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學校對教師的評價
學校對教師進行評價是教育科學研究的重要領域之一。教師評價是整個教育評價中的一個極其重要的組成部分。
當前,很多學校都進行了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其主要內容是學校內部實行校長負責制、教職工聘任制、校內結構工資制和工資總額包干。再加上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已制度化,這些新問題的出現(xiàn),促使了教師評價的工作必須走上科學化的軌道。如果沒有對教師的比較客觀、比較科學的評價,那么對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評定及對教師的獎懲就會成為影響教師工作積極性的潛在問題。
教師不僅是課程實施的組織者、促進者,也是課程的開發(fā)者和研究者。為了進一步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因此,學校教師的教學應是富有創(chuàng)造性的活動,其創(chuàng)造性發(fā)揮的基礎是全面了解學生、研究學生,并在此基礎上設計教學目標、選擇教學資源、組織教學活動、進行教學階段評價。為使教師達到這一要求,學校對教師的評價是多方面的,不應僅局限于學生的考試成績。對教師的評價應是全面的,主要應從對教師教學的評價和對教師素質的評價兩個方面。
一、關于教師評價的意義
教師評價,是指通過教師素質以及教師在教育教學工作中的行為表現(xiàn)狀況的測量,評價教師的素質和教育教學效果,為進一步提高教師的素質水平和教育教學效果提供切實可行的建議。教師評價重要意義不僅在于它是一種有效的提高學校教育質量的有效手段,而且也是一種推動教師專業(yè)發(fā)展的手段,同時,它也是學校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F(xiàn)代的科學的教師評價觀認為,教師評價的最終目的是為了發(fā)展教師即為教師素質的提高和教育教學工作的改進。獎勵和處罰教師,不是教師評價的根本目的,甚至也不是主要目的。在教師評價中,強調通過評價促進教師發(fā)展的目標,這就是發(fā)展性教師評價的根本宗旨?茖W的教師評價能夠幫助教師發(fā)現(xiàn)其以往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找出其業(yè)務素質和業(yè)務水平上的薄弱之處,并在分析原因的基礎上,總結成功的經(jīng)驗和失敗的教訓,提出新的促進專業(yè)發(fā)展的意見和建議,以促進逐步提高自身素質和業(yè)務水平,推動教師改進教學、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了實現(xiàn)對教師的有效管理,學校領導必須充分掌握每個教師的情況,包括教師的基本素質和專業(yè)素質,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的行為表現(xiàn),以及教育教學的實際效果等。只有這樣,校長才能制定出適合本校實際的教師隊伍建設目標和學校教師發(fā)展策略,才能對教師因人指導和因人要求,以實現(xiàn)學校教師隊伍的整體發(fā)展。因此,教師評價是幫助校長實現(xiàn)學校管理目標的重要手段。
二、關于學校教師評價的范疇
教師評價屬于教育評價的大范疇,所以我們首先要弄清教育評價的概念。教育評價本質上是一種以事實判斷為基礎的價值判斷。價值是一個哲學概念,按照馬克思主義的觀點,價值反應主客體之間的關系,是客體對主體需要的滿足。“它是現(xiàn)實的人同滿足其某種需要的客體的屬性之間的一種關系。”教育價值,則是“以教育功能屬性滿足不同種類人的不同需要的總和。”從教育價值和教育評價的概念中,我們也能粗略地看到價值主體在教育評價中的重要地位。劉堯教授認為,人的需要“是價值判斷之精靈。正是這個精靈,使價值判斷有了主體間的差異性。”不同的主體對同一對象的評價可能會出現(xiàn)不同的結果,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從教育評價的概念就可以界定教師評價的概念。我們認為,教師的評價應是在正確的教育價值的指導下,根據(jù)學校的教育目標和教師所應承擔的任務,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運用科學的方法,借助現(xiàn)代技術廣泛收集評價信息,對教師個體的工作質量進行價值的判斷,從而為教師改進工作,為學校領導加強和改進教師隊伍的管理與建設及進行決策提供依據(jù)的過程。實現(xiàn)評價目的不能只賃評價主體的主觀意志,而必須依據(jù)客觀事實,即價值主體的需要和作為價值客體的教育事實。必須強調,價值主體的需要是評價主體的認識客體,是客觀存在物。認識價值主體需要就是要搞清楚價值主體需要“是什么”,而且必須承認價值主體需要對于評價主體而言是客觀的,評價主體不能隨意更改價值主體的需要。無論是更改價值主體的需要,還是不能客觀地反映價值主體的需要,價值判斷都會失去科學性。
對教師進行評價應根據(jù)教育目標的要求,按一定的標準對教師的教學效果作出正確的評價,它的目的是檢查和促進教與學。
三、對教師評價的標準
教師評價的標準是評價的理論依據(jù)、指導思想的具體體現(xiàn),也是對評價教師工作的基本要求。正確的評價原則不僅是統(tǒng)一人們的思想和行動的規(guī)范,而且是指導、控制、協(xié)調評價過程的保證。在評價過程中,正確貫徹各項原則,不僅利于端正主評、被評人員的態(tài)度,克服主觀性、片面性、隨意性,提高評價的信度和效度,而且有利于加強評價的規(guī)范化、科學化、有序化的程度,增強評價的客觀性、準確性。因此,對教師進行評價應做到以下標準。
(一)職業(yè)道德:教師在職業(yè)道德修養(yǎng)方面,應注意評價教師的思想政治素質。教師作為教書育人者應該具有堅定的政治立場,擁護國家的大政方針,要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甘為人梯,樂于奉獻。要熱愛學生、關心學生,尊重學生,服務學生。
評價標準應基于對教育事業(yè)的進取心、職業(yè)熱情程度;對學生的愛心、公正程度;對教師自身的正直誠實性、健康心態(tài)情況進行評價。
(二)學科知識:在新課程改革下,教學的多樣性、變動性要求教師是個決策者、研究者,應該具有廣博的知識面和精深的專業(yè)知識,精通任教學科的基礎理論、專業(yè)知識,了解相關學科的知識,而不再是一個執(zhí)行者、純授業(yè)者。因此在教學方法上表現(xiàn)為教師具有更大的自主性,將更靈活地選擇與使用教學法,在教學過程中可支配的因素增多,這就要求教師不斷汲取學科新知識及相關學科知識。
評價標準:是否正確掌握學科知識中的有關概念、定理等;能否靈活應用解決問題的基本方法;是否了解教學的最新動態(tài)和發(fā)展;是否熟悉教學的基本體例;是否能將學科知識與實際問題相聯(lián)系;能否順著學生的思路探究問題并準確判斷該思路的可行性。
(三)教學能力:教學能力主要包括判斷能力、表達能力、教學組織能力等。同時,適應新時期教師專業(yè)發(fā)展的需要,教師還必須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終身學習能力等。教師在具備了豐富的學科知識后,還要具備向學生傳授知識的能力和培養(yǎng)學生自主學習的能力。有效的學習活動不能單純地依賴模仿與記憶,動手實踐、自主探索與合作交流是學生學習的重要方式。學生的學習活動應當是一個生動活潑的、主動的和富有個性的過程。因此,教師的角色是應當從知識的傳授者轉變?yōu)閷W生自主性、探究性、合作性學習活動的設計者、組織者和合作者。
從以下三個方面制定評價標準:教師是否將學科知識通過精心計劃、有趣兒而又有效地教學方式教給學生;又能夠通過形成性評價和總結性評價持續(xù)而有效地掌握學生的進步情況,準確找到學生學習學科問題的“閃光點”,并能采取有效的和創(chuàng)新的措施來鞏固評價的成果;是否擁有出色的學生管理技能,形成良好的紀律,良好的學習環(huán)境,建立起融洽的、和諧的、平等的師生關系,積極的、自然的、無隔閡的師生交往,贏得學生的尊敬,激勵學生超越自我。
(四)文化素養(yǎng)、科研能力:從現(xiàn)代教師論的觀點看,當今教育界的共識是:教師同醫(yī)生、律師一樣,也是一種專門職業(yè),一種必須經(jīng)過嚴格的、持續(xù)不斷的專業(yè)訓練而獲得專門知識和專門技術的他者無可代替的職業(yè),F(xiàn)代教師應具有敏銳的觀察力,豐富的想象力和良好的記憶等認識能力,而認識能力的核心成分是思維能力,F(xiàn)代社會要求教師富有創(chuàng)造能力和開拓精神;信息社會不僅要求教師向學生傳遞更多、更新的信息,還要求教師通過通過研究、探索,創(chuàng)造新的知識,發(fā)現(xiàn)新的.信息;社會發(fā)展與科技的突飛猛進,使教育條件與內容也處于千變萬化的狀態(tài)之中,要求教師教育思想、內容、方法不斷地更新。
對教師的評價標準:教師應具有熱愛學習、獲取新知識的強烈愿望,能自如地應付日常生活的需要,并可靈活地在各知識點之間建立聯(lián)系,熱愛祖國的文化,具有較高的文明禮儀水平,豐富的非學科知識和良好的人品。
(五)交往能力:只懂得“教什么”和“如何教”的問題,還不足以保證教師是一個稱職的好老師。教師的成敗往往有賴于他們能否在教學過程中與學校領導、教育同行、社會各界,特別是學生集體建立良好的交往關系。對于教師,即使教的再好,再有水平,如果班級學生拒絕你、抵觸你,就無法實施教學,完不成教學目標。
評價標準從以下方面考察:能夠樹立正確的“學生觀”經(jīng)常與學生進行心理溝通,心理互換,對學生真誠、善意、民主;能機智地扭轉出現(xiàn)問題的師生關系,消除交往中的障礙;與學校領導、同事、家長等建立良好的關系,同事中有許多志同道合的朋友。
(六)自我評價能力:教師教學情況、生活情況如何,自我評價貫穿始終,F(xiàn)代教師評價從“以人為本”的思想出發(fā),主張教師積極參與評價到評價過程中來,作為評價對象的教師和評價者共同構建評價的話語系統(tǒng)。因此,教師有權就評價標準、評價內容、評價程序、評價結果等發(fā)表意見,并且教師被賦予“自評”的權利。對自己的正確評價有助于自身的發(fā)展。
評價標準:能夠通過自我評價,有意識聽取有關人員(學生、同事、家長、領導等)的意見和建議,對實施的個人計劃隨時調整。
四、評價的功能
(一)建立促進教師全面發(fā)展的評價體系,發(fā)揮評價的教育教師功能。
對教師評價的指標體系和評價標準是給教師的成長和發(fā)展指明了方向 ,因而對教師的評價過程自然會具有導向的功能。評價要用發(fā)展的眼光,著眼未來。評價不但要關注教師今天的成績,而且關注教師明天的發(fā)展前景。評價是加油站,目的是促進教師在原有水平上不斷發(fā)展。評價要有利于教師更好的發(fā)展。因此,評價要發(fā)現(xiàn)和發(fā)展教師多方面的潛能,要了解教師發(fā)展中的需求,要倡導肯定性,評價幫助教師認識自我,建立自信。
(二)建立促進教師不斷提高的評價體系,發(fā)揮評價的教師教育功能。
評價是鏡子,教師在對照中發(fā)現(xiàn)自己,解剖自己,提升自己。可以使被評價者看到自己的成就和不足,能夠激起教師發(fā)揚優(yōu)點,促進工作的主動性與熱情,激勵教師將全部精力投入工作,學習。這是評價的一種心理功能,驅動被評價者的內部活力。因而評價在客觀上也對學校、干部、教師、職工、學生起著督促作用,激勵其內部潛藏的積極因素的發(fā)揮。新課程要求,建立以教師自評為主,校長、教師、學生、家長共同參與的評價制度,使教師從多種渠道獲得信息,并對自己教學行為的分析與反思,從而不斷提高教學水平。
(三)建立促進課程不斷發(fā)展的評價體系,發(fā)揮評價的完善課程功能。
通過評價的反饋作用,及時獲得教育過程,教育效果的信息,可以使我們客觀,準確的把握教師工作的情況,也可以使我們清楚的看到教師工作中的長處與短處。這樣便于學校和教師經(jīng)常調節(jié)工作的目標與進程,及時調節(jié)、及時強化、及時矯正,使學校和教師的工作不斷地得到完善,得到改進,從而達到提高教育教學工作質量的目的。
(四)發(fā)展社會評價
對一所學校,一位教師進行評價,必然會有評價的結果,這評價的結果會對學校,教師具有鑒定的功能。只要評價的指標體系,評價標準,評價辦法是科學的、全面的、客觀的,那么評價的結論也必然是科學的、全面的、客觀的。因此,通過評價來對學校、教師的工作進行鑒定也必然是科學的、全面的、客觀的。但是,如果在評價中只是著眼于評價的鑒定功能,那么我們的評價工作就會偏離軌道而走上彎路。所以,在評價工作中要特別注意發(fā)揮前三個功能的作用,F(xiàn)代管理學派是以決策為著眼點的。評價學生的主要目的不是為了把學生分等,目的應該使學生明確的知道自己的長處和短處,同時也為了便于教師了解學生,能夠面對學生不斷改進自己的教育教學工作。評價教師的主要目的也不是在于評級和獎懲,而是在于使教師更加了解自己的工作狀況,從而去不斷改進自己的工作。同時,也便于使學校的領導通過對教師的評價,看到在學校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從而去改進學校的管理工作。對教師的評價一般是形成性評價,而不是終結性評價,因而在對教師的評價中應充分發(fā)揮評價的導向、激勵和反饋、矯正的功能。總之,應強調評價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便于改進工作,是對被評價者達到預期目標的保證和鞭策。學校領導加強教師隊伍管理和建設的根本任務是知人善任,合理使用教師,有計劃有目的的培養(yǎng)和提高教師的素質。這就需要學校領導要全面、準確、深入的了解每個教師,不僅要了解教師的整體情況,還要了解每個教師的具體情況。過去沒有系統(tǒng)的教師管理評價制度,學校領導很難對全校教師的情況了解得很全面、很準確、很客觀,這就給學校領導在任用、培養(yǎng)、提高教師的素質等方面的決策帶來很大的困難。實施教師的評價,學校領導就可以及時獲得關于教師工作的大量可靠的反饋信息,使學校領導對每個教師的情況形成全面準確的認識,為正確的決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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