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6年7月1日起,澳大利亞正式開始在世界范圍內接受小學留學生了,家長還可以申請陪讀。屆時,移民局將簡化簽證申請審核,啟用Simplified Student Visa Framework,簡稱SSVF,來評估所有國際學生的簽證申請。這樣不僅能夠加速學生的申請進程,同時也能加快移民局的審理速度,還能幫助移民局實現(xiàn)對學生及學校的管理,保證簽證政策的有效執(zhí)行。
小學學生簽證期限
在2016年7月1號之前,學生簽證的最長是6年,但是此次小學留學簽證最長的簽證時間為2年。較短的簽證期限目的是為了保護年紀較小、較容易受傷害的小學生。來澳小學/中學學習的年齡要求中小學校學習的年齡要求從2016年7月1日起,無論其國籍,所有中小學學生必須符合其學校課程的適當入學年齡。
申請的年齡要求
申請中小學學生簽證的學生必須滿足以下的年齡要求︰
1、遞交簽證時,學生年齡至少年滿6歲
2、申請9年級,學生年齡不能超過17歲
3、申請10年級,學生年齡不能超過18歲
4、申請11年級,學生年齡不能超過19歲
5、申請12年級,學生年齡不能超過20歲
材料要求
所有18歲以下的學生在澳大利亞期留學間必須有監(jiān)護人安排,并且在遞交簽證申請時必須提供任意一種以下形式的證據(jù)︰
1、指定其在澳大利亞的直系親戚做監(jiān)護人。
2、申請其直系親屬做監(jiān)護人隨行(監(jiān)護人590簽證申請)。
3、由教育機構發(fā)出的CAAW《住宿及監(jiān)護人安排確認書》或《中學交換學生接受通知書》(AASES)。
家屬陪讀要求學生必須在首次學生簽證申請時列出其家庭成員。在遞交學生簽證申請時沒有列出的家庭成員將無法在稍后階段獲得簽證,除非其是在主申請人(學生)獲得簽證以后才成為其家庭成員的。
從2016年7月1日起,據(jù)主申請人(學生)學習某些課程的時長決定家屬(包括后來的家屬)是否可以陪同將不再受到限制。一般來說,家庭成員(包括之后來的家屬)的資金能力證明要求將與主申請人(學生)的要求一樣。在任何情況下,移民局人員都有權要求提供資金證明。
資金證明
從2016年7月1日起,資金擔保證明不再是強制性的。但是移民局還是有權利要求提供資金證明。所有申請學生監(jiān)護人簽證的申請人都必須有足夠的資金來支持自己、提名學生以及任何副申請人在澳大利亞逗留期間的開支。
財政能力證據(jù)可以是以下任何一種:
1.證明他們的配偶年收入有$70,000澳幣(人民幣年收入約35萬以上的證據(jù))。
2.證明有足夠資金支付他們自己和所有一起申請的兒童家屬的旅費、以及前12個月的生活費用的證據(jù)。
從2016年7月1日起,12個月的生活費用計算金額為︰學生/監(jiān)護人AUD19,830
伴侶/配偶AUD6,940
兒童AUD2,970(澳幣單位)
小學生來澳留學預算以墨爾本的公立小學為例,每年學費大約是1萬澳幣左右。而私立小學因學校和年級不同學費也不一樣,學費在每年2萬澳元以上,因學校而異。學生每年的生活費約2萬澳幣,其他還有如健康保險費等開支。所以總的學費和生活費開支,以公立學校的學生為例,大約是每年3.3萬澳元左右,根據(jù)現(xiàn)在的匯率,相當于人民幣16.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