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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網(wǎng)上求職被騙遭劫殺
昨天從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獲悉,該院依法審查起訴一起涉嫌故意殺人、搶劫案件。被告人程某通過58同城網(wǎng)看到女子小袁的求職簡歷,心生歹意,假借招聘之名,將小袁誘騙至地下室,采用暴力手段劫取對方財物,后為掩蓋犯罪事實而將其推入地下三層的污水池,致其死亡。近日,程某已被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求職心切女孩遭毒手
程某今年28歲,是北京一家文化傳媒公司的職員,小袁年僅22歲,是一名正當花季的女孩。據(jù)程某供述,2015年2月14日下午5點左右,他在公司上網(wǎng),通過58同城網(wǎng)看到了小袁的求職簡歷,隨即撥打小袁的電話,表示能提供一份在家樂福的工作。
小袁在電話中答復程某,可以見面具體談談,于是程某約小袁在某小區(qū)的一層樓道口見面。二人見面后,程某對小袁說今天是情人節(jié),能否與其發(fā)生關系,遭到拒絕后,程某強行將小袁拽到地下室搶劫。其間小袁一度驚慌失措,大聲哭泣。在將小袁裝有錢包和手機的背包搶走后,程某猛掐小袁頸部,并將其拋擲到污水池內(nèi),最終導致其機械性窒息死亡。據(jù)程某交代,他之所以狠心殺死小袁,是因為他感覺所搶東西不值錢,再加上對方大聲哭泣,他擔心事情敗露,為了掩蓋犯罪事實而為。
勿輕信陌生招聘信息
承辦本案的檢察官牛麗霞表示,一些年輕人求職心切、輕信于人是這種悲劇發(fā)生的主要原因!氨景赴l(fā)生在春節(jié)前,按照常識應是招聘淡季。此時被告人程某的反常招聘,并沒有引起小袁的警惕!逼浯,小袁應聘的是超市員工,面試地點既不在超市,也不在辦公室。對此小袁卻毫無戒備之心獨自前往,缺乏基本的社會常識和防范知識。
對此,小編提醒稱,求職者首先要加強防范意識,提高警覺,不要輕易相信陌生電話的招聘信息,要設法通過正規(guī)渠道加以審核確認。在無法獲知招聘信息是否屬實的情況下,應綜合面試時間、面試地點等情況進行判斷,如確有必要前往的,應做好相應的防范措施。其次,在不幸遭遇犯罪的時候,要盡量保持冷靜,避免因自身情緒失控而激化犯罪分子的極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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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剛畢業(yè)大學生求職心切的心理,以“職業(yè)中介”的幌子及招聘的名義實施各種詐騙活動,涉世未深的大學生極易上當受騙。民警將其作案手段介紹如下,望求職大學生加強防范,謹防被騙。
以高薪做誘餌,騙取報名費、服裝費等各種費用。不法分子打著職業(yè)中介的幌子,利用報刊和互聯(lián)網(wǎng)發(fā)布廣告,在應聘者交納服裝、體檢、培訓等費用后不為其安排工作,只開具不蓋章收據(jù)。當應聘者要求退款時,不法分子以收回收據(jù)蓋章為名,將應聘者手中的收據(jù)和合同收回,試圖躲避法律的追究并以暴力相威脅,使應聘者敢怒不敢言而不了了之。
“中介公司”與用工單位相互勾結(jié)詐騙。“中介公司”與用工單位相互勾結(jié),在收取求職者相關費用后,用工單位以種種理由稱應聘者不合格,不能錄用,設置一些應聘者難以接受的苛刻條件,讓應聘者主動放棄應聘。當應聘者要求“中介公司”退款時,“中介公司”便以由于應聘者自身原因未被用工單位錄用為由拒絕退款。
招聘收款后攜款逃匿。不法分子以豐厚的待遇為誘餌,大張旗鼓地進行招聘,在收取一定的服務費后宣稱招聘職位已滿,承諾盡快聯(lián)系合適的單位,讓應聘者留下聯(lián)系方式,隨后攜款逃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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