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留學簽證辦理巧妙應對易成功,我們想要一舉拿下簽證,應避免哪些誤區(qū)呢?下面YJBYS小編為大家總結了幾點加拿大簽證誤區(qū):
1. 誤以為資金擔保只要總金額夠多即可
比起英美、澳洲、加拿大使館對擔保金的要求,關鍵不在于額度的多少,而在于歷史的長短和來源的合理性,雖然現(xiàn)在使館不再要求擔保金必須有18個月的歷史,但是除了需要證明擔保金不是為留學而臨時拼湊出來的,擔保人還要有足夠的證明,說明其存款與收入是吻合的。而如果申請者真的有經(jīng)濟實力,卻沒有長期的存款,那么只要能給予詳細的、令人信服的解釋并盡可能的佐以相關的、有說服力的證據(jù),獲得簽證的幾率還是非常大的。
2. 誤以為可以用貸款或抵押款作擔保
加拿大簽證擔保金通常只有一種方式——銀行現(xiàn)金存款,不接受貸款或抵押款,股票或基金乃至房產(chǎn)必須賣出變現(xiàn),但炒股、炒基或房產(chǎn)的時間可計為存款的歷史。另外,部分銀行的理財產(chǎn)品如果是保本的,則無須變現(xiàn),直接可以用作擔保金。
3. 誤以為家里有錢就一定可以獲得簽證
作為一個不以留學為產(chǎn)業(yè)的移民國家,加拿大格外重視學生的質量,因為很多國際學生最終會選擇留在加拿大,成為其社會的一份子,所以加拿大簽證官傾向于接收那些素質優(yōu)秀、能力突出的好學生,即便他們的家庭經(jīng)濟狀況一般甚至較差。而對于很多家庭富裕,但本人成績差、表現(xiàn)不良或中斷學業(yè)過長的學生,獲得加拿大簽證的機會比起那些家境一般卻學業(yè)出色的學生要低得多。
4. 誤以為簽證全部是需要面簽的
加拿大學生簽證時按“遞送文件”審核的方式,在平均1-2個月的時間(風險體檢者只需三周)內通知申請者結果,結果有三:一是拒簽,在護照上蓋章,附上拒簽信,告知理由;二是通過,將簽證附貼在護照上,寄送本人或委托中介;三是通知面談,在30天內前往使館面談,時間是周一到周四上午9:00到11:30。面談后,絕大多數(shù)立刻通知結果,極少數(shù)在隨后再通知。故并非每個申請人都需要面談,只有在申請人材料需要解釋說明或需要核實原件或申請人背景較復雜的情況下,才有可能需要面簽,而且,自從2008年6月加拿大簽證申請中心啟動并代為接收簽證申請文件以來,加拿大簽證申請就基本上只有前面兩種結果,要求面談的案例幾乎就沒有了。
5. 誤以為其它國家拒簽會導致加國拒簽
只要不是因為假資料拒簽或者由于不良記錄被吊銷簽證,大部分其他國家的拒簽史不會影響加拿大簽證申請。不少學生被美國使館拒簽若干次,轉而申請加拿大,為了怕再次拒簽,就更換新的護照送簽,同時也有留學參考書說美國拒簽,加拿大也會被拒,這些誤導造成許多申請者在精神上、金錢、甚至簽證申請被拒的種種損失。
6. 誤以為簽證是有后門可走的
有些家長認為使館內的辦事人員或高層使館人員,就能受到優(yōu)惠的待遇,或更改簽證官的決定。其實,即使是加國總理也不能推翻簽證官的決定,簽證官有完全獨立判讀的權利,任何人員不能介入干涉其工作的合法及獨立性,這是法律的規(guī)定。
7. 誤以為加拿大留學父母不能陪讀
針對加拿大出現(xiàn)越來越多的低齡留學生,加拿大使館開放了探親簽證政策,孩子在加拿大留學的父母只要沒有不好的出境記錄,大部分都可以獲得最長十年的長期訪問簽證。
8. 誤以為使館簽證可以一勞永逸
學生在出境前得到的加拿大使館簽證(studentvisa)只是使學生獲得了赴加拿大的通行證,學生到加拿大還必須在加拿大入境時憑簽證、使館簽證書、入學通知書等文件獲取加拿大學習認可(studypermit)。無論簽證還是學習許可都是有時間限制的,而且一般都短于學生在加拿大實際需要的學習時間,很多時候只有一年或兩年,學生必須在學校許可到期前三個月辦理續(xù)簽手續(xù),而能否成功獲得續(xù)簽通常取決于學生此前在加拿大學習期間的各方面表現(xiàn)。
對于要去加拿大留學的小伙伴來說,簽證一定要細心準備,而且要提早規(guī)劃,做到有備無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