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招聘時,會出現與用人部門的意見分歧,人力資源部面對這樣的分歧該如何解決,看下面的案例分析。
案例:
深圳某高新技術企業(yè),湖南分公司要招聘一個銷售經理。人力資源部通過網絡找了4名候選人,通過電話溝通的方式,初步確認3人有意向。經過人力資源部,區(qū)域銷售經理面試后,人力資源部推薦A先生,區(qū)域銷售經理推薦C先生。人力資源部說,C先生的要求很高,穩(wěn)定性差,公司的平臺不適合。銷售部認為,C先生有挑戰(zhàn)精神,銷售能力強,客戶資源豐富。雙方各執(zhí)一詞,而且達不成一致。如果再拖下去,又要重新開始招聘。在這種情況下,人力資源部該怎么做?請結合本案例分析。
解析:
面試評估,主要是指人力資源部和用人部門對面試者進行評價的過程。在面試中,為了提高面試質量,明確面試參與者在面試過程中各項工作的責任。在面試過程中,人力資源部主要是評價面試者的匹配性,包括應聘人員的學歷、工作經驗、綜合素質等,用人部門主要評估面試者的勝任度,包括專業(yè)能力、行業(yè)經驗、過往經歷等。
分析:
本案例中,人力資源部主要的任務是評估面試者的綜合能力,完成人員的招聘到位,銷售部主要的任務是確定用人標準,評估面試者的勝任度,決定最終人選。綜合兩方面的意見作為評價的最終依據。但是,在最終的用人決策權方面,人力資源部應以業(yè)務部門的用人標準意見為主,并提出自己的參考意見,評估候選人入職后的不穩(wěn)定因素和風險,及可控性。銷售部門確定最終的用人,并對錄用人員的崗位適應性負責。另外,在上述情況下,也可以安排分管領導對候選人員進行綜合評估,確定最終的分公司銷售經理人選。
因為招聘進來的人員是用人部門需要,需要充分考慮用人部門的要求,當然,HR也可以根據自己的經驗為用人部門提供建議,相互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