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申請縣(市、區(qū))范圍內跨行政區(qū)域投靠親屬戶口遷移
(1)辦理條件:公民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且被投靠人有家庭戶口的,可以申請縣(市、區(qū))范圍內跨行政區(qū)域投靠親屬戶口遷移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②父母投靠成年子女;③投靠配偶。屬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子女不受年齡限制;屬父母投靠子女的,不受身邊有無子女限制;屬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齡的限制。屬上述投靠情形第二種的,被投靠人應當擁有合法固定住所;屬第一、第三種情形,被投靠人無合法固定住所的,被投靠人直系親屬應當擁有合法固定住所。
(2)辦理手續(xù):①書面申請報告;②與投靠情形相符合的關系證明;③合法固定住所證明;④投靠人與被投靠人之間關系證明;⑤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對成年未婚子女(達到婚姻法定年齡)投靠父母的,還需提供婚姻登記部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對離異或喪偶后再婚,攜帶子女投靠現配偶的,還需提供注明子女撫養(yǎng)關系的離婚判決書、離婚協議書或原配偶死亡證明。
(3)辦理程序:公安派出所受理后,經調查核實報派出所負責人審批后辦理。
(4)辦理時限:自派出所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
大豐公民申請戶口投靠親屬遷移
鹽城市市區(qū)、縣(市)城區(qū)范圍內(從社區(qū)居委會遷往農村村組的除外)公民申請戶口投靠親屬遷移
(1)辦理條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請戶口投靠親屬遷移①父母與子女之間相互投靠;②投靠配偶;③符合戶籍管理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辦理手續(xù):①書面申請報告;②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聲明;③投靠人與被投靠人之間關系證明;④被投靠人住房證明;⑤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辦理程序及時限:在派出所戶籍窗口當場辦理。
大豐大中專院校新生入學遷移戶口
大中專院校新生入學遷移戶口
(1)辦理條件:考取大中專院校的新生(包括研究生,下同),入學時可以憑新生錄取通知書,自愿選擇將戶口遷往大中專院校學生集體戶》跨年度的,遷出地公安機關不再辦理新生戶口遷出手續(xù)。
被軍事院校錄取的新生,屬于現役軍人的,憑新生錄取通知書注銷戶口;不屬于現役軍人的按前規(guī)定辦理。
(2)辦理手續(xù):①新生錄取通知書;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辦理程序及時限:在派出所戶籍窗口當場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