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招生類別
根據國務院學位辦[2014]18號文件的精神,2015年我校在以下有4種專業(yè)學位類別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
法律碩士(J.M)
工商管理碩士(MBA)
公共管理碩士(MPA)
工程碩士:含機械工程、材料工程、電氣工程、電子與通信工程、計算機技術、建筑與土木工程、化學工程、生物工程、項目管理等9個專業(yè)領域。
二、報考條件及報名方法
(一)報考條件
1、法律碩士(J.M)
2012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yè)并取得畢業(yè)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門人員,人大系統(tǒng)干部以及有關部門從事法律實際工作者。
符合報考條件的政法系統(tǒng)考生,資格審查表除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外,還須經省級主管部門審查蓋章。
非政法系統(tǒng)考生錄取比例不得超過本校當年錄取人數的20%。
2、工商管理碩士(MBA)
2012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yè)并取得畢業(yè)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在職人員。重點招收國有大中型企業(yè)管理人員。
3、公共管理碩士(MPA)
2012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yè)并取得畢業(yè)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在職人員。重點招收政府部門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機構人員。
符合報考條件的政府部門管理人員,考生資格審查表除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外,還須按照國家公務員局的統(tǒng)一要求,經省級人事部門審查蓋章。
非政府部門人員錄取比例不超過本校當年招生限額的20%。
4、工程碩士
2012年7月31日前獲得國民教育序列大學學士學位,或者2011年7月31日前獲得國民教育序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在職工程技術或工程管理人員,以及在學校從事工程技術與工程管理教學的教師。
按教育部規(guī)定我校對僅有畢業(yè)證書的考生實行限額錄取。
報考電子與通信工程、計算機技術等領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學前未達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錄取為工程碩士的,須修完研究生課程并從事工程實踐兩年以上,結合工程任務完成學位論文(設計),方可進行碩士學位論文(設計)答辯。
(二)報名方法
采用網上報名與現(xiàn)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1、網上報名(6月23日—7月11日)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訪問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網址: https://www.chinadegrees.cn),登錄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管理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考生登錄入口:http: //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臺說明和要求注冊、上傳電子照片、完成網上報名,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報名登記表》。
2、現(xiàn)場確認(7月12日—15日)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滿足報考條件的最高學歷、學位證書以及《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報名登記表》,到各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與網上報名時所選擇的報考點一致)的現(xiàn)場確認點,核驗并確認報名信息。報名信息經考生簽字確認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錄信息平臺下載準考證。
3、報名注意事項
(1)網上報名、現(xiàn)場確認、考試地點三者一致。考試時間、考試地點的安排及準考證等事宜以現(xiàn)場確認點的通知、要求為準。
(2)考生須審慎選擇學位類別、工程碩士領域及報考學院,一經確認不能再更改。
(3)現(xiàn)場確認必須由考生本人到場辦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4)現(xiàn)場確認后,考生妥善保管好《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名登記表》,第二階段(復試)時需交至專業(yè)學位教育管理中心審查。
三、招生人數和考試科目
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lián)考時間為10月25日,具體考試時間、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我校有關學位類別的招生數、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見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