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醫(yī)科大學已經將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的錄取辦法公布了,請報考了該院校的考生注意信息更新,及時做好考研復試的準備工作,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詳細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復試原則
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是在初試合格的基礎上,對考生掌握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專業(yè)知識、基本技能和綜合能力作進一步較為全面的考察,旨在彌補初試考察方式較為單一的缺陷,通過復試選拔出真正高素質、綜合能力強、具備一定科研能力和臨床技能、具有培養(yǎng)前途的優(yōu)秀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因此,復試工作一般進行差額復試。
二、復試工作基本要求
(一)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切實將保證質量放在復試工作首位,探索建立不拘一格選拔優(yōu)秀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和高層次應用人才的機制。
(二)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同時統籌兼顧,優(yōu)化學科專業(yè)結構和生源結構。
(三)進一步加強復試工作,強化復試小組在復試中的責任,著力開展對研究生導師的培訓工作,提高選拔評價能力,全面提高復試工作質量。
三、考生復試的基本條件
參加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凡符合國家基本復試要求,達到我校復試基本分數線的考生均可參加復試(達到國家復試基本分數線但未到達我校復試基本分數線的考生,也可參加復試,但須按相關規(guī)定調劑)。我校復試基本分數線見《關于公布重慶醫(yī)科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線的通知》。
四、導師招生指標安排
由各院系統籌安排,主要向學術水平高、培養(yǎng)質量好、承擔有重大科研項目、科研經費充足的導師及國家重點專科傾斜。
五、復試錄取工作基本程序
(一)學校按教育部下達的我校當年招生規(guī)模及當年的初試成績,在國家基本復試要求基礎上,確定我?忌鷧⒓訌驮嚨幕痉謹稻。
(二)根據學校復試分數線確定復試考生名單,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yè)須進行差額復試。
(三)參加復試的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交驗相關證明材料。
(四)各學科專業(yè)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復試。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學科的本科主干課程(由學校統一組織),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復試。
(五)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依據教育部、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教育考試院以及學校的招生政策對各學科專業(yè)的復試結果進行審核,合格后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匯總擬錄取結果,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六)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擬錄取考生相關信息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官方網站上公示十個工作日,并按相關要求上傳教育部招生信息公示平臺。
(七)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有關要求向教育部上報擬錄取名單。
(八)經教育部組織的聯合檢查組審核后,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向考生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七、考生調劑要求及程序
一志愿考生調劑詳見《重慶醫(yī)科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校內調劑說明》(附件1);二志愿考生調劑詳見《重慶醫(yī)科大學2016年接受第二志愿考生調劑公告》(附件2)。
八、復試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院系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成立本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本院系復試工作,接受各院系紀檢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各院系須嚴格按照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擬錄取考生,如出現超額招生或學位類型不符等嚴重后果,由院系承擔責任。
各院系須成立復試專家小組,復試專家小組按二級學科組建(內科學、外科學可按三級學科組建),組長由學科負責人擔任,小組成員應由至少3名以上教學經驗豐富、學術水平較高的碩士生導師組成,絕不允許導師單獨復試,鼓勵有條件的院系按一級學科組建復試專家小組。
各復試小組應根據學科的特點,按要求確定面試內容、形式及命題。面試成績的評定采取復試專家小組集體評分。
九、復試形式、內容及要求
(一)復試形式
1.筆試:綜合知識測試(包括外語和專業(yè)知識兩部分,由各院系統一組織)。外語主要考察考生綜合運用外語能力、閱讀分析能力、理解相關專業(yè)外語文獻能力、掌握相關專業(yè)外語詞匯程度等;專業(yè)知識主要是在初試基礎上考察考生掌握本學科專業(yè)基礎知識程度。綜合知識測試難易程度應以優(yōu)秀大學本科畢業(yè)生能夠取得良好成績(試卷總分×80%)進行掌握。綜合知識測試考試時間為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
2.面試:主要對考生的儀表舉止、外語聽說水平、知識結構、科研及臨床技能(包括創(chuàng)新性思維與能力、科學研究思維或臨床實踐技能)、分析能力、交流溝通能力等綜合能力進行考核。
每生面試時間一般應為5-10分鐘,各復試小組對同一學科專業(yè)的復試內容、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一。面試主要內容應包括:
、倏忌杏⑽淖晕医榻B,考察考生中英文口頭表達能力,要求考生表達準確清晰流利;②面試專家使用英文與考生進行簡單交流,考察考生英文聽說能力,要求考生能夠聽懂常見的對話內容,能夠較流暢地使用英文進行日常話題和相關專業(yè)知識交流;③面試專家提問,提問內容應涵蓋考生本科階段學習基礎、專業(yè)知識掌握程度、考生社會實踐活動能力、考生創(chuàng)造性思維能力、思想道德品質、三觀、人生規(guī)劃、心理健康狀況、人文素養(yǎng)等內容;④考察考生言談舉止及行為禮儀,考察考生思維是否敏捷,談吐是否得體,是否具備基本的日常行為禮儀。
3.臨床技能測試(OSCE):僅限臨床醫(yī)學、口腔醫(yī)學、護理、中醫(yī)專業(yè)學位考生,主要考察考生的臨床操作技能,具體考試安排由相關院系組織。具體辦法見《重慶醫(yī)科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臨床技能測試辦法》(附件3)。
(二)復試內容
復試應覆蓋以下幾方面內容:
1.專業(yè)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創(chuàng)造性思考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外語聽說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誠信記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科研、臨床能力考核:對擬錄取為學術學位的考生須加強科研思維及能力考核,對擬錄取為專業(yè)學位的考生須加強臨床實踐技能考核。
(三)復試要求
各院系須通過展板、網絡等形式將本院系具體復試時間、地點、要求等信息及時告知考生。復試現場須有明顯標識,在復試過程中應有專人負責安全保衛(wèi)以及秩序維護等工作,保證復試過程平穩(wěn)有序。復試專家在復試過程中不得接打電話、抽煙、閑聊,確保復試工作秩序井然。復試過程應有紀檢部門參加,對復試工作進行監(jiān)督。復試過程須全程錄像,錄像資料由各院系收集并刻錄成光盤上交學校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保存錄像資料一年備查。
(四)同等學力考生復試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須加強復試,對同等學力的考生須加強對本科主干課程和試驗技能的考查,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2門?荚嚂r間每門為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60分及格。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能進入擬錄取階段。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
(五)復試體檢和心理測試
考生應在復試前按我校相關要求完成心理測試,考生的心理測試結果將提供給相關院系及導師,作為復試錄取的重要參考,由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錄取。
考生應在復試期間按要求完成體檢,凡體檢結果屬于教育部文件規(guī)定的不適宜相關專業(yè)錄取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十、錄取
(一)復試期間發(fā)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guī)定條件、誠信記錄存在問題、考試違紀舞弊、替考、身體及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二)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中任何一門考試成績低于60分,即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三)考生是否錄取應以綜合成績(總成績)為依據,總成績以百分制計分,包括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且各占總成績權重的50%。各院系應在二級學科(內科學、外科學可按三級學科)范圍內將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臨床類(臨床醫(yī)學、口腔醫(yī)學、護理、中醫(yī))專業(yè)學位考生總成績包括4部分:
1. 初試成績:50%;
2.綜合知識測試:10%;
3. 臨床技能測試(OSCE):20%;
4.面試:20%。
其他考生總成績包括3部分:
1. 初試成績:50%;
2.綜合知識測試:25%;
3.面試:25%。
十一、復試工作紀律
復試工作須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重慶市教委、教育考試院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和規(guī)定,嚴肅招生紀律,加強自律,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基本原則,維護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譽和國家研究生招生考試制度的公信力。凡在招生工作中不按規(guī)定進行,私下與考生達成協議,或為自己、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研究生招生管理人員、各院系相關人員、研究生導師等,一經發(fā)現,將嚴肅處理,從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十二、復試的監(jiān)督和復議
(一)學校紀委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如對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有疑問,考生可通過重慶醫(y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或學校紀委進行申訴。
重慶醫(y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23-68485540;
重慶醫(yī)科大學紀委辦公室電話:023-68486606。
(二)各院系要建立健全復試工作規(guī)章制度,對外公布各院系申述渠道。
(三)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結果負責。對于因爭議較大而不能確定是否擬錄取的考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可決定再次組織復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