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1、揭陽常住戶口人員因入學,畢業(yè)分配遷往市外的
2、揭陽常住戶口人員因投靠、工作調動、招工、招干、退職、退休等需將戶口遷往市外的
3、外地生源大中專院校錄取學生要求遷回原籍的
辦理材料
1、因入學,畢業(yè)分配遷往市外的:
(1)入學通知書
(2)錄取通知書
(3)畢業(yè)分配報到證
(4)《戶口簿》或集體戶口卡
(5)身份證
2、因投靠、工作調動、招工、招干、退職、退休等需將戶口遷往市外的:
(1)遷入地公安機關發(fā)給的《戶口準遷證》
(2)《戶口簿》
(3)身份證
3、外地生源大中專院校錄取學生要求遷回原籍的:
原籍公安機關核發(fā)的《戶口準遷證》
辦理流程
申請→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審批→辦理
辦理地點
普寧市公安局下架山派出所
地址:普寧市下架山鎮(zhèn)
電話:0663-2581309
普寧市大池派出所
地址:普寧市大池農場
電話:0663-2761114
鰲江派出所
地址:新興街2號
電話:0663-6290275
揭陽市公安局榕東派出所
地址:揭陽榕城區(qū)進賢門大道
電話:0663-8673080
辦理費用
免費(不含丟失、損壞補辦戶口簿收取的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