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用人的“要素有用配置”出發(fā),應承認“人無完人”的客觀事實;每個人都有其優(yōu)點和或多或少的缺點,問題在于如何發(fā)現(xiàn)其長處,收緊其缺點。在用人的評鑒上,讓上崗者擁有更多信心和知道做什么和如何做落實在行動上。并且考慮不同的工作經歷、職業(yè)階段、學識背景、企業(yè)環(huán)境和切身處地的等因素的制約或影響。
因此,在使用人的尺度上,站在不同的角度所得到的評鑒是有區(qū)別的,甚至是截然不同的。有效的用人準則和尺度就在于:人無完人,使用得當,適用則可。 筆者認為:所謂“水至清,則無魚”。就是對人處事,多從可用有用的角度給予肯定:“人至察,則無徒。”則是說明求同存異、把握可使用方面的用人藝術。
“重大節(jié),細小過”和“尚大志,觀小行”,恰好是從不同角度的對使用的人評鑒,前者著重把握關鍵事件和綜合表現(xiàn),體現(xiàn)為適用則可;后者則是從工作取向與態(tài)度入手,關注具體的行為和表現(xiàn)。
“山不在高,有仙有靈”:“水不在深,有魚則靈”。也就是常言道:有用、適用和能用才是硬道理。這恰好說明了企業(yè)在使用人的尺度上,不遺余力地做到大才大用、小才小用、量才使用、外才我用和育才待用和用人策略。
筆者的顧問心得和分享是:人無完人、使用得當與適用則可;所謂“能用”是用人的最高境界,正是企業(yè)用人和衡量人的尺碼。應注意以下兩點:
第一點,從管理者角度出發(fā)的評價,應采取一分為二或是合二為一評鑒方式;放棄一味求索、一相情愿和走向主觀的可能;換言之,就是把注重點落在“能用”上。
第二點,懂得運用客觀的、動態(tài)的和辨證的用人準則,正是在于選拔和使用人的過程中;恰如其分地發(fā)揮其長處,著重主要職責和任務完成的評價,其結果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