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大學入學須知
以下是關于華僑大學2016級研究生新生入學報到須知注意事項,歡迎大家閱讀!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注 意 事 項
祝賀您被錄取為華僑大學2016級研究生!現(xiàn)將有關新生入學報到注意事項通知如下,請按下列要求做好準備。
一、報到時間及地點:
1.報到時間:2016年9月3日。
新生必須在學校規(guī)定時間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華僑大學《研究生錄取通知書》(注冊聯(lián))報到,此外,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同時出具本科畢業(yè)證書原件,應屆碩士畢業(yè)生須同時出具碩士學位證書原件方可報到。
新生因故不能按時報到,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于8月26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辦理書面請假手續(xù),請假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兩周(請假申請表可在研招網(wǎng)下載)。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報到地點(以錄取通知書的報到地點為準):
●在泉州校區(qū)報到的學院(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qū)城華北路269號): 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MPA教育中心、法學院、法律碩士教育中心、文學院、數(shù)學科學學院、工學院、經(jīng)濟與金融學院、工商管理學院、MBA教育中心、旅游學院、MTA教育中心、外國語學院、生物醫(yī)學學院、體育學院、美術學院等16個學院(中心)。
●在廈門校區(qū)報到的學院(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qū)集美大道668號): 華文學院、華文教育研究院、土木工程學院、建筑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化工學院、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機電及自動化學院、統(tǒng)計學院、哲學與社會發(fā)展學院、華僑華人研究院、馬克思主義學院、音樂舞蹈學院等14個學院(研究院)。
二、學費及住宿費等事宜:(學生社區(qū)中心咨詢電話:泉州校區(qū):0595-22692622;廈門校區(qū):0592-6160339)
1.學費等收費標準(以當年主管部門審批為準),每學年9月份繳交當年學費和住宿費等。
層次 | 學習形式 | 專業(yè) | 學費(元) | 住宿費(元)/學年 | |
泉州校區(qū) | 廈門校區(qū) | ||||
博士 | 全日制 | 所有專業(yè) | 全程30000(分三年繳交,每年10000) | 兩人間:1600 | 兩人間:1900 |
碩士 | 在職雙證 | 公共管理(MPA) | 全程45000(分三次繳交,每次15000) | 不安排住宿 | |
工商管理(MBA) | 全程57000(分三次繳交,每次19000) | ||||
旅游管理(MTA)、工程管理(MEM) | 全程39000(分三次繳交,每次13000) | ||||
全日制 | 金融(MF) | 全程24000(分兩年繳交,每年12000) | 四人間:1300 | 四人間:1300 兩人間:1900 | |
其他專業(yè) | 全程24000(分三年繳交,每年8000) |
博士、碩士新生代辦費約為450-800元不等(代辦費詳細清單待入學報到注冊時由報到點發(fā)放)。
2.費用繳納辦法:(財務處咨詢電話:泉州校區(qū):0595-22693619;廈門校區(qū):0592-6161389)
學校統(tǒng)一為碩士新生辦理中國銀行長城電子借記卡(博士新生到校后自行選擇辦理),銀行卡隨同錄取通知書寄出。新生可到當?shù)刂袊y行的任何一個網(wǎng)點將學費、住宿費、代辦費、生活費等款項存入學校統(tǒng)一辦理的借記卡里;當?shù)貨]有中國銀行的新生,可將所需費用采取匯款方式,從當?shù)仄渌y行匯入學校統(tǒng)一辦理的借記卡里(詳見新生入學繳費須知),保存“匯款人回單”(以便查對)。
所有新生應在報到前15天辦理好存匯款, 學校將在8月下旬辦理學費、住宿費及代辦費等扣款。
三、黨團組織關系:(校黨委組織部咨詢電話:0592-6160150)
1.在入學報到時,須持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及時接轉黨組織關系。本科高校來自福建省外的新生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必須由學生所在地縣級以上黨組織部門開具,抬頭填寫“中共泉州市委組織部”,接收單位填寫“華僑大學+擬錄取學院名稱”,如華僑大學建筑學院;本科高校來自福建省內的'新生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必須由學生所在地縣級以上黨組織或單位黨委組織部開具,抬頭填寫“華僑大學黨委組織部”,接收單位填寫“華僑大學+擬錄取學院名稱"。
2.團員應憑團員證遷移團組織關系,并攜帶團員檔案。
四、戶籍事宜:(華大派出所咨詢電話:泉州校區(qū):0595-22693674,廈門校區(qū):0592-6161675)
1.福建省內生源(含戶口已遷出我省的省內生源學生,在省外就讀后考入本校繼續(xù)升造的學生): 一律不辦理戶口遷移。
2.福建省外生源可自愿選擇是否辦理戶口遷移:
A、在廈門校區(qū)報到的新生,擬將戶口遷移到學校的,應到戶口遷出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遷移地址為: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qū)集美大道668號。
B、在泉州校區(qū)報到的新生,擬將戶口遷移到學校的,應到戶口遷出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遷移地址為: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qū)城華北路269號。
C、戶口遷移證各欄內容必須填寫清楚(禁止自行涂改),并蓋有戶口遷出地派出所戶口專用章。戶口遷移證上出生地和籍貫務必填寫到**省**市**縣(區(qū)),姓名必須與錄取通知書上姓名一致,且要有居民身份證編號。
注:戶口遷移證由學院在新生入學報到時統(tǒng)一收取,開學后二周內未提交的,逾期一律不予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
3.新生入學報到時,須上交填寫完整的《華僑大學學生戶口信息采集表》一份(此表可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主頁下載),采集表里學生本人的血型、身高、父母親姓名及身份證號碼為必填項。
4.未辦理居民身份證或居民身份證遺失的,應由戶口遷出地派出所出具證明。
五、新生個人人事檔案:(研招辦咨詢電話:0595-22692540)
請將《研究生錄取通知書》中隨附的《人事調檔函》及時轉交檔案保管部門,并辦理調檔手續(xù)。8月底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公布考生檔案到達情況。除MBA、MPA、MTA、MEM等定向就業(yè)研究生外,其他所有新生個人人事檔案須于8月31日前轉到我校研招辦,逾期未到者,將不給予報到注冊,請各位新生務必關注檔案轉遞時間。
六、研究生優(yōu)秀新生獎學金:(研招辦咨詢電話:0595-22692540)
請各位新同學登錄華僑大學研招網(wǎng)-》政策文件欄,查看《華僑大學研究生承志英才優(yōu)秀新生獎勵辦法》(華大研【2016】11號)文件,若符合評選條件,請根據(jù)文件要求提前準備相關證明材料,并于入學報到后1周內提交給所在學院研究生秘書,證明材料不齊全者或者逾期申請者將不再重新受理。必備申請材料:
1.華僑大學研究生承志英才優(yōu)秀新生獎學金申請表1份(研招網(wǎng)常用下載欄下載);
2.本科期間所在專業(yè)全年級平均績點排名情況或教務處相關證明等材料(需加蓋教務部門章或成績專用章)。證明材料(績點表)上需有年級總人數(shù)、排名等信息,以便核查。
3.其他需提供證明的材料(如博士申請者,需提供碩士階段成績單、碩士學位論文綜合成績和學術論文發(fā)表期刊等)。
七、其他事宜:
1.請勿提前到校,提前到校者恕無暇接待。
2.應屆本科、碩士畢業(yè)生報到時應補交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各一份。
3.準備當年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十張(辦理學生證等,個人保存?zhèn)溆?。
4.新生若有任何疑問,可向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595-22692540,22692539。
5. 其他未盡事宜,請關注華僑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的網(wǎng)頁通知。
華僑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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