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只為學成回國工作的留學人員開具,以下是小編搜集整理的相關辦理指南,歡迎閱讀查看。
在新南威爾士州的留學人員請與中國駐悉尼總領館教育組聯(lián)系辦理。
在維多利亞州和塔斯馬尼亞州的留學人員,請與中國駐墨爾本總領館教育組聯(lián)系辦理。
在昆士蘭州的留學人員請與中國駐布里斯班總領事館教育組聯(lián)系辦理。
在首都地區(qū)、西澳、南澳以及北領地的符合登記條件的留學人員畢業(yè)或訪問結束后,一般應在回國前在駐澳大利亞大使館教育處申請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因材料不全(如尚未發(fā)放畢業(yè)證書等)先行回國的,應在回國后1年內申請補辦。因澳大利亞高校對于學生的信息只保留一年,畢業(yè)一年以上的學生信息無法核實,故已畢業(yè)超過一年的不予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有關說明如下:
一、以攻讀學位為目的的留學生,在申請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時,須通過郵寄提供以下材料(請按以下順序提交申請材料):
1)在澳留學人員辦理回國證明申請表(見附件)
2)護照照片頁復印件;
3)簽證復印件或在澳居住證復印件;
4)學校錄取通知書或注冊證明復印件;
5)學生證復印件;
6)成績單復印件;
7)學位證復印件;
8)回國機票復印件或電子機票打印件或中國入境章復印件;
9)已付足澳洲郵資或貼足澳洲郵票的中號回郵信封一個,并在收信人處寫上您的詳細通信地址和郵政編碼(如屆時已回國,可寫國內地址),在寄信人處寫上教育處地址。
以上材料的復印件均需經律師、太平紳士(JP)、警察局或所在學校學生管理部門進行公證;入學通知書或機票如為電子版,直接打印即可,無須公證。
如在郵寄材料時,尚未頒發(fā)學位證書,請?zhí)峁┬7介_具的證明已完成學業(yè)并可以獲得學位證書的證明信原件(說明就讀課程、入學時間、學習期限、學制、將要畢業(yè)的時間以及可獲得學位名稱等)。
二、以訪問進修為目的的訪問學者,在申請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在澳留學人員辦理回國證明申請表(見附件)
2)護照照片頁復印件;
3)簽證復印件;
4)訪問進修單位邀請信復印件;
5)完成訪問進修任務的留學單位證明信原件;
6)回國機票復印件或電子機票打印件或中國入境章復印件;
7)已付足澳洲郵資或貼足澳洲郵票的回郵信封一個,并在收信人處寫上您的詳細通信地址和郵政編碼(如屆時已回國,可寫國內地址)。在寄信人處寫上教育處地址。
三、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常見問題解答:
1、申請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材料請郵寄到駐澳大利亞大使館教育處,并在信封上注明“辦理回國證明”字樣。因我們收到材料很多,不能提供是否收到材料的查詢。如有需要,請在郵寄遞交材料時辦理有查詢功能的郵寄方式,自行到郵局跟蹤查詢。
教育處郵寄地址:
Education Offic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Australia
6 Dalman Crescent, O’Malley
ACT 2606, Australia
2、申請材料如果是復印件,要求字跡清晰可辨。所有申請材料因教育處需留存,因此均不退回,請?zhí)崆傲艉米杂脗浞荨?/p>
3、如果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人員尚未辦理報到登記,請在郵寄材料時一并附上《在澳留學人員報到登記表》(見附件)。
4、如果你沒有保存學校錄取通知書、學生證等材料,請?zhí)峁⿲W校出具的就讀情況證明信原件(說明就讀起至時間、就讀專業(yè)、所或學位等信息)。
5、如果你已經回國,材料中的復印件可以請當?shù)氐墓C機關進行公證復印件與原件一致。
6、如果你回國前沒有購買澳洲郵票,可以請在澳的朋友代為購買寄回國,也可以將申請材料先郵寄給在澳洲的朋友或同學,由他們補充齊全后再郵寄我處。
7、請勿用萬國郵聯(lián)郵資兌換劵(Union Postale Universelle)替代澳洲郵票,以免無法辦理。
8、我們一般在收到完整材料后的15個工作日內能夠辦結寄出證明。因教育處工作人員有限,不能提供是否收到郵件和辦理進度查詢,請大家郵寄材料后等候辦理即可。
9、如果郵寄材料2個月后仍沒收到證明,則可能是郵寄過程中丟失,教育處未收到你的申請材料,或遞交的材料與規(guī)定不符無法辦理所致。請重新按規(guī)定說明郵寄材料辦理即可,可以附信加以說明。
10、國外學位認證在回國后由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負責辦理,有關詳情請查詢:www.cscs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