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12年來,武警部隊士官前后經歷了兩次士官制度改革,第一次是在1999年12月,套改后將以前的軍士長、專業(yè)軍士兩類士官各四個等級統(tǒng)一為一至六級士官,基本工資標準也由以前的兩套標準改為一套標準;第二次是在29年12月,套改后將以前的六個士官級別增為七個級別,同時名稱也做了相應的改動,但基本工資標準的大體結構沒有發(fā)生變化。
1999年士官制度改革后,新的士官基本工資標準在當年12月實施,在接下來的十年內,士官基本工資先后發(fā)生了六次變動。在26年7月前,士官基本工資由軍銜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和軍齡工資三部分組成,軍齡工資標準為每服現(xiàn)役1年按1元計發(fā),自26年7月起,士官基本工資結構改為僅由軍銜級別工資和軍齡工資組成,軍齡工資標準增為每年1元,F(xiàn)在將26年7月設為分界點,將士官基本工資的變化劃分為兩個階段分別進行比較分析,即從1999年12月至26年6月和從26年7月至29年12月。
一、1999年12月至26年6月士官基本工資變化情況分析
將該階段的士官基本工資漲幅變化情況整理為表1,從表中可以得出的信息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從時間上來看,從1999年12月到26年6月這六年半的時間里,士官基本工資總共漲了四次,時間間隔分別為1年、9個月、2年8個月、3年,與軍官、文職干部工資調整的時間完全一致,這說明了兩個問題:一是這個時間段內軍人基本工資調整次數(shù)較為頻繁,平均時間間隔不長(平均調整時間為1.625年),這與我國迅速增長的經濟形勢是一致的。隨著國家GDP的迅速增長,人均收入水平的大幅提高,相應地軍人基本工資也得到了適時、適當?shù)卣{整,反映了國家對軍人價值的肯定以及對軍人薪酬的關注;二是在這個時間段內的薪酬調整為部隊整體薪酬調整,軍官、文職干部基本工資和士官基本工資都在同一時間進行了變動,并不存在對某一部分軍人特殊關注的情況。
(二)觀察士官基礎工資的變化可以看出,在這四次工資調整中實際上基礎工資只變動了兩次,即2.1上漲63.64%和21.1上漲27.78%,其中2年的漲幅最大、最明顯。繼 21年1月基礎工資上調后在接下來的5年半內沒有再發(fā)生變動,直到26年7月軍人工資結構進行改革,取消了單獨的基礎工資項目。同時通過與軍官、文職干部在這一期間的工資標準對比可以發(fā)現(xiàn),士官基礎工資和軍官、文職干部基礎工資無論是在數(shù)量上還是在調整變動的時間、幅度上都是相同的,這說明基礎工資針對的對象是現(xiàn)役軍人,即只要是現(xiàn)役的軍人,無差別地都會獲得等額的基礎工資,反映的是整體軍人的基本收入水平,目的在于滿足維持軍人自身所必需的生活資料的需要,不體現(xiàn)軍人在職務和級別上的收入差異。注意,這里所指的現(xiàn)役軍人指的是領取工資的現(xiàn)役軍人,不包括義務兵,因為義務兵具有義務服役性質,所以只領取基本的津貼而非工資,其收入中不含基本工資項目。
(三)通過對表1中軍銜級別工資橫向和縱向的觀察對比可以發(fā)現(xiàn),無論是橫向上的平均漲幅(每次工資調整時,所有士官級別的軍銜工資的平均漲幅)還是縱向上的平均漲幅(某一士官級別,在這四次工資調整中軍銜工資的平均漲幅)都趨于2%,如圖1和圖2所示。這說明各個級別的士官的軍銜級別工資的增資方式大體按照基數(shù)乘2%的增資比率進行增長。 轉貼于
二、26年7月至29年12月士官基本工資變化情況分析
將該階段的士官基本工資漲幅變化情況整理為表2(其中一級軍士長的漲幅數(shù)據是與六級士官比較得出),從表中可以得出的信息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先對表2中前兩列的信息進行分析,通過觀察可以發(fā)現(xiàn),26年7月的士官基本工資調整中,軍銜級別工資漲幅特別大,平均漲幅達到18.55%,是我們之前分析出的期望平均變動比率2%的5.43倍,為什么會出現(xiàn)如此大的變動,可以認為是取消的原基礎工資的數(shù)額補充到了軍銜級別工資內的原因,論據大致有以下兩點:首先從基本工資結構上來看,26年7月軍人基本工資結構發(fā)生了改革,取消了單獨的基礎工資項目,原基礎工資項目設置的意義在于體現(xiàn)現(xiàn)役軍人的基本收入保障水平,滿足軍人維持基本生活的需要,所以該項目可以不單獨列出,但是這部分價值必須要在軍人薪酬中得以體現(xiàn)。依據基礎工資的涵義可知這部分價值仍然應該歸入基本工資里,而非補助工資。在取消了基礎工資項目后,士官基本工資僅由軍銜級別工資和軍齡工資構成,由于軍齡工資的計算公式是,無法體現(xiàn)常數(shù)部分,所以取消的基礎工資數(shù)額只能歸入軍銜級別工資內。另外現(xiàn)役與否也可體現(xiàn)在是否具有軍銜級別上,因而將基礎工資數(shù)額并入軍銜級別工資內是具有說服性的。由于此時的軍銜級別工資包括了兩層涵義,既包含了現(xiàn)役軍人的基本保障收入,又體現(xiàn)了不同軍銜級別間的收入差異,因此導致此次增長幅度特別大。
(二)29年12月士官制度進行了又一次改革,此次改革將以前的六個銜級增設為七個,仍然保留初、中、高三個層次,其中初級士官軍銜稱謂為下士、中士,中級士官為上士、四級軍士長,高級士官為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也即是高級士官增設了一個銜級。對比表2中后四行的數(shù)據信息可以發(fā)現(xiàn),此次士官工資調整中,初級士官的軍銜級別工資沒有變化,與套改前的基數(shù)和檔差均相同,唯一不同的是稱謂發(fā)生了改動;中級士官除了稱謂改動外,其軍銜級別工資基數(shù)都進行了不同程度的增長,增長幅度分別為上士8.86%,四級軍士長13.98%;而高級士官套改后的變動最顯著,不僅增設了一個銜級,而且軍銜級別工資的漲幅變動也比中級士官的明顯,甚至一級軍士長的軍銜級別工資基數(shù)超過了中將,這在歷年的軍銜工資表中是不可能發(fā)生的。
從這次士官基本工資調整中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幾個結論:第一,此次士官軍銜級別工資的調整沒有延續(xù)以往所有銜級整體增長的特點,而是對不同層次級別的士官進行了分別地對待,擴大了等級之間的薪酬差異,對比軍官、文職干部的薪酬可以發(fā)現(xiàn),這與26年7月軍官、文職干部軍銜級別工資變化的特點相同,說明擴大銜級間的待遇差異,大幅增漲高銜級軍人的薪酬是武警部隊薪酬發(fā)展的基本趨勢,目的在于增強薪酬結構對各級別軍人的激勵效果,同時對高級別軍人多年來對部隊發(fā)展做出的貢獻予以肯定和補償;第二,此次基本工資調整只針對士官,而軍官、文職干部的基本工資并沒有發(fā)生變化,說明了部隊對士官的重視與日俱增,在軍官、文職干部的工資體系逐漸完善的同時,也開始著手改善士官工資體系。
綜上所述,士官基本工資的增資方式大體經歷了從均衡調整到擴大等級差距的過程,平均主義的色彩在逐漸淡去而激勵的色彩在日趨明顯并且有繼續(xù)發(fā)展的趨勢,這說明士官薪酬激勵正在漸漸得到部隊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