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證日語能力與實際水平相配
首先,日語能力證明要與實際水平相匹配。日本簽證審核機構(gòu)加強了審核申請者所出具的日語能力學時證明與實際能力的差距。尤其在申請者拿到由日本法務省入國管理局頒發(fā)的《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后,在中國的日本使領館加強了對申請者這方面的面試審核。一旦發(fā)現(xiàn)申請者的日語不具備相應的能力,招致拒簽的可能性將大增。日語能力測試的成績比其他日語能力的證明更加具有可信度,被抽查的可能也相對減少。
2、闡述清楚留學動機
日本方面對留學動機真實性的審查逐漸成為了審核簽證的一個重點。日本要求學生必須要有明確的學習目的以及詳細的留學計劃。所以對于一些年齡偏大、已具備一定社會閱歷的申請者在闡述自身留學動機的時候,一定要做到合情合理。如果日后想變換專業(yè),那么在陳述變換理由時,一定要做到有理有據(jù)。
3、辦理日本留學簽證注意事項:
(1)申請人只限于本人親自來使領館申請或由本使領館指定的機關(guān)進行代理申請。
(2)以上全部材料有效期為三個月,申請后所有材料一律不退還。
(3)保證人與邀請人為同一人時,相同材料可不重復提出。
4、申請日本留學簽證時須遞交材料有: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正本
兩份留學理由書(詳細寫明去日本學習的目的和學科)
本人履歷書(寫明從小學至今的情況)
誓約書(由日本大使館發(fā)給,本人應簽名或蓋章)
日本入境簽證申請表(由日本駐華使館發(fā)給)
親屬關(guān)系表(由日本駐華使館發(fā)給)
5、個人申請簽證受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下午14: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