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薪酬的概念
薪酬的內涵可取廣義或狹義,有多種不同的界定。本文將薪酬作為經濟性報酬的同義語加以界定,包括一般意義上所言之工資(即以貨幣形式發(fā)放的勞動報酬)和以實物或貨幣形式發(fā)放的福利(可計入“其他工資”)。
二、工資分類
按工資的屬性和功能定位將工資的種類劃分為如下一級科目:
1、基本工資。下設二級科目:固定性基本工資、適度浮動性基本工資。上述二級科目是否選用及具體用何名稱由企業(yè)自定。
2、績效工資。下設二級科目: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單項獎。二級科目下再設置三級科目。上述二級科目是否選用、二三級科目具體用何名稱由企業(yè)自定。
3、分享工資。下按適用對象設置二級科目,按分享項目的不同設置三級科目,名稱自定。
4、其他工資。下設二級科目:工齡工資或工齡補貼、其他津貼、其他補貼、其他獎金、加班工資。上述二級科目是否選用、放何位置及具體用何名稱自定。
三、薪酬管理公式
(一)哈爾西(Frederick Arthur Halsey)50%分享比例法計效工資制(1891年)
1.當工期提前時:計效工資=實際計時工資+(額定計時工資-實際計時工資)×50%。
2.當工期延誤時:計效工資=額定計時工資+(額定計時工資-實際計時工資)×50%。計效工資的保底值=額定計時工資×保底系數a。一般可設置成0≤a≤1,特殊也可小于0。
筆者研究該法時,綜合參考了劉洪等主編的《薪酬管理》(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07年)和陳維政等主編的《人力資源管理(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等資料。本文在引用、論及該法時增設了工期提前與延誤兩種情況,對工期延誤的公式相比原公式把工資基數由“實際計時工資”修改為“額定計時工資”并增加了保底值。
(二)羅恩節(jié)約系數法計效工資制
1.當工期提前時:計效工資=實際計時工資+實際計時工資×節(jié)約系數=實際計時工資+實際計時工資×(額定工時-實際工時)/額定工時。
2.當工期延誤時:公式同(1),但需要設置保底值。計效工資的保底值=額定計時工資×保底系數a。一般可設置成0≤a≤1,特殊情況下也可設置使其小于0。
筆者研究該法時,綜合參考了劉洪等主編的《薪酬管理》(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07年)和陳維政等主編的《人力資源管理(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等資料。本文在引用、論及該法時增設了工期提前與延誤兩種情況。羅恩法的工期延誤公式與工期提前公式完全一樣,這點與哈爾西法不同;相同的是,兩法的工期延誤計算公式相比工期提前的計算公式,員工所獲計效工資總額均增加了保底值,且保底值均用同一算法。
(三)泰勒差別計件(或提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