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成功的企業(yè),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獎懲管理制度,依賴獎懲活動可能產(chǎn)生的恰當功能來調節(jié)團隊的活力。有效的獎懲不僅能夠制造合理的危機感和壓力,還能從正反兩方面激發(fā)出員工的積極性。因此,獎懲不可以是一項隨意的管理活動,而必須強調它的功能性和目的性,讓獎懲活動真正發(fā)揮杠桿調節(jié)作用。
有句話說:“小功不獎則大功不立,小過不戒則大過必生。”在企業(yè)管理中,對于功過是非的獎懲是管理者最關鍵的職能活動之一。獎懲,就是獎勵和懲戒兩方面意義的統(tǒng)稱。獎勵是贊許和鼓勵,是運用激勵的手段,通過滿足和不斷提高企業(yè)成員的物質需要和精神需要來調動其積極性,最大限度挖掘其潛在能力的一種管理方法;懲戒,是懲治過錯,警戒將來,是控制個人或集體行為的手段,通過懲戒違紀人員來規(guī)范人的行為,制止和預防不當行為的發(fā)生。
企業(yè)在管理員工時往往會遇到這樣一個難題:是以激勵為主還是以懲處為主?有的領導在管理中不善于懲罰,只善于激勵;有的領導只善于懲罰,不善于激勵。尤其具體到一件事情當中,比如員工犯錯誤時就只有懲罰,他們認為,不懲罰不能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不懲罰就不能體現(xiàn)規(guī)章制度的嚴肅性,不懲罰就不能顯示管理者的威嚴。
傳統(tǒng)上,管理中運用更多的方法是懲罰,通過懲罰來刺激員工更努力、合格地完成工作。比如,《韓非子》認為通過“必罰明威”:領導者管理人力資源重要的手段之一即進行適當處罰,只有對該懲罰的行為給予相應的處罰,這樣才能樹立起領導者、管理制度的威嚴。首先,企業(yè)領導者不能過分仁慈,過分仁慈企業(yè)管理制度就無法得到切實的執(zhí)行,領導者也不能樹立威信,企業(yè)禁令也就不能得到貫徹執(zhí)行。第二,執(zhí)行企業(yè)管理制度時必須一視同仁,一絲不茍,領導者不能待己(包括親信、親威)以寬,待人以嚴,否則即使是嚴歷的制度也不能保證企業(yè)正常運轉。
經(jīng)營管理大師松下幸之助認為,經(jīng)營者在管理上寬嚴得體是十分要緊的。尤其是在原則和法規(guī)面前,更應該分毫不讓、嚴厲無比。對于那些違反了規(guī)定的人,就應該舉起“鐘馗劍”,狠狠地快刀斬亂麻,絕不姑息縱容。松下說:“上司要建立起威嚴,才能讓下屬謹慎做事。當然,平常還應以溫和、商討的方式引導下屬自動自發(fā)地做事。當下屬犯錯誤的時候,則要立刻給予嚴厲的糾正,并進一步地積極引導他走向正確的路,絕不可敷衍了事。所以,一個上司如果對下屬縱容過度,工作場所的秩序就無法維持,也培養(yǎng)不出好人才。換句話說,要形成職工敬畏科長、科長敬畏主任、主任敬畏部長、部長敬畏社會大眾的輿論。如此人人才能嚴于律己,才能建立完整的工作制度,工作也才能順利開展。如果太照顧人情,反而會造成社會的缺陷。”
著名企管專家胡一夫老師(預定員工管理技巧培訓,請聯(lián)系13938256450)了解到,美國法律的嚴厲,給松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比如嚴重破壞社會治安,有時要判90年的徒刑。這似乎是不可思議的。但鞭子重重地舉了起來,打下去卻比較輕。那些犯人在服刑期間,經(jīng)過訓練和反省,表現(xiàn)良好即可假釋出獄。出獄的這些人,往往懾于法律的威嚴而很守規(guī)矩。這給了松下有益的啟示。松下說:“根據(jù)我自己的體驗,用人之道,貴在順乎自然,千萬不可矯揉造作。該生氣的時候就生氣,該責備的時候就責備,越自然越好。”在日本松下公司,誰能受到老板的責罵,尤其是受到松下先生的責罵,都被看做是一件幸事,是一種幸福,認為這是老板對自己成長的最大關照。
隨著社會的發(fā)展、管理的進步,特別是人本管理的興起,懲罰的管理方法,逐漸讓出了主流位置,變成了管理激勵理論中相對不受重視的“負激勵”。各種管理論著對懲罰的探討不斷減少,把其當做各種正面激勵的補充部分。而管理實踐者和學習者也愿意更多地追捧給員工“胡蘿卜”的學問,刻意冷落打“大棒”的方法。
但是,著名企管專家胡一夫老師表示,在實踐中,懲罰的方法從來沒有退出歷史舞臺,從來沒有因為人本管理而在實踐中被忽略。懲罰之所以不被熱捧,一方面是因為以前的管理重懲罰輕獎勵;另一方面是懲罰在字面上與人性化的人本管理潮流有沖突,大家可以在實踐中重視而不愿意在明面上探討。
正是因為這樣的現(xiàn)實,我們反而認為,在現(xiàn)代化管理的今天,更需要總結研究人本管理時代的懲罰方法,不能讓懲罰變成“地下行為”——有懲罰行動,但不追求合理有效。在現(xiàn)代企業(yè)管理工作中,獎勵和懲罰都是激勵員工的手段,但不少企業(yè)卻片面地理解激勵,以為只要獎勵員工,就能充分調動員工的熱情和積極性。使員工熱愛自己的企業(yè),在工作中盡職盡責。然而,獎勵不一定能收到預期的效果,片面獎勵,弊端多多。具體來說,胡一夫老師認為,有如下幾點——
1、獎勵不能與員工的價值觀畫等號。
獎勵的目的在于引起員工某種特定的行為,因此這個獎勵對員工就要有足夠的吸引力,也只有這樣才能使獎勵成為一種動力。可是很多企業(yè)在制定企業(yè)獎勵計劃的時候,往往主觀地判斷員工的工作基準,對于員工個人價值觀的區(qū)分并不是很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