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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毓秀經(jīng)典語錄
1. 見人善,即思齊,縱去遠,以漸躋;見人惡,即內(nèi)省,有則改,無加警。
2. 凡出言,信為先,詐與妄,奚可焉;話說多,不如少,惟其是,勿佞巧。
3. 長者立,幼勿坐,長者坐,命乃坐。尊長前,聲要低,低不聞,卻非宜。進必趨,退必遲,問起對,視勿移。
4. 弟子規(guī),圣人訓,首孝弟,次謹信,泛愛眾,而親仁,有余力,則學文。
5. 兒童天性未染污前,善言易入;先入為主,及其長而不易變;故人之善心、信心,須在幼小時培養(yǎng);凡為人父母者,在其子女幼小時,即當教以讀誦經(jīng)典,以培養(yǎng)其根本智慧及定力;更曉以因果報應之理,敦倫盡分之道;若幼小時不教,待其長大,則習性已成,無能為力矣!
6. 祖宗雖遠,祭祀不可不誠。子孫雖愚,經(jīng)書不可不讀。廢經(jīng)廢倫,治安敗壞根由。貪瞋癡慢,人心墮落原因,欲致天下太平,須從根本著手。圖挽犯罪狂瀾,唯有明倫教孝。誤根本為枝末,認枝末為根本。為求解決問題,反倒制造問題。君子唯有務本,本固邦國自寧。
7. 惟德學,惟才藝;不如人,當自勵。若衣服,若飲食;不如人,勿生戚。
8. 己有能,勿自私,人所能,勿輕訾;勿諂富,勿驕貧,勿厭故,勿喜新;人不閑,勿事攪,人不安,勿話擾;人有短,切莫揭,人有私,切莫說。
9. 無心非,名為錯,有心非,名為惡;過能改,歸于無,倘掩飾,增一辜。
10. 親愛我,孝何難,親憎我,孝方賢;親有過,諫使更,怡吾色,柔吾聲,諫不入,悅復諫,號泣隨,撻無怨。
11. 事雖小,勿擅為,茍擅為,子道虧;物雖小,勿私藏,茍私藏,親心傷。
12. 父母呼,應勿緩,父母命,行勿懶;父母教,須敬聽,父母責,須順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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