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2017考研的到來,各地院校的考研相關信息也開始公布了。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于2017年四川大學建筑與環(huán)境學院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辦法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一、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國家建設服務,身體健康,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且獲得本人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
3.順利畢業(yè)并獲得學士學位。
二、接收專業(yè)、人數
我院相關招生專業(yè)可接收推薦免試生。專業(yè)、人數等詳情請查閱《四川大學2017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yè)目錄》。
三、申請、復試、錄取程序
1.基本原則
學院按照“先申請、先審核,擇優(yōu)選拔,額滿為止”的原則,實行動態(tài)進程式錄取。
2.申請
申請方式有以下兩種:
(1)即日起至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開通期間,凡符合申請條件者均可發(fā)個人簡歷(含申報專業(yè))至郵箱zhouqin928@sina.com(個人簡歷請附一寸免冠照片)。
(2)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開通后(9月28日左右),符合申請條件者在該網站“推免服務系統(tǒng)”填報我院專業(yè)志愿,網址:https://yz.chsi.com.cn/tm。
3.復試
學院獲悉申請信息后,經專家組資格預審,對合格者及時通知復試時間和復試形式,復試形式包括面試、視頻復試等方式,具體由專家組根據學生情況而定。
4.考生需交驗以下書面材料
(1)學生證、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
(2)其他各種能力證明材料(如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單、獲獎證書、本人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chuàng)性工作成果等)復印件;
(3)由政府設立的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或四川大學校醫(y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
以上材料交驗可以與復試同時進行。材料可郵寄或送至:成都市一環(huán)路南一段24號四川大學建筑與環(huán)境學院行政樓102室
周老師郵編:610065。
5.錄取
凡通過復試且被我院接收的申請人,我校將盡快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推免服務系統(tǒng)”發(fā)布待錄取通知,申請人收到待錄取通知后,須在48小時內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確認錄取,否則視為放棄。
四、獎助學金
1.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均可享獎助金。獎助金具體情況請詳見《四川大學研究生獎助體系實施方案》,網址:https://gs.scu.edu.cn/newDetail.aspx?ID=1951。
2.凡被我院接收的原“985高校”或上一輪學科評估排名前五的高校推免生可享受《四川大學建筑與環(huán)境學院2017年推免生獎勵辦法》,網址:https://acem.scu.edu.cn/newsshow.php?cid=88&id=10931。
五、咨詢、聯系方式
四川大學建筑與環(huán)境學院研究生辦公室:
聯系人:周老師、劉老師
聯系電話:028-85404242
Email:zhouqin928@sina.com
四川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scu.edu.cn/
六、舉報受理渠道
建筑與環(huán)境學院紀委辦公室:028-8505662;Email:lzr10@163.com
七、其他事項
1.申請人必須保證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若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不予錄取。
2.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畢業(yè)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3.申請人目錄查詢、信息注冊、上傳照片、繳費、填報志愿、接收復試和待錄取等都在“推免服務系統(tǒng)”上進行,擬錄取考生不再領取校驗碼、登記表,不再進行現場確認。
4.違規(guī)違紀者、學術不端者、誠信缺失者不予錄取。已經擬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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