他是被李氏一手撫養(yǎng)長大的,他與繼母的感情頗深。這一年,于成龍已經(jīng)59歲,自44歲離家做官,再沒有侍母盡孝,而自己的俸祿,自顧不暇,何況貼補家用。他幾次欲辭官侍母,均未獲準。為此,于成龍深感遺憾,痛苦萬分。萬般無奈之下,于成龍只好到黃州城外,缽盂峰頂?shù)那嘣扑,遙祭亡母。民間傳說,于成龍當年到塔頂哭祭母親,淚水灑到塔頂,久久不枯,后來在此長出一棵大葉樸樹來,至今仍在,狀如巨傘。
廉正
詩酒自娛單騎赴任
廉正,即清廉而心正、身正、行正。于成龍的清廉節(jié)儉是發(fā)自內(nèi)心的,他的身正、行正,既規(guī)范著自己,也影響著他人。
有詩有酒,于成龍便不覺得在外做官的清苦了。在羅城時,一個人在異鄉(xiāng)的生活,著實讓他感到深深的寂寞。每晚,他必飲一壺酒。這只是四文錢一壺的普通燒酒,并不是什么陳年釀制、玉液瓊漿。手頭錢緊的時候,每天就只喝半壺,細水長流;蛟S,這可以稍解他內(nèi)心的思鄉(xiāng)之情。
于成龍喝酒時,不用下酒菜,連筷子也省了。他拿出一本唐詩,一邊念,一邊喝。有時拿出紙筆,邊寫詩邊喝。想起自己的身世、命運、故鄉(xiāng)、親人、朋友們,忍不住悲從中來,淚如雨下。
于成龍的年俸不多,有時還要做點善事,捐助窮人,最后弄得連買酒的錢也沒有了。于是,他迫使自己戒酒,終歸酒癮難耐,通宵不眠。
受命兩江總督后,于成龍從保定出發(fā),回永寧老家葬母。于成龍作為總督,回鄉(xiāng)的儀仗隊伍盡力節(jié)儉。同僚都清楚于成龍的秉性,知道他盤纏不多,但也不敢贈送。沿途官員也不敢大肆迎送、招待。在永寧州,于成龍將去世已六年的繼母李氏,與父親于時煌、生母田氏合葬。
在與兒孫們短暫幾天相處后,于成龍又帶著廷元赴江寧上任。父子兩人,身上各裝了幾十枚制錢,然后雇了一輛騾車,一路上也不住公館,省吃儉用。就這樣,悄悄地趕到兩江總督駐扎的江寧城。江寧的官員原本早早出城迎接,卻沒料到,總督大人已經(jīng)到了城內(nèi)。于成龍到江寧后,率先調(diào)查了兩江地區(qū)的數(shù)十項弊政,上任后立即展開整頓。于成龍單騎孤裝赴江寧,凸顯了其清廉節(jié)儉,作風(fēng)低調(diào)的為官態(tài)度。一些存在奢靡作風(fēng)的官員,經(jīng)過于成龍的批評教育后,改過自新,后來還做了大官,他們在于成龍去世后,還流著眼淚回憶:“如果沒有于總督的教育,我哪有今天啊!”
廉法
執(zhí)法公正斷案如神
廉法,即廉潔而又守法不失、執(zhí)法不移。處于明末清初的于成龍,生逢亂世,各種刑訟案件層出不窮,于成龍的斷案能力得以彰顯。于成龍詞訟斷獄鐵面無私,公正嚴明,為民伸冤,被百姓呼為“于青天”。
于成龍在治理羅城縣時,發(fā)現(xiàn)豪強大戶人家擁兵自衛(wèi),存在濫用私刑、藐視國法的現(xiàn)象,欲進行整治。羅城縣有一家黃姓大戶,該家有一年輕的家僮,違反了家規(guī),黃家把家僮打了個半死,然后讓人押著送到縣衙,說明了違規(guī)原因,要求于成龍將其斬首正法。
黃大戶以為于成龍會與他們沆瀣一氣。于成龍認為,該不該斬首正法,豈是你這土豪劣紳可以做主的?經(jīng)審問,他了解到家僮犯的只是輕微過失,按律頂多杖責,不是死罪。黃大戶私自用刑,違犯國法,也應(yīng)追究。
于成龍厲聲呵斥:“你把家僮押送到官府,說明你懂得朝廷法律,但你擅自用刑,犯了‘藐視官府’之罪!彼铝顚ⅫS大戶責打三十棍。黃大戶連忙磕頭告罪,請求寬恕。
出任江防道臺時,于成龍辦過一個漂亮的案子。江夏縣有一名負責軍餉的士兵,他弟弟是個市井無賴。一次,其弟回到家里。當天晚上發(fā)生盜案,家里存放的一筆軍餉被偷。丟失軍餉要殺頭,哥哥不敢怠慢,把弟弟捆起來送官。嚴刑拷打后,弟弟承認與其他無賴共同作案。官府抓了犯人,但軍餉沒有下落,犯人只是說已經(jīng)花光了。
于成龍到江夏縣辦事,聽說賊贓沒有破獲,卻要結(jié)案。他說:“找不到贓物,就是一宗疑案。幾千兩銀子,哪能很快花光?”于成龍秘密調(diào)查后,把抓來的犯人釋放了,稱都不是真正的盜賊。縣官問,真正的盜賊在哪里。于成龍伸手指了指巡撫衙門里的一名軍校說:“這個人就是主犯,他的余黨現(xiàn)在到木蘭山進香去了,今晚就能拿獲。”
差役們拿下軍校,到他家一搜,丟失的軍餉果然在其家里。軍校的余黨也被拿獲。原來,于成龍身上的袋子里裝有盜匪名冊,盜賊團伙里也有他的臥底,所以事情很快就水落石出了。
廉辯
明辨是非平反冤獄
廉辯,即清廉而明辨是非。面對是非曲直,于成龍始終以“天理良心”作為其判斷的準繩。于成龍康熙十八年到任時,福建省的監(jiān)獄里關(guān)滿了違反“遷海令”或其他禁令的百姓。
清初,為了對付鄭成功的反清勢力,政府下達“遷海令”,禁止商民船只私自入海,不允許大陸產(chǎn)品、貨物進行海上貿(mào)易。
于成龍初上任,就要解決數(shù)千名“通!弊锓讣肮⒕遗褋y附逆人員的處決問題。他只要朱筆一圈,手一揮,幾千名罪犯就人頭落地了。他覺得不能如此草菅人命,于是開始仔細查閱案卷,發(fā)現(xiàn)這些凡人絕大部分是被冤枉的。遷海令的實質(zhì)為了孤立反清勢力,使其失援。而這些老百姓們出海捕魚、貿(mào)易,都是正當?shù)男袨,是為了生計才出海的,并非給反清勢力資助。而耿精忠叛亂的附逆人員,也有大量是受脅迫的或被錯抓的。
于成龍思忖再三,決定辦一件出格的大事。他向福建省巡撫吳興祚請示,要求釋放這批人,未獲準。又向康親王杰書申訴。杰書答應(yīng)了于成龍的請求。
釋放犯人,要重新審理,程序復(fù)雜。犯人們被押到院子等候。于成龍見犯人可憐,下令先去掉其鐐銬,并供給吃飯。犯人以為這是殺頭前的最后一頓飯,嚇得哭喊起來。最終,犯人的冤案平反,無罪釋放,可以回家了。他們死里逃生,紛紛給于成龍磕頭,感謝他給自己撿回了一條命。
于成龍明辨是非,將正常出海掙生計的百姓與資助反清勢力的罪犯區(qū)分開,挽回了遷海令造成的惡果,也贏得了福建百姓的支持。
朝廷經(jīng)費缺少,監(jiān)獄的犯人口糧不足,常有餓死之事發(fā)生。于成龍便動員各地官紳富戶捐助銀錢,購買糧食,增加犯人的口糧。還給犯人捐助醫(yī)藥,為他們看病療傷。這些在當時是很罕見的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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