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住房公積金可填補養(yǎng)老金
公積金與社保基金的所有權歸屬終究不同,其用途不能隨意“打通”,故用公積金填社保缺口,要慎之又慎。
人社部:住房公積金可填補養(yǎng)老金
近日,人社部社會保險事業(yè)管理中心發(fā)布的《中國社會保險發(fā)展年度報告2015》顯示,我國職工養(yǎng)老保險撫養(yǎng)比已下降至“不到三個人養(yǎng)一個人”。媒體報道,人社部等相關部門正借力第三方對社會保險基金使用情況進行調研測算,目前方案已成形,而問題主要解決思路是將住房公積金與職業(yè)年金、長期護理險等補充養(yǎng)老保險。
雖然還停留在研究方案階段,但該消息一傳出就引發(fā)各界關注。社保收支剪刀差是不爭事實,把“多余”的公積金拿來給社保填缺,“損有余補不足”,似乎就能解決問題?蓪嵸|上,這類攸關民生的大動作,絕非做算術題那么簡單。
造成我國社保缺口的原因很復雜,包括老齡化,適齡勞動力數(shù)量下降以及以往公務員、事業(yè)編制人員、部分流動人口繳納社保不足等因素。為此政府也拿出了多項應對舉措:如加大財政投入,國企分紅劃撥社保,推進養(yǎng)老金并軌,還有延遲退休等,以緩解社保支付壓力。
在養(yǎng)老金缺口省份已由2014年的3個升為2015年的6個的情況下,有關部門想法子繼續(xù)開源,合情合理?赡“不差錢”的公積金來填充社保缺口,還得慎之又慎。
看上去,在專款專用的公積金繳存結余規(guī)模較大的情況下,將其用來為社保“救急”,是物盡其用。
問題是,“五險一金”的用途不能隨意“打通”,公積金與社;鸬乃袡鄽w屬終究不同,住房公積金歸職工個人所有,社保基金則有“社會統(tǒng)籌”也有“個人賬戶”,倘若公積金進社保“個人賬戶”,社;鸹诖髷(shù)法則的共濟性就無法體現(xiàn);若進“社會統(tǒng)籌”,會不會損害很多個體權益?
再者,住房公積金節(jié)余較多,反映出來的是目前公積金提取不便、貸款受限等問題。專家所提出住房公積金被挪用,也凸顯出現(xiàn)有公積金管理模式弊端,在有些地方房價高企的當下,有關方面該幫民眾更好地行使以公積金分擔房貸成本的權利。
實質上,之前住建部方面還提出我國設立“國家住房銀行”條件已基本成熟,被挪作他用會否影響其設立,也是個問題。
在填補社保缺口上,既有的擴源渠道也仍有進一步開發(fā)的潛力。如政府財政在“三公”基礎建設投入兩方面的可調配空間不小,或許可通過公共財政預算體系的法治化、科學化進程加速,騰出更多資金填補社保缺口;
而“鐵公基”等基礎設施的'高投入低產出模式也該轉型,讓更多領域放手社會資本進入,將財政投入用于民眾更急需的養(yǎng)老醫(yī)療等保障領域。眼下新一輪國企改革進行,在其提效后,也不妨提升國企分紅進入社保資金池的比例。
說到底,社保缺口的開源在“精”,而不在一味求“多”。對有關方面而言,也該思考,如何讓社保缺口填補不變成民眾的新增負擔。如果總在民眾僅剩不多的權利渠道上做文章,恐怕會加劇試點舉措的輿論阻力。
到頭來,政府還可能在其他該節(jié)流的地方失去“節(jié)流”動力,中國公共資金體制改革進程也會受影響,社保缺口能否長遠填補,也是個問題。
所以,就算社保缺口有擴大之勢,也該對拿公積金“救急”多些科學性、可行性評估論證,審慎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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