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定》(教學〔2014〕13號)、《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文件要求,2015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要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復試考核;全面推進招生錄取信息公開,不斷加強監(jiān)督管理,切實嚴明招生紀律,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guī)范透明。為做好2015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選拔,按需招生,寧缺毋濫,確保招生質量。
二、組織管理
成立學校、學部(直屬學院)兩級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校長擔任,成員由紀檢、研究生院等職能部門人員組成;各學部(直屬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領導擔任,成員由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相關專業(yè)或研究方向的學科帶頭人等組成。
學部(直屬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的職責:
1.執(zhí)行我校復試辦法,組織復試各環(huán)節(jié)工作。
2.負責本單位相關專業(yè)或研究方向碩士生復試考核小組的組建。
每個復試考核小組成員人數應不少于五人,組長一人,組員四人或四人以上,另安排記錄員一名。
3.負責組織專業(yè)面試考核中試題的命制及評卷工作;負責對同等學力加試科目試題的命制、評卷等組織工作。
4.負責各專業(yè)復試考核小組的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的審核。
5.負責參加復試考生的政審工作。
6.負責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7.負責受理所屬專業(yè)考生的投訴及對考試過程出現問題的處理。
三、參加復試考生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符合《中國傳媒大學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規(guī)定分數線的考生(含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復試資格審查合格后,均可參加復試。
根據各專業(yè)招生情況確定的符合調劑接收條件的考生,經復試資格審查合格后,可參加復試。(部分專業(yè)方向接收調劑信息將在4月上旬公布)。
符合破格條件的線下生,經復試資格審查合格后,可參加復試。(具體復試辦法在4月上旬公布)。
四、復試原則和內容
(一)我校將采取差額復試的辦法,按照教育部要求,全校差額復試總體比例為1:1.2左右;生源充足的專業(yè),復試比例在1:1.5左右。
(二)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復試筆試、專業(yè)面試以及外語聽力口語水平測試(或漢語水平測試)三個部分。
1.復試筆試
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為100分。
2.專業(yè)面試
各專業(yè)復試考核小組組織專業(yè)面試。面試情況要有記錄,相關人員要認真填寫《中國傳媒大學研究生復試考核登記表》、《中國傳媒大學研究生復試評分表》、《中國傳媒大學研究生復試統(tǒng)計表》,各復試考核小組面試結束,經復試考核小組討論后,當場給出評語和分數,復試成績按學校規(guī)定時間予以公布。專業(yè)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試題須事先命制若干套,須及時更換試題?忌猿楹灧绞酱_定面試題目。
3.外語聽力口語水平測試
外語聽力口語水平測試對象為除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外的所有復試考生?荚嚥捎寐犱浺糍Y料、回答考官問題的方式?忌猿楹灧绞酱_定口試題目。口語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
4.漢語水平測試
漢語水平測試對象為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考試采用閱讀、回答考官問題的方式?忌猿楹灧绞酱_定口試題目。漢語水平測試滿分為100分。
5.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yè)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見《中國傳媒大學2015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荚囆问揭宦刹扇¢]卷筆試。每門考試時間3小時,滿分均為100分?荚囉筛鲗W部(直屬學院)統(tǒng)一組織。
(三)成績計算方法
1.復試中復試筆試、專業(yè)面試、外語聽力口語水平測試滿分按100分計。
2.復試成績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復試筆試成績×40%+專業(yè)面試成績×50%+外語聽力口語水平測試(或漢語水平測試)成績×10%。
3.考生總成績采用如下的計算標準:
、賹W術型藝術類、專業(yè)碩士:
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60%+復試成績×40%
②學術型非藝術類:
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70%+復試成績×30%
五、錄取原則
1.復試成績低于60分的,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 學校根據復試總體情況,按專業(yè)(方向)下達指導性招生計劃。
《中國傳媒大學2015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中按專業(yè)發(fā)布擬招人數的按專業(yè)對復試合格的考生總成績進行排名;按方向發(fā)布擬招人數的按方向對復試合格的考生總成績進行排名。
各學部(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根據學校下達的指導性招生計劃,依據報考時第一志愿優(yōu)先原則,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給出“建議錄取”或“建議不予錄取”等意見,并報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最終確定錄取意見(同意錄取或不同意錄取)。
3.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按照國家下達專項計劃指標單獨錄取。錄取時,按照不同專業(yè),復試成績由高到低并結合分地區(qū)計劃擇優(yōu)錄取。
4.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完成復試過程的所有考試環(huán)節(jié),如有一個部分缺考,則不予錄取。
5.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期間除必須參加復試過程的全部考試外,還須參加2門業(yè)務科目加試(筆試),每門滿分100分。其中任何一門加試業(yè)務科目成績低于60分的,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分。
6.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國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的政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指除理學、工學、農學、醫(yī)學、軍事學之外的門類)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