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調(diào)動機關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使全體機關工作人員隨時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保質(zhì)保量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鎮(zhèn)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特制定2012年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一、實行基本分值
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分為100分。凡該辦所工作在全市排名倒數(shù)后5名扣減目標分10分,倒數(shù)后6-10名的扣減目標分5分;維穩(wěn)安全工作對鄉(xiāng)鎮(zhèn)造成影響的扣減相關責任人目標分5分,情節(jié)嚴重的扣減相關責任人目標分10分。
二、獎懲
1、上級獎勵與處罰
凡是本職工作受到成都市委、市政府通報表揚的,榮獲集體表彰的,獎勵承辦辦公室集體3000元;凡是本職工作受到崇州市委、市政府獎勵的,獎勵承辦辦公室集體2000元;凡是本職工作受到成都市級部門通報表揚的,榮獲集體表彰的,獎勵承辦辦公室集體1000元;凡是本職工作受到崇州市部門通報表揚的,榮獲集體表彰的,獎勵承辦辦公室集體200元。凡是本職工作受到成都市委、市政府以及成都市級部門通報批評的,直接責任人處罰400元,分管領導處罰800元;凡是本職工作受到崇州市委、市政府通報批評的,直接責任人處罰200元,分管領導處罰400元;凡是本職工作受到崇州市部門通報批評的,直接責任人處罰100元,分管領導處罰200元。
2、其他考核
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完成黨委、政府交辦的中心工作及其他臨時性工作,且無正當理由的,扣其相關責任人100元;因本職工作失誤,造成對群眾利益的損害,或者嚴重影響政府形象的,應扣其500元;嚴格保密制度。對在市上開會所帶回的文件資料應及時交黨政辦登記,如發(fā)生遺失,則扣其責任人200元;各辦公室報表凡是每遲報一次,月補貼中扣發(fā)20元;漏報一次月補貼中扣發(fā)50元;出現(xiàn)重大失誤追究責任,月補貼中扣發(fā)200元;加強依法行政和規(guī)范化服務性政府建設力度,凡出現(xiàn)一例違規(guī)違紀行政行為的,月補貼中扣發(fā)100元每次。其他機關制度的考核結(jié)果一并納入年終目標考核。