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學生留學瑞典必須在去瑞典之前得到有效的簽證和居留許可。學生需要在本國的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大概需要兩個月的時間才能得到批準。在申請簽證和居留許可時,學生須持瑞典大學錄取通知書、存款證明或獎學金證明申請簽證和居留許可。居留許可期限為一年,如果需要延長時間,學生必須聯(lián)系移民局進行續(xù)簽。
材料清單
1.兩套填寫完畢并簽名的申請表;
2.兩張護照規(guī)格的近照;
3.一本有效護照;
4.大學的錄取確認書;
5.如果您在國內(nèi)有工作單位,還應當提供介紹信(英文)及其復印件;
6.您的最高學歷證明和畢業(yè)證的公證書及公證書的復印件;
7.如果您是在校學生或剛畢業(yè),還應當出示學校的證明信;
8.資金擔保材料。
基本流程
1.到當?shù)毓膊块T辦理護照;
2.到瑞典駐北京大使館索取“居留許可申請表(學生)”;
3.遞送居留許可申請表、及表上要求的所有證件及復印件等到使館;
4.使館會將學生的申請材料寄到瑞典國內(nèi)的移民局。待3周到3個月后得到消息;
5.攜帶護照到使館粘貼居留許可。
續(xù)簽程序
1.與當?shù)匾泼窬致?lián)系,索取申請表及索款單。此表即為來瑞前所填的“居留許可申請表(學生)”;
2.在郵局匯款1000克朗左右給瑞典移民總局;
3.將填好的表、所需的一切證件、剛剛的匯款收據(jù)同信直接寄給瑞典移民總局;
4.等待1周左右,得到移民總局的“收到申請并開始受理”確認信;
5.等待,直到已有簽證到期前一周左右,會得到移民總局的“處理結(jié)果”確認;
6.持“肯定處理結(jié)果”和護照到當?shù)匾泼窬,粘貼新到居留許可在護照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