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在線》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的認證范圍包括有在國外攻讀正規(guī)課程所獲大學?埔陨蠈W歷、學位證書;經(jīng)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的聯(lián)合辦學取得的外國學歷、學位證書。而外語補習和攻讀其他非正規(guī)課程所獲得的結業(yè)證書、進修人員和訪問學者的研究經(jīng)歷證明、未經(jīng)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批準的任何形式的聯(lián)合辦學所頒發(fā)的證書、函授取得的國外學歷及學位證書,目前不在學歷認證受理之列。
目前認證服務受理的國別有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英國、法國、德國、荷蘭、比利時、意大利、丹麥、瑞士、瑞典、芬蘭、挪威、日本、新加坡、印度、蒙古、朝鮮、韓國、泰國以及俄羅斯、烏克蘭等獨聯(lián)體國家。
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的認證包括確認申請人是否曾在國外頒發(fā)證書的高等院校或教育、科研機構學習或研究;申請人就讀學;驒C構是否為所在國政府或權威評估機構所認可;申請人就讀學;驒C構是否開設有證書涉及的專業(yè)并授予相應的學位;申請人是否確實獲得該學歷或學位;申請人就讀的學歷年限;申請人所獲國外學位證書、文憑類別和學歷層次。
申請學歷、學位認證須出具如下材料:本人護照;所獲國外學歷、學位證書;國外學習成績單(碩士以上學歷者應提供畢業(yè)論文摘要);中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出國前最后學歷證書以及其他相關材料,所有材料均應為原件。
其中,在京申請者,可持上述所列材料直接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際合作處申請,填寫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統(tǒng)一印制的《留學回國人員國外學歷評估申請表》。申請人可在遞交材料齊全后的10個工作日內(nèi)領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外埠申請者,可將所需材料的復印件寄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際合作處(北京市海淀區(qū)學院路15號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際合作處,郵編 100083),復印件需經(jīng)用人單位(縣、團級以上)人事部門或當?shù)赜嘘P部門(如上海留學回國人員服務中心、深圳市引進國外智力辦公室等)注明該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經(jīng)辦人簽字并加蓋公章。需要注意的是,申請者的外文資料,均須由國家認可的翻譯機構(如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翻譯,申請者本人翻譯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