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與求職是一個事件的兩個面向,立場相異,結局趨同。
以前的中國,是缺人才的時代,計劃經(jīng)濟,不必太過擔心,向上級爭取幾個名額就可以。如今大不相同,流動速度也是一日千里,招聘有做不完的事,而求職者則如過江之鯽,一方嘆人才難求,明明不算高要求,這方面的人才卻不夠挑;一方面明明要求不高,卻屢屢被拒于門外,雙方都大不樂意。
論社會原因,也有得一說,比如教育體制了,知識結構了,發(fā)展不平衡了,但這些問題也正在改善中,不是我們個人可以一時可以解決的,比如原來沒有的專業(yè),現(xiàn)在都如雨后春筍,學校也不再當婆婆,鼓勵走出去推銷給用人單位。所以不必太失望。但也不必當飯吃,遠水不解近渴了。
論企業(yè)原因和我們從業(yè)者,卻是自身正受體會,也是最有可能改變的。所以,有的正在改變,有的忙于煩事,有的有職無權,也是花樣不一,但看起來,是如意的不多,不如意的正多。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倒正應驗了。
求職的煩惱就省略了,同一個命題的不同解決方式,只要解決了招聘的難題,求職的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招聘現(xiàn)狀之困難,要分幾個環(huán)節(jié)了,原因也因為招聘程序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都在出問題,所以各人各樣毛病,要是同時出,就是大麻煩了,要送急診室打吊針。
招聘這件事,分為先期人力資源供需計劃,中期按階段招聘,尾期錄用和替補,并且除了年計劃外,其它是個不斷滾動的實施過程。這里學術性的介紹就不說了,單對操作問題簡要說一說。落字三萬,不見有驢,好像有這毛病,那就開光吧:
大公司是有人力資源規(guī)劃的,中小公司未必有,而要有人力資源規(guī)劃,就必需要有個經(jīng)營計劃,光靠人力資源部門,確實是獨木難支,但假如人事從業(yè)者有這個整體規(guī)劃的條件與實力,就可以建議總經(jīng)理搞總規(guī)劃和監(jiān)督各部門規(guī)劃。否則硬要拿著上方寶劍做,往往容易流產(chǎn),各部門連規(guī)劃是什么都不知道,交給你看的是什么東西可想而知,哭笑不得的是你,而不是他們。當然運氣好,碰上什么都有條件,只差人力資源規(guī)劃,那么應該是正合適,碰上本行了嘛。假如不懂規(guī)劃,只好自個面壁思過去了,無人能救你了。
有人力計劃了,自然可以基本按部就班,接著是講求招聘準備了,一個崗位名稱,職責要實際,薪資要適中,考核要求明確,符合條件都要明了,這才算合格的準備。
然后選擇方式,內部競聘調配是一種方式,外部招聘高則請獵頭,同行介紹,報紙,人才網(wǎng),中則人才網(wǎng),招聘會,人才中介公司,低則廣播電視,報紙,職介勞務市場,還有應急的法子是,農(nóng)村里的勞力有旺閑季節(jié),如果可以利用,則可以培養(yǎng)成水陸兩棲勞務大軍,只要技能不是要求高,盡可以充分利用,少了裁員與招人的大起大落的麻煩。
之所以做得不好,一定是某方面溝通出了問題,有的文員好像助理,有的助理好像副總,有的設計像開發(fā),有的主管像助理,有權無職,有職無權,薪水與職位不符,職位與職責不符,職責與名稱不符,條件也不切實際,文員要什么專業(yè),助理要什么經(jīng)驗,技術要什么經(jīng)歷,還要漂亮端莊,難怪人家覺得找工作太難了,找人也太難了,人才哪兒去了,除了不務正業(yè)的混人以外,總會有的吧。哪里有十全齊美的人呢。適合的才是最好的,最好的不一定是適合的,基礎很重要,世上沒有兩片同樣的葉子,怎么可能要求什么都與公司相同的背景呢,有這樣的克隆公司嗎?
招聘溝通也很重要,公正客觀地介紹自己公司與職位背景,給人委以重任的感覺,別人也會認真對待,世上靠不勞而獲的人是有,畢竟少嘛。初見面時,應聘的人要是學生,先關心公司大小,休息時間多長,關心有沒有師傅教自己東西。要是一年二年經(jīng)驗的,則關心有沒有深造的機會,福利如何,生活方便與否。四年以上的老人則了解公司部門情況,自己面臨的任務,待遇,公司狀況,當然也在看用人單位招聘者情況,要是不怎么樣,你說的再好他也不信,寧可不來。所以招聘者的風度很重要,語言風格,溝通內容要嚴謹,介紹情況時要坦誠以對,不能太隨便,好多應聘者抱怨進門找不著人,坐著干著等,交談不關痛癢,一關過了又過一關,一家要跑三次以上,還沒譜上班。關心的單位不說,不關心的單位倒扯了很多。這都是騙騙江湖菜鳥的階段,怎么指望人家來長期為你工作,在工作中又怎么讓他有激情有壓力來為公司?
招聘雖然不比錄用,不涉及勞動法很多東西,卻是規(guī)避勞動糾紛的重要環(huán)節(jié):背景、職責不說明,到時考核就沒有依據(jù),受聘的人可以認為后來加的,不做也可以,他要辭職你還得給補償,要是不辭職,你還得給個合法的理由才能辭退。待遇不清楚,更不對了,人家不怕你給多,就計較你給少了。你等他到公司后才說這是工資,這是獎金,對不起,他覺得上了當,不做了,要是你發(fā)郵件通知他的,剛好有了證據(jù)給他了,等著賠錢給他吧。所以條件介紹和要求說明馬虎不得,有意向的一定要說明崗位職責,報到手續(xù),體檢,證件,時間,都要明白。他拿不來是他的事,你不要求是你的事,等到上班了,試用期過了,你這時候是要留他呢還是不留,這可是費了工資與時間的,招聘結束了,人員快上手了,你說不要就不要,得罪的不是他一個人,得罪的還是部門呢,馬后炮是要付出代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