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破侖說過,最難的倒不是選拔人才,難點在于選拔后,怎樣使用人才,即使他們的才能發(fā)揮到極致。因為發(fā)現人才,識別人才,選拔推薦人才,都是為了善用人才。
會用人才,先得會選人才。
品德往往是領導者挑選人才的第一原則。
關鍵是如何衡量一個人的品德是否達到了要求,也就是品德的標準如何確定。筆者個人認為領導者應建立合適的、核心的品德標準。
所謂合適的,除了與領導人自己的價值取向相融合外,還要合適企業(yè)、下屬及社會的價值觀。領導者完全將個人的價值取向作為道德標準是不合適的、且有害的。例如,有的私營企業(yè)的老板要求下屬也像自己一樣無私奉獻,這顯然不符合作為被雇傭者的下屬的價值觀,而且這種要求只會遭受下屬的反感。而將誠實正直作為品德的標準,這是合適的,因為如果作為一個管理者不能堅持原則,公正、公平地處理問題,他不僅不能得到下屬的信任,也不可能維護公司的利益。
另一方面,企業(yè)只應該規(guī)定有限的幾條核心品德標準,而不必面面俱到。面面俱到的標準往往只能選出庸才,而真正有能力的人才通;蚨嗷蛏俣加幸恍┤秉c。例如,很多有才華的人比較傲,合作性可能會差一些,但不應由此而失去重用的機會,如何管理他的缺點是另一個問題。當然,選拔的人才也不能有嚴重的缺點,而與公司的核心品德標準不符。
如何對特定的崗位選拔合適才能的人來負責,一直是領導者面對的挑戰(zhàn)。為了確保用人得當,領導者應該具備識別下屬特有才能的經驗和技能,更為重要的是領導者應確立相應的用人原則。除了將品德作為用人的前提外,以下幾項原則是尤為值得關注的。
第一, 用人之長的原則。羅斯福曾說過:“不要顧慮此人的弱點,只要告訴我他們能做哪些事。”領導者用人就是發(fā)掘下屬最擅長的方面,然后將之用于最需要這些特長的崗位上。要做到這一點,要求領導者認真考慮分派給特定崗位的工作任務,對這些任務有深入的認識,例如,選拔一名分公司的銷售經理,就要該崗位考慮未來一年的工作重點是什么,是開發(fā)新市場,還是組建銷售團隊?工作重點的不同,也需要選拔出不同的人才來擔任該職務。
第二, 為下屬挑選合適的管理者。
但領導者在挑選管理者時,該管理者的下屬并不參與人事決策,所以領導者不僅要考慮候選人,也應該細研究候選人所管轄的人員情況。一家外企為在南京的合資企業(yè)選派一名總經理,結果選派了一名在東莞合資企業(yè)擔任過總經理且表現突出的港籍經理人去擔任。由于文化背景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