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變年終捐? 揭秘2011年終獎個稅算法
臨近年關,又到了各企業(yè)和單位給員工派發(fā)“紅包”的時候了。年終獎對很多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一筆收入。這是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后首次發(fā)放年終獎,因為稅法“盲區(qū)”的存在,新個稅下的年終獎或遭遇“得不償失”的尷尬。有些人的年終獎即使發(fā)得多,但扣完稅后,實際到手的不一定多,甚至出現(xiàn)年終獎多發(fā)一元,到手的減少千元到萬元的極端情況。
在此情況下,網友紛紛研究2011年終獎是如何計稅的并發(fā)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年終獎臨界點”成為網絡熱門話題,“寧可少千元,不要超一元”被很多人稱為無奈的應對良策。
有網友建議各企業(yè)老板將“年終獎”改為“年終捐”,將員工們多出臨界點的部分獎金捐給慈善機構,這樣既合理避稅又為社會做出了貢獻,何樂而不為呢?此意見一出,立馬得到許多網友的支持,并被大家評為“2011年終獎合理避稅之最優(yōu)解決方案”。
2011年9月1日起調整后,也就是2012年實行的7級超額累進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 應納稅所得額× 適用稅率- 速算扣除數(shù)
扣除標準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執(zhí)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個稅免征額3500元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級數(shù)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含稅級距)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級距)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shù)
|
1
|
不超過1,500元
|
不超過1455元的
|
3
|
0
|
2
|
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超過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超過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超過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超過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超過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
|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
超過57505元的部分
|
45
|
13,505
|
2011年終獎個稅算法(供參考)
年終獎計稅方法共有2種,分別為:
1?鄢U一金后,如果當月工資超過3500元,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按照得出的數(shù)額找到對應稅率,然后直接套入年終獎的計算公式,得出應繳稅額。
2。扣除三險一金后,如果當月工資收入不足3500元,則先從年終獎中拿出一部分錢,將當月工資補足3500元后,然后將剩余的年終獎金額套入計算公式,得出應繳稅額。
舉例說明:
如果發(fā)放年終獎的當月工資為3400元,年終獎為1萬元,那么首先從年終獎中減去100元補足當月工資,然后將9900元除以12得出825元,對應的稅率為3%,那么年終獎扣稅額為9900×3%-0=297元。
如果發(fā)放年終獎的當月工資為3500元,發(fā)放年終獎為19500元,將19500元除以12得出1625元,對應稅率為10%,那么年終獎扣稅額為19500×10%-105=18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