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xù)劇《潛伏》紅遍大江南北,劇中軍統(tǒng)天津站副站長任命雖然在意料之外,但也符合現(xiàn)實生活中組織內普遍的人員晉升情況。《潛伏》劇中副站長候選人員先后有三位,分別是行動隊長馬奎、李涯、情報處長陸橋山,但是這些人都最后沒有成功晉升副站長,反倒是不起眼的余則成成功晉升副站長。觀察整個劇中個人表現(xiàn),非常有趣,行動隊長馬奎、李涯、陸橋山都對國民黨事業(yè)很忠誠,竭盡全力抓黨員、抓奸細;余則成主要功績于給站長個人撈錢、發(fā)國難財,表現(xiàn)的非常低調,與世無爭,“妻子”翠平也和站長太太打的火熱,關系非同一般。其他人由于相互,打得不可開交,兩敗俱傷,最后讓余則成漁翁得利,成功晉升副站長。在整個劇中,決定副站長人員的關鍵人選的站長,遲遲不決定副站長人選,讓手下幾個人拼命競爭,相互拆臺,最后選擇了對站長個人而非組織“忠心”的余則成。盡管劇中幾個人表現(xiàn)不同,但是決定最終結果的是站長的用人標準。
用人標準歷來是管理者頭疼的問題,用人唯親和用人唯賢是管理中常見的用人標準,在經(jīng)典的教科書里都主張用人唯賢而不是用人唯親,但是現(xiàn)實生活中往往卻相反,用人唯親的案例遠大于用人唯賢。就象《潛伏》中,最后是和站長關系親密的余則成成為副站長。為什么理論和現(xiàn)實有如此大差距,“用人唯賢,不能用人唯親”這樣簡單的道理難道管理者都不清楚嗎?非也,這一現(xiàn)象背后有很深刻的利益機制和現(xiàn)實條件限制。
第一,管理者作為一個獨立個體,和組織利益并不完全一致,決定了個人決策目標和組織要求目標不完全一致。從組織角度來看,用人唯賢是正確的,這樣組織才能更好。但是從管理者個人角度來看,組織發(fā)展好和個人利益雖然相關,但是并不緊密,在某種程度上甚至相反,如國有企業(yè)如果管理規(guī)范,管理者的黑箱操作就不可能了。因此,用人唯賢對擁有決策權的管理者個體來說,并不是必然有利。相反用人唯親,對管理者利益就很大了,管理者各種各樣的個人利益都可以在一些關系親密的下屬那里得到。就象里的余則成,隨時和站長保持一致,竭盡全力地為站長個人利益服務,當上級要查處站長的行為時,又準備勇敢地替站長承擔責任。這樣的人,站長能不喜歡嗎,能不表示感謝嗎?副站長的位置就是對余則成的酬勞,這樣既酬謝了下屬,又不動用個人利益,何樂而不為。讓管理者選擇對個人沒有利,對組織有利的方案,是過分高估了管理者的道德境界。
第二,組織規(guī)模的限制。組織一般都比較龐大,以至于擁有決定權的管理者很難全面了解其直接下屬能力與特長,這就決定了管理者對全體下屬必然存在偏見。對于一部分常在管理者眼前活動的下屬,管理者是越看越喜歡,越看越有能力;而在管理者眼前活動很少的下屬,也許在默默無聞地在為組織創(chuàng)造價值,但是由于其表現(xiàn)不為管理者所知,結果在管理者那里成為沒有能力下屬。事實和管理者觀察結果差距很大,管理者依據(jù)其所知決策,即使在管理者主管意圖選賢任能,客觀上也存在限制。正如古詩所說“近水樓臺先得月,向陽花木易為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