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員工如需出差洽談客戶的,先填寫出差登記表,經(jīng)部門經(jīng)理或主管批準,方可外出。
2. 員工出差如需欲借差旅費的,到財務(wù)處填寫欲借差旅費單,經(jīng)財務(wù)部和總經(jīng)理審核同意并簽字后方可領(lǐng)取欲借差旅費。欲借差旅費最多不可超過500元。
3. 交通費:簽單,公司報銷出差過程中交通總費用的60%(且不超過此次成交額的2%,超過的部分由員工自行負責)。沒簽單,公司報銷出差過程中交通總費用的30%。
4. 住宿費:出差車程時間在3小時以內(nèi),當天可以往返的,公司不予住宿補助。如果有特殊情況的,必須和部門經(jīng)理說清楚,申請住宿,經(jīng)許可后方可住宿。簽單,公司報銷15元住宿費,不簽單,公司不予報銷。車程時間在3小時以上,當天不能往返的,簽單,公司報銷每人每天30元住宿費用,不簽單,公司不予報銷。
5. 單筆訂單金額超過10000元,需請客戶吃飯的,如與客戶成交,公司報銷成交額的2%,不成交,不報銷。
6. 出差去外地見同一客戶,最多不可超過兩次,兩次之后的費用,自行處理。如果同一客戶,第一次出差見面沒有成交,第二次見面才成交的,則按交通費,住宿費的報銷標準,給予報銷。
7. 每次拜訪客戶,最多不可超過兩天,超過兩天之后的費用自行處理,超過4天,按曠工處理。
8. 盡量做到自己的客戶自己見,減少出差人員,如果邀同事一起去見客戶,那么受邀人員出差過程中所產(chǎn)生的任何費用公司均不予報銷。
9. 出差人員出差回來后,必須在一周內(nèi),拿著有關(guān)報銷票據(jù)到財務(wù)處辦理報銷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