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州學院海南熱帶海洋學院已經公布了2016年旅游管理第二批碩士專業(yè)學位考研調劑復試信息,下面是小編偶記正里的相關資料,歡迎閱讀查看。
據(jù)瓊州學院研究生院消息,2016年瓊州學院海南熱帶海洋學院旅游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考研調劑復試信息(第二批)已經公布,詳情如下:
序號 |
姓名 |
考生號 |
外國語 |
管理類綜合 |
總分 |
備注 |
1 |
王云峰 |
107016514136182 |
43 |
113 |
156 |
|
2 |
肖盛 |
101256000004417 |
52 |
105 |
157 |
|
3 |
張文韜 |
105336431612315 |
59 |
101 |
160 |
|
4 |
徐追 |
104046125100213 |
66 |
98 |
164 |
瓊州學院海南熱帶海洋學院考研復試辦法: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科學選拔、寧缺毋濫”的原則。著力加強能力考查,注重對專業(yè)素質、專業(yè)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進一步加強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及品德修養(yǎng)的考核,提高選拔的科學性。
2.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和規(guī)定,加強管理,健全制度,規(guī)范程序,加強監(jiān)督,切實做到信息公開、以人為本、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確保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guī)范透明。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復試錄取工作實行學校、MTA教育中心二級管理負責制。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監(jiān)督、指導、巡查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情況,審定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MTA教育中心組織成立復試工作組,組長由MTA教育中心主任擔任,負責制定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負責復試工作的具體實施,并對復試結果負責。
三、復試工作基本要求
(一)根據(jù)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確定第一志愿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并保證通知到符合復試條件的每位考生(網上公布名單和電話通知)。
(二)通過調劑系統(tǒng)進行調劑的考生,須符合我校2016年旅游管理專業(yè)碩士研究生調劑辦法的條件,并通過調劑系統(tǒng)向考生發(fā)復試通知。
(三)實行差額復式,差額比例原則上在1:1.2左右,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可適當擴大差額復試比例,具體比例報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
(四)MTA教育中心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政策做好復試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做好審查記錄,誰審查誰簽字,責任到人。凡證件不齊、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報考要求的,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不予參加復試。對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必須要求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未通過或者未完成認證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五)MTA教育中心成立復試小組,選拔責任心強、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并具有副高職稱及以上的人員成立復試考核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人員名單在復試前不得對外公布。同時對所有參加復試工作的人員進行政策和業(yè)務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嚴格執(zhí)行復試程序和復試標準,保證復試質量。
四、復試考核的內容和面試要求
1.復試內容
復試的內容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由MTA教育中心負責命題、閱卷、試卷的印刷和保管,以考察考生的政治理論素養(yǎng)和專業(yè)知識背景為主,加強復試試卷的保密管理工作,并在標準化考場進行。面試以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外語水平為主,MTA教育中心負責考生面試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
2.面試要求
(1)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件參加面試,提供反映其綜合素質能力與水平的各類證明材料原件,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為15分鐘左右,復試小組要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xiàn)場記錄。
(2)復試小組按規(guī)定的考核程序進行面試(含外語交流能力、綜合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小組成員須現(xiàn)場獨立評分,MTA教育中心負責密封保管復試小組的面試記錄和面試結果。
(3)將考生誠信作為專項考核環(huán)節(jié)納入復試工作,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
(4)應為考生設立考前等候區(qū),面試考生進入等候區(qū)應將手機關閉,保持安靜;面試考生根據(jù)面試序號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依次到面試室面試,面試結束后立即離開面試現(xiàn)場。
(5)面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并做好記錄,面試環(huán)節(jié)的老師不得隨意接聽電話,不得隨意交頭接耳。
五、錄取工作
1.所有擬錄取考生都必須參加復試,復試成績?yōu)閺驮嚫鞣矫婵己顺煽冎,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
3.MTA教育中心根據(jù)復試前公布的總成績計算方式,計算考生復試后總成績,并根據(jù)專業(yè)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試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xiàn)、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第一志愿考生優(yōu)先錄取)。
六、信息公開
嚴格落實教育部研究生招生錄取信息公開制度,準確、規(guī)范、充分、及時地公開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參加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咨詢及申訴渠道等信息,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
七、其他事項
1.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與復試及錄取有關工作。
2.MTA教育中心要建立復試錄取工作投訴、申訴渠道,保證考生申訴渠道的暢通,對相關的申訴和舉報及時調查處理。
3.學校紀委、監(jiān)察部門對MTA教育中心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jiān)督和巡視。所有涉招人員須認真、嚴格地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如違反招生政策和紀律,學校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給予通報批評和紀律處分等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