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提一個問題,復雜到只有一個人能夠搞清楚的薪酬體系會有效嗎?
一個視頻及其觀點
今天偶然地看到一個視頻,其中講到:
“如今的薪酬設計,如果便于管理,可能這個薪酬就沒有競爭力。舉個例子來說,我給我的銷售人員設計了一套薪酬方案,底薪3000,再加10的提成;這個方案便當嗎,容易嗎?但是你的競爭對手要挖你的員工很簡單。他出底薪3500,再出15%的提成,就把你的員工全挖走了。”……
接下來做了引申:“假如你的薪酬方案非常復雜,3000塊底薪再加上15%的提成,假如你的業(yè)績多少就獎勵多少。你搞了這么復雜的一套體系,我相信你的員工已經(jīng)搞不懂自己跳槽的代價有多大。”
又舉了一個例子,“我曾經(jīng)幫很多企業(yè)設計過很多復雜的薪酬方案,這個方案復雜到什么地步,至今為止只有我一個人搞得清楚,因為還沒有人從方案的頭運行到尾。”……
簡要地分析
先對上面的內(nèi)容做一個簡單地總結(jié):通過一套復雜到員工無法準確計算收益、無法與競爭對手進行比較的薪酬制度,避免員工跳槽。
但我很懷疑這種做法能否達到期望的效果。
1、基于期望理論的分析
我們不妨先利用激勵理論中的期望理論來分析一下上述觀點。期望理論認為,激勵(Motivation)取決于行動結(jié)果的價值評價(即“效價”Valence)和其對應的期望值(Expectancy)的乘積,用公式可表示為:M=∑V*E.
薪酬體系過于復雜,也就是員工無法對行動結(jié)果的價值作出評價,這時他還怎么可能為此付出努力呢?
2、基于現(xiàn)實可能性的分析
如果真如其所說,“這個方案復雜到什么地步,至今為止只有我一個人搞得清楚,因為還沒有人從方案的頭運行到尾”,我很懷疑的一點是,這個方案是如何通過的?
一個企業(yè)怎么可能對顧問設計出的薪酬體系都不了解就予以通過和實施呢?而且,企業(yè)至今也無法將一套薪酬體系“從頭運行到尾”,我不知道這套薪酬體系是否真的是要在企業(yè)里落地執(zhí)行的呢?
3、員工是理性的
上述觀點基本隱含了一個前提,員工是非理性,或者說是低能的,至少無法與此觀點的持有者相提并論。
事實上,即使再復雜的薪酬體系,都必然要轉(zhuǎn)化為員工的實際收益,員工會用最終的收益與個人的付出進行衡量,就像公平理論中所指出的那樣。我想,在這個時候,任何復雜的薪酬制度都將被打回原形。
事實上,員工是異常理性的,而且不能被理解的制度也基本上不可能取得實際效果,雖然它可以在來自管理者的壓力下被執(zhí)行。
薪酬發(fā)揮作用的條件
1、薪酬要清晰地傳達企業(yè)的價值主張
基于上述分析,不妨提出我的觀點,我以為薪酬就是要向員工鮮明地傳達一個觀點:企業(yè)為什么而支付工資,怎樣的行動(包括績效、能力提升以及行為)將得到哪些相對應的獎懲,從而讓員工建立起穩(wěn)定的預期,從而將員工引導到與企業(yè)期望一致的軌道上來。通俗一點,就是要員工清楚地知道,他如何做才能為自己加薪。
概括地說,薪酬是傳達企業(yè)價值主張的重要途徑,這一點越明確越好,而不是越復雜越好。
2、留住人才不是靠復雜與否,而主要是外部競爭力
靠復雜的薪酬真的能留住人才嗎,恐怕更主要是“蒙”住吧,而且根本不可能持久。從薪酬角度而言,留人要強調(diào)外部競爭力。最終,員工會將自己的全部收入(不管內(nèi)部構(gòu)成、或者叫做什么名目)與其他企業(yè)進行比較,物不平則鳴、人往高處走,這是客觀規(guī)律。
當然,留人是一個系統(tǒng)工程,就薪酬而言除了外部競爭力或者外部公平,內(nèi)部公平和個體公平同樣重要,更應當包括發(fā)展空間、企業(yè)文化、工作本身的成就感等諸多非物質(zhì)因素。這些豈是薪酬的復雜性所能夠取代的呢?
3、銷售人員薪酬的核心不是提成
即使就上面所列舉的銷售人員的薪酬而言,我始終認為提成并非全部、也非核心。提成高,一定就能夠吸引高水平的銷售人員嗎?
目前的市場營銷已經(jīng)不是初期單兵作戰(zhàn)時代,更強調(diào)企業(yè)營銷平臺的支撐。很多內(nèi)資企業(yè)在引進了外資企業(yè)的營銷人員后,往往發(fā)現(xiàn)這位營銷人員并不能發(fā)揮想象中的巨大作用,原來是缺少了營銷平臺的支撐。一般來說,同樣的情況下,提成比例越高,越說明這家企業(yè)的營銷平臺建設的滯后?梢缘絿、蘇寧這類大賣場看一看,哪些品牌的推銷力度更大呢?相對而言,是那些小品牌。要知道,站在你面前、滔滔不絕的這位推銷員,幾乎是這個品牌市場營銷的全部了。這類品牌的提成比例較大品牌很高。相反,越是大品牌,其背后越有一套強大的營銷體系,企業(yè)越不依賴具體的銷售人員,也就不可能支付非常高的提成比例。
回到正題,對于企業(yè),銷售人員的提成不是營銷成功關鍵,而是有怎樣的營銷體系;對于銷售人員而言,營銷體系是幫助其達成銷售目標的重要保障。從最終結(jié)果角度來看,在營銷體系之下的一般銷售人員的可替代性大大增強,而其也能夠在營銷體系的支撐下獲得具有一定競爭力的銷售。進一步,員工收入的穩(wěn)定性增強,因為其銷售目標的達成更主要地要依靠營銷體系、再加上自身能力提升(包括對產(chǎn)品以及客戶需求的理解,對市場營銷體系的把握),這時薪酬應當將銷售人員導向到能力提升上來。
在這個意義上,相對于簡單的提成,銷售人員薪酬復雜性的確增加了,但這種復雜性絕非前面提到完成什么目標支付多少錢、或者支付什么旅游之類的復雜,是一種有管理深度的“復雜”,當然你也可以將它稱作薪酬的價值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