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求職信敗筆:
1、長句:沒有人愿意看太冗長的句子,而且切記(You’re scanned, mot read.)原則,雇主只
是在掃描您的簡歷。
2、縮句:因為外行人往往很難看懂。不要想當然地認為這是人所皆知的事情。
3、“I”我:因為正規(guī)簡歷多用點句,以動詞開頭,是沒有“我”的。當然若在公司簡介中一定要用到一兩次,也不是完全不可以。
4、不利因素:我們講過簡歷原則是不要撒謊,但不寫不等于騙人。揚長避短的道理,我想大家都是知道的。
5、”Reference available upon request.”::這上短短的意思是如需證明,可提供見證人。這在許多英式、港式簡歷港文中經(jīng)常出現(xiàn),但是美式的則不要這樣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