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師范學院是一所省屬普通高等師范本科院校,位于千年帝都、牡丹花城——洛陽。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于洛陽師范學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一、推免生工作原則
1.推免生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推薦免試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下開展。各相關研究生培養(yǎng)學院成立由學院主要負責領導和專業(yè)教師代表組成的研究生推薦免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本單位的推免工作。
2.推免生工作按學院進行,為了更好地選拔出優(yōu)秀的人才,各學院須嚴格按遴選條件推薦。
3.推免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確保推薦選拔工作透明度。推免生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評審后,張榜公示最終推免生名單,接受師生的監(jiān)督。
二、推免生名額分配
教育部核準我校2017年“碩師計劃”推免生名額為15人,根據(jù)我校近年各專業(yè)推免生簽約情況和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經學校研究決定:文學院、數(shù)學科學學院、外國語學院各推薦3名,政法與公共管理學院、音樂學院、物理與電子信息學院各推薦2名。
三、推免生遴選條件
以下1-5條為必備條件:
1.我校普通本科應屆畢業(yè)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且畢業(yè)時能獲得學士學位。
2.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y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品學兼優(yōu),具有健康的身心素質。
3.成績優(yōu)秀,大學前三年綜合成績總排名位于本專業(yè)學生總人數(shù)的前30%以內。
4.志愿到縣鎮(zhèn)及以下農村學校任教,具備教師資格條件。
5.推免生本科所學專業(yè):思想政治教育、漢語言文學、英語(教育方向)、數(shù)學與應用數(shù)學、音樂學。
6.同等條件下,參加省級師范技能大獎賽獲獎及參加過一學期實習支教的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優(yōu)先。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薦:
(1)考試作弊及協(xié)同作弊者;
(2)受警告及其警告以上紀律處分者;
(3)推薦時已確定不能獲得學士學位者;
四、推免工作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研究生培養(yǎng)學院報名推薦和公示(2016年9月9日-2016年9月20日)
1.學院成立本單位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推薦辦法和接收章程。
2.符合遴選條件的學生,向所在學院提交申請,填寫《洛陽師范學院“碩師計劃”研究生申請表》(見附件1),并提交由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在校學習成績單、獲獎榮譽證書、已發(fā)表的論文等原件并附復印件。
3.各學院應嚴格按遴選條件推薦,并在學院內予以公示。文學院、數(shù)學科學學院、外國語學院各推薦4名,政法與公共管理學院、音樂學院、物理與電子信息學院各推薦3名。
(二)學院報送推免生名單及相關材料(2016年9月20日)
2016年9月20日各學院將推免生匯總表(見附件2)及相關證明材料報研究生與學科建設處招生與就業(yè)科。推免生匯總表上學院推免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學院蓋章。學院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名單、推薦辦法和接收章程請呈報電子稿并在研究生與學科建設處招生與就業(yè)科備案。
(三)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及公示(2016年9月21日-2016年9月24日)
2016年9月21日,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各學院推免學生進行擇優(yōu)評審,最終確定推免生名單并公示。
(四)推免生接收(2016年9月28日-2016年10月25日)
1.網上報名及資格審核(2016年9月28日-2016年10月1日)
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2017年推免生報考信息注冊、填報志愿、資格審核確認、繳費、復試及錄取等都要通過“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完成。推免生不再進行現(xiàn)場確認。
2.復試、擬錄取(2016年10月6日-2016年10月9日)
各學院組織推免生復試(含筆試和面試),確定擬錄取名單。已被錄取為“碩師計劃”的學生將不再允許報考其他類別統(tǒng)考和聯(lián)考研究生。
3.學校公示(2016年10月9日-2016年10月18日)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校將在校園網主頁上公示推免生名單,公示時間為10天。凡被舉報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資格并經查實者,一律取消推免生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就業(yè)簽約(2016年10月,時間另行通知)
2016年10月中旬,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用人單位與“碩師計劃”推免生供需見面會(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按照相關錄用程序進行考核和面試,并簽訂服務期協(xié)議書。
五、服務范圍、服務期及培養(yǎng)
1.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的服務范圍是農村學校,以中學為主,任教服務期為三年。在任教三年期間,執(zhí)行國家統(tǒng)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其他津貼補貼由各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補助水平綜合確定。
2.農村師資教育碩士生在農村學校服務期間邊工作、邊學習,完成研究生基礎課程學習,第四年到我校脫產學習一年,并完成碩士論文答辯,獲得碩士研究生畢業(yè)證書和教育碩士專業(yè)學位證書。
3.由我校推薦的“碩師計劃”研究生,均由我校負責培養(yǎng)。
4.按照文件要求,實施“碩師計劃”與“特崗計劃”相結合,2017年8月前農村師資教育碩士生到簽約學校辦理報到手續(xù),并將戶籍及人事檔案等落在任教學校所在縣。三年服務期滿后與當?shù)亟逃块T續(xù)簽教師聘用合同的“碩師計劃”研究生,不轉戶口、檔案,脫產學習一年的相關待遇,按照在職教師脫產學習的規(guī)定執(zhí)行。其它“碩師計劃”研究生,戶口、檔案轉至我校。
5.農村師資教育碩士生于2020年9月到我校報到并進行為期一年的在校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