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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求職陷阱 火眼遠離招聘謊言
畢業(yè)求職陷阱 火眼遠離招聘謊言
招聘信息 原是誘餌
剛從學校畢業(yè)的小王日前通過中介介紹來到一家公司應聘。但令他奇怪的是,公司負責人對他的簡歷、學歷并不感興趣,而只是讓他支付230元的報名費,并承諾只要報名就可上崗。然而,當小王付清費用之后,卻被告知沒有通過面試,這才感到自己上當受騙了。
其實,這正是黑心單位最常用的欺騙手法。這些公司在招聘時常常不查看任何學歷證明,甚至不安排任何面試,而只是要求求職者支付諸如信息費、報名費、登記費、資料費、推薦費、注冊費等等名目繁多的費用。一些中介和用人單位甚至“連檔”“創(chuàng)造”出子虛烏有的崗位,作為騙取錢財的“工具”。如果有應聘者前往,就不僅要在中介公司支付介紹費,到公司進行“面試”或被“錄用”時還要繳納報名費、手續(xù)費等等。而當用人單位和中介公司裝滿了自己的“錢袋”之后,就會找出各種理由將應聘者“辭掉”。
為此,市職業(yè)介紹中心提醒求職者,最好通過政府開辦的職業(yè)介紹機構或者知名的營利性中介機構求職。如果是營利性的職業(yè)介紹機構,一定要同時具有《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和《上海市職業(yè)介紹許可證》或《上海市人才中介服務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收費許可證》等證照。在面試之前,最好能了解到公司的資質和規(guī)模。如果發(fā)現其規(guī)模很小,就需要提高警惕。如果需支付費用,一定要索要發(fā)票或收據,并應當留意發(fā)票上財務專用章的單位名稱與公司實際名稱是否一致。
專家同時提醒,求職者在應聘時還需提防“暗箭傷人”。有些不法分子在報紙上刊登招聘信息,卻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們的目的不在于招聘人才,而是誘使應聘者遞上個人資料,然后假冒他人身份到銀行申辦信用卡,最后拿著卡進行瘋狂透支消費。因此,求職者千萬不要心存“撒大網撈大魚”的心理,要有目的、有針對地應聘,對自身資料要加強保密。如果遇到無證照或證照不全的歪中介,應及時向相關的勞動保障部門、工商管理部門或公安部門反映,有關部門可以根據相應管理條例規(guī)定對其進行處罰,所收介紹費可退還給本人。
“美麗”謊言 美夢成影
“海歸”的榮耀、“萬人迷”的光彩,使得出國和當明星成為了如今社會上許多人夢寐以求的目標。然而,“出國夢”、“明星夢”也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成為黑心中介和單位大肆搜刮錢財的“商機”。
上海市職業(yè)介紹中心提供的案例表明,利用人們渴望出國“鍍金”的心理,一些非法境外就業(yè)中介往往亂發(fā)假廣告假信息,吹噓境外就業(yè)的高額報酬,或者以出境旅游和商務簽證代替務工簽證蒙騙求職者。一旦有求職者上當,出境之后就只能靠“打黑工”來賺取低廉的薪酬,生活條件之惡劣可想而知,甚至還有可能從此踏上一條不歸路。因此專家提醒求職者,如果選擇由中介機構介紹到境外就業(yè),一定要注意該中介機構是否持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發(fā)的《境外就業(yè)中介經營許可證》。正規(guī)中介單位所收取的費用一般不高于所提供工作月工資的10%,如果對方收取過高的中介費就應當引起警覺。
與此相似的是,一些不法之徒看到當今社會上許多少男少女憧憬明星生活,就慌稱自己或者單位與知名度藝人、電視臺、電影公司或唱片公司有聯系,可代為安排工作,誘使求職者繳付巨款參加其提供的訓練課程。而被騙者在付款后,往往接不到任何工作,或者只是去擔任一些群眾演員。事實上,正規(guī)的娛樂公司在發(fā)掘有潛質的演員時,通常會邀請其前往試鏡,很少需要支付費用,甚至還會支付酬金給試鏡者。所以,在遇到所謂的“星探”時先要了解該公司的背景,試鏡前切記問明是否會收取費用,如果收費太高就要審慎考慮,切勿慷慨交付大筆訂金、試鏡費、試音費或訓練費等。
粉飾包裝 偷梁換柱
不久前,盧女士在報上看到一條“誠聘有事業(yè)心人士擔任管理、市場拓展和業(yè)務代表。薪酬豐厚,無需經驗,免費培訓上崗”的廣告,不禁怦然心動,考慮再三,不惜辭掉自己原來的工作前去應聘。但被錄用之后,她才得知如果要拿到報酬,不僅自己需要購買公司推薦的一套1300元的產品,還必須每月介紹5人到公司報到并同樣購買1300元的產品。盧女士自己掏了腰包之后,又四處奔波整整一個月,無奈還是沒有完成公司的“指標”,因此一分錢報酬也沒有拿到。
事實上,有類似盧女士這樣遭遇的求職者并不在少數。那些租借單間公寓房辦公的私營小企業(yè)被說成是擁有商務樓的大公司,而拉保險、跑推銷的職位搖身變成了資深業(yè)務員……眼下,一些公司為了吸引求職者,常常在介紹招聘崗位信息時歪曲、編造、美化,極盡粉飾包裝之能事。這些公司經常利用立刻簽訂合同以及高額毀約金的方式,千方百計套牢求職者。有的求職者往往直到上班第一天才知道自己要干的活到底是什么,有的則在交付押金或“培訓費”后才發(fā)現自己從事的工作沒有底薪,更沒有員工福利,甚至被要求支付高額的費用購買極其昂貴的產品。
對此,上海市職業(yè)介紹中心專家提醒,求職者應盡可能事先了解公司的營業(yè)項目,應聘時也要多留個“心眼”:注意公司內部的擺設、工作人員的談話,注意該公司是否正常運作,面試時是否草率等等。同時,不要隨便和公司簽署協(xié)議,不繳納任何不知用途的費用,不購買公司以任何名義要求購買的有形或無形產品。如果在應聘的過程中感覺有不合理的要求,應該明確拒絕。如果遇到與招聘信息中所列的待遇、薪酬情況嚴重不符合的,求職者應向勞動保障部門反映,請求查處。勞動保障部門可根據有關管理條例規(guī)定處罰該中介,對職介所收的相關費用應予以退還,求職者的損失,應按有關規(guī)定賠償。另外,用人單位以招聘推銷員為名,訂立推銷員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致使推銷員不能獲取報酬的,其行為系以欺詐手段建立的勞動關系,同樣違反了《勞動法》的有關規(guī)定,如果其行為觸犯刑律,應由相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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