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促進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規(guī)范化和制度化,保證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與公正,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現(xiàn)根據(j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研究生的招生工作必須按照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進行,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生源質量。各招生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認真做好碩士研究生的招生錄取工作,嚴禁任何不正之風。
第二條碩士研究生招生應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復試是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進一步考查考生的專業(yè)能力和專業(yè)能力傾向、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以及綜合素質等是否符合碩士研究生要求的必要環(huán)節(jié)。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應通過復試(推免生可不再參加復試)。
第三條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一)學校成立由校領導、監(jiān)審處和研究生院等有關人員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復試和招生工作的領導,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組長,具體工作由研究生院組織實施。
(二)各學院成立5-7人組成的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學院領導擔任組長,成員中應有院黨委(總支)紀檢委員。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制訂本學院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同時還必須認真確定各學位點復試小組的成員名單、復試小組組長(組長一般應為相應學位點負責人且具有正高職稱),指導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負責審核本學院各學位點初定的擬錄取考生名單和候補擬錄取考生名單。
(三)每個復試小組由至少5名本專業(yè)辦事公正、經驗豐富、學術水平高、責任心強的教師組成(其中研究生導師一般不少于3名)。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
(四)各學院要充分認識復試的重要性,加強復試工作的組織管理。必須根據(jù)本辦法的有關精神,制定出本單位切實可行的復試方案(包括復試程序、復試標準、復試方式、復試成績計算、計算方法以及其他注意事項等內容),并最遲在復試前一周(即向考生發(fā)復試通知的同時)在本單位網(wǎng)站公布,并報研究生院備案。
(五)各學院應組織參加復試的教師和有關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我校研究生招生和復試錄取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規(guī)范其工作行為,提高學術評價能力,確保復試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復試程序和復試標準,提高復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六)復試小組成員須現(xiàn)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 (七)復試試題和考試提綱(包括筆試、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試題)由各學院自行命制,各學院在復試過程中,要認真做好復試試題和口試提綱的保密工作和復試的組織工作。復試命題和綜合面試等考務工作(包括:試卷的命題、印制、封裝、保密、考場安排、監(jiān)考、閱卷、成績管理等)均由各學院負責組織實施,各學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分管院長是考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復試考務工作參照《福州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管理辦法(修訂)》(福大研〔2011〕74號)、《福州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命題工作規(guī)定》(福大研〔2011〕75號)、《福州大學研究生入學考試命題人員保密守則(修訂)》和《福州大學研究生入學考試試卷印制、封裝、管理人員保密守則》(福大研〔2011〕76號)的要求執(zhí)行,命題人員和研究生教學秘書等考務工作有關人員應自覺遵守上述文件有關規(guī)定,妥善保管試卷。命題人員完成命題,經確認無誤,將復試試卷裝入專用信封后密封,在封口貼封條,并在封條騎縫處簽名(簽全名)后,交給所在學院研究生教學秘書,學院研究生教學秘書應辦好簽收登記和移交手續(xù),并及時將試卷和標準答案存入保密柜。命題人員與研究生教學秘書等考務工作有關人員應嚴格遵守命題保密制度,與學院簽訂《福州大學研究生入學考試命題、審題保密協(xié)議書》、《福州大學研究生入學考試試卷印制、封裝、管理人員保密協(xié)議書》。評閱試卷前,有關考務工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整理、分科清點好答卷,核對和登記各科實考試(答)卷的份數(shù),密封答卷封面的考生編號,編寫密號,裝訂加密答卷或標注密號。密號由專人保管,不允許查找任何考生的考生編號與密號的對應關系。
(八)復試專業(yè)課等考試的筆試,原則上由學院統(tǒng)一安排考場,考場原則上參照標準化考場的要求設置,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每個考場一般安排30位考生,每個考場內須配備至少2名監(jiān)考員監(jiān)考,并參照《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guī)則》的要求組織好考試工作,同時配備巡視人員對考試過程進行巡查。監(jiān)考人員應及時填寫《福州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考場情況報告表》,并在考試結束后與答卷一并交給所在學院指定的答卷管理人員。監(jiān)考過程若發(fā)現(xiàn)考試違紀和作弊等異,F(xiàn)象,應及時取證,填寫《福州大學碩士生入學考試復試違規(guī)考生記錄表》,同時制作《福州大學碩士生入學考試復試違規(guī)考生處理決定書》,并應當及時將《福州大學碩士生入學考試復試違規(guī)考生處理決定書》送達被處理考生。所在學院還應在當天內將《福州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考場情況報告表》、《福州大學碩士生入學考試復試違規(guī)考生記錄表》和有關情況上報研究生院。各學院要認真按照學校的上述規(guī)定和要求組織好復試的各項考務工作,加強管理,切實做好試卷的保密,應保證考試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權威性和保密性,確保各項考試的安全、公平、公正。試卷、參*和評分標準在啟用之前屬于國家機密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或向考生透漏,嚴禁泄露試題和提綱,一經發(fā)現(xiàn),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復試過程中若發(fā)現(xiàn)違紀、作弊等行為,取消作弊考生的復試資格,并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進行處理。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將組織人員進行巡視督查。
(九)各學院的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要對本單位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當考生提出質疑時,各學院應負責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釋。
第四條關于復試名單的確定
(一)研究生院根據(jù)本年度教育部下達的研究生招生規(guī)模,綜合考慮各學院學位點數(shù)、合格導師人數(shù)、在研科研項目數(shù)、近三年年均新立項科研經費、畢業(yè)生的需求狀況、本年度的報考情況及初試結果,初步分配各學院招生規(guī)模,經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批后下達給向各招生學院。各學院應根據(jù)學校下達的招生數(shù)、并考慮學院內各專業(yè)的導師數(shù)、科研項目、生源情況來分配本院各專業(yè)招生計劃報研究生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