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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本月起將調整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
本月起我市調整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
從市人社局工傷保險科了解到,本月起,我市將調整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因工致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均有一定幅度的提高。
據了解,按照全省統(tǒng)一政策,享受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的工傷職工,將按照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傷殘290元,二級傷殘280元,三級傷殘270元,四級傷殘260元。
此外,享受傷殘津貼的五級至六級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照傷殘等級五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60元,六級傷殘每人每月140元發(fā)放至職工手中。
“工傷職工根據企業(yè)繳納的工傷保險不同,享受的傷殘津貼也有所不同,但增加的幅度是一致的。”市人社局工傷保險科負責人表示,近兩年來我市每年都在增加傷殘津貼待遇,而且增加的幅度也在逐年提升。
據介紹,此次政策調整,還包括工傷人員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調整。
“此次調整,供養(yǎng)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其他供養(yǎng)親屬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孤寡老人或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20元。”據該負責人介紹,調整后的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人均撫恤金低于統(tǒng)籌地區(qū)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20%的,按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20%計發(fā)。
該負責人透露,參加工傷保險一級至四級的工傷職工,此次調整增加部分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五級至六級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調整增加部分,由用人單位支付。“目前相關工傷待遇的核定工作正在加緊進行,待遇調整從2015年11月1日起實施,調整后的津貼將直接支付到享受此項待遇的工傷人員及供養(yǎng)親屬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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