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個人旅游簽證所需材料:
1、一套填寫正確的“申根簽證申請表格” 需原件 。
2、一張護照照片, 貼在申請表格上。照片尺寸應為護照照片尺寸,照片背景為淺色,照片為半年內(nèi)所照。
3、護照,要在您的簽證過期后仍然有效3個月. 必須至少有兩張空白頁。
4、申請人護照的身份頁的復印件(如有延期頁,須提供延期頁的復印件)。
5、 能覆蓋在申根地區(qū)的實際停留時間,且最低 3 萬歐元 (300,000 人民幣) 保額的醫(yī)療保險。保險必須覆蓋整個停留期間(直到航班起飛)。請注意,如果保險期間寫的是北京時間,因為時差的問題您可能需要購買多一天的保險。請注意:如果您打算前往格陵蘭島或法羅群島,所提供的保險必須注明能覆蓋此目的地。
6、能顯示以前的出國旅行的信息的證件; 如舊護照上有以前的旅行信息,須提供舊護照。
7、申請費。
8、非中國公民還需要提交您有效的中國居留許可。復印件亦可。
9、機票預訂單: 當申請多次入境旅游簽證時,首次旅行的機票預訂單.注意: 需為確認的往返機票的預訂。機票應該在簽證頒發(fā)后出票付款。
10、未成年人(18 歲以下): 學生證 + 學校出具的證明信原件,包含如下信息: 完整的學校地址及電話,準假證明, 批準人的姓名及職位,復印件一份。
未成年單獨旅行或者和單方家長旅行時:
1)(當未成年人單獨旅行時)由雙方家長或法定監(jiān)護人出具的,或者(當未成年人跟隨單方家長或監(jiān)護人旅行時)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長或者監(jiān)護人出具的出行同意書的公證書,并由外交部認證;在中國境外辦理時由境外相關(guān)政府機構(gòu)辦理該公證。
2)家庭關(guān)系或監(jiān)護關(guān)系公證書,并由外交部認證。
11、 戶口簿原件(無需翻譯): 及戶口簿所有頁的復印件 (只針對中國公民)。
12、住宿證明: 涵蓋在申根國家停留期間全部酒店預定或住宿擔保。
13、旅行計劃: 能夠清晰展示旅行計劃的文件(交通方式預訂, 行程單等) 。
14、申請人償付能力證明: 最近 3 至 6 個月的銀行對賬單, 無需存款證明。
在職人員: 蓋章的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由雇主出具的證明信(附上英文翻譯) ,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頭紙并加蓋公章,簽字,并明確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職公司的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
任職公司簽字人員的姓名和職務,
申請人姓名、職務、收入和工作年限,
準假證明。
退休人員:養(yǎng)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證明,
未就業(yè)成年人: 已婚者: 配偶的在職和收入證明 + 婚姻關(guān)系公證書(由外交部認證);如果單身/離異/喪偶:其他固定收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